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潜山市经开区外环路区域排涝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10/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皖h4—2023—12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江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潜山市潜润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操女士1530556024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8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潜山市经开区外环路区域排涝建设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潜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潜发改许可[2022]215号;
1.4 招标人:安徽省潜山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5 项目建设单位:潜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6 资金来源:自筹 ;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9评标办法:合理价格竞争法Ⅱ。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潜山市经开区外环路区域排涝建设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皖H4—2023—124 ;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皖H4—2023—124 ;
2.5 建设地点:潜山市经开区外环路;
2.6 建设规模:新建朱湖西站排涝泵站及配套基坑支护、降水工程;配电房建筑面积619.37m2,框架结构;门卫室建筑面积20m2,框架结构;室外附属围墙、挡土墙;朱湖泵站抽排涵闸4×2m,闸长123m;自排涵闸4×2m,闸长61m;和平闸1.5×1.8m,闸长30m;西中沟北侧穿路涵闸1.5×1.8m,闸长35m;高速南侧新建明渠,长度880m;黑臭水体治理;排涝沟渠清淤工程共计4761m:其中西中沟清淤222m、高速北侧渠道清淤639m、高速路南侧明渠清淤676m、西中沟边灌溉区清淤375m、西沟清淤508m、西沟连通渠道清淤691m、西中沟至中大沟清淤1650m、西中沟硬化长度350m等。具体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2.7 合同估算价:约5023万元;
2.8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列示的全部内容;
2.10 项目类别: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
2.11 其他: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和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同时具备下列①、②、③要求:
①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和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若拟派项目经理不能同时具有以上资格的,可分别由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项目经理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项目经理担任本工程项目副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项目副经理由联合体各方提供均可)。
②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同时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③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副)经理,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副)经理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3.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 / 。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二家(含联合体牵头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获取招标文件,且投标保证金须从联合体牵头人基本账户提交。(注:①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须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②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③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7其他要求: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2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aqggzy.anqing.gov.cn)查阅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须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获取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s://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 / 。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拨打以下电话 :
①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如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请拨打服务电话:010-86483801 转 5-2(工作日)。
② CA数字证书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 CA 客服400-880-4959(工作日)。
③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服务电话:400-998-0000(8:00-21:00)。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 0 元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11 月 08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 开标地点:潜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http://ggzy.ah.gov.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aqggzy.anqing.gov.cn/)等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8.1 招 标 人:安徽省潜山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潜山市经济开发区
邮 编:246300
联 系 人:江先生
电 话 :0556-8978908
8.2 建设单位:潜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潜山市梅城镇皖潜大道
邮 编:246300
联 系 人:宋先生
电 话 :0556-8921428
8.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潜山市潜润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潜山市经济开发区潜阳路0077号
邮 编 :246300
招标部联系人:操女士 联系方式:15305560241
造价部联系人:汪先生 联系方式:15055683785
8.4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56-5991286
8.5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6-5990024
8.6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潜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潜山市政府大院内
电 话:0556-8921479
9.异议受理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投标截止日期10日历天前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操女士,联系电话:15305560241。
10.其他事项说明
10.1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所在地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否则该业绩及其对应的奖项不予认可。
10.2本项目开评标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开标活动在线完成。各投标人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学习《安庆新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v1.0》http://aqggzy.anqing.gov.cn/008/008005/008005003/20210628/0b666ae1-b391-4146-859b-8eff6f25bc97.html,务必掌握远程解密方法和在线回复询标方法。
10.3投标人须用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数字证书相关办理事宜,请拨打电话0556-5991201。
11.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提交即可)
11.1开户行名称:安徽潜山农村商业银行城关支行
账户名称:潜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20010306662166600000017000032
11.2开户行名称: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潜山支行
账户名称:潜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225009320951000002000770
11.3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潜山支行
账户名称:潜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79755443824
12.特别提示
12.1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建办市〔2018〕57号)、《安徽省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建市〔2019〕2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所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存在“挂证”现象。
12.2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净化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环境,对在交易过程中如发现有涉嫌围标、串标、恶意竞标的违法违规人员,依据相关规定,将线索移送市扫黑办。
12.3评审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前后矛盾、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可能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等情况需要澄清时,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网上系统对投标人进行询标,要求投标人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12.4网上系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投标文件格式与本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时,以本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为准,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3年 10 月 18 日
