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第二批主网设备材料类物资框架招标公告
金额
5300万元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8/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第二批主网设备材料类物资框架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第二批主网设备材料类物资框架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招标。
1.项目信息
1.1项目名称: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第二批主网设备材料类物资框架
1.2招标编号:CG0700022001604113
1.3招标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1.4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海南)有限公司
1.5招标分类:框架
1.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中央预算内资金、银行贷款
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9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120天(日历日)
1.10招标结果适用范围:本次招标结果适用于海南电网投资项目,也适用于海南电网所属的竞争类业务单位(海南电网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海南电力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和海南鼎力达能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11招标结果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2.招标范围
(一)招标范围
1.框招模式:按承诺采购金额(即标包金额)开展框架招标,框架协议有效期截止日为2025年12月31日,框招订单分配按照上下限浮动比例(实际采购金额在承诺采购金额的80%-150%范围内)进行分配。框架采购协议执行周期按以下原则执行:
(1)协议期届满,供应商实际采购金额在承诺采购金额80%-150%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启用新的框招结果分配。
(2)协议期届满,供应商实际采购金额未达到承诺采购金额80%的,则延长协议有效期1年,延长协议有效期内,实际采购金额达到承诺采购金额80%则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启用新的框招结果分配。延长协议有效期满1年,实际采购金额仍未达到承诺采购金额80%,则自动终止框架协议,启用新的框招结果分配。
(3)协议期未满,供应商实际采购金额达到承诺采购金额150%时,则提前终止框架协议,启用新的框招结果分配。
(4)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在合同有效期内,若南方电网公司将本项目物资品类纳入公司集团采购范围的,招标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提前终止本合同权利义务,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2.本次招标结果适用于海南电网投资项目,也适用于海南电网所属的竞争类业务单位(海南电网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海南电力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和海南鼎力达能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海南电网投资项目由南方电网供应链(海南)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即统招统购;竞争类业务单位根据需要自行与中标单位按中标结果执行采购。
3.招标人对每个标的的不同品类和配置设定价格权重(参考各种规格型号实际预测量及修正后的需求量进行换算得出),详见附表。
4.部分标包,特别是预计需求数量少的标包,可能出现部分单位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或因实际需求仅为单一项目不能拆分导致预中标比例较少的供应商无实际采购需求的情况,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为确保项目物资正常供应,中标厂家必须按时保质保量供货,当中标人出现履约或质量问题暂停或终止供货时,公司有权将其中标未执行结果按以下原则安排替补供应商供应,替补供应部分的物资合同价执行替补供应商的中标价:由该标的其他剩余标包的中标人按各中标人原中标比例替补供应剩余量。(例如:某标的中标人A、B、C中标比例分别为a%、b%、c%,如A因故终止合同以后,则B、C剩余合同分配比例分别为[b/(b+c)]*100%、[c/(b+c)]*100%)。
(二)标的物清单
序号 | 品类 | 标的编码 | 标的编号 | 标的(标的名称) | 概算金额(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标包编码 | 标包号(标包编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金额(万元) | 中标比例 | 最高限价(万元) | 投标保证金金额(万元) |
1 | (1)变电站视频及环境监控站端系统 | CG0700022001604113001 | 1 | 变电站视频及环境监控站端系统 | 5300 | 1 | CG0700022001604113001001 | 1-1 | 变电站视频及环境监控站端系统1包 | 3180 | 60% | / | 5 |
CG0700022001604113001002 | 1-2 | 变电站视频及环境监控站端系统2包 | 2120 | 40% | / | 5 | |||||||
2 | (2)110kV、220kV变电站直流电源成套设备 | CG0700022001604113003 | 2 | 110kV、220kV变电站直流电源成套设备 | 1100 | 1 | CG0700022001604113003001 | 2-1 | 110kV、220kV变电站直流电源成套设备 | 1100 | 100% | / | 5 |
3 | (3)变电站通信电源 | CG0700022001604113004 | 3 | 变电站通信电源 | 1200 | 1 | CG0700022001604113004001 | 3-1 | 变电站通信电源 | 1200 | 100% | / | 5 |
4 | (4)蓄电池(贫液式) | CG0700022001604113005 | 4 | 蓄电池(贫液式) | 2000 | 1 | CG0700022001604113005001 | 4-1 | 蓄电池(贫液式)1包 | 1200 | 60% | / | 5 |
CG0700022001604113005002 | 4-2 | 蓄电池(贫液式)2包 | 800 | 40% | / | 5 | |||||||
5 | (5)蓄电池(胶体式) | CG0700022001604113006 | 5 | 蓄电池(胶体式) | 600 | 1 | CG0700022001604113006001 | 5-1 | 蓄电池(胶体式)1包 | 360 | 60% | / | 4 |
CG0700022001604113006002 | 5-2 | 蓄电池(胶体式)2包 | 240 | 40% | / | 2 | |||||||
6 | (6)光纤复合架空地线(OPGW)及管道光缆 | CG0700022001604113007 | 6 | 光纤复合架空地线(OPGW)及管道光缆 | 996 | 1 | CG0700022001604113007001 | 6-1 | 光纤复合架空地线(OPGW)及管道光缆 | 996 | 100% | / | 5 |
注:
(1)本项目报价方式为固定金额报单价。
(2)潜在投标人必须购买同一标的下的所有标包。投标文件以标包为单位递交,必须投同一标的下所有标包,且同一标的下各标包投标文件除标包编号、标包名称不一致外,其余所有内容必须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必须承诺不得使用美光公司产品(包括含有美光芯片的产品)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
2 | 具备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有效的ISO9000系列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 |||
3 | 凡属国内产品,必须由该产品制造商投标;凡属进口产品,必须由该产品制造商在国内注册成立的最高办事机构或由制造商授权的合法机构进行投标,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进口产品,只允许一个有效的投标人(必须持有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 |||
4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 | |||
5 |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 |||
6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7 | 投标人在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无不良合作记录,且未被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和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暂停或终止投标资格。 | |||
8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 |||
