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综合提升项目—搏赢东侧道路建设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综合提升项目—搏赢东侧道路建设工程 经长发改投资(2022)132号文(2203-330522-04-01-704385)批准同意建设,建设地址位于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兴大道交陆汇路东北角。资金来源为财政统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 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受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招标人为 浙江太湖新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位于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兴大道交陆汇路东北角,拟建道路南起陆汇路,北至庄前路,为新建道路,道路等级为城市道路,道路总长286.811m,道路宽度15m,发包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智能交通工程、消防给水工程,其中塘渣、碎石(除商品砼骨料碎石外)、石屑(石粉)及水稳用碎石(含石屑)为甲供材料,具体详见本工程设计图纸、图纸答疑、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等内容。
本次招标工程建安工程造价约440万元(甲供材料除外),计划工期180日历天。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应提供企业任命文件,其他负责人在投标文件中应能体现职务信息);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5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
3.6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已被其他项目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已公示的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工程(此处任何在建合同包括限额以下的所有工程)。
(三)其他:
3.7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4、招投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详见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jcx.gov.cn:8081/cxweb/)。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jcx.gov.cn:8081/cxweb/)上选择“注册用户登录”后点击“投标单位登录”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后,点击“招标文件下载”,选择本项目相应标段点击“下载”,按照相关提示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免费下载,下载招标文件时根据系统提示,先点击“网上支付”(无需支付),再点击“下载招标文件”即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4招标文件下载的详细说明请下载和查阅《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投标人注册申请和CA锁使用操作的详细说明请下载和查阅《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诚信库申报(会员)操作手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3月07日09时0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投标文件通过CA锁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通过网上投标模块上传。
6.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网址为:http://ggzy.zjcx.gov.cn:808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或点击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进入开标系统。为避免网络影响,请各投标单位使用IE11及以上浏览器。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太湖新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长兴县中央大道2598号(交通投资综合大楼A座)
联系人:黄工/佘工
电话:0572-6122073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兴县金陵北路15号-1一单元四楼
联系人:李红
电话:0572-6067962
2023年02月1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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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浙江太湖新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地址:长兴县中央大道2598号(交通投资综合大楼A座)联系人:黄工/佘工 电话:0572-6122073邮箱:/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长兴县金陵北路15号-1一单元四楼联系人:李红 电话:0572-6067962邮箱:873264408@qq.com |
1.1.4 | 工程名称 | 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综合提升项目—搏赢东侧道路建设工程 |
1.1.5 | 建设地点 | 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兴大道交陆汇路东北角 |
1.1.6 | 工程承包方式 | 固定综合单价承包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财政统筹,100%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本工程位于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兴大道交陆汇路东北角,拟建道路南起陆汇路,北至庄前路,为新建道路,道路等级为城市道路,道路总长286.811m,道路宽度15m,发包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智能交通工程、消防给水工程,其中塘渣、碎石(除商品砼骨料碎石外)、石屑(石粉)及水稳用碎石(含石屑)为甲供材料,具体详见本工程设计图纸、图纸答疑、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等内容。 |
1.3.2 | 计划工期要求 | 计划工期:180个日历天。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3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09月11日□本工程定额施工工期: 日历天 |
1.3.3 | 质量要求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1.4.1 | 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 ☑见招标公告 □见投标邀请书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及投标人须知相应条款内容要求。 |
1.4.3 | 资格审查方式 | 采用资格后审 |
1.9.1 | 踏勘现场 | ☑投标人自行踏勘 □由招标人组织时间和地点: /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
1.11 | 招标工程是否允许分包 | ☑不允许 □允许分包的工程内容:/分包金额要求:/分包企业应符合规定的资格要求。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详见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其他要求:按照建办市〔2021〕25号文件要求,如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
