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九条“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拟变更为宗地的用途为居住用地,为了保证该地块的安全利用,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环境管理要求,寿光市自然资源局和规划局委托山东久力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寿光市洛城街道富士街以南、永祥路以西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基本信息
本次调查对象为寿光市洛城街道富士街以南、永祥路以西地块,总面积49422m2。
(二)调查结论
本次调查地块内历史上为于家尧河村农田大棚,种植丝瓜茄子等蔬菜;2011年北部搭建看护房;2015年蔬菜大棚拆除后改种小麦玉米;2018年农田改种绿化树,西南部搭建招待室。截至现场踏勘时,绿化树林生长茂盛,周边建有围墙;北部看护房现以闲置,内部放有农具、闲置家具;西南部建有招待所。
调查地块周边紧邻主要为住宅、学校、农田和企业等。周边企业经分析后地块使用情况对调查地块均无影响。调查地块及周边紧邻地块无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情况。
根据调查地块的历史使用情况及现状,在地块内均匀布设25个监测点。为了解调查区域的土壤质量状况,在距离调查地块较近区域选取一个参照点位,该点位历史使用与地块内历史使用一致、均为农田大棚种植,且与调查地块内土壤类型一致,为潮褐土,可以作为本次调查地块监测结果的参考值。本次调查利用快检设备XRF(苏州浪声True720型)、PID(青岛明华TY2000-D型)对本地块0~0.2m的表层土进行了现场快速检测分析。检测结果无异常值,且与对照点数据比较无显著差异,另外结合土壤颜色、气味等感官判断,地块内土壤无污染痕迹。
通过以上资料收集与分析、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及现场快速检测等途径调查,地块相关资料较齐全,且资料相互认证,结果统一,判断依据充分;通过第一阶段调查,基于现有资料和现场踏勘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开发建设过程未对地块内土壤造成污染影响,结合现场快速检测结果,辅助验证了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环境质量满足规划用地要求。
(三)地块委托方信息
寿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报告编制单位信息
单位:山东久力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寒亭街道商城路200.号1号楼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