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晋城市公安局城区分局竞争性磋商晋城市公安局城区分局社区戒毒康复服务采购项目的结果公告
社区戒毒康复服务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服务节能产品正版软件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设计规范编制项目管理监理检测工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创新产品和服务戒毒服务禁毒社会工作服务宣传服务家庭修复心理评估戒毒动机强化错误认知控制心瘾社会公益活动心理学的理论和技术系统治身心矫治社会修复免费就业技能培训电脑培训电工保育员学习有关技能住宿实务救助款项疾病医治就业缓助低保救助服务社区宣传对接医疗资源医疗介入知识教育培训免费会诊基本检查医疗转介院社共建探访跟踪理念传播日常戒断协助文娱康乐团契交往权益维护社区融入防复吸训练讲座社区活动禁毒宣传法制教育拒毒重点个案服务毒品预防教育服务毒品预防教育活动社工服务社区研究社区培训社区教育经验总结理论提炼模式探索推广普及特色项目
金额
225.5万元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2/12/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405992022ccs00582
预算金额226万元
招标公司晋城市公安局城区分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诚尧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窦蒙蒙0356-6981188
中标公司山西彩虹社会工作服务中心225.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1405992022CCS00582
二、项目名称:晋城市公安局城区分局社区戒毒康复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晋城市公安局城区分局社区戒毒康复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35人,社区戒毒康复服务1年 | 不限 | 批 | 2255000(元) | 含税总报价: 2255000(元) |
山西彩虹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太原市小店区真武路桃园小区C座6层22号 | 52140000MJY29373XE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晋城市公安局城区分局社区戒毒康复服务采购项目 | 晋城市公安局城区分局社区戒毒康复服务采购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服务要求”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服务要求” | 签订合同后一年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服务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倩,马敏,李勇(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次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人支付,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晋城市公安局城区分局
地 址:晋城市城区红星西街2399号
联系方式:0356-30480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诚尧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晋城市城区凤台西街1081号院内北三楼303号
联系方式:0356-69811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窦蒙蒙
电 话:0356-6981188
附件信息:
晋城市公安局城区分局戒毒康复项目磋商文件12.13(定稿).docx晋城市公安局城区分局戒毒康复项目磋商文件12.13(定稿).docx
150.0K
编制时间:二〇二二年十二月采购代理:山西诚尧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人:晋城市公安局城区分局磋商文件社区戒毒康复服务采购项目晋城市公安局城区分局
三、您可以从山西政府釆购网下载系统操作视频,熟悉电子招投标的操作。二、供应商代表的证明、报价函、开标报价一览表等关键部位必须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电子签章的加盖(包括法人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一、您的响应文件必须严格按照第一部分磋商公告“响应文件的编制、递交及要求”进行操作,请认真研读,避免由于操作失误造成响应文件无效。为了保证您顺利参与本次投标,特别提示如下:尊敬的供应商朋友们:※温馨提示※
磋商公告八、欢迎广大供应商朋友们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我们组织的各项政府釆购活动,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七、您认为磋商文件、评标过程以及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依法以书面形式向釆购人、釆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的,可以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六、获取磋商文件后如对磋商文件中有疑义的地方以及认为需要修正的地方,请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反映,以便统一更正。五、磋商文件中凡是“黑体字”的地方均为特别注意事项,请各供应商认真阅读。四、如非远程开评标,请按磋商文件规定开标时间,请提前到达开标现场,否则将被拒绝进入。
项目概况晋城市公安局城区分局社区戒毒康复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 12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4、采购需求: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2、项目名称:晋城市公安局城区分局社区戒毒康复服务采购项目1、项目编号:1405992022CCS00582一、项目基本情况
包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1 | 晋城市公安局城区分局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服务项目 | 1 | 项 | 2260000元整/年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5、服务期:一年采购范国:招标的具体名称及数量详见磋商文件,具体要求及规格以本磋商文件的相应规定为准。详见磋商文件具体报价范国、招标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方式: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采购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处“获取采购文件”),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供应商只有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2、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1、时间:2022年12月14日00时00分至2022年12月20日23时59分三、获取磋商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五、开启时间及地点3、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方式:本项目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进行解密。2、电子响应文件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客户端在线提交。1、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7日9时30分。四、响应文件提交4、售价:0元。
1、公告发布媒介: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2、开启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现场地点:晋城市凤台西街1081号科技活动中心院内北三楼开标室)1、开启时间:2022年12月27日9时30分。
3、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2.4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400-881-7190。2.3供应商应安装“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2.2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事项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2.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获取;2、在线投标响应说明:
联系方式:0356-3048027地址:晋城市城区红星西街2399号名称:晋城市公安局城区分局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4、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供应商。
项目联系人:窦女士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356-6981188地址:晋城市凤台西街1081号科技活动中心院内三楼名称:山西诚尧招标咨询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一、总则供应商须知注:本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电话:0356-6981188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2 | 电子响应文件 | 电子响应文件(网上递交):供应商上传一份经供应商单位CA数字证书加密的响应文件至“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导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纸质响应文件(邮寄或现场递交):供应商须在开标后三日内提交两份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一致的纸质版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只做存档,不做开、评标环节使用。 |
