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3212011886000003
预算金额233.57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先生0523-8698266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1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01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B3212011886000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州三水厂四期工程已经由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泰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泰州三水厂四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泰发改[2023]8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州市第二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泰州三水厂四期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永安洲泰州三水厂西北角。
2.2工程规模:建设项目总投资:33822.88 万元,新建水厂工程,处理净水能力15万m³/d(含深度处理),改造1号、2号取水泵房,城东增压站扩建。
2.3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B3212011886000003001001
泰州三水厂四期工程勘察设计
市政工程勘察、设计。包括:泰州三水厂四期工程的岩土工程勘察(一次性详勘)、初步设计(含报规方案编制、概算编制及后续配套服务)。
233.57
2.5付款方式:勘察工作完成并提供经审查合格的正式勘察报告后付至勘察费的70%;初步设计完成并通过审查(包括需通过初步设计审查会审查)提供配合建设单位办理规划等各项审批手续等所有在该阶段需发生的设计配合工作且设计概算经招标人认可后付至初步设计费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结清余款(均不计息),其中:勘察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完成所有建设期服务后方结清余款。勘察设计人应在发包人每次付款前开具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综合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行业资质·市政·市政甲级]或者[专业资质·市政专业资质·给水工程·给水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若为联合体则必须是设计单位人员)

(2)投标人还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及以上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3)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要求如下:

①时间要求:2022年11月-2023年 4月;

②证明材料要求:a.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在职员工的,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注:上述所有证明材料,时间均应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投标人类似工程指:新建或扩建(不含技改、改造和仅进行深度处理工程)不小于15万m³/d水处理能力的净水厂设计项目(至少应包含初步设计阶段,时间、处理能力均以投标人提交合同中约定为准);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

有效期自20175 1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 合同签订时间 为准。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3)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5月12日00时00分至2023年05月17日00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7.0;
4.3投标工具使用费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01日09时30分
6.评标方法
6.1是否评定分离:;
6.2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具体方法如下: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字盖章

有投标人单位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由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的组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

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备选投标方案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

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主要人员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种情形

……

……

2.1.3

响应性

评审

标准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设计服务期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1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设计方案

符合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诚信投标承诺书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商务标部分:24分

技术标部分:60分

投标报价: 10 分

其他评分因素:6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抽取范围为:95%、96%、97%、98%、99%。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Q1+B×Q2。

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

Q1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Q2=1-Q1。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2.2.4

(1)

商务标评分

标准

奖项(3分)

投标人获得如下奖项的给予加分:

①  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或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成果)(市政公用给排水工程类)的有一个得3分;

②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或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成果)(市政公用给排水工程类)的得2分;

注:(1)获奖有效期自2017年5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时间以项目负责人获奖证书或颁奖部门的相关文件载明的时间为准。

(2)加分时,仅对投标人所报符合要求获奖项目中的最高奖项计分,且只能计算一个获奖项目,不得重复累计。

技术实力(6分)

(1)投标人的给水工艺处理技术获得过行业行政主管“科技进步奖”或技术发明,国家级加3分(发明专利3分)。

(2)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科学技术类奖项国家级加3分,省级2分。

本项最高得6分。如有必要中标单位所有技术成果应承诺能无偿用于本工程。

注:(1)加分时,仅对投标人所报符合要求的有效期内的获奖项目中的最高奖项计分,且只能计算一个获奖项目,不得重复累计。

类似业绩(6)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自2017年5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承担过新建或扩建不小于15万m³/d水处理能力的净水厂(必须含常规处理、深度处理、排泥水处理工艺)设计项目(至少应包含初步设计阶段)的得3分。

投标人自2017年5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承担过新建或扩建不小于15万m³/d水处理能力的净水厂(必须含常规处理、深度处理、排泥水处理工艺)设计项目(至少应包含初步设计阶段)的得3分,联合体投标的只认联合体牵头人业绩,满足上述条件得1分。

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条规定

项目负责人(4分)

1、初步设计负责人:具有工程类正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有工程类副高级职称的,得 1分。

2、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得2分,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得1分。

其他主要人员

(5分)

(1)给水专业负责人同时满足本小项如下①、②条件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①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

②具有给排水专业正高级及以上职称

(2)建筑专业负责人同时满足本小项如下①、②条件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①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执业资格;

②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3)结构专业负责人同时满足本小项如下①、②条件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①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②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4)电气专业负责人同时满足本小项如下①、②条件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①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

①  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5)造价专业负责人同时满足本小项如下①、②条件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①具备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不含注册二级造价工程师);

  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注:(1)投标人需提供为以上各专业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不提供专业负责人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者提供的专业负责人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要求的该专业负责人不得分。

2各专业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也不得由项目负责人兼任。

2.2.4

(2)

评分标准(技术标)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18分)

(1)对本项目的理解,主要包括泰州三水厂(含一、二号取水泵房)、三号取水泵站、城东增压站现状分析;泰州市区、泰兴市、兴化市取水系统现状、规划及分析;泰州市区供水系统现状、规划及分析;

