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标的名称
品牌
型号规格
单价
数量
合计
1
学生电脑一体机
方正
T229
4197
55
230835
2
教师台式电脑机
FD1501
6637
3
双人电脑桌
简佳
HL-10160
1276
28
35728
4
学生櫈
HL-1025
99
56
5544
5
教师讲台
HL-201
1775
6
投影仪
明基
ED935
6770
7
电动投影布
得力
50440
780
8
辅材
/
国标
21940
9
安装费
7971
合计金额小写:317980元 合计金额大写:叁拾壹万柒仟玖佰捌拾元整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交货、安装、验收并交付采购人投入使用。
交货方式:乙方免费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一次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1、项目整体免费质保期叁年。
2、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1、乙方提供的设备是全新的,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或行业标准,国内相关部门手续完备,具有制造商质量合格证书的设备。
2、乙方提供的的设备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所述的标准和响应文件中(附件7)货物技术参数及技术指标要求。
3、乙方保证提供的每件设备配件齐全,包装完整,完好并未拆封。
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19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