3 | 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 | 1、供应商代表证明(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2)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见响应文件格式)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影印件清晰、符合要求。3、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提供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开业不满一年的出具当年的验资报告或审计报告或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三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出报告日期为准)。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近12个月内任意一月缴纳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或其他税种)的凭据;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6、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12个月内任意一月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或能证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7、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见响应文件格式)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无违法记录声明(见响应文件格式);9、特定资质无说明:本项目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上述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见第三部分。 |
4 | 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 | ★报价函★报价一览表★商务、服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近三年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服务方案本项目组织实施保证措施及应急保障方案人员安排及硬件设施情况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加★的商务、技术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
5 | 保证金交纳 | 本项目不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 |
6 | 投标有效期 | 90个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
7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的话) | 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2、本项目涉及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产品的要求: (1)采购标的涉及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标注“★”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提供所投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投标货物中有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产品以外的其他节能产品将按照“第六部分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给予加分。3、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供应商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4、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投标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需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5、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要求:(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可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服务企业承接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服务企业承接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7、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和服务的要求:根据晋财购【2019】9号《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实施细则》,供应商提供标的物中有符合创新要求的产品和服务的,需如实填写《创新产品和服务承诺函》,并如实填写《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服务企业承接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 |
8 | 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 项目预算:人民币:(大写:贰佰贰拾陆万元整)(¥:2260000元)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贰佰贰拾陆万元整)(¥:2260000元) |
9 | 现场勘查(或磋商前答疑会) | 不组织 |
10 | 磋商过程中根据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本项目第四部分中的商务要求、服务要求、合同文本。 |
11 | 样品 | 本项目不需提供 |
12 | 磋商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在线发出。供应商应密切关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如有磋商文件的澄清必须及时登录查看。 |
13 | 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 | 供应商无需单独确认,“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将记录供应商查看情况。 |
14 | 磋商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在线发出。供应商应密切关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如有磋商文件的修改必须及时登录查看。 |
15 | 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修改 | 供应商无需单独确认,“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将记录供应商下载情况。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16 | 响应文件的制作及签字盖章 | 1、响应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1)响应文件由供应商使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提供的“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2)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应按分级目录导入相关内容。(3)响应文件中证明资料的“影印件”均为“原件的影印件”。(4)第八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的地方,供应商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供应商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协议书须由联合体各方按规定签署后生效)。(5)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供应商应使用CA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形成加密的响应文件。(6)响应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的帮助文档。 |
17 | 响应文件的加密 | 电子响应文件要求使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并加密,“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不接收未按要求加密的响应文件。 |
18 | 响应文件的递交 | 各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后的响应文件,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递交;递交时间超过投标截止时间的将不予接收该供应商的全部响应文件。另需提供两份纸质标书存档,不做开标环节使用。 |
19 |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 (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直接进行撤回操作;供应商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2)供应商修改响应文件的,应使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成完整的响应文件,并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为准。 |
20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是。本次采用在线开标现场解密方式,供应商须准备好响应文件加密时使用的CA数字证书准时参加在线开标,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现场完成解密;供应商未到现场解密或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部分供应商响应文件未解密的,其他响应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电子开标过程出现故障时(因系统原因导致全部供应商无法解密或开标不能顺利进行),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开标时间。注: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脑终端设备,电脑终端设备需具备IE11及以上的浏览器【推荐使用Chrome 浏览器、360极速浏览器】和CA数字证书驱动,同时自行解决所需网络。 否 |
21 | 磋商小组的组建 | 共 3 人;采购人代表 1 人, 经济技术类专家 2 人 ; |
22 | 磋商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在线发出。供应商应密切关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如有磋商文件的澄清必须及时登录查看 |
23 | 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 | 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 |