1.12.2 | 偏差 | ☑不允许 □允许偏差的内容、范围和幅度:/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招标控制价及明细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 20日17时(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 ,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提交方式:发送至邮箱873264408@qq.com联系方式:0572-6067962联系人:李红 |
2.2.1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招标人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在当地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公开发布。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行下载。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当地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逐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2.3.1 | 招标人修改文件发出的形式 | 同2.2.1 |
3.1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商务标;□其他投标资料: ;□技术标;☑其他投标资料: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不评审;□资信标;□其他投标资料: ;资格审查资料;☑其他投标资料: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项目负责人到岗承诺书、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交纳与使用承诺书等。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一般计税法 □简易计税法 |
3.2.3 |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 综合单价法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1.☑ 最高投标限价439.3202(含暂列金25万元)万元;2.□最高投标限价在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文件中发布;3.□风险控制价;为防止投标人恶意低价竞标,最高投标限价的 %作为风险控制价( 万元)。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详见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
3.4.1 | 投标保证金 | 一、投标保证金金额:80000元。 二、投标人可自愿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 电汇、网上银行转账;。☑ 电子保函。三、采用电汇、网上银行转账形式缴纳注意事项: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到账时间为准)。2.收款单位:本次招标委托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退投标保证金3.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名称及开户行:账户名称: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长兴开发区支行 4.投标保证金应由投标主体基本账户转出(不得由分公司、办事处或项目部等非投标主体及一般账户转出,否则无效);5.投标保证金账号等相关信息的获取,应由潜在投标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后点击“生成银行账号”按钮后自动生成,每个标段每个潜在投标人生成的子账号各不相同,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金额足额汇入对应的子账号。 6、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将在开标时在系统中核查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并将核查情况向评标委员会报告,若发现同一账号有多个投标人汇入时,涉及该账号汇入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将有串通投标嫌疑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评标分析材料及时移交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作进一步的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7.企业诚信库中基本账户信息若有变更应及时更新;若不能及时更新,应及时提供新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相关资料。若诚信库中基本账户信息未及时更新,又不能提供新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投标保证金无效。四、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缴纳注意事项:1.投标电子保函由投标电子保函出具机构开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担保凭证,与投标保证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投标电子保函出具机构须一次性提供不低于本标段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担保。3.投标电子保函的有效期应当不小于投标有效期。4.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函方式担保的,针对具体项目要求“一标段一保函”;投标人应从其基本账户支付申请电子保函的费用。5.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并只限于对电子保函平台中生成的投标电子保函相关信息内容按招标文件评审标准(包括但不限于费用支付账户、金额、有效期等)进行核对,并将核对情况提交评标委员会。6.如投标人出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时,不能免除招标人向投标人直接索赔投标保证金的权利。7.招标人补充条款:1) 省级平台生成的电子保函评标委员会应从其格式、条款规定,其他事项按本须知规定执行。2)根据省建设厅等11个部门《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浙建〔2020〕7号)、《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湖建发〔2020〕44号)。投标人获得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最新的湖州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AAA级(或湖州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AAA级)的,即可免缴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不分专业类别,有一项达到AAA级即可。)注:AAA级企业免缴保证金的不需要关联,只须提供相关AAA证明文件即可。五、联系电话:4009980000注:1、投标电子保函包括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保(单)函等。2、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六、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其他不予退回投标保证金的情形同须知前附表3.4.4项。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1.☑ 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2. ☑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3.其他:/。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1)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2)以银行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3)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索赔。(4)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 |
