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州港出海航道南段维护工程(2024年-2026年6月)第一阶段施工项目
金额
17074.67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0/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7074.67万元
招标公司广州市港务局
招标联系人-020-83050279
中标公司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17074.67万元
中标联系人余松林
公告正文

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
投资项目名称 /
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港出海航道南段维护工程(2024年-2026年6月)第一阶段施工项目
标段(包)名称 广州港出海航道南段维护工程(2024年-2026年6月)第一阶段施工项目
公示名称 广州港出海航道南段维护工程(2024年-2026年6月)第一阶段施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4年10月18日 9时0分
评标情况

本项目评标结果如下:

 

中标候选人

第一候选人

第二候选人

第三候选人

单位名称

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

长江武汉航道工程局

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元)

170746726

169994113

169693778

综合得分

99.0401

98.4531

98.4287

项目负责人姓名和资质证书编号

余松林/1322018201907192

华进/ 1422017201829426

莫志芳/1352013201409670

质量标准

合格

合格

合格

工期

计划工期:13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116日(因办理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证时间的不确定性,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签发开工令为准),计划交工日期:2025331

计划工期:13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116日(因办理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证时间的不确定性,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签发开工令为准)。计划交工日期:2025331日。

计划工期:20241116日至2025331(因办理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证时间的不确定性,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签发开工令为准,工期为136个自然日)

使用信用等级分值情况

2次使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2023年度信用评价A等级结果和对应等级分值

未参加最新年度以及上一年度的广东省水运工程从业单位(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最新年度全国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信用评价等级为 AA

3次使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2023年度信用评价A等级结果和对应等级分值

资质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标候选人代码 排名 投标报价 质量承诺 工期(交货期)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91320100249689587L117074.672600(万元)合格计划工期:13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16日(因办理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证时间的不确定性,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签发开工令为准),计划交工日期:2025年3月31日

资格情况: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业绩情况:详见附件

余松林/苏1322018201907192

资质资格: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业绩:详见附件

长江武汉航道工程局91420100177685068H216999.411300(万元)合格计划工期:13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16日(因办理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证时间的不确定性,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签发开工令为准)。计划交工日期:2025年3月31日。

资格情况: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业绩情况:详见附件

华进/鄂1422017201829426

资质资格: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业绩:详见附件

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914401011904334478316969.377800(万元)合格计划工期:2024年11月16日至2025年3月31日(因办理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证时间的不确定性,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签发开工令为准,工期为136个自然日)

资格情况: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业绩情况:详见附件

莫志芳/粤1352013201409670

资质资格: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业绩:详见附件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市港务局 联系地址 广州市沿江东路406号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许先生 联系电话 020-83050278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广州市港务局 联系电话 020-83050279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
公示开始时间 2024年10月24日00时00分 公示结束时间 2024年10月29日00时00分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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