24 | 磋商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在线发出。供应商应密切关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如有磋商文件的修改必须及时登录查看 |
25 | 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修改 | 供应商无需单独确认,“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将记录供应商下载情况。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26 | 响应文件的制作及签字盖章 | 响应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1)响应文件由供应商使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提供的“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 |
27 | 响应文件的加密 | 电子响应文件要求使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并加密,“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不接收未按要求加密的响应文件 |
28 | 响应文件的递交 | 各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后的响应文件,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递交;递交时间超过投标截止时间的将不予接收该供应商的全部响应文件。 |
29 | 合同分包 | 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
30 | 代理费 |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计算,由中标人支付。 |
31 | 其它 | 在现场磋商期间,如出现不可抗力导致的系统无法运行或无法上报等情况,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按照要求可在磋商活动中进行其他形式书面材料的提交。 |
2.3“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受邀请获得磋商文件参加磋商,并向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最后报价的供应商。2.2“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执行机构,即“山西诚尧招标咨询有限公司”。2.1“采购人”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2.定义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1.适用范围
2.9本磋商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2.8“影印件”指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2.7“电子签章”指可通过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如:Winaip等)正确读取签章信息的电子签章,电子签章包含法人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2.6本须知中单独对货物所描述的要求,只针对涉及采购货物。2.5“服务”指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4“货物”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3.5本次磋商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身份共同参加磋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规定。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货物/服务的供应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提供的材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要求。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3.合格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承担参与本次磋商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竞争性磋商费用3.5.4多家代理商代理同一品牌参加报价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报价供应商数量。若某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主要产品或金额较大的产品以加※号来确定,如果加※号产品的品牌完全相同,则按一家供应商计算报价供应商数量。3.5.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磋商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联合响应协议格式见本磋商文件第七部分。3.5.2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磋商。3.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本部分3.3条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已获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可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查看已发布的通知,或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成功后,查看获取相关通知。未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查看获取已发布的通知。5.2通知的获取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告知所有已获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及潜在供应商。5.1通知的告知5.通知的告知及获取
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一部分磋商公告;6.1磋商文件由下列八部分内容组成:6.磋商文件的内容二、磋商文件
6.2开始后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查询内容为信用中国网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查询后存在问题的将留存证据并对响应文件做无效响应处理。第八部分相关附件;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六部分合同草案;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四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
7.2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5日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将顺延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7.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作用。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5磋商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6.4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代理机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代理机构解释为准。6.3除非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8.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三、响应文件7.6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现场勘查或召开标前答疑会,详细内容见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9的要求。7.5项目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磋商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变化,还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用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方式发布。7.4如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或项目因故暂停,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接收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7.3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可要求答疑。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答复,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答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已获取文件的所有潜在供应商。
9.2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响应文件中影印件及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响应文件的编制、递交及要求按磋商文件规定执行。9.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响应文件、报价要求响应文件和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按各自内容分别以系统要求的格式加密上传。9.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8.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持与原文一致,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9.3.5采购人因重大变故取消采购任务的,采购代理机构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并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已经交纳保函的,采购代理机构在终止公告发布后自动失效,不予退还。9.3.4成交的供应商的保函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需提交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合同备案,合同备案后自动失效,不予退还。9.3.3未成交的供应商的保函在成交结果通知书发出后自动失效,不予退还。9.3.2未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5的相关规定要求交纳保证金或交纳的保证金金额不足的,按响应无效处理。9.3.1本项目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保证金,及要求供应商应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5的相关规定。9.3响应保证金