1.1 项目名称:潜山市经开区外环路区域排涝建设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潜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潜发改许可[2022]215号;
1.4 招标人:安徽省潜山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5 项目建设单位:潜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6 资金来源:自筹 ;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9评标办法:合理价格竞争法Ⅱ。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潜山市经开区外环路区域排涝建设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皖H4—2023—124 ;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皖H4—2023—124 ;
2.5 建设地点:潜山市经开区外环路;
2.6 建设规模:新建朱湖西站排涝泵站及配套基坑支护、降水工程;配电房建筑面积619.37m2,框架结构;门卫室建筑面积20m2,框架结构;室外附属围墙、挡土墙;朱湖泵站抽排涵闸4×2m,闸长123m;自排涵闸4×2m,闸长61m;和平闸1.5×1.8m,闸长30m;西中沟北侧穿路涵闸1.5×1.8m,闸长35m;高速南侧新建明渠,长度880m;黑臭水体治理;排涝沟渠清淤工程共计4761m:其中西中沟清淤222m、高速北侧渠道清淤639m、高速路南侧明渠清淤676m、西中沟边灌溉区清淤375m、西沟清淤508m、西沟连通渠道清淤691m、西中沟至中大沟清淤1650m、西中沟硬化长度350m等。具体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2.7 合同估算价:约5023万元;
2.8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列示的全部内容;
2.10 项目类别: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
2.11 其他: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和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同时具备下列①、②、③要求:
①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和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若拟派项目经理不能同时具有以上资格的,可分别由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项目经理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项目经理担任本工程项目副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项目副经理由联合体各方提供均可)。
②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同时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③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副)经理,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副)经理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3.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 / 。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二家(含联合体牵头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获取招标文件,且投标保证金须从联合体牵头人基本账户提交。(注:①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须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②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③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7其他要求: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2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aqggzy.anqing.gov.cn)查阅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须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获取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s://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 / 。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拨打以下电话 :
①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如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请拨打服务电话:010-86483801 转 5-2(工作日)。
② CA数字证书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 CA 客服400-880-4959(工作日)。
③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服务电话:400-998-0000(8:00-21:00)。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 0 元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11 月 08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 开标地点:潜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http://ggzy.ah.gov.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aqggzy.anqing.gov.cn/)等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8.1 招 标 人:安徽省潜山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潜山市经济开发区
邮 编:246300
联 系 人:江先生
电 话 :0556-8978908
8.2 建设单位:潜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潜山市梅城镇皖潜大道
邮 编:246300
联 系 人:宋先生
电 话 :0556-8921428
8.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潜山市潜润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潜山市经济开发区潜阳路0077号
邮 编 :246300
招标部联系人:操女士 联系方式:15305560241
造价部联系人:汪先生 联系方式:15055683785
8.4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56-5991286
8.5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6-5990024
8.6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潜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潜山市政府大院内
电 话:0556-8921479
9.异议受理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投标截止日期10日历天前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操女士,联系电话:15305560241。
10.其他事项说明
10.1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所在地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否则该业绩及其对应的奖项不予认可。
10.2本项目开评标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开标活动在线完成。各投标人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学习《安庆新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v1.0》http://aqggzy.anqing.gov.cn/008/008005/008005003/20210628/0b666ae1-b391-4146-859b-8eff6f25bc97.html,务必掌握远程解密方法和在线回复询标方法。
10.3投标人须用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数字证书相关办理事宜,请拨打电话0556-5991201。
11.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提交即可)
11.1开户行名称:安徽潜山农村商业银行城关支行
账户名称:潜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20010306662166600000017000032
11.2开户行名称: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潜山支行
账户名称:潜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225009320951000002000770
11.3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潜山支行
账户名称:潜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79755443824
12.特别提示
12.1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建办市〔2018〕57号)、《安徽省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建市〔2019〕2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所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存在“挂证”现象。
12.2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净化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环境,对在交易过程中如发现有涉嫌围标、串标、恶意竞标的违法违规人员,依据相关规定,将线索移送市扫黑办。
12.3评审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前后矛盾、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可能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等情况需要澄清时,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网上系统对投标人进行询标,要求投标人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12.4网上系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投标文件格式与本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时,以本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为准,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3年 10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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