3.5 | 资格审查资料 |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制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制件)、投标人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材料的复制件。2.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和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复制件。□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任命书复制件。3.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复制件。建造师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信息,或注册执业证书,或建设主管部门相关证明材料为准。4.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复制件。5.□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的提供)。6. ☑授权委托书。7.投标承诺书。8.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银行转账记录或银行保函或投标保险保单)。9.□/。 |
3.7.3(1) | 电子投标文件盖章要求 | 1.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2.□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证明材料用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
3.7.3(2) |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 一、 (1)CA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电子招投标系统中“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CA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因编制不规范而导致无法导入评标系统,该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4)投标人编制的CA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是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最新版(系统自带更新系统)生成的后缀名为“.CXTF”的CA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5)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的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招投标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电子投标流程如下:交易主体登录→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清单(如果有答疑澄清文件,需要下载答疑澄清文件进行制作)→使用商务标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报价(格式为.商务标投)→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将制作好的投标报价导入投标文件→系统完善投标信息→上传投标文件→点击“模拟解密”按钮→提示解密成功。为了保证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整性,电子投标文件转换完成后,应在规定部位加盖CA印章。二、其他:/。 |
3.7.4 | 业绩证明文件要求 | □业绩汇总表须按所附证明材料如实填写。其他:/。 |
4.1.1 |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 2023年03月07日 09:00 |
4.2.2 |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平台 | 使用专用密钥上传至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4.2.3 | 投标文件退还 | 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还: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2.其他:/。 |
4.2.5 | 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 | 1.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的;2.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并提示。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4.□未被邀请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5.其他:/。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1.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浙江省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四楼本项目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开标当日交易大厅显示屏场地安排,下同)3.开标平台: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4.其他:/。 |
5.2 | 开标程序 | 开标顺序:□按投标文件送达或上传先后顺序 □按投标文件送达或上传逆顺序 ☑按其他顺序开标按电子标自动生成的顺序开标1、投标截止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公布投标人情况、解密要求、在线公布现场监督、见证人员;2、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解密时间(适用于远程开标):应当在系统开启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后30分钟(至少30分钟)内完成解密;3、招标人现场解密、招标人在开标现场抽取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个系数、投标文件导入等全程操作;4、对网上开标过程有异议的,投标人应当直接在线提疑,同时由招标人在线进行回复;5、宣布开标结束。 |
5.4 | 特殊情况处置 | 1.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标的,需更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2.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3.投标人必须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4.其他:(1) 部分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评标委员会依法组建,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 |
6.3 | 评标办法 | 1.□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2.☑ 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商务总报价评分100 分、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评分 0 分、信用评价评分 0 分 3.□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 4.其他/。 |
