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禁毒总队职工阅览室及文化墙建设网上竞采公告
金额
14.27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09/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4.27万元
招标公司重庆市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刘老师15223619676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老师1911224163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受重庆市公安局(采购人)委托对禁毒总队职工阅览室及文化墙建设(项目)采用 最低价 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142,747.41 元)
  • 包1(商品种数:1)
  • 包合计:142,747.41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采购目录:
其他建筑工程
需求描述:
禁毒总队职工阅览室及文化墙建设
¥142,747.41 1(批) ¥142,747.41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报价时间
  • 报价开始时间:
    2024-09-25 09:00:00(北京)
  • 报价截止时间:
    2024-09-25 10:00:00(北京)
四、响应文件要求
  • 文件必须上传:
  • 文件上传说明:

    供应商线上报价时需上传每页盖章后的电子文档(PDF)格式一份。上传电子文档必须按照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进行废标处理。


五、商务条款
  • (一)工程工期:

    本工程合同工期20个日历日。

  • (二)报价要求:

    详见竞采文件。

  • (三)付款方式 :

    (一)合同签订时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以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二)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作为预付款,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预付款时,成交供应商须提供由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与预付款同等额度的担保函(保函有效期需涵盖至项目验收合格之日)。如成交供应商收到预付款后不履行相关义务,可通过担保函收回已支付的预付款。成交供应商按合同约定完成项目全部内容,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通过结算审计后,采购人支付项目款至结算总金额的100%。(款项支付前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开具合规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审核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办理付款手续)。

    注:在签订合同时,成交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付或者减少支付预付款;

    (三)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成交供应商提交退回履约保证金书面申请,采购人在收到申请书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手续(若出现违约,则履约保证金的退还金额要相应扣减)。

六、其它说明及要求
  •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则依照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约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审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 4500.00元 ,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 (五)采购异议处理: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 单位名称:
    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王老师
  • 联系电话:
    19112241635
采购需求方
  • 单位名称:
    重庆市公安局
  • 联系人:
    刘老师
  • 联系电话:
    15223619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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