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2年12月15日华能重庆珞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12月-珞璜电厂POM专用电源模块故障修理(2套)询价书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2/12/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介绍
检修部电气计检项目
二、报价须知
1.请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报价人响应文件没有对询价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2.报价与询价文件要求有差异,请务必备注说明,若无备注说明,视为完全响应询价文件。3.请报价时勾选税率。4.实际修理数量为2套,电子商务平台询价数量为1,故在电子商务平台填报价格时请填报该项目(2套)的含税总价
三、基本信息
采购方案名称 | 2022年12月-珞璜电厂POM专用电源模块故障修理(2套) | 采购单位 | 华能重庆珞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项目类型 | 服务 | 采购项目类别 | 3011 |
工程项目编号 | X7010220070000000 | 工程项目名称 | 一二期公用系统检修 |
寻源类型 | 询价 | 寻源方式 | 合格供应商公开 |
评审原则 | 经评审最低价法 | 是否紧急采购 | 否 |
四、报价要求
结算币种 | 人民币 | 报价截止前是否允许 供应商修改报价 | 允许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保证金金额(元) | |
报价开始时间 | 2022-12-15 11:25:08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2-12-18 11:25:08 |
答疑/澄清时间 | 2022-12-15 11:25:10 至 2022-12-17 11:25:08 |
五、产品信息
序号 | 计划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描述 | 物料组 | 采购明细 | 数量 | 计量单位 | 计量单位描述 | 标段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 计划采购时间 | 计划交货时间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完工时间 | 安装时间 | 需求单位 | 交货地址 | 用途及说明 |
1 | 10 | POM专用电源模块故障修理(2套)_POM专用电源模块故障修理(2套)_2022 | F0101011 | POM专用电源模块故障修理(2套)_POM专用电源模块故障修理(2套)_2022 | 1.000 | EA | 每一个 | 2022-12-09 | 2022-12-09 | 华能重庆珞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六、联系人信息
联系人 | 肖勤 | 询价单位 | 华能重庆珞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电话 | 023-61693676 | 传真 | |
邮编 | 402283 | 276789779@qq.com | |
手机 | 13637926070 | 联系地址 |
七、附件
POM专用电源模块故障修理(2套)询价采购文件.zipPOM专用电源模块故障修理(2套)询价采购文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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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乙方(承揽人):XXXX签定地点:珞璜电厂(甲方)签定时间:XX年XX月XX日甲方(定作人):华能重庆珞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编号:HNCQ-LHSC-FW-XXXX/XX-XXXX设备修理合同华能重庆珞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原厂标准执行,当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1.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见附件),恢复设备的技术性能,保证甲方设备运行对修理设备的要求,乙方对设备修理后的质量负责。第二条修理后应达到的质量标准:按照以下第(2)项执行:除本条约定的费用外,甲方无需支付任何其他费用,设备修理的运费、包装费用、税费等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本合同价款为一次性不变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保持不变,不因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调整,修理材料和人工价格涨幅由乙方自行承担。第一条修理标的物、数量、修理费及交(提)货时间
第七条修理设备风险的转移:若非在甲方现场修理的,修理设备的风险自交付时起转移,设备交付乙方后的毁损灭失由乙方负责。第六条修理材料的提供:修理所需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原材料质量合格,为原厂材料或不低于原厂材料质量标准,并接受甲方的检验,但甲方的检验不免除乙方对修理材料的质量保障责任。第五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甲方提供修理所需的技术资料、图纸。乙方修理完毕后应向甲方提供设备使用及再次修理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的质量证明。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及回收:若非在甲方现场修理的,乙方应确保设备安全运抵甲方处,按乙方厂标包装,途中设备损害由乙方承担,包装物免费不回收。第三条乙方对修理设备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保证修理设备自修理完毕并由甲方使用之日起正常使用一年以上。在此期限内,若所修理设备再次出现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和方式修理完毕,但非因乙方维修原因造成或者非乙方维修内容的损坏除外。乙方拒绝承担再修理义务或者逾期修理的,甲方有权自行或聘请任何第三方进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且乙方不得拒绝履行本条约定质保义务。3.修理质量满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原厂标准及技术协议(见附件),当标准不一致时按技术协议执行。
第十一条修理期限:乙方应于XX年XX月XX日前或合同签订之日起XX月或XX时限修理完毕并返厂。需加急修理的,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安排加急修理并满足甲方的返厂时间要求。2.正式验收。验收标准按本合同第二条执行,甲方现场安装试用,异议期限为使用之日起12个月。如不合格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再次修理,相应的运输费、在途风险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且由此造成的时间延误视为乙方未按时交货。1.初步验收。修理返厂后,甲方对设备外观质量、数量进行检查,只是表面验收,不视为对设备质量的验收确认。第十条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本合同第二条执行,现场安装试运行。第九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海运、空运、汽车、火车等确保按期安全送达的运输方式,或甲方要求的运输方式,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八条修理方式及交(提)货地点:现场修理,或修复后送达珞璜电厂(甲方)指定位置。
