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莆田市荔城区玉湖新城环湖公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金额
397.77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6/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泉宏莆采招【2023】029号
预算金额397.77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章0594-216662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2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26
公告正文
莆田市荔城区玉湖新城环湖公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莆田市荔城区玉湖新城建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委托,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泉宏莆采招【2023】029号、莆田市荔城区玉湖新城环湖公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莆田市荔城区玉湖新城环湖公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莆田市行政服中心网免费申请账号在莆田市行政服中心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6日08: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泉宏莆采招【2023】029号
项目名称:莆田市荔城区玉湖新城环湖公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977,776.20元
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3,977,776.2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3,977,776.20元
投标保证金:39777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
莆田市荔城区玉湖新城环湖公园物业管理服务
2(年)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3,977,776.20
物业管理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明细:资格证明文件补充说明 描述:1.资信证明的补充:无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应提供在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由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提供的资信证明内容应完整、清晰、整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金结算方面记录、执行结算纪律情况等),投标人只提供存款余额状况的,认定资信证明不完整,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中不一致之处以本项要求为准。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
节能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执行。
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
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采购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采购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采购包1)。
信用记录,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投标人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文件无效。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⑤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开标现场投标人代表提供的承诺函为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⑥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⑦若此项规定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有矛盾的,以此项规定为准。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01日至2023年06月25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 个工作),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注册账号后,投标人可通过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6月26日08: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电子投标须知
1、投标须知:
1.1投标人应通过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公开信息系统注册账号(免费注册),用于本项目的网上报名及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1.2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未上传网上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不全的其投标文件无效,在开标前提交纸质投标文件以供存档;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如系统故障等原因不能上传投标文件或开标评标时无法正常进行的,则由代理机构上报监管部门决定是否启用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进行评标。
1.3投标人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由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技术商务部分与报价部分组成,在网上投标时必须报价并上传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技术商务部分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技术商务部分文件中不得有报价部分,并且投标人须带CA现场解密,否则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网上身份认证:
2.1首次参加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招投标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完成福建CA数字证书在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注册和激活,同时投标人须自主完成诚信库资料的录入,便可参加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活动。
2.2申请CA证书:未办理数字证书的供应商可自行向CA认证机构申请CA证书。
2.3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进行,只接受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会员库中已审查通过会员的投标,未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操作详见“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事指南——供应商操作手册”,网上投标技术问题,如有疑问,可咨询电子投标平台: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594-2221219)。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莆田市荔城区玉湖新城建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文龙路968号
联系方式:陈女士189654465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荔城区延寿中街辰华财富中心
联系方式:小章,0594-2166622
电子邮箱:909087945@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章
电  
话:0594-2166622
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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