6.3.1 |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方法 | 评标基准价确定方法:详见评标办法。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1名,同一建造师在同一时间段内被推荐为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一旦其他项目将此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本项目应依法依规另行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zjcx.gov.cn:8081/cxweb/ )(网址)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7.2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 □是其他:/。 |
7.4 | 履约担保及工程款支付担保 |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2%(不得超过2%)。工程款支付担保的金额:与履约担保同比例。履约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形式:现金、支票、汇票、转账、银行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者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 |
8.1 | 重新招标其他情形 | 1.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与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2.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8.2 | 不再招标的情形 |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投诉受理的具体部门及电话: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0572)6044639。 |
10.1 | 商务标编制相关规定 |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建设主管部门对造价从业人员执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规定,投标报价的编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投标报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2.投标文件的编制人不得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并不得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 |
10.2 | 投标文件的澄清、质询 | 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30分钟,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
10.3 | 陈述和答辩 | 1.陈述和答辩人:通过资格审查和技术评审的有效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2.答辩方式:□现场语音答复□书面答复□电子平台在线答复3.陈述和答辩通知方式及相关规定:(1)入围后进行预通知(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发送给开标委托人,提醒项目负责人做好陈述和答辩准备);(2)技术标评审评分结束后正式通知(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发送给开标委托人,通知项目负责人进行陈述和答辩)。项目负责人未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陈述和答辩,该项按0分处理。(3)陈述和答辩人应在陈述和答辩问题的范围内进行陈述和答辩。4.陈述和答辩地点: / 。5.陈述和答辩问题:可在招标文件中公布,或者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及评审因素内容统一拟定,原则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执笔。6.参加答辩人员在进入答辩区域后须缴存通讯工具,进场不允许携带资料。 |
10.4 | 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 | 1.对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标准:(1)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尚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为“有在建合同工程”。(2)其他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3)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1)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2)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3)已被其他项目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在公示期内的项目负责人;(4)项目负责人发生更换的,以现任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2.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1)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2)原项目负责人在建项目信息有备案在建设主管部门的,应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扫描件;3.在建合同工程和人员信息可参照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发布的信息。 |
10.5 | 否决投标的情形 | 1.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资格审查内容:①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条件(若有)的;②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③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依法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④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或制作码、创建码)一致的;⑥委托代理人未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⑦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的(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⑧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的(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⑨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⑩其他:/。(2)初步评审内容:①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的;投标文件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的;②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或投标承诺书未按要求填写;③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以上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④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⑤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工程质量、工程验收标准、施工工期、保修期要求的;⑥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⑦投标人未如实填写“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信用信息情况表”; ⑧不响应招标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的。(3)技术标评审内容: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不评审。