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gw-dl-2024-0039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林023-88503820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邓之奇021-61861485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4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8
公告正文
耒阳市导子东湖80MW风电场项目 220kV送出线路及对侧间隔改造建筑安装承包工程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变更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受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1.采购条件 采购人: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耒阳市导子东湖80MW风电场项目 项目业主(或买方):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重庆有限公司(代表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湖南省耒阳市 建设规模:本风电场工程拟装机容量80MW,风机暂按5.X-6.0MW机组选型,风机轮毂高度115m。本工程拟新建一 座220kV升压站,采用1回220kV线路送出。风机以35kV集电线路接入220kV升压站,再经升压变升压至220kV,本风电场 以1回220kV线路接入国家电网龙塘220kV变电站。 1)龙塘220kV变电站间隔扩建部分:本期扩建220kV出线间隔1个,位于由南至北第4个出线间(4E),以满足国电投耒 阳导子湖风电项目系统接入的需求。新上断路器1台、隔离开关3组、电流互感器3台、电压互感器3台、避雷器3台、支柱绝缘 子1只。母联间隔导线不满足本期扩建要求,本期将导线由2xLGJ-300/40更换为2xLGJ-400/50。新建二次预制舱1座。 2)升压站-龙塘变220kV线路部分:新建单回220kV线路长度约27.0km,铁塔90基,线路全线位于湖南省耒阳市境内,途 径竹市镇、龙塘镇、导子镇、东湖圩镇,线路地形为丘陵80%,水田20%,导线采用2×JL3/G1A-400/50钢芯高导电率铝绞 线,地线采用2根OPGW复合光缆。 项目整体进度:承包人计划开始工作时间:_2024年12月20日_,实际开始工作时间按照监理人开始工作通知中载明的开 始工作时间为准,并网时间为2025年4月20日。 2.2 采购范围
序号采购编号标段名称采购范围工期文件价格(元)
220kV送出线路及对侧间隔 改造扩建前期手续办理,项目 征租地及地面附着物补偿,设 备材料采购、运输、保管及二 次转运,建筑安装、调试、试 验、并网验收及相关附属配套 工作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 作: 1、办理项目前期及所需的全部合 规性手续、文件并承担办理的相 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电力公司 图纸审查(含升压站)并取得审 查意见,本标段所涉高速、铁 路、道路、各等级电力线路、风 电场区穿越、跨越、迁改,全部 标段的并网协议、调度协议、电
序号采购编号标段名称网验收等。 采购范围 2、项目征租地及地面附着物补工期文件价格(元)
1CGW-DL-2024- 0039耒阳市导子东 湖80MW风电 场项 目220kV送出 线路及对侧间 隔改造建筑安 装承包工程偿,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征地、土 地租赁、临时用地,施工便道租 赁、赔偿及地方关系协调,拆迁 补偿、地面附着物及农业养殖物 补偿(不含植被恢复费),临时 占地复垦;施工期间(不少 于2年)临时施工道路、临时进场 道路、临时道路、临时线路租地 费用;项目建设期间所有的工农 矛盾协调及当地政府协调。 3、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检测、保管及二次转运。 4、建筑安装、调试、试验、并网 验收、接入及相关附属配套工 作,施工用水、施工用电、绿化 工程等。 5、本标段质量监督及验收,系 统240小时试运行(含并网验收 的各种证照办理、调度协议办 理,并承担此过程中发生的各项 费用),消缺、性能试验、整套 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 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 6、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 工作(林业、环保、水保、消 防、质监、防雷、节能、安全、职业健康、等专项验收,二次安 防、等保测评、网络安全监测 (如需)),按国家电投《班组 建设目视化工作手册》开展目视 化建设,达标投产、生产准备及 电站移交前的运维工作,竣工验 收通过后的质保期及完成修补其 由承包人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等 全过程的承包工作,提供所有材 料、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消耗 品,相关技术资料归档,培训和 售后服务,直至移交所需完成的 全部工作。 7、配合升压站标段完成范围 内KKS编码编制、录入国电投系 统工作,负责本标段提供数据,现场如需编码牌,由升压站标段 制定规则,本标段现场自行制作 安装。 8、负责项目安稳系统的设备采购(如需)、策略编制、调试及接 入,并承担费用。 9、承包人在合同执行期间,若未 按照本标段的工作范围完成相应 工作,且在发包人要求后仍没有 执行,发包人则有权另行委托,并从合同款中1.5倍扣除该项实际 发生的所有费用和造成的我方损 失,承包人应无条件同意。 10、配合协调取得湖南省能源局 线路核准文件。计划工期:12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 期: 2024 年 12 月 20 日 计划竣工日 期: 2025 年 4月 20 日0
3.应答人资格要求
序号采购编号标段名称资格要求
1CGW-DL- 2024-0039耒阳市导子东 湖80MW风电场项 目220kV送出线路 及对侧间隔改造建 筑安装承包工程基本资格(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 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 没 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 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 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人近36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 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 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环境 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通过第三 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 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7)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 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 商涉案“黑名单”; (8)投标人没有处于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 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 处罚期内。 (9)投标人及其分包商未被列入招标人承包 商“黑名单”库。 2.专项资格 (1)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 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 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 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 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 故,近12个月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 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4)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内(至投标截止日起往 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2个类 似工程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 页、承包范围、签字页)、竣工证明(竣工验 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 资料));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注册一级 建造师(机电)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B证),至少具有1个类似工程施工 管理业绩且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 的项目经理; (6)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 人必须具有相应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有效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者,请于购买采购文件时间内进入招采进宝电子章平台(https://chn.zcjb.com.cn),注册账号并登录网页报名,参与购买采购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11月6日~2024年11月14日23:59(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法定节日除外)。 4.3采购文件获取 应答单位须在招采进宝全国专区(https://chn.zcjb.com.cn)完成注册。未经注册额应答单位在招采进宝全国专区,按照首 页“帮助中心”中“注册及登陆注意事项”进行注册,完成注册的应答单位,请登陆招采进宝全国专区领购采购文件。 5.采购文件澄清 有关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澄清问题,请登录招采进宝全国专区提出(https://chn.zcjb.com.cn)。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应答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上传招采进宝电 子平台。如在递交文件或参与开标过程中遇到问题,请第一时间拨打客服电话4000192166转1或联系在线客服进行解答 6.2 招采进宝电子平台不接收逾期传输的响应文件。 6.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购买或报名采购文件的潜在应答人的响应将被拒绝。 7.发布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招采进宝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s://chn.zcjb.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cebpubservice.com)公开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6号 邮编:100095 联系人:陈林 电话:023-88503820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169号 联系人:邓之奇 电话:021-61861485 邮箱:dengzhiqi@snerdi.com.cn (盖章)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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