9 | 投标人是企业单位的,必须提供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查询所得到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得到的信用信息报告或截图(提供的截图应包含查询日期),报告生成日期或截图的查询日期必须在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日期之后或距离投标截止日期不得超过30个自然日。 | |||
10 | 投标人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完整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投标截止日期前,南方电网公司发布了资格预审结果的品类,投标人须通过相应品类的资格预审,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通过资格预审的证明材料;南方电网公司未发布资格预审结果但发布文件评审结果的品类,投标人须通过相应品类的文件评审,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通过文件评审的证明材料。 | |||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标包/标段 | ||
1 | 1.业绩要求:提供同类供货业绩(业绩证明必须是对应所投标的物资的供货合同复印件)。 2.提供国家认可实验室出具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或国家认可实验室出具的含有产品型式试验内容的检验/检测报告。 | 变电站视频及环境监控站端系统,110kV、220kV变电站直流电源成套设备,变电站通信电源,蓄电池(贫液式),蓄电池(胶体式),光纤复合架空地线(OPGW)及管道光缆 |
4.招标文件获取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网址: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08日00时00分00秒至2023年08月14日17时00分00秒下载招标文件。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下载及投标,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建议提交登记信息时优先选择“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在获取招标文件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海南):4008100100转1
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项目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通过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制作、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3)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与报价投标文件均以标包为单位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3年08月08日00时00分00秒。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5日09时00分00秒。
逾期送达/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以受理。
5.3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
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本项目对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过程中产生的计算机硬件特征码严格审查,投标人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由评标委员会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1)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2)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3)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如本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本采购项目及本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如投标文件存在围标串标情形的,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对相关投标人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罚。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3年09月05日09时00分00秒。
6.2开标地点: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
注意:本次招标采用在线开标,不设现场开标环节。投标人可于开标结束后1小时内在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上查看项目解密情况,并完成系统确认,如逾期未确认则视为同意开标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同时发布。
8.招标业务咨询联系方式
(1) 招标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32号
联系人:韩工
电话:4008100100转2(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海南)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振发路60号
联系人:曾工
电话:4008100100转2(法定节假日除外)
9.监督和投诉
9.1投诉书内容及无效投诉情形
(1)投诉书内容:
①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投诉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②被投诉人的名称;
③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④相关请求及主张;
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2)无效投诉情形:
①非受理渠道(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中标公示等文件约定的受理渠道),且非经由受理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认证电子邮箱(供应商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记的或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提供的电子邮箱;其他利害关系人未完成供应商登记或在招标项目投标的,需按有效投诉要求提供利害关系证明材料)投递的业务投诉举报材料;
②投诉人不是投诉项目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的;
③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④投诉书未署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单位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的;
⑤超过投诉时效的;
⑥已经做出处理决定,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9.2投诉举报渠道
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0898-65208123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08:30-12:00 14:00-17:30)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hngyljd@hn.csg.cn
(邮箱受理时间:全天24小时)
9.3未按上述受理渠道发送的投诉函件,受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和回复。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招标人或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一年内不得参加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对于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招标人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追责及处罚。
招标人(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曾秋
招标人或其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盖章):南方电网供应链(海南)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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