(4)商务标评审内容:①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包括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和创建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增加费)未按照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要求填报的;②规费、税金报价不符合现行规定的;③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含分部分项工程及措施项目、其他项目清单项目的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项目特征描述)的;④改变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明确的暂列金额和暂估价的(含招标文件明确的暂定不竞价内容的);⑤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且投标人对其报价不能充分说明理由,或提供的相关资料无法证明报价不低于其成本价的;⑥投标文件的编制人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或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的。⑦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⑧其他:/ 。(5)其他:①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②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③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规定时间范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④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项,投标人须知第1.4.4项、1.12项和3.6项规定执行的;注: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书面询问核对。 |
10.6 | 特别说明 | 1.本前附表是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的补充和细化,应当与正文内容一致。如本前附表与正文内容表述不一,以本前附表为准。2.□监测设施经费保障要求:本工程处于安装监测设施工程范围,投标人扬尘控制及在线监测设施安装、运行费用应充分考虑并列入报价,在合同签订前应向招标人提供对应的实施方案。3.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经费保障要求: / 4.价款结算方式:☑ 竣工后一次性结算□施工过程分段结算:□房建工程分段节点 / (如可按桩基工程、地下室工程、地上主体结构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划分,或分专业、分单项等);□市政工程分段节点按 / 划分(节点划分:如道路工程、给排水燃气工程、隧道工程、河道护岸工程、综合管廊工程等市政工程可按施工段合理划分过程结算周期节点;水处理构筑物工程和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可参照建筑工程划分过程结算周期节点;桥梁工程可按下部结构、上部结构、附属工程划分过程结算周期节点。)。5.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投标人应在投标前仔细核查本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情况,应按当地有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制度执行。(2)农民工工资支付按照当地相关文件执行,具体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6.□实施BIM的内容: / 。7.□投标人存在撤销投标文件和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不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等情形或被行政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重新招标的,招标人可以拒绝投标人再次投标该项目。8.本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一般情况下是指项目经理。9.中标单位如为未办理进浙备案的省外企业,须在获得中标通知书后签订施工合同前办理进浙备案相关手续。10.其他:/ 。 |
10.7 | 在线远程开标注意事项 | 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2、本项目招投标文件使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招投标过程。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可能导致废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使用招投标专用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与软件公司的服务人员联系,软件公司工作人员会根据投标人要求,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3、开标当日,投标人在任意地点通过长兴县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长兴县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可以提前进入长兴县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http://www.cxztb.gov.cn:808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进入相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否决投标及询标、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在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时间内完成解密。 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招标人原因或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重新招标(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6、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 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操作系统:windows7、windows8、windows8.1、windows10完整版、浏览器: IE11及以上、文字处理软件:office2007以上完整版。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7、开标现场实时视频受网络带宽、硬件设备等因素影响,投标人通过长兴县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观看时,可能会感觉数字变化较慢或出现卡顿,视频与语音存在约5秒延时情况,此属正常现象,若投标人需要调取开标现场视频影像资料的,可以在评标完成后 3 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方式提出,逾期的概不受理现场视频调阅申请,投标人也可以参加现场开标。 |
10.8 | 其他 | 1、本项目技术标中的施工组织设计无需提供。2、本项目网上投标上传的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正本,其余均为副本。3、投标文件格式中“项目负责人到岗承诺书”中的到岗时间等仅为参考格式,具体到岗时间、罚款数额按专用合同条款中承诺。4、中标后提供纸质投标文件5份及电子版1份 (光盘或者U盘存储)。5、评标办法如采用先计算商务报价得分取前13名进行后续评审的项目,后续评审过程中,符合性审查、技术标审查和商务标详细审查未通过时,不再进行后续递补。所有进入评审的投标文件全部被否决时,招标人应当重新组织招标。6、项目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有故意抬高或拉低投标报价、出现报价异常接近、呈规律性等情况,监督管理部门将利用电子评标系统深入研判,并向所属地扫黑除恶办及公安机关移送线索材料,启动联合调查。 |