9.5.4其他轮次的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服务/工程等的费用。9.5.3供应商响应多包的,响应文件应对每包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9.5.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要填报“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七部分),应提供货物/服务/工程(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需要计取的所有费用)总价及其他事项,作为本次磋商的第一轮报价。9.5.1所有的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9.5磋商报价9.3.6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按照本磋商文件约定向供应商或保证方主张赔偿责任,供应商的失信行为将被纳入诚信记录。
10.2磋商文件有固定格式要求的须按第七部分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10.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中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否则,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10.响应文件填写说明9.5.7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主要辅材的项目,供应商自行设计表格,填写备品、备件清单或主要辅材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单价、数量等内容。9.5.6任何超出磋商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货物、服务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定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9.5.5供应商报出的最后报价为货物/服务/工程全部完成交付的最终价格。
12.响应文件的签署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6的规定。1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0.5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0.4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3报价一览表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3.2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供应商受提交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13.1电子响应文件须按照规定的解密时间进行在线解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未进行在线解密的,报价无效。1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否则将做无效报价处理。12.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
15.1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5.成立磋商小组五、磋商采购程序14.2在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14.1供应商在开标解密截止时间前,可以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4.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7.响应文件的审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磋商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随机顺序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审查。16.响应文件的审查顺序15.3磋商活动的组织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15.2磋商小组负责完成具体的磋商评审事务,提出经磋商小组签字的书面磋商评审报告。预算金额达到公开限额以上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五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8.4评审中遵循的原则17.3.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依照要求在线提交,一并保存到“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17.3.1在审查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7.3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7.2资格性检查,采购人代表对每个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17.1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及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审查,应严格遵循本文件第四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的相关规定。
E、提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短于磋商文件规定有效期的;D、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C、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B、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A、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响应保证金或保函的;18.4.1审查中,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无效:
18.4.2在磋商过程中发现磋商有下列情形的,磋商小组应认定其磋商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J、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I、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H、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G、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评审后,认为在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方面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F、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
B、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A、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18.4.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行为,其磋商无效:C、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的。B、有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的;A、有恶意串通的;
A、开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为准;18.4.4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F、不同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E、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D、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C、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
18.6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审查内容,经磋商小组认定的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响应文件。18.5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须及时告知有关供应商。磋商小组将要求供应商按上述原则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内调整确认,确认方式为PDF加盖法人电子签章。供应商确认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予确认,其投标无效。D、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C、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误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B、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磋商时,磋商小组根据情况,可以要求或同意供应商就某些磋商事项作出明确的承诺,承诺文件依照要求在线提交,一并保存到“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9.3磋商内容包括货物/服务/工程等采购需求以及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明确的其它问题。19.2磋商的顺序,按照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随机的顺序进行。19.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9.磋商18.7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的主要技术性能、数量、服务方案和交货(服务)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19.8.1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简单,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能够马上做出承诺,并且经磋商小组认可,可以以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提交响应文件。