第十三条担保方式:无。4.其他规定。按本合同约定,如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时,甲方有权在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直接扣除,若扣除金额超出最终裁判机关认定金额,超出部分不构成甲方逾期付款,不构成甲方违约。没有可供扣除款项的,乙方应在违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3.发票开具。乙方应当在甲方付款前向甲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发票,乙方未开具发票的,甲方有权暂不付款,不构成甲方违约,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2.税率变化。如国家增值税税率发生变化,则结算时标的物中的各项货物净价不变,合同结算价按调整后的新税率进行结算,即:合同结算价=总净价×(1+国家增值税新税率)=合同总价÷(1+国家增值税旧税率)×(1+国家增值税新税率)。1.结算方式。正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第十二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4.质量问题。修理后返厂的设备不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承担复修、减少修理费等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修理后返厂的设备不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所引起的损失。若乙方提供的修理材料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甲方有权要求卖方承担相关修理材料三倍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的损失,乙方应当赔偿全部损失。3.擅自停修。若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借修理材料或人工价格上涨等原因,擅自停止履行合同义务或未按合同约定返厂的,皆视为乙方单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责任。如因擅自停修造成其他损失,甲方仍有权追究。2.迟延返厂。乙方未按期修好返厂,除甲方原因和不可抗力外,甲方有权在未支付款项中按以下比例扣减金额作为违约金:迟延返厂一至四周,每周扣迟延返厂金额的1%;迟延返厂五至八周,每周扣迟延返厂金额的1.5%;迟延返厂九周及以上的,每周扣迟延返厂金额的2%;不满一周按一周计算。总扣减金额不超过迟延返厂金额的10%。此迟延返厂扣款,不免除乙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如因迟延返厂造成其他损失,甲方仍有权追究。延迟返厂超过【九】周的,视为乙方擅自停修。(注:本项扣减金额可据实调整)1.一般约定。双方应诚信履行合同义务,如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应向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并继续按约定履行其他义务。损失发生后,违约方应采取一切可能的补救措施,以尽可能减少或挽回损失,否则还应就扩大的损失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五条违约责任:第十四条承诺和保证:乙方承诺,乙方具备修理货物所需的资质,修理后的设备能够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且修理材料及技术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所有权、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不存在司法或行政转让限制。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或遭受任何第三方追诉、索赔的,或者影响甲方对设备的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或追偿。
第二十一条解释规则:第二十条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或全部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期间,该方可免除相关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据材料,并于影响消除后采取补救措施并继续履行。第十九条通知和送达:双方确认签署页所列地址、经办人及电话为双方履行合同过程中设备、文书等送达的有效地址和联系方式。任何一方变更送达地址、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均应提前三日告知相对方,未提前告知,视为未变更。甲方按此送达,不论是否实际签收,均视为已依法送达乙方。第十八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甲方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第三方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七条违约致纠纷的费用承担:如乙方违约导致合同纠纷,因纠纷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差旅费等因解决纠纷而支付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十六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1.发生不可抗力等法定解除情况,依法解除。2.延迟返厂三十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3.修理材料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4.设备返厂验收不合格,乙方未在甲方限定的期限内完成修理的,或经修理后重新验收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若乙方修理时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涉及违法的,甲方有权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起生效,自合同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时终止。第二十二条其他:(2)技术部分按技术协议执行,其他部分按本合同约定执行。(1)按对乙方而言更高更严格的标准执行。2.如技术协议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按以下第()项执行:1.如遇合同条款解释分歧,双方先按条款文意解释,再结合合同其他条款进行整体解释。
3.甲乙双方经过充分的沟通和协商,清楚并知晓本合同全部条款的含义,本合同所有条款均非法律规定的格式条款。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留存复制品或技术资料。1.乙方在修理期间接受甲方的监督检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不符合甲方要求的部分进行改正。第二十三条其它补充约定事项: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第三方代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相关义务与责任的,应当经甲方同意。甲方拒绝第三方代为履行的,不免除乙方的合同义务及责任。甲方同意或不知情情况下接受第三方代为履行,不代表甲方同意承担本合同约定以外的义务。2.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技术协议(附后)附件:1.修理设备清单(签署页)(以下无正文)
总则2022年12月技术规范书POM专用电源模块故障修理华能重庆珞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修复范围及技术要求本技术规范书未涉及到的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确定。本技术规范书经双方确认后作为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签订合同之后,到供应商开始制造之日的这段时间内,采购人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修改要求,供应商遵守这个要求,具体款项内容由供需双方共同商定。设备修复及验收标准不得低于对应的行业标准或规范。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的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应商保证提供符合本协议和国家有关最新标准的优质产品。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华能重庆珞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电源卡(POM-AC)修理修复,包括修复范围、技术要求、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相关要求。
本设备修复供货期为签订合同或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以先到者计算)30天。供货期3.3包装运输需保证设备完整性、严密性,防止运输过程中设备损坏和丢失。3.2设备供货前需做通电试验以及性能测试,保证设备可靠有效并且故障得到消除,供应商需在供货时提供试验报告。3.1供应商在供货的同时,提供设备解体及修复报告。其他技术要求