序号 | 投标人 | 密封情况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目标 | 工期 | 备注 | 签字 |
招标人编制的招标控制价 |
工程类型 | 商务标评标基准价确定方式 |
评标基准价 =经评审的各有效合理投标价格算术平均值×(1+浮动率C)×投标价格权重B + 招标控制价×(1-浮动率A)×(1-投标价格权重B)。 | |
设经评审的各有效合理投标价格算术平均值与招标控制价的下浮率为F,根据F的数值范围分别确定浮动率A。 | |
投标价格权重B的确定:40%、42%、44%、46%、48%、50%、52%、54%、56%、58%、60%十一档数值。 | |
各投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浮动率C的确定:-1.5%、-1.0%、-0.5%、0%、0.5%、1.0%、1.5%七档数值。 | |
建筑工程项目(仿古建筑) | 1.F≤5% A取6.5%、7%、7.5%、8%、8.5%、9%、9.5%、10%、10.5%、11%、11.5%十一档数值;2.5% |
市政公用项目 | 1.F≤8% A取11.5%、12%、12.5%、13%、13.5%、14%、14.5%、15%、15.5%、16%、16.5%十一档数值;2.8% |
园林绿化项目(以绿化为主) | 1.F≤10% A取13.5%、14%、14.5%、15%、15.5%、16%、16.5%、17%、17.5%、18%、18.5%十一档数值;2.10% |
《下浮率A、权重B、浮动率C坐标对应查询表》 | ||||||||||||
由招标人代表当场分别在1、2、3……9、10、11这11个序号中随机抽取1个序号→开标时所有投标人解密→→评标委员会对资格评审、技术标(如有)、信誉标(如有)、有效标的判定、有效合理标的确定→计算F值→根据F的范围和现场抽取的序号确定浮动率A ,F值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
抽取的A值序号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建筑工程项目(仿古建筑) | F≤5% | 6.5% | 7% | 7.5% | 8% | 8.5% | 9% | 9.5% | 10% | 10.5% | 11% | 11.5% |
建筑工程项目(仿古建筑) | 5% | 4.5% | 5% | 5.5% | 6% | 6.5% | 7% | 7.5% | 8% | 8.5% | 9% | 9.5% |
建筑工程项目(仿古建筑) | F>10% | 2.5% | 3% | 3.5% | 4% | 4.5% | 5% | 5.5% | 6% | 6.5% | 7% | 7.5% |
市政公用项目 | F≤8% | 11.5% | 12% | 12.5% | 13% | 13.5% | 14% | 14.5% | 15% | 15.5% | 16% | 16.5% |
市政公用项目 | 8% | 9% | 9.5% | 10% | 10.5% | 11% | 11.5% | 12% | 12.5% | 13% | 13.5% | 14% |
市政公用项目 | F>15% | 6.5% | 7% | 7.5% | 8% | 8.5% | 9% | 9.5% | 10% | 10.5% | 11% | 11.5% |
园林绿化项目(以绿化为主) | F≤10% | 13.5% | 14% | 14.5% | 15% | 15.5% | 16% | 16.5% | 17% | 17.5% | 18% | 18.5% |
园林绿化项目(以绿化为主) | 10% | 9.5% | 10% | 10.5% | 11% | 11.5% | 12% | 12.5% | 13% | 13.5% | 14% | 14.5% |
园林绿化项目(以绿化为主) | F>20% | 6.5% | 7% | 7.5% | 8% | 8.5% | 9% | 9.5% | 10% | 10.5% | 11% | 11.5% |
权重B | 40% | 42% | 44% | 46% | 48% | 50% | 52% | 54% | 56% | 58% | 60% | |
浮动率C | -1.50% | -1.00% | -0.50% | 0% | 0.50% | 1.00% | 1.50% |
序号 | 违规内容 | 扣违约金 | |
1 | 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 | 200元/例 | |
2 | 施工作业人员酒后上岗 | 500元/次 | |
3 | 现场材料乱堆放 | 500元/次 | |
4 | 未经监理验收签证即进入下一步施工 | 5000元/次 | 已施工部分返工 |
5 | 打架斗殴或治安纠纷事件 | 10000元/例 | |
6 | 生活区(办公区、宿舍、厨房及厕所等)卫生差 | 500元/次 | |
7 | 施工用电存在隐患 | 500元/处·次 | |
8 |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发包人或监理口头或书面下达的指令 | 500元/次 | |
9 | 承包商虚报、乱报签证费用及进度款,经监理审核,核减超过10%部分 | 按核减额的5%扣除违约金 |
发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年 月 日 |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 话:年 月 日 |
发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年 月 日 |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 话:年 月 日 |
发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年 月 日 |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 话:年 月 日 |
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招 标 人: (单位盖章)造价咨询人: (单位盖章)年 月 日 |
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招 标 人: 造价咨询人: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 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编 制 人: 复 核 人: (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 (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编 制 时 间: 年 月 日 编 制 时 间: 年 月 日 |
工程概况:建设地址、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占地面积、经济指标、层高、层数、结构形式、定额(计划)工期、质量目标、施工现场情况、自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护要求等。编制依据:计价依据、标准与规范、施工图纸、标准图集等。采用(或经合同双方批准、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综合单价需(或已)包括的风险因素、范围(幅度)。采用的计价、计税方法。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注:1.工程概况须根据不同专业工程特征要求进行表述;2.必要时有关工程内容、数量、数据、工程特征等可列表表示;3.不同计价阶段应列明相应阶段涉及量、价、费的计价依据及取定标准。 |
序号 | 图号 | 图纸名称 | 日期 | 备注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粘贴处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粘贴处 |
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粘贴处 |
代理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粘贴处 |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同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履约担保银行保函金额履约担保书金额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
2 | 施工准备时间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
3 | 误期违约金额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
4 | 误期赔偿费限额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
5 | 提前工期奖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
6 | 施工总工期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