19.8发生实质性变动时,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包括现场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和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的形式。19.7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该通知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签字。19.6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明确了在磋商过程中可能进行实质性变动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或服务要求或合同商务条款的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按照明确的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进行实质性变动,代理机构将及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使每个供应商均同时获得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供应商接到该通知要按照采购代理机构要求在线进行确认,一并保存到“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19.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明确了在磋商过程中可能进行实质性变动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合同商务要求、合同文本的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不进行任何实质性变动,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19.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明确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合同商务要求、合同文本在磋商过程中不作任何实质性变动,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
20.最后报价19.12经磋商、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19.11根据磋商文件(包括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和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新一轮的磋商。19.10磋商小组应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按照本文件第四部分要求进行审查。19.9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除要对磋商文件变动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外,还要做出新的一轮报价。19.8.2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复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不能马上做出承诺,而必须给予一定的时间根据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重新制作响应文件,则在磋商现场由磋商小组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
21.综合评审20.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响应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在线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与证明材料一并保存到“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可将其作为响应无效处理。20.2.2磋商文件对技术、服务要求没有详细列明,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在政采云平台系统内进行提交,供应商在磋商小组确定的最后报价时间内进行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的组成部分。20.2.1磋商文件对技术、服务要求已详细列明,磋商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要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0.2磋商结束后,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在线填报。供应商须在磋商小组确定的最后报价时间内进行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在磋商小组确定的最后报价时间内未进行报价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全部承担。20.1磋商小组对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首次磋商报价进行记录。
23.评审复核22.2磋商小组组长根据磋商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22.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和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2.确认成交供应商21.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应按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进行。2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3.2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D、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C、磋商小组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B、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A、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3.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导致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供应商承担。25.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24.3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磋商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磋商现场的任何资料。24.2有关人员对磋商情况以及在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4.1采购人、代理机构要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磋商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24.磋商保密
D、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C、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B、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A、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26.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本次磋商活动:26.采购项目终止
27.1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1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7.签订合同六、签订合同26.4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26.3如本项目属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符合竞争要求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是2家,而不被终止。26.2项目终止磋商后,磋商小组应做出书面报告,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
预付款是指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部分合同款项,预付款比例按照双方签订合同中的规定执行,原则上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0%。预付款比例及预付款保函提交要求要在采购文件和合同中约定。28.预付款27.5对诚信记录良好的成交供应商免收履约保证金;如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允许成交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或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采购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明确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27.4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提交代理机构进行合同备案。27.3本文件第四部分需求中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27.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七、服务费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资金付款详见第四部分付款方式的规定。对于满足政府采购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超过合同约定支付期限的,供应商可以按照法律程序追究采购人的违约责任。30.资金支付29.2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项目进行实质性验收。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29.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强<政府采购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购〔2018〕1号)的要求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29.验收