罚则5.3质保期内,供应商需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内做出响应,如需供应商到设备现场,供应商应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48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后7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供应商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则采购人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供应商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5.2在质保期内,因供应商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由供应商全面负责,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服务、维修、更换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负责。5.1本设备修复后质保期为到货验收合格后24个月或设备投入运行后18个月(以先到者计算)。质保期由于供应商责任导致设备的返修或换货而使合同设备的起动延误时,以该设备纠正缺陷后或在现场完成修好的日期计算实际供货期。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和规范书的技术条款差异之处汇集成表。供应商必须填写本表,如无偏差,则在此表中填写“无”。偏差表6.2质保期内设备有任何质量问题,供应商免费处理好。6.1验收不合格、不符合技术要求及工艺标准的设备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修复费用。
采购编号:******标准询价采购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版本编号:V22.6.6
中国华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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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HINAHUANENG
3.询价费用72.定义71.适用范围7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5第一章采购公告(合格供应商公开)2目录
9.报价98.语言和计量单位97.编制基本要求86.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85.采购文件的构成74.现场踏勘7
15.询价小组111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111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1012.采购有效期1011.响应保证金1010.报价货币10
21.签订合同1220.成交通知1119.采购结果公告1118.确定成交供应商1117.评审方法1116.开启响应文件11
四、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5三、评审程序13二、评审方法13一、总则13第三章评审办法1322.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12
三、商务部分23二、报价部分22一、授权委托书21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8第五章采购需求17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6
询价公告POM专用电源模块故障修理(2套)第一章采购公告(合格供应商公开)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五、偏差表25四、技术部分24
付款方式: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的方式进行总承包。正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结算金额的100%。4.交货期/施工期/服务期:本设备修复供货期为签订合同或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以先到者计算)30天。3.采购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2.交货/施工/服务地点: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1.项目概况:华能重庆珞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重庆江津珞璜镇,一、二、三期工程已建有4×360MW+2×600MW机组,距离珞璜重庆市主城区35公里。为满足生产需求,特需进行POM专用电源模块故障修理(2套),详见技术规范书。项目介绍
(3)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2)近三年没有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服务/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1)供应商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1.供应商通用资格要求:二、报价须知5.其他需要说明内容:/
资质等级要求:/。2.供应商专用资格要求:(7)不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规和华能集团相关制度的情况。(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询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询价项目。(5)不存在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信息检查一致的情况。(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报价要求三、基本信息其他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业绩要求:/。
只接受供应商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线上对需要澄清的内容提出问询。七、附件六、联系人信息详见技术规范书。采购需求信息
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公告/邀请函中所述项目。1.适用范围备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3.询价费用2.4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设立并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专业组织,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见前附表。2.3成交供应商:指最终被授予合同的供应商。2.2供应商:指响应询价采购,参与询价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1采购人:指依法提出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采购人及联系方式见前附表。2.定义
5.采购文件的构成4.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4.2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4.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4.现场踏勘供应商应承担与其参加询价有关的所有费用。不论询价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询价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章评审办法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5.1采购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询价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6.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5.5由于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误解与疏忽或报价误差,而导致询价失败或成交后的任何风险,其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负。5.4响应文件一经递交成功即表示供应商确认采购文件的法律效力,并对此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做出相应的响应,承担与采购文件要求相适应的民事、经济和法律责任。5.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5.2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过程中,如发现下载不成功或下载的文件格式有误等问题请务必于采购文件发售期内联系电子商务平台客服热线。