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邵阳市资江新邵段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服务项目
金额
89.77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0/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邵阳市资江新邵段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10月09日
第一节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 新邵财采计【2023】0000110
采购人(全称):邵阳市生态环境局新邵分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亚冠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邵阳市资江新邵段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服务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新邵财采计【2023】0000110
(3)项目内容:通过对资水新邵段现有53.5公里范围内已完成卫星遥感解译的150个疑似排污口开展深入现场排查。核实确定入河排污口信息、建立入河排污口名录、开展入河排污口水质水量监测;基本查清污水来源、明确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完成排污口溯源认定;编制“一口一策”整治方案。
(4)项目负责人: 夏蓉 。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897750.00
大写:捌拾玖万柒仟柒佰伍拾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单价合同 。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 年 月 日,完成日期: 年 月 日。总日历天数:30天。
地点:新邵县
方式:按采购人要求
4.付款方式
1、 本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额的50% 2、乙方提交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并经审核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50% 。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
(6)磋商文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六 份,采购人执 二 份,供应商执 二 份,监管单位执 一份,代理机构执 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 9 月 28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新邵县东古大厦2001室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盖章处)
公告日期:2023年10月09日
第一节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 新邵财采计【2023】0000110
采购人(全称):邵阳市生态环境局新邵分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亚冠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邵阳市资江新邵段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服务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新邵财采计【2023】0000110
(3)项目内容:通过对资水新邵段现有53.5公里范围内已完成卫星遥感解译的150个疑似排污口开展深入现场排查。核实确定入河排污口信息、建立入河排污口名录、开展入河排污口水质水量监测;基本查清污水来源、明确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完成排污口溯源认定;编制“一口一策”整治方案。
(4)项目负责人: 夏蓉 。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897750.00
大写:捌拾玖万柒仟柒佰伍拾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单价合同 。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 年 月 日,完成日期: 年 月 日。总日历天数:30天。
地点:新邵县
方式:按采购人要求
4.付款方式
1、 本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额的50% 2、乙方提交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并经审核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50% 。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
(6)磋商文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六 份,采购人执 二 份,供应商执 二 份,监管单位执 一份,代理机构执 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 9 月 28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新邵县东古大厦2001室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盖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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