7 | 质量标准: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
8 | 工程质量违约金最高金额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
9 | 预付款金额: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
10 | 预付款保函金额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
11 | 进度款付款金额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
12 | 竣工结算款付款时间: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
13 | 保修期: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工程投 标 报 价投 标 人: (单位盖章)年 月 日 |
投 标 报 价招 标 人: 工 程 名 称: 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投 标 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编 制 人: 年 月 日 |
序号 | 工程名称 | 金额(元) | 其中:(元) | 备注 | |||
序号 | 工程名称 | 金额(元) | 暂估价 | 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 | 规费 | 税金 | 备注 |
1 | ××单项工程 | ||||||
1.1 | ××单位工程 | ||||||
1.1.1 | ××专业工程 | ||||||
··· | |||||||
1.2 | ××单位工程 | ||||||
1.2.1 | ××专业工程 | ||||||
··· | |||||||
2 | ××单项工程 | ||||||
2.1 | ××单位工程 | ||||||
2.1.1 | ××专业工程 | ||||||
··· | |||||||
2.2 | ××单位工程 | ||||||
2.2.1 | ××专业工程 | ||||||
··· | |||||||
合计 |
序号 | 费用名称 | 计算公式 | 金额(元) | 备注 | |||
1 | 分部分项工程费 | ∑(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 | |||||
其中 | 1.1人工费+机械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机械费) | |||||
2 | 措施项目费 | (2.1+2.2) | |||||
2.1 | 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 | ∑(技措项目工程量×综合单价) | |||||
其中 | 2.1.1人工费+机械费 | ∑技措项目(人工费+机械费) | |||||
2.2 | 施工组织措施项目 | ∑计费基数×费率 | |||||
其中 | 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 | ∑计费基数×费率 | |||||
3 | 其他项目 | (3.1+3.2+3.3+3.4) | |||||
3.1 | 暂列金额 | 3.1.1+3.1.2+3.1.3 | |||||
3.1.1 | 其中 | 标化工地增加费 | 按招标文件规定额度列计 | ||||
3.1.2 | 其中 | 优质工程增加费 | 按招标文件规定额度列计 | ||||
3.1.3 | 其中 | 其他暂列金额 | 按招标文件规定额度列计 | ||||
3.2 | 暂估价 | 3.2.1+3.2.2+3.2.3 | |||||
3.2.1 | 其中 |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 | 按招标文件规定额度列计(或计入综合单价) | ||||
3.2.2 | 其中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按招标文件规定额度列计 | ||||
3.2.3 | 其中 | 专项技术措施暂估价 | 按招标文件规定额度列计 | ||||
3.3 | 计日工 | ∑计日工(暂估数量×综合单价) | |||||
3.4 | 施工总承包服务费 | 3.4.1+3.4.2 | |||||
3.4.1 | 其中 | 专业发包工程管理费 | ∑专业发包工程(暂估金额×费率) | ||||
3.4.2 | 其中 | 甲供材料设备管理费 | 甲供材料暂估金额×费率+甲供设备暂估金额×费率 | ||||
4 | 规费 | (计算基数×费率) | |||||
5 | 增值税 | (计算基数×税率) | |||||
投标报价合计 | 1+2+3+4+5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 额(元) | 备注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其中 | 备注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 | 合价 | 人工费 | 机械费 | 暂估价 | 备注 |
本页小计 | |||||||||||
合 计 |
清单序号 | 项目编码(定额编号) | 清单(定额)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综 合 单 价(元) | 合 计(元) | |||||
清单序号 | 项目编码(定额编号) | 清单(定额)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人工费 | 材料(设备)费 | 机械费 | 管理费 | 利润 | 小计 | 合 计(元) |
1 | (清单编码) | (清单名称) | |||||||||
— | (定额编号) | (定额名称) | |||||||||
— | ······ | ······ | |||||||||
合 计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
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 | |||||||||||||
序号 | 名称及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其 中 | 合价(元) | 其 中 | ||||||
序号 | 名称及规格、型号 | 单位 | 单位 | 单位 | 暂估单价(元) | 单价(元) | 暂估合价(元) | ||||||
1 | 人工 | 一类人工 | — | — | |||||||||
1 | 人工 | 二类人工 | — | — | |||||||||
1 | 人工 | 三类人工 | — | — | |||||||||
1 | 人工费小计 | ||||||||||||
2 | 材料 (工程设备) | ||||||||||||
2 | 材料 (工程设备) | ||||||||||||
2 | 材料 (工程设备) | ||||||||||||
2 | 材料 (工程设备) | 其他材料费 | |||||||||||
2 | 材料(工程设备)费小计 | ||||||||||||
3 | 机械 | — | — | ||||||||||
3 | 机械 | — | — | ||||||||||
3 | 机械 | — | — | ||||||||||
3 | 机械费小计 | ||||||||||||
4 | 工料机费用合计(1+2+3) | ||||||||||||
5 | 管理费 (计费基数×费率) | — | |||||||||||
6 | 利润 (计费基数×费率) | — | |||||||||||
7 | 综合单价(4+5+6) | — |
序号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费率(%) | 金额(元) | 调整费率(%) | 调整后金额(元) | 备注 |
1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
1.1 | 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 | |||||||
1.2 | 标化工地增加费 | |||||||
2 | 提前竣工增加费 | |||||||
3 | 二次搬运费 | |||||||
4 |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 |||||||
5 | 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 | |||||||
6 | 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 | |||||||
合 计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结算金额(元) | 备注 |
1 | 暂列金额 | |||
1.1 | 标化工地增加费 | — | ||
1.2 | 优质工程增加费 | — | ||
1.3 | 其他暂列金额 | |||
2 | 暂估价 | |||
2.1 | 材料(设备)暂估价 | |||
2.2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
2.3 | 专项技术措施暂估价 | — | ||
3 | 计日工 | |||
