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漯河市交通运输局选聘会计事务所提供城市公交成本规制编制及审核第三方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30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6/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c-zc-2023-13
预算金额30万元
招标公司漯河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0395-313699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立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女士0395-567170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2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29
公告正文
漯河市交通运输局选聘会计事务所提供城市公交成本规制编制及审核第三方服 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LC-ZC-2023-13 )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漯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漯河市交通运输局选聘会计事务所提供城市公交成本规制编制及审核第三方服务项 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30 万元,招标人为漯河市 交通运输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一家专业服务机构,为采购人编制城市公交成本规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对公交集团 2021-2022 年度运营成本进行审计分析、根据审 计结果进行财务对比分析,编制《漯河市城市公交成本规制办法》、成本规制办法能够合理 界定公交企业正常经营性成本范围和建立单位成本标准,确定合理回报率,并以此为基础测 算财政补贴的方式;(2)对公交集团 2023-2025 年度运营成本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审计内容包括:包括直接营运成本、期间费用、税金及附加、其他营运费用等。审计结果主 要用于交通局、财政局测算对公交集团年度财政补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漯河市交通运输局选聘会计事务所提供城市公交成本规制编制及审核第三方服务 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漯河市交通运输局选聘会计事务所提供城市公交成本规制编制及审核第三方服务 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 书或其它组织证明材料)】;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 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银 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3 年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财务报表)】;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 1 月以来至少 3 个月的缴 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国家财政部门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 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会计 师资格;
3.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的规定,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查询范围(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备注:供应商查询:“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自动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 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法定代表人查询:“信用中 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被列入以上查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竞争性磋商。(查询截止时间 为开标前一个小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6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6 月 26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时间:请于 2023 年 6 月 19 日至 2023 年 6 月 26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5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漯河市郾城区嵩山路沙田 锦绣天地 20#楼 803 号。3.磋商文件售价:现场领取,磋商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4. 报名资料:(1)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及身份证原件;(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涉及的所有证明材料。以上报名资料核验原件 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6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漯河市郾城区嵩山路沙田锦绣天地 20#楼 803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6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漯河市郾城区嵩山路沙田锦绣天地 20#楼 803 号。
七、其他
项目概况
河南立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漯河市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就漯河市交通运输局选聘会计事务 所提供城市公交成本规制编制及审核第三方服务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采购,建设资金来 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C-ZC-2023-13
2.项目名称:漯河市交通运输局选聘会计事务所提供城市公交成本规制编制及审核第三方服 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0 万元
最高限价:30 万元
5.采购需求:
5.1 采购内容:采购一家专业服务机构,为采购人编制城市公交成本规制办法(以下简称“办 法”)。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对公交集团 2021-2022 年度运营成本进行审计分析、根据审计结果进行财务对比分析,编制《漯河市城市公交成本规制办法》、成本规制办法能 够合理界定公交企业正常经营性成本范围和建立单位成本标准,确定合理回报率,并以此为 基础测算财政补贴的方式;(2)对公交集团 2023-2025 年度运营成本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 报告,审计内容包括:包括直接营运成本、期间费用、税金及附加、其他营运费用等。审计 结果主要用于交通局、财政局测算对公交集团年度财政补贴。
5.2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技术规程及相关文件要求 5.3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一个月。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 书或其它组织证明材料)】;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 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银
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3 年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财务报表)】;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 1 月以来至少 3 个月的缴 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国家财政部门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 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会计 师资格;
3.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的规定,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查询范围(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备注:供应商查询:“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自动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 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法定代表人查询:“信用中 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被列入以上查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竞争性磋商。(查询截止时间 为开标前一个小时)。
三、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1.时间:请于 2023 年 6 月 19 日至 2023 年 6 月 26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5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漯河市郾城区嵩山路沙田锦绣天地 20#楼 803 号。
3.磋商文件售价:现场领取,磋商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4.报名资料:(1)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及身份证原件;(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涉及的所有证明材料。
以上报名资料核验原件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3 年 6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漯河市郾城区嵩山路沙田锦绣天地 20#楼 803 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 年 6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漯河市郾城区嵩山路沙田锦绣天地 20#楼 803 号。
六、公告期限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磋商时请携带资料原件到现场,采购项目磋商会议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 件。
2.代理费用的收取
2.1 收取方式:现金或转账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本次采购服务费。
2.2 收取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 招协【2023】002 号文的收费标准,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漯河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漯河市源汇区长江路西段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95-3136997
电子邮件:97283920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立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和光街 10 号 G 栋 8 层 34 号 联 系 人: 刘女士
电 话: 0395-5671709
电子邮件: /
目薛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