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周宁县城市停车场(一期)项目-苏家山停车场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9/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女士0593-5626615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衡泰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廖工13328550325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周宁县城市停车场(一期)项目-苏家山停车场已由周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周发改审批[2023]5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周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周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成都衡泰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周宁县苏家山村

2.2.工程建设规模:建设总用地面积5802.4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368.29平方米,新增机动车停车位300个,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基坑支护工程、建筑工程、结构工程、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空调与通风工程、智能化工程、室外及配套、设备工程等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招标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1.4.3三级资质(3)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招标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 中房屋建筑工程中小型规模相应规模标准规定: 一般房屋建筑工程--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属于小型工程,应由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担任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3726024元(含暂列金200000元,暂估价1910000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4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最新的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若干规则(试行)》(闽建[2017]6号)第十条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等级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详见(闽建办筑[2016]8号)文规定。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和《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文件规定,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不可使用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3、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29日 15:00:002024年9月20日 09:00:00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万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9月20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20.161.207.254:8090/ndhy)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周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周宁县仙风大道 66 号服务中心 4 楼,邮编:3554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3-5626615,传真:/

联系人:刘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衡泰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高新区天泰路 111 号13 楼,邮编:610023

电子邮箱:/

电话:13328550325,传真:/

联系人: 廖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联系电话:4009980000、0593-225023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周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周宁县狮城镇桥南街51号

联系电话:0593-563559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周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周宁县仙风大道(周宁武夷?龙腾世纪对面,龙腾湖边上)

联系电话:0593-2153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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