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海丰和泰一般固废、废气综合治理提升改造项目无机膜过滤器、除硅铝超滤装置、改性水处理系统-招标公告变更-投标邀请变更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9/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海丰和泰一般固废、废气综合治理提升改造项目无机膜过滤器、除硅铝超滤装置、 改性水处理系统-招标公告变更-投标邀请变更
项目名称: 海丰和泰一般固废、废气综合治理提升改造项目无机膜过滤器、除硅铝超滤装置、 改性水处理系统
项目编号: ZB2023090600009
项目状态: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海丰和泰一般固废、废气综合治理提升改造项目无机膜过滤器、除硅铝超滤装置、 改性水处理系统
项目编号: ZB2023090600009
招标人: 宜宾天原海丰和泰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收费: 200.00元
文件获取时间: 2023-09-06 10:00至2023-09-12 17:00
文件获取地点: 线上获取
投标保证金收费: 190000.00元
投标截止时间: 2023-09-25 1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线上递交
开标时间: 2023-09-25 10:00
开标地点: 四川省宜宾市临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 61 号天原集团办公大楼 106 室。
开标方式: 线下开标
项目概况: 本项目在原已建有氯化渣一般固废处理装置的基础上增加 2 台隔膜压滤机、新建
一套破碎、化浆洗涤系统,以进一步提高渣的质量,使渣能有更广泛的资源化利用前景;另
增加一套废水硅铝处理装置,实现废水分级处理,进一步提升盐水质量。 本项目在原有年
产 5 万吨氯化法白粉扩建项目的氯化尾气处理装置末端优化现有尾气处理设施,以达到更佳
的运行效果。)
投标人资格条件: (001 无机膜过滤器)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基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独
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投标产品一致的经营
范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
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须为设备制造商。
2.资质要求:
(1)企业财务状况要求: 无(2)企业业绩要求:
标段一: 4 年( 2020 年~投标截止时间) 需提供不少于 4 套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
单套产能≥60m³/h 采用陶瓷膜装置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运行验收证明或货
款支付证明等相关佐证资料(复印件盖鲜章)。
(3)□允许 ☑不允许 代理商参与,代理商参与要求: / 。
(4)本项目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5)其他要求:参与投标报价的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业主方签订技术协议,否则投
标无效;;
(002 除硅铝超滤装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基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投标产品一致的经
营范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
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须为设备制造商。
2.资质要求:
(1)企业财务状况要求: 无(2)企业业绩要求:
标段二: 4 年( 2020 年~投标截止时间) 需提供不少于 4 套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单
套产能≥130m³/h 采用超滤膜装置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运行验收证明或货款
支付证明等相关佐证资料(复印件盖鲜章)。
(3)□允许 ☑不允许 代理商参与,代理商参与要求: / 。
(4)本项目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5)其他要求:参与投标报价的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业主方签订技术协议,否则投
标无效;;
(003 改性水处理系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基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投标产品一致的经
营范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
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须为设备制造商。
2.资质要求:
(1)企业财务状况要求: 无(2)企业业绩要求:
标段三:无业绩要求。
(3)□允许 ☑不允许 代理商参与,代理商参与要求: / 。
(4)本项目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5)其他要求:参与投标报价的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业主方签订技术协议,否则投
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备注: 一、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9 月 06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9 月 12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登录隆道云天原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报名,平台地址为
(http://www.longdaoyun.com)下载招标文件。报名费用:投标人完成网上报名后,需缴
纳招标文件资料费¥ 200 元(大写: 贰佰元整 ),由招标人确认无误后,投标人方可在平
台上下载招标文件。只接受从投标人公司对公账户以转帐形式递交的资料费,不接受现金或
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及私人名义递交的支票、汇票和电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报
名费可提供发票。招标文件资料费缴纳账户:单位: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
工行宜宾三江支行;账号:2314506509022102497;汇入时在“备注栏”注明:“ 无机膜