33.披露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采购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2.保密八、保密和披露本次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人支付,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计取。请供应商在测算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31.服务费
34.2询问事项若属于采购人提交的采购需求范畴的,询问方式为口头询问的,代理机构告知询问对象直接向采购人询问;询问方式为书面询问的,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影印件、询问函。在代理机构领取《供应商询问告知函》,询问供应商持《供应商询问告知函》向采购人进行询问。采购人须在法定时间内向询问供应商进行书面答复。34.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按第一部分磋商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进行质疑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供应商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中标(成交)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提出质疑。34.询问九、询问和质疑33.2在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或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必须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33.1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文件的有关人员披露。
35.2质疑供应商质疑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内容包括: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法定代表人质疑时不提供此项内容。);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影印件;质疑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间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原件。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35.1质疑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按照本磋商文件第八部分提供的质疑函范本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5.质疑
D.事实依据;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函内容包括: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A.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5.4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对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做出处理和答复。35.3对磋商文件编制内容(不包括采购需求)、磋商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由代理机构进行书面答复。对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提出质疑的,代理机构出具《供应商质疑告知函》(一式三份),供应商持《供应商质疑告知函》向采购人提出质疑。F.提出质疑的日期。E.必要的法律依据;
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F.答复质疑的日期。E.质疑答复人名称;D.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C.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B.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www.ndrc.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1、采购货物中含《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附件规定的强制性采购产品的,必须采购清单指定产品,否则投标无效。其它货物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内容中的产品。查询网站为: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的话)35.5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终止质疑处理。
中国绿色采购网(http://www.cgpn.org)。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网站(http://www.zhb.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2、本次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内容中的产品,查询网站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http://www.cqc.com.cn)。
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7、采购货物中含信息安全产品,必须是列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的产品,供应商须附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6、采购项目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否则投标无效。5、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经评委会评审确认后,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进行评审。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时,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附相关有效证明文件。经评委会评审确认后,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进行评审。3、本项目属于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3、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影印件PDF加盖法人电子签章。1、资格检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其中第4、5、6、7、8项允许在开标时补正,第1、2、3、9、项不允许在开标时补正,补正后如符合要求视为有效;说明:任意一项证明文件影印件清晰、符合要求。一、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
序号 | 类型 | 内容 | 标准 |
1 | 基本资质 | 供应商代表证明 |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报价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2、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报价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
2 | 基本资质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提供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影印件清晰、符合要求。 |
3 | 基本资质 | 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 提供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影印件。 |
4 | 基本资质 |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或2021年度任意连续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开业不满一年的出具当年的验资报告或审计报告或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三表)),(以出报告日期为准) |
5 | 基本资质 | 良好的纳税记录 | 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近12个月内任意一月缴纳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或其他税种)的凭据;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
6 | 基本资质 | 良好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 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近12个月内任意一月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或能证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
7 | 基本资质 | 履行合同的能力 | 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函 |
8 | 基本资质 | 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1、无违法记录声明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2、登录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3、网上查询的内容有不良记录且在执行期间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无效,并将相关内容存档。 |
9 | 特定资质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
2、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工程,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可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规定享受投标货物10%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享受价格折扣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产品企业提供货物明细表》(格式见第七部分);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晋财购【2020】28号《财政厅司法厅关于积极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通知》中规定,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三、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说明:响应性检查的内容,经磋商小组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二、响应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