优,7.5分(不含)-9分(含);

良,5分(不含)-7.5分(含);

一般,2.5分(不含)-5分(含);

差,0分(含)-2.5分(含);

(2)对本项目的总体设计思路,主要包括项目选址、用地、工艺流程、建设内容等的比选及分析。

优,7.5分(不含)-9分(含);

良,5分(不含)-7.5分(含);

一般,2.5分(不含)-5分(含);

差,0分(含)-2.5分(含)。

招标项目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15分)

(1)招标项目设计的特点;

优,4分(不含)-5分(含);

良,3分(不含)-4分(含);

一般,1.5分(不含)-3分(含);

差,0分(含)-1.5分(含);

(2)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主要包括平面布置、工艺流程选择、与厂区现有构建筑物、管道、电气自控等方面的衔接;厂区地基处理等;

优,4分(不含)-5分(含);

良,3分(不含)-4分(含);

一般,1.5分(不含)-3分(含);

差,0分(含)-1.5分(含);

(3)清晰指出本项目设计的重点与难点内容,并针对重点和难点内容提出完整相应的解决方案。

优,4分(不含)-5分(含);

良,3分(不含)-4分(含);

一般,1.5分(不含)-3分(含);

差,0分(含)-1.5分(含)。

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

(12分)

(1)根据现状调查,符合规划及标书要求,布局合理,与周边环境协调合理规划布局;

优,3分(不含)-4分(含);

良,2分(不含)-3分(含);

一般,1分(不含)-2分(含);

差,0分(含)-1分(含);

(2)工艺流程及单体设计的科学性、可靠性、安全性、运营维护便捷性;

优,3分(不含)-4分(含);

良,2分(不含)-3分(含);

一般,1分(不含)-2分(含);

差,0分(含)-1分(含);

(3)厂区管线布置合理性、建筑风格统一性、结构设计安全性。

优,3分(不含)-4分(含);

良,2分(不含)-3分(含);

一般,1分(不含)-2分(含);

差,0分(含)-1分(含)。

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4分)

(1)总体计划及各分项工程节点计划安排。

优,1.5分(不含)-2分(含);

良,1分(不含)-1.5分(含);

一般,0.5分(不含)-1分(含);

差,0分(含)-0.5分(含);

(2)质量进度保证措施。

优,1.5分(不含)-2分(含);

良,1分(不含)-1.5分(含);

一般,0.5分(不含)-1分(含);

差,0分(含)-0.5分(含)。

勘察纲要(4分)

(1)勘察说明和勘察方案

优,1.5分(不含)-2分(含);

良,1分(不含)-1.5分(含);

一般,0.5分(不含)-1分(含);

差,0分(含)-0.5分(含)。

(2)勘察质量、进度、安全等保证措施

优,1.5分(不含)-2分(含);

良,1分(不含)-1.5分(含);

一般,0.5分(不含)-1分(含);

差,0分(含)-0.5分(含)。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3分)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优,2分(不含)-3分(含);

良,1分(不含)-2分(含);

一般,0.5分(不含)-1分(含);

差,0分(含)-0.5分(含)。

经济分析

(4分)

根据限额设计的要求,投标人对投资估算的经济合理性、方案估算及依据的科学全面性进行评定。

优,3分(不含)-4分(含);

良,2分(不含)-3分(含);

一般,1分(不含)-2分(含);

差,0分(含)-1分(含)

设计方案评审的最终得分为所有技术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2.4

(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10分)

投标报价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 1%的所扣分值为0.1,每低 1%的所扣分值为0.2,偏离不足 1%的,正负偏差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2.4(4)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信用分(6分)

企业业绩考核评价分=市政设计企业业绩考核得分/基准分×6(基准分为150分,市政设计企业业绩考核得分大于150分的按150分计算)

关于市政设计企业业绩考核得分的说明:

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登录“泰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http://218.90.248.27/),查询各投标人市政设计企业业绩考核得分,以投标截止日前最近时段公布的市政设计企业业绩考核得分为准。如果无法从上述网址中查询到投标人市政设计企业业绩考核得分,则以投标人网上申报的截图作为评审依据{该申报(市政设计)能体现已审核通过的,则该投标人市政设计企业业绩考核得分100分计取}。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申报市政设计企业业绩考核得分的,则该投标人的市政设计企业业绩考核得分为0。

2、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不接受招标人、投标人等利害关系人对泰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已经公布的市政设计企业业绩考核得分的异议和投诉。

3、投标人应当及时按照“关于印发《泰州市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业绩考核积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泰建发【2021】133号)、关于对《泰州市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业绩考核积分管理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文件要求及时申报企业业绩考核得分(申报操作手册详见公告附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泰州市第二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泰州市海陵区迎春东路129号
地址:
泰州市海陵南路179号华诚大厦B座9楼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联系人:
徐先生、李先生
联系人:
张辉
电话:
18961001680
电话:
0523-86982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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