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沙站周边道路及公交车蓄车场工程(一期地方建设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勘察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金额
2701.07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6/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701.07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帘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袁以肾18718410655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27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27
公告正文
南沙站周边道路及公交车蓄车场工程 (一期地方建设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 编制、勘察及初步设计 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帘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4年6月 袁以肾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南沙站周边道路及公交车蓄车场工程(一期地方建设部分)可 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勘察及初步设计 1.1.2 工程位置:广州市南沙区 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勘察、1.1.3 方案及初步设计等。 1.1.4 招标内容: 1.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国家发改委有关可行性研究报 告的编制内容和深度等要求,编制符合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和审批部门要求的可行性 研究报告文件,并包括为编制上述文件所进行的所有调查、踏勘、资料收集、现场 勘查等工作,以及协助建设单位进行项目评审及报批工作,配合向相关审批部门做 汇报和解决问题,根据招标人、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审批部门审查组的评审意见修 改、补充和完善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确保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通过专家评审 组的审査,并最终取得政府主管部门相关批文等配套服务。 2.本项目勘察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勘探、测量工作;收集、调查周边地下管线、建筑物、构筑物相关资料;编制勘探、测量技术文件;报建配合工作,包括工程建 设过程中本项目报建配合、协调等工作。本次勘察、测量工作应按有关勘测、勘察、测量规范的要求进行,应满足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要求。 3.在对各项基础资料、专题资料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上,编制符合各级主 管及审批部门要求的初步设计文件。 4.因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审查而出现的反复修改、深化工作,以及其他配套服务 工作(含配合招标人)准备报审材料,并向评审委员会详细汇报相关成果的内容及 解答评审委员会的问题。 5.根据招标人、各级主管部门、各级审批部门审查组的评审意见修改、补充和 完善初步设计文件;确保初步设计文件通过专家评审组的审査,并最终取得审批部 门对初步设计文件的批复。 (具体以招标文件、任务书、合同条款及招标过程中所发出的相关文件所包 2 含的全部内容为准)。 1.1.5 项目批准文件:/。 1.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建设规模:南沙站周边道路及公交车蓄车场工程(一期地方建设部分),1.1.7 包括站西一路改造拓宽(福安二路至福安一路段,0.61km)、福安一路(车场西路 至站西一路段,0.11km)、同安一路(福安大道至车场东路段,0.25km)、同安二 路(福安大道至站东二路段,0.19km)、同安三路(福安大道至站东二路段,0.345km)、南沙港快速东侧辅道(站南路至站西一路非涉铁段,0.41km)、站前路至站南路段 地面道路(不含涉铁段,0.595km)、公交车蓄车场、站前路(灵新大道-万新大道,1.94km)、站南路(万环西路-万新大道段,4.36km)、福安二路(站西一路至深 江铁路段,0.16km)。工程建设总投资约 302758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188575 万元。建设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管沟、管线综合、照明工程、交通工程、景观绿化工程、临时工程及配套工程等。(具体项目以控规、批复文件、和相关政府部门审查确定的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等为准)。 根据本项目具体情况,如遇该项目的投资规模、结构形式、项目名称、平面(位置)或者造价等发生调整(或变更,或增减),也可能会新增或减少部分甚 至取消全部(子)项目工程,乙方已充分理解此风险并无条件接受不得拒绝,且 投标下浮率固定不变。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 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1.1.8 1.1.9 招标范围:☑工程可行性研究、☑方案深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 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前期现状摸查、☑方 案设计、☑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BIM 建模与应用、□施工图 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其他服务工作等。 1.1.10 前期服务机构名称:/。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 果(含电子文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 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国内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 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行政审批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 营业期限内,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提供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 文书。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2.3 ①工程咨询:投标人已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咨询业务备 案(专业须包含市政公用工程,服务范围包括项目咨询); 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 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 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③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资 质、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 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工程勘察专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 测)乙级或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 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 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注:勘察设计资质内容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 00>293 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6>160 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 号)、《工程设计资 质标准》(建市<2007>86 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 意见》(建市<2007>202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 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 号)、《住房和 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 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 号)、《广东省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 4 〔2021〕849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 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 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 023〕116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 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 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根据上 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 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 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 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 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 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 137220.html)确定。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 设计。中国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 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申请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 1.2.4 负责人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 称(专业以职称证为准)。须同时附上截止投标前 6 个月(必须包含 2023 年 12 月至 2024 年 5 月)或以上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 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道路专业、工程造价专业、勘察专业)需具 1.2.6 备注册执业资格,或者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 10 年或以上(以毕业时间算起)。 注:1、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 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 号)确定。 1.2.7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广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1.2.8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不需要。 5 1.2.9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不需要。 