过滤器、除硅铝超滤装置、改性水处理系统 报名费”。
二、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9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四川省宜宾市临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 61 号天原集团办公大楼 106 室。纸质
文件递交
三、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9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四川省宜宾市临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 61 号天原集团办公大楼 106 室。
四、其他
1.招标内容: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标段一 无机膜过滤器 套 1 详见技术协议甲方要求
标段二 除硅铝超滤装置 套 1 详见技术协议甲方要求
标段三 改性水处理系统 套 1 详见技术协议甲方要求2.招标范围: 标段一:乙方负责无机膜过滤装置的设计、供应、运输、装卸、吊装、安装、
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
标段二:乙方负责除硅铝超滤装置的设计、供应、运输、装卸、吊装、安装、调试、培训和
售后服务等。
标段三:乙方负责改性水处理系统的设计、供应、运输、装卸、吊装、安装、调试、培训和
售后服务等。
3.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 120 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交付使用(合同签订后 15 个工作日
提供土建条件图、公辅条件4.交货地点: 宜宾天原海丰和泰有限公司一般固废、废气综合治理提升改造项目现场。
5.付款方式及支付方式:
5.1 付款方式:预付合同总额的 30%;经买方确认卖方具备发货条件后在卖方发货前支付合
同总额的 30%,出卖人同时开具全额 13%增值税发票;安装完成调试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额
的 30%,余合同总额的 10%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 30 个工作日支付。
5.2 支付方式:买方以最长期限为 6 个月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货款。
付款方式 □允许 ☑不允许 偏离
支付方式 □允许 ☑不允许 偏离
6.投标文件递交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通过天原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传,未上传的
投标文件无效,同时需要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指定地点。逾期未
上传、送达至指定网站、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文件邮寄递交须知:
7.1 本次投标人可采用邮寄/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寄达。
7.2 邮寄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 61 号集团办公楼 308 室 。
收件人: 王女士 联系电话: 0831-59807767.3 若投标单位纸质投标文件无法按时到达开标现场的,本次允许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签
字盖章纸质版扫描为 PDF 电子版,上传至隆道云天原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平台地址为
(http://www.longdaoyun.com)。开标评标以上传平台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为准。在具备
邮寄条件后,须尽快将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两副)邮寄至以下地址,且投标单位必须保证邮
寄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与上传平台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完全一致,否则不予退还投标保证
金。
8.公告发布媒介:隆道云天原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longdaoyun.com)和中
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9.投标人必须在天原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longdaoyun.com)注册投标,欲
了解注册及投标流程请查看“注册用户须知”。如有疑问,请联系天原集团电子招标平台运
营商隆道云的客服热线:400-0118-000/028-83328959。
10.如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存在异议,请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发送至(tyzbjd@ybty.com)
邮箱。
五、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原因: 各投标人:
招标人对 2023 年 9 月 6日发布的“海丰和泰一般固废、废气综合治理提升改造项目无机膜过滤器、除硅铝超滤装置、改性水处理系统”招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作出如下变更/更正:
一、招标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中的递交时间和六、开标时间及地点中的开标时间由“2023年9月25日10时00分”变更为“2023年9月28日9时30分”,其他相同内容同步变更。
二、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4.1投标保证金中,由“(1)标段一:投标人须在2023年9月22日10时00分前缴纳¥70000元(大写:柒万元整),作为投标保证金。(2)标段二:投标人须在2023年9月22日10时00分前缴纳¥40000元(大写:肆万元整),作为投标保证金。(3)标段三:投标人须在2023年9月22日10时00分前缴纳¥80000元(大写:捌万元整),作为投标保证金。”变更为“(1)标段一:投标人须在2023年9月27日10时00分前缴纳¥70000元(大写:柒万元整),作为投标保证金。(2)标段二:投标人须在2023年9月27日10时00分前缴纳¥40000元(大写:肆万元整),作为投标保证金。(3)标段三:投标人须在2023年9月27日10时00分前缴纳¥80000元(大写:捌万元整),作为投标保证金。”其他相同内容同步变更。
三、招标文件中第二卷 第五章 技术要求的部分内容变更的具体内容详见隆道云平台变更通知附件(网址:https://www.longdaoyun.com/)。
