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信州区]上饶市方志敏公园配套道路项目一审审计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3/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上饶市公众交易云平台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沈芊慧18979310773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上饶市方志敏公园配套道路项目一审审计
饶城投随机抽取【2023-2-6】
上饶市方志敏公园配套道路项目经上饶信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通过,现决定对该项目一审审计服务采用随机抽取方式选定一家一审审计服务企业。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上饶市方志敏公园配套道路项目。
2.建设地点:位于上饶市信州区阳光一路。
3.工程总造价:本项目工程施工合同价约为993.713万元。
4.工作内容:负责本项目一审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及其他相关事宜服务。
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结算完成为止。
二、报名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凡符合以下要求的造价咨询企业(报名申请人)均可参加公开随机抽取活动。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2.委托代理人代表造价咨询企业参加本项目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在本企业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和本项目开标当月前一年内任意六个月以上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如委托代理人为退休人员,必须为本单位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劳务合同,法定代表人作为造价咨询企业代表参加本项目的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及挂靠企业参加(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格式自拟)。
4.业绩材料:造价咨询企业应提供一个工程投资在990万元及以上(达到80%即可)的市政(工程结算、一审或二审审核等业绩)工程造价服务业绩(需有经三方盖章的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定案表)。本业绩需提供造价咨询合同证明材料(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5.拟派人员:①项目负责人1人,要求:土建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师;②造价人员2人,要求:安装工程专业、土建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师各1人(提供上述3名人员的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有效联系电话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6.人员要求:提供拟派人员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西住建云人员查询截图(网址:https://jzsc.mohurd.gov.cn/home或https://zjy.jxjst.gov.cn/)提供外省人员查询截图的,应当提供在外省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其他省级官方网站查询截图,并提供拟派人员在开标前(不含开标当月)连续六个月及以上在本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正常缴费的证明材料及拟派人员在“江西人社”APP的完整查询截图,外省报名申请人可提供各自省份的人社类官方APP截图,如造价人员为退休人员,必须为本单位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劳动合同(提供拟派人员按上述要求的网站查询截图、拟派人员江西人社或其他省份人社类官方APP查询截图及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7.造价咨询企业拟派人员须为本企业正式员工且为本项目参与人员,且重要节点的相关会议及现场勘查项目负责人须到场,中标后不可变更拟派人员(因不可抗力原因或经招标人同意的情况除外),若发现上述问题,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格式自拟)。
注:①本次开标为不见面开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须按公告中“二、报名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要求准备投标文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后扫描制成一整份PDF格式(所有的资料需制成一个PDF文件)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或报名资料,中标人在中标后再按需要提供对应份数的纸质版加盖公章的投标文件;
②投标人需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未按要求提供的为无效投标;
③投标人提供的全部资格审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中标候选人确定后,招标人可对中标候选人相关资格条件以及所提供的业绩材料进行核查,发现不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中标后无故放弃中标资格或未履行合同约定行为或投标人有违法行为的,报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处罚;
④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最终评审以评标委员会评审为准;
⑤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标书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⑥为便于查找请投标人制成PDF投标文件后将名称修改为投标公司全称,例如“****有限公司投标文件”;
⑦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开摇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及本项目过程审计单位,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随机抽取。
三、项目报价
1.审计服务费:暂定4.1万元。审减费按一审核减额(±5%以内部分)的50%为基数计费,核减率在±5%以外的审减费用由施工单位支付,无钢筋抽筋费用。暂定价为承诺报价,最终咨询费按送审价计算,中标单位一审审计费最终结算应无条件响应饶城投【2015】174号文件、饶城投【2017】97号文件要求,按照上述相关文件收费规定据实结算。
2.付款方式:一审审计费用支付不得超过该项目总审核费用的50%;在二审出具审核报告并经上饶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网上备案后,若一审无误(核减金额在5%以内)则支付剩余50%一审费用,具体在合同中约定。
3.履约保证金或保函:本工程实行履约保证金或银行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或银行履约保函为合同价款10%。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将履约保证金从招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单位指定账户或将银行出具的有效保函提交至招标单位指定地点。中标人未按时提交履约保证金或银行履约保函的,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
4.履约保证金或保函的返还: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审核报告后一次性无息返还。
四、公开摇选流程
1.本次采取公开摇选形式确定中标人,投标人按先后顺序进行签到并按签到顺序进行编号(该编号为投标人本次开标会的唯一编号)。
(1)已签到编号投标人数量在5家以上的,则按签到序号公开摇选5个备选投标人。并对5个备选投标人提供所有材料进行存档,如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2)已签到编号投标人数量在5家以下的,则所有投标人均作为备选投标人。
(3)由招标人对备选投标人的相关材料进行查验,当现场相关证件(证书)查验出现未按规定提交有关证件(证书)或投标人不满足招标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时,招标人应当按投标人无效投标处理;再在剩余的候补投标人中公开摇选补足5个投标人(若投标人数量在5家以下,则所有候补投标人均作为投标人)并验证,以此类推。再由招标人从有效备选投标人中公开摇选1个编号,该编号即为本项目中标人。
2.开标时,当有效投标人不足3个,招标失败,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3.造价咨询企业在完成最终造价成果文件30日内进行备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将造价咨询合同相关信息通过上饶工程造价数据服务平台报送至上饶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五、其他
1.本项目在阳光采购平台网站http://www.srcq.com/、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iangxi.gov.cn/web/及上饶市城市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进行公示,有意向的投标企业可在上述网站自行了解项目招标相关情况。以上公告信息摘自于上饶产权网——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srcq.com/(上饶市属国有企业的专属采购平台)。
2.中标后未履行合同约定等行为的,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3.招标代理服务费2000元整由中标方支付。
4.疫情防控期间各参加招标活动人员要严格遵守省市及本地相关规定,做好防控保障措施和防护工作等。
六、公示时间:2023年3月8日至2023年3月13日
七、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招标人定于2023年3月14日15时30分,在腾讯会议软件(会议号:135-201-872)进行公开直播摇选,所有参加申请的公司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在2023年3月14日15时00分-2023年3月14日15时30分在腾讯会议软件(会议号:135-201-872)直播提供的签到系统内进行签到并按要求上传投标资料,请各投标人在签到开始前提前进入腾讯会议指定会议号获取签到地址(各投标人序号以签到系统最终显示为准)。签到完成(签到时应填写投标单位名称)即为报名成功逾期不予受理。” 
招标人: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涛      联系电话:0793-8160598
代理公司:上饶市公众交易云平台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芊慧    联系电话:18979310773  
 
2023年3月8日
 
附件一:上饶市方志敏公园配套道路项目一审审计费用计算过程
合同总价:993.7130万元
一审审核费计取:
200万×4.2‰=0.84万
(500-200)万×3.9‰=1.17万
(993.713-500)万×3.6‰=1.77万
1.基本费合计收费:0.84+1.17+1.77=3.78万
按70%的折扣率计取基本费为:3.78×70%≈2.6万
2.审减费按5%的审减额,按6%计取:993.713×5%×6%≈2.97万
一审审减费取50%:2.97×50%≈1.5万
3.一审审计费为:2.6+1.5=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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