1.2.10 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应以负责设计任务 的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 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 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注:(1)联合体应签订一份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详见招标公告附 件 2 格式),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有执行本项目 所承担工程的充足经验和能力,并将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扫描件)随投标申请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推荐并明确负责设计任务的单位为本项目 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与业主、建设单位之间的联系; (4)联合体牵头人的被授权人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 指令,并负责整个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责任; (5)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 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 人签字或盖章;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投标 单位”、“声明企业”、“申请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 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或盖章即可;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需联合体各方分别出具并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由联合体牵头人落款出具,并由牵头人签字或盖章。 1.2.11 投标人已按照规定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 告附件 3)。 1.3 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截止时间、办理投标登记手续、递 交投标文件光盘、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 1.3.1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 6 2024 年 6 月 7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4 年 6 月 27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注:发布招标公 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1.3.2 招标文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出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交易平台网站下载。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 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 20 天。如招标人需发布 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 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1.3.3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方式: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1.3.4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27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 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网站 (https://login.gzggzy.cn/#/jyzx/)(下文及招标文件中的“交易平 台”均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 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1.3.5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 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及保密信封备用 1.3.6 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及保密信封(备用)递交时间: 2024 年 6 月 27 日 09 时 45 分至 6 月 27 日 10 时 00 分;地点:广州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 2 号南沙城商务 楼 A 栋 2 楼)开标室。(电子光盘及保密信封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 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1.3.7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1.3.8 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 1.3.8.1 采用电子开标,在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 开标开始时间:2024 年 6 月 27 日 10 时 00 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 7 间)。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或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地 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 2 号南沙城商务楼 A 栋 2 楼)开标室)。投标人参与电子开标的具体操作 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1.3.8.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 1.4 费用 1.4.1 本项目的招标最高限价为 2701.07 万元。其中: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 145.15 万元,勘察费 1206.88 万元,设计费 1349.04 万元; 注: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且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勘察费 和设计费投标报价均不得高于各自对应最高投标限价。 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 1.4.2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 研究报告总投资。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 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4.3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1.5 工期及合同 1.5.1 具体时间需根据具体设计情况或业主要求进行调整。如果延误工期,承包 人须按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或违约金。 1.5.2 为便于合同管理,承包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照合同约定尽快开具履约保 函,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勘察设计(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合同。 1.6 其他事项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 1.6.2 投标人可通过网络地图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3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 8 电话:020-39053421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彩汇中心 12 楼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 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 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 招标投标活动。 1.6.4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 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 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在广州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6.5 各投标单位递交投标资料参与投标,均视为接受及认同合同及招标人(业 主单位)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如中标人不按合同履约及未遵守 招标人(业主单位)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业主方有权依据相关 管理办法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1.7 招标人 1.7.1 名称: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 1.7.2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彩汇中心 12 楼 联系人:陈工 1.7.3 1.7.4 电话(手机)号码:020-39053421 1.7.5 传真号码:/ / 1.7.6 电子邮箱: 1.8 招标代理机构 1.8.1 名称: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8.2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城市广场南塔 38 楼 1.8.3 联系人:袁工 1.8.4 电话(手机)号码:18718410655 1.8.5 传真号码:020-83311714 1.8.6 电子邮箱:313986924@qq.com 9 1.9 交易服务机构 1.9.1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 1.9.2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 2 号南沙城商务楼 A 栋 2 楼 1.9.3 电话(手机)号码:020-28667461 1.9.4 传真号码:020-28667459 1.9.5 网址:http://www.gzggzy.cn 1.10 招标管理机构 1.10.1 名称: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10.2 地址:广州南沙开发区凤凰大道 1 号 E 栋 3 楼 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84986031 1.10.4 传真号码:020-84986039 10 附件 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第 号
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 有效期限: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码: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也可以采用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第 号
兹授权 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其权限是: 有效期限: 附:代理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码: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授权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也可以采用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格式。 11 附件 2(如果招标人接受联合体,则与投标书一起递交)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投标项目名称:。 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 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 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投标牵头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按联合体家数自行增减)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12 附件 3: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 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广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 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 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 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 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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