四、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联系人: 王**
联系电话: 08******
电子邮箱: yb******
项目名称: 海丰和泰一般固废、废气综合治理提升改造项目无机膜过滤器、除硅铝超滤装置、 改性水处理系统
项目编号: ZB2023090600009
项目状态: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海丰和泰一般固废、废气综合治理提升改造项目无机膜过滤器、除硅铝超滤装置、 改性水处理系统
项目编号: ZB2023090600009
招标人: 宜宾天原海丰和泰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收费: 200.00元
文件获取时间: 2023-09-06 10:00至2023-09-12 17:00
文件获取地点: 线上获取
投标保证金收费: 190000.00元
投标截止时间: 2023-09-25 1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线上递交
开标时间: 2023-09-25 10:00
开标地点: 四川省宜宾市临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 61 号天原集团办公大楼 106 室。
开标方式: 线下开标
项目概况: 本项目在原已建有氯化渣一般固废处理装置的基础上增加 2 台隔膜压滤机、新建
一套破碎、化浆洗涤系统,以进一步提高渣的质量,使渣能有更广泛的资源化利用前景;另
增加一套废水硅铝处理装置,实现废水分级处理,进一步提升盐水质量。 本项目在原有年
产 5 万吨氯化法白粉扩建项目的氯化尾气处理装置末端优化现有尾气处理设施,以达到更佳
的运行效果。)
投标人资格条件: (001 无机膜过滤器)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基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独
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投标产品一致的经营
范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
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须为设备制造商。
2.资质要求:
(1)企业财务状况要求: 无(2)企业业绩要求:
标段一: 4 年( 2020 年~投标截止时间) 需提供不少于 4 套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
单套产能≥60m³/h 采用陶瓷膜装置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运行验收证明或货
款支付证明等相关佐证资料(复印件盖鲜章)。
(3)□允许 ☑不允许 代理商参与,代理商参与要求: / 。
(4)本项目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5)其他要求:参与投标报价的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业主方签订技术协议,否则投
标无效;;
(002 除硅铝超滤装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基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投标产品一致的经
营范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
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须为设备制造商。
2.资质要求:
(1)企业财务状况要求: 无(2)企业业绩要求:
标段二: 4 年( 2020 年~投标截止时间) 需提供不少于 4 套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单
套产能≥130m³/h 采用超滤膜装置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运行验收证明或货款
支付证明等相关佐证资料(复印件盖鲜章)。
(3)□允许 ☑不允许 代理商参与,代理商参与要求: / 。
(4)本项目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5)其他要求:参与投标报价的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业主方签订技术协议,否则投
标无效;;
(003 改性水处理系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基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投标产品一致的经
营范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
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须为设备制造商。
2.资质要求:
(1)企业财务状况要求: 无(2)企业业绩要求:
标段三:无业绩要求。
(3)□允许 ☑不允许 代理商参与,代理商参与要求: / 。
(4)本项目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5)其他要求:参与投标报价的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业主方签订技术协议,否则投
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备注: 一、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9 月 06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9 月 12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登录隆道云天原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报名,平台地址为
(http://www.longdaoyun.com)下载招标文件。报名费用:投标人完成网上报名后,需缴
纳招标文件资料费¥ 200 元(大写: 贰佰元整 ),由招标人确认无误后,投标人方可在平
台上下载招标文件。只接受从投标人公司对公账户以转帐形式递交的资料费,不接受现金或
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及私人名义递交的支票、汇票和电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报
名费可提供发票。招标文件资料费缴纳账户:单位: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
工行宜宾三江支行;账号:2314506509022102497;汇入时在“备注栏”注明:“ 无机膜
过滤器、除硅铝超滤装置、改性水处理系统 报名费”。
二、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9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四川省宜宾市临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 61 号天原集团办公大楼 106 室。纸质