如果供应商不按上述要求提出而造成不良后果,电子商务平台不承担责任。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7.2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在合同最终授予前进一步审查的要求,如若存在供应商利用弄虚作假等不当手段谋取成交的,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予以否决,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7.1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采购文件所有内容(包括所有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的基础上,按照“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完整的响应文件。7.编制基本要求6.3为使供应商有充分时间对采购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修改、补充距报价截止时间不足24小时的,应将报价截止时间延长至本次澄清答复、修改、补充时间点后的24小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6.2在询价报价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原则上采购人应在收到澄清请求24小时内,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给予书面答复。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均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在收到通知后进行确认。如果供应商不予确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1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提出澄清问题。
9.报价8.2除非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8.1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之间的凡与采购有关的来往信函和文件均使用中文,若其中有其它语言的书面材料,则应附有中文译文,并以中文译文为准。8.语言和计量单位7.4如供应商没有对本采购文件的要求提出偏离,采购人可认为供应商完全接受和同意本采购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未提出偏离条款的,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响应文件与采购文件有偏离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统一汇总说明。采购文件中,技术规范书(技术要求)的内容与采购方案“产品信息”栏的内容(若有)不一致时,视为供应商的响应是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内容进行响应的。7.3如果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给评审造成困难,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6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超过最高限价,将予以否决,最高限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9.5响应文件中标明的最终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9.4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报价。9.3供应商必须根据采购文件报价格式进行报价,若供应商提供免费服务,应在响应文件中说明或在报价表中填“免费”,否则视为已包含在总报价中。9.2供应商报价应包括供应商成交后为完成采购文件约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9.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技术要求条件进行报价。并按报价部分规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
11.1应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额和形式的响应保证金,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应满足采购有效期的要求。11.响应保证金采用人民币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明确规定的除外。10.报价货币9.8供应商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7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供应商计入报价,但不单独列项,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采购人/采购代理单位向成交供应商退还扣除代理服务费后的剩余保证金,同时退还未成交供应商响应保证金。11.4响应保证金的退还(2)供应商被通知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即不按成交时规定的技术服务方案、价格等签订合同)或没有按照要求提交履约担保。(1)供应商在采购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11.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响应保证金可不予退还:11.2任何未按第11.1款规定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而予以拒绝。
13.2采购人将拒绝接受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响应文件至电子商务平台。13.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电子商务平台,则视为响应文件已递交。1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12.2采购人可于采购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答复表示同意,并相应延长响应保证金有效期,此时供应商不能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改;供应商若不同意延长采购有效期,则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给予明确答复,此时供应商被视为自动退出本次采购活动,响应保证金予以全额退还。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中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规定将在延长后的采购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2.1采购有效期自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生效,并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购有效期内保持有效。采购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12.采购有效期
15.2询价小组负责评审工作,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出具评审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5.1采购人将按照《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询价小组。15.询价小组14.2供应商不得在采购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14.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1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采购人按询价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原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8.确定成交供应商评审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第三章规定的评审标准和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17.评审方法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开启响应文件。16.开启响应文件