4 | 总承包服务费 | |||
5 | (索赔与现场签证) | — | ||
合 计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暂定金额(元) | 备注 |
1 | 标化工地增加费 | |||
2 | 优质工程增加费 | |||
3 | 其他暂列金额 | |||
3.1 | ||||
3.2 | ||||
3.3 | ||||
合 计 | — |
序号 | 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暂估(元) | 确认(元) | 差额±(元) | 备注 | ||||
序号 | 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暂估 | 确认 | 单价 | 合价 | 单价 | 合价 | 单价 | 合价 | 备注 |
合 计 |
序号 | 工程名称 | 工程内容 | 暂估金额(元) | 备注 |
合 计 |
序号 | 工程名称 | 工程内容 | 暂估金额(元) | 备注 |
合 计 |
编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暂定数量 | 实际数量 | 综合单价(元) | 合价(元) | |
编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暂定数量 | 实际数量 | 综合单价(元) | 暂定 | 实际 |
一 | 人 工 | ||||||
1 | (按需要填报人工等级或工种名称) | ||||||
2 | |||||||
人 工 小 计 | |||||||
二 | 材 料 | ||||||
1 | |||||||
2 | |||||||
材 料 小 计 | |||||||
三 | 施 工 机 械 | ||||||
1 | |||||||
2 | |||||||
施工机械小计 | |||||||
总 计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价值(元) | 服务内容 | 计算基础 | 费率(%) | 金额(元) |
1 | 发包人单独发包专业工程 | |||||
1.1 | ||||||
1.2 | ||||||
2 | 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 | |||||
2.1 | ||||||
2.2 | ||||||
合 计 | — | — | — |
序号 | 工日名称(类别)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序号 | 材料(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交货方式 | 送达地点 | 备注 |
序号 | 名称、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序号 | 机械名称、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序号 | 机械或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国别产地 | 制造年份 | 额定功率(KW) | 生产能力 | 用于施工部位备注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 |||||||
用途 | 面积(平方米) | 位置 | 需用时间 |
合计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上岗资格证明 | 已承担在建工程情况 |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原服务单位 | 项目数 | 主要项目名称 |
本工程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班子。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上岗资格证明 | 已承担在建工程情况 |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原服务单位 | 项目数 | 主要项目名称 |
本工程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班子。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从事项目负责人年限 | ||||
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编号 | |||||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开、竣工日期 | 在建或已完 | 工程质量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从事技术负责人年限 |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开、竣工日期 | 在建或已完 | 工程质量 |
姓名 | 年龄 | 身份证号码 | |||
职称 | 职务 | 合格证号码 |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
发证时间 | 有效期 |
分包人名称 | 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营业执照号码 | 资质等级证书号码 | ||||
拟分包的工程项目 | 主要内容 | 造价(万元) | 已经做过的类似工程 | |||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负责人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其中 | 技工 | |||||
经营范围备注 |
姓名 | 年龄 | 身份证号码 | |||
职称 | 职务 | 合格证号码 |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
发证时间 | 有效期 |
序号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在投标文件的位置 |
1 | 例如:企业名称或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名字等 | 例如:XX工程等 | 例如:XX公司或指挥部等 | 例如:X年X月X日完成,长度或深度X米等 | 例如: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 | 例如:投标文件第X页 |
2 | …… | |||||
投标人名称 | 企业资质等级 | |||
企 业 地 址 | 联 系 电 话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拟派投标项目负责人 | |||
投标人信用信息情况 | 投标截止日前有无与工程建设相关的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 | |||
投标人信用信息情况 | 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无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受到行政机关罚款及以上的行政处罚。 | |||
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信用信息情况 | 投标截止日前有无与工程建设相关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 | |||
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信用信息情况 | 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无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受到行政机关罚款及以上的行政处罚。 | |||
投标人声明 | 以上内容是本投标人信用信息的真实反映,如未如实反应而骗取投标资格或影响中标结果的,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已中标的,中标无效并无条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投 标 人: (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序号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在投标文件的位置 |
1 | 例如:企业名称或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名字等 | 例如:XX工程等 | 例如:XX公司或指挥部等 | 例如:X年X月X日完成长度或深度X米等 | 例如: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 | 例如:投标文件第X页 |
2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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