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石灰粉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6/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攀枝花钢城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将对攀枝花钢企欣宇化工有限公司采购的石灰粉项目进行公开议价,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概要
1.项目编号:ZB2024062401282
2.项目名称:石灰粉
3.采购类别:化工产品
4.项目内容及要求:本次议价采购明细、采购要求详见本文件《需求一览表》及议价要求。
5.交货日期:中标之日起至2024-12-31(送货量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6.交货地点:欣宇化工现场指定地点
7.结算方式:先货后款,货到验收合格后,根据采购方签收的合格品数量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六个月内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结算。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所供物资的生产或经营资质; 2.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履约能力; 3.生产厂家注册资本达到30万及其以上,经销商20万元及其以上。
三、获取议价文件及时间要求
1.投标人代表于2024-06-28 14:20:00前,登录钢城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19.23.202.49:8080),在线购买议价文件。
2.议价文件资料每套售价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06-28 14:20:00,开标时间为2024-06-28 14:20:00。投标人网上提交报价、商务及技术标,同时必须按本项目议价文件要求,将需要提报的资质证明文件的照片或扫描件(原件或盖红章复印件)电子版,传送到钢城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应标段。首次参标方须要先在钢城集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方能参与投标。
4.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联系方式
组织方联系人: 黄俊皓
电 话: 15555233311
采购方联系人: 陈晶
电 话: 13982364468
附:需求一览表
议价要求:1.不含税到库单价(含运输、运杂等费用),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2.送货至需方指定地点;3.具体规格型号满足现场及“技术参数”要求;4.议价单位在报价时请注明品牌或者生产厂家;5.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有关条款执行,卖方按质、按量交货、满足买方要求的寿命周期,否则按合同含税金额5%扣违约金;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因卖方质量问题给买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卖方负责赔偿;6.报价要求:议价单位须针对所有项进行报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7.本项目按单价进行评审,拟定一家成交单位。
招标单位:攀枝花钢城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
2024年06月24日
一、项目概要
1.项目编号:ZB2024062401282
2.项目名称:石灰粉
3.采购类别:化工产品
4.项目内容及要求:本次议价采购明细、采购要求详见本文件《需求一览表》及议价要求。
5.交货日期:中标之日起至2024-12-31(送货量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6.交货地点:欣宇化工现场指定地点
7.结算方式:先货后款,货到验收合格后,根据采购方签收的合格品数量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六个月内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结算。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所供物资的生产或经营资质; 2.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履约能力; 3.生产厂家注册资本达到30万及其以上,经销商20万元及其以上。
三、获取议价文件及时间要求
1.投标人代表于2024-06-28 14:20:00前,登录钢城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19.23.202.49:8080),在线购买议价文件。
2.议价文件资料每套售价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06-28 14:20:00,开标时间为2024-06-28 14:20:00。投标人网上提交报价、商务及技术标,同时必须按本项目议价文件要求,将需要提报的资质证明文件的照片或扫描件(原件或盖红章复印件)电子版,传送到钢城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应标段。首次参标方须要先在钢城集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方能参与投标。
4.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联系方式
组织方联系人: 黄俊皓
电 话: 15555233311
采购方联系人: 陈晶
电 话: 13982364468
附:需求一览表
名称 | 规格/型号 | 执行标准 | 计量单位 | 预估采购数量 | 收货地点 | 执行时间 | 备注 |
石灰粉 | CaO≥80%,未消化残渣≤30%,粒度≤5mm | QJ/XY C1.002-2021,按照【国家标准】HGT4205-2011工业氧化钙标准进行化验(标准详见附件) | 吨 | 300 | 欣宇金江钒钛产业园区 | 中标之日起至2024-12-31(送货量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 此数量为预估采购数量,按实际验收合格过磅量为准,据实结算。 |
议价要求:1.不含税到库单价(含运输、运杂等费用),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2.送货至需方指定地点;3.具体规格型号满足现场及“技术参数”要求;4.议价单位在报价时请注明品牌或者生产厂家;5.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有关条款执行,卖方按质、按量交货、满足买方要求的寿命周期,否则按合同含税金额5%扣违约金;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因卖方质量问题给买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卖方负责赔偿;6.报价要求:议价单位须针对所有项进行报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7.本项目按单价进行评审,拟定一家成交单位。
招标单位:攀枝花钢城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
2024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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