文件递交
三、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9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四川省宜宾市临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 61 号天原集团办公大楼 106 室。
四、其他
1.招标内容: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标段一 无机膜过滤器 套 1 详见技术协议甲方要求
标段二 除硅铝超滤装置 套 1 详见技术协议甲方要求
标段三 改性水处理系统 套 1 详见技术协议甲方要求2.招标范围: 标段一:乙方负责无机膜过滤装置的设计、供应、运输、装卸、吊装、安装、
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
标段二:乙方负责除硅铝超滤装置的设计、供应、运输、装卸、吊装、安装、调试、培训和
售后服务等。
标段三:乙方负责改性水处理系统的设计、供应、运输、装卸、吊装、安装、调试、培训和
售后服务等。
3.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 120 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交付使用(合同签订后 15 个工作日
提供土建条件图、公辅条件4.交货地点: 宜宾天原海丰和泰有限公司一般固废、废气综合治理提升改造项目现场。
5.付款方式及支付方式:
5.1 付款方式:预付合同总额的 30%;经买方确认卖方具备发货条件后在卖方发货前支付合
同总额的 30%,出卖人同时开具全额 13%增值税发票;安装完成调试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额
的 30%,余合同总额的 10%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 30 个工作日支付。
5.2 支付方式:买方以最长期限为 6 个月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货款。
付款方式 □允许 ☑不允许 偏离
支付方式 □允许 ☑不允许 偏离
6.投标文件递交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通过天原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传,未上传的
投标文件无效,同时需要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指定地点。逾期未
上传、送达至指定网站、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文件邮寄递交须知:
7.1 本次投标人可采用邮寄/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寄达。
7.2 邮寄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 61 号集团办公楼 308 室 。
收件人: 王女士 联系电话: 0831-59807767.3 若投标单位纸质投标文件无法按时到达开标现场的,本次允许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签
字盖章纸质版扫描为 PDF 电子版,上传至隆道云天原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平台地址为
(http://www.longdaoyun.com)。开标评标以上传平台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为准。在具备
邮寄条件后,须尽快将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两副)邮寄至以下地址,且投标单位必须保证邮
寄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与上传平台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完全一致,否则不予退还投标保证
金。
8.公告发布媒介:隆道云天原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longdaoyun.com)和中
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9.投标人必须在天原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longdaoyun.com)注册投标,欲
了解注册及投标流程请查看“注册用户须知”。如有疑问,请联系天原集团电子招标平台运
营商隆道云的客服热线:400-0118-000/028-83328959。
10.如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存在异议,请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发送至(tyzbjd@ybty.com)
邮箱。
五、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原因: 各投标人:
招标人对 2023 年 9 月 6日发布的“海丰和泰一般固废、废气综合治理提升改造项目无机膜过滤器、除硅铝超滤装置、改性水处理系统”招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作出如下变更/更正:
一、招标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中的递交时间和六、开标时间及地点中的开标时间由“2023年9月25日10时00分”变更为“2023年9月28日9时30分”,其他相同内容同步变更。
二、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4.1投标保证金中,由“(1)标段一:投标人须在2023年9月22日10时00分前缴纳¥70000元(大写:柒万元整),作为投标保证金。(2)标段二:投标人须在2023年9月22日10时00分前缴纳¥40000元(大写:肆万元整),作为投标保证金。(3)标段三:投标人须在2023年9月22日10时00分前缴纳¥80000元(大写:捌万元整),作为投标保证金。”变更为“(1)标段一:投标人须在2023年9月27日10时00分前缴纳¥70000元(大写:柒万元整),作为投标保证金。(2)标段二:投标人须在2023年9月27日10时00分前缴纳¥40000元(大写:肆万元整),作为投标保证金。(3)标段三:投标人须在2023年9月27日10时00分前缴纳¥80000元(大写:捌万元整),作为投标保证金。”其他相同内容同步变更。
三、招标文件中第二卷 第五章 技术要求的部分内容变更的具体内容详见隆道云平台变更通知附件(网址:https://www.longdaoyun.com/)。
四、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联系人: 王**
联系电话: 08******
电子邮箱: y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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