21.签订合同20.2《成交通知书》将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20.1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通知所有未成交的供应商。20.成交通知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询价采购结果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公告,采购结果公告应列出询价文件规定的成交供应商资质、业绩、交货期(工期或服务期)、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等情况。19.采购结果公告
一、总则第三章评审办法22.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21.3采购文件中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担保的,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前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21.2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1.1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到指定地点按采购活动双方最终确认的合同条款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二、评审方法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2.评审原则1.2采购文件及其有效的补充文件。1.1《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1.评审依据
1.1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询价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评审内容如下:1.初步评审询价小组评审包括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两部分。三、评审程序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询价事宜;(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1.4供应商报价是否超出最高限价(如有);1.3响应文件是否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2供应商是否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或金额不足(如有);
1.6国家相关法规规定的其它否决条款。(7)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信息检查一致;(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2.3报价评审,询价小组对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比较。询价小组不得同某一供应商就其报价进行谈判。2.2技术评审,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主要包括采购需求是否符合要求等。2.1商务评审,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主要包括交货期/工期/服务期、付款条件、商务偏离等。详细评审包括商务、技术和价格评审。如详细评审阶段,商务、技术、价格评审中有一项不通过,将视为否决供应商。2.详细评审如发生上述条款中的任何一项,初步审查将视为不合格,供应商只有通过初步评审,才能进入详细评审。
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明显书写错误的除外);询价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算术错误修正如果比价表和响应文件的价格不一致的,以比价表的价格为准,作为响应报价(如果比价表的报价异常偏离正常价格,经询价小组评审认定可能是因为书写错误导致的,可以根据书面澄清结果确定响应报价);响应报价以比价表的信息为准,比价表为揭示报价后华能电子商务平台自动生成的供应商报价表,即:供应商在华能电子商务平台线上填报的含税总价;(1)确定响应报价
(4)通过算术错误修正后的响应报价为评审价。询价小组发现报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响应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响应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报价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报价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询价小组认定该报价人以低于成本报价投标,按否决其报价处理。(3)判断响应报价是否低于成本修正后的最终响应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应否决其投标。修正后的总价和响应报价如有不一致,以两者较低价格为准,修正所有单项的综合单价,并以修正后综合单价办理结算。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4.1在评审各阶段的结论,如评审人员有不同意见,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得出最终评审结论。4.评审报告3.3询价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询价小组的要求。如不按询价小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可以否决其响应文件。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3.1在评审过程中,询价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询价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
第五章采购需求(详见附件1)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询价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经评审的不含税价格(算术性修正后的净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推荐1~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若经评审的价格相同,按满足资格条件业绩要求的业绩数量多者优先;如业绩数量也相等时,由询价小组投票确定。四、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4.2询价小组完成评审工作后,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审报告。如果询价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询价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询价小组应当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供应商:(盖章)采购编号:响应文件项目采购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详见附件2)
四、技术部分三、商务部分二、报价部分一、授权委托书目录日期: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一、授权委托书五、偏差表
注: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行为,只需附其身份证复印件。年月日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供应商:(单位公章)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2.1报价汇总表2.响应报价表1.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报价应包括供应商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所承担的全部费用,包括成本、税金、利润等,并考虑了应由供应商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费用。1.1本说明应与供应商须知、合同条款等文件一起参照阅读。1.报价说明二、报价部分
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盖章)单位:人民币元报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