序号 | 类型 | 内容 | 标准 |
1 | 报价 | 响应文件的报价 | 1.审查报价函及报价一览表是否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内容进行填写;内容是否完整、有效;是否按磋商文件要求对其进行了签署、盖章,授权代表的签署时间是否在授权签署时间内。2.报价一览表若存在漏项、缺项;报价存在有超出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响应无效;3.报价有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的,报价无效。 |
2 | 商务资信 | 合同履行期限 | 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3 | 商务资信 |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盖章 | 审查响应文件的签署及盖章是否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 |
4 | 商务资信 | 投标有效期 | 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5 | 技术 | 商务、服务及技术要求 | 对照本文件商务、服务及技术要求对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未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无效 |
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3、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五、成交标准未通过资格性、响应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为无效磋商。四、无效磋商的情形(2)认定符合符合创新要求的产品和服务的,享受磋商货物或服务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符合创新要求的产品和服务的,须按磋商文件的格式如实填写《创新产品和服务承诺函》(格式见第七部分),并如实填写《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服务企业承接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七部分),并提供《2020年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第一批)》截图并标注,否则不予认定。6、本项目采购标的物中有创新产品和服务的评审标准:
项目背景商务、服务要求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每一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对价格、商务、技术等主要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得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评审项目 | 评分标准 | 得分 |
一、商务评分标准(25分) | ||
企业业绩(15分) | 供应商提供在近三年(2019年11月至今)已完成的与最终用户签署的类似项目案例,每提供一份合同得3分,满分15分,未提供或者提供资料不全者本项不得分。(类似业绩指近三年已完成的戒毒服务等相关类项目,业绩以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结算凭证为准) | 0-15分 |
获奖情况(0-5分) | 供应商提供在近三年(2019年11月至今)每获得国家级奖项每项得3分,省级奖项每项得2分,满分为5分。 | 0-5分 |
履约情况评审(0-5) | 供应商近三年(2019年10月至响应文件截止日)已完成的同类项目(指禁毒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采购方对供应商提供服务的履约评价为良好或满意的,每提供一项得0.5分,最高得5分。(注:附履约评价证明文件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 0-5分 |
二、技术评分标准(55分) | ||
服务方案(0-10分) | 根据方案内容全面、对采购人项目需求理解,项目咨询服务方案切合采购人项目需求情况,酌情打分,0-10分。 | 0-10分 |
工作进度安排(0-10分) | 根据工作进度计划安排科学、合理、措施明确,可操作性,酌情打分,0-10分。 | 0-10分 |
人员配各及培训方案(0-10分) | 根据投入本项目人员配置科学、合理且充足,分工合理明确,岗位责任落实到位,投入人员资格证书齐全,配各合理、符合项目情况;针对本项目制定的人员培训方案内容科学、合理,培训内容可操作性,酌情打分,0-10分。 | 0-10分 |
应急方案(0-5分) | 根据完善合理的应急方奏,针对不同情况具有明确的响应时间、处理措施的,酌情打分,0-5分。 | 0-5分 |
开展社区毒品预防教育宣传服务活动方案的评审(0-5分) | ⑴活动方案内容新颖、教育性强,得5分;⑵活动方案内容较新颖、教育性较强,得3分;⑶活动方案内容教育性一般,得2分;⑷不提供不得分。 | 0-5分 |
对安全保密措施的评审(0-5分) | ⑴安全保密保障措施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得5分;⑵安全保密保障措施合理,可行性一般,得3分;⑶不提供不得分。 | 0-5分 |
服务承诺(0-10分) | 根据承诺服务范围、服务要求等完全符合采购人要求情况,酌情打分,0-10分。 | 0-10分 |
三、价格部分(20分) | ||
价格分(20分) |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供应商的磋商价格得分: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0%×100。计算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 0-20分 |
采购内容:采购35人社区戒毒康复服务1年项目编号:1405992022CCS00582项目名称:晋城市公安局城区分局社区戒毒康复服务采购项目商务要求通过专业禁毒社工的服务,开展协助管控以及身体脱毒、心理辅导、家庭关系修复、帮扶救助、就业辅导、医疗干预等“六位一体”的专业服务模式,从身体、心灵、家庭、就业、人际支持等方面系统帮助和扶持,改善康复条件,实现真正戒毒和康复。通过专业禁毒社工的介入和努力,探索出基础牢固、机制完善、亮点突出、特色鲜明的禁毒社会工作服务模式,有效帮助社会面吸毒人员实现戒断康复及融入社会。1、禁毒社工服务目标
辖区吸毒人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服务对象禁毒社工项目服务参数及要求付款方式:按月支付采购金额:2260000元整/年服务期:签订合同后一年
3.末期评估是指对接受服务后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进行综合评估,经检测认定己经戒除毒瘾、社区戒毒(康复)期满的、应向当地街(镇)禁毒办报告,及时解除社区戒毒(康复)决定,进行备案后让其回归社会。2.常规评估是指定期或不定期通知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到指定地点接受尿检和心理测评,对在社区戒毒、康复期间发现复吸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应及时向禁毒办报告,并鼓励其重新接受戒毒;1.初始评估是指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进行身体、心理测评和登记,包括基本资料、违法犯罪背景材料、家庭成员、个人成长史、社会支持系统、情绪稳定性、行为惯性、预警等级、问卷前测报告等,实行动态管理;风险评估分为初始评估、常规评估以及末期评估:(一)风险评估服务内容
(四)促进就业为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以家庭为基础的支持,坚持以家庭为中心的理念,通过心理治疗模式,根据戒毒康复人与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采取危机介入的策略,运用生态视角观察,家庭会谈的方式,进行心理协调,建立良好的家庭氛围,使戒毒康复人员得到家庭接纳,帮助其建立家庭支持系统、修复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功能的完善,解决实际困难,适应家庭生活,重新回归社会。(三)家庭修复疗,包括心理评估、戒毒动机强化、改变错误认知、控制心瘾,使注意力转移现实生活,让其体验成功的喜悦,帮助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树立生活的信心和勇气,彻底摆脱心瘾,通过组织户外多元化社会公益活动,促进其有强健的体魄。运用心理学的理论和技术,围绕吸毒行为为核心开展系统治(二)身心矫治
2.对于在一定时间段内戒毒操守保持较好,且态度积极认真,愿意配合的戒毒人员,社工积极引导其走出家庭,面对公众,通过现身说法、交流探讨、感召宣传的方式助力禁毒社工工作,并建立自律和他律的机制,通过以生命影响生命的理念,实现正向的意义建构,互帮互助,投身禁毒事业,将拯救每一个吸毒者作为团体的使命。1.通过利用“过来人”的成功经验、家人和亲友的关心对戒毒人员进行勉励,帮助吸毒人员脱离原有的毒友圈,实现自助互助。(五)社会修复3.链接人社部门及就业培训机构的免费就业技能培训资源,如电脑培训、电工、保育员等技能培训课程,提供有需要的服务对象选择并学习有关技能。根据戒毒人员的急切生活需要和实际困难,为其联系资源,提供相应的住宿、实务、救助款项、疾病医治、就业缓助、办理低保救助服务等。2.通过开展支持小组、教育小组,为其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和就业服务,增强其社交技巧及社会活动能力。1.通过个案管理的方式,协助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在就业方面上做好个人职业、学业规划,提供劳动用工招聘信息,促进稳定就业。
(八)社区宣传对接医疗资源,医疗介入戒毒康复是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戒毒医院同禁毒社工机构开展合作,在社区为戒毒人员提供知识教育培训、免费会诊、基本检查、医疗转介等方面的支持,探索院社共建的医疗介入模式。(七)院社共建2.让他们能接纳自我、恢复功能、发掘潜能、强化效能、有所作为,逐步提升其生活质素及安全感、希望感、幸福感、价值感、充实感,使其更好地融入社会,参与正常的社会生活。1.对离开强制戒毒所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进行无缝对接,出所后通过探访跟踪、政策咨询、理念传播、日常戒断协助、文娱康乐、团契交往、权益维护、社区融入、防复吸训练等服务,最大限度地做到让戒毒人员出所后能管、可控、有家、能戒。(六)关怀跟进
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约定乙方配备人员到达甲方指定岗位,如因乙方没能及时配足各岗位人员,造成个别岗位人员服务不满12个月的,导致合同期内服务工时不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同到期后,将该岗位人员服务时间顺延满至12个月,顺延期间产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本项目共配备工作人员不少于35名。人员配置岗位服务指标量化通过开展讲座、社区活动等多种形式,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进行禁毒宣传、法制教育,帮助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戒除对毒品心理依赖,提高其识毒、拒毒、抗毒能力。同时,通过社区宣传,改善社区关系,促进居民之间互惠互助,培养其相互关怀的美德,培养社区戒毒、康复人员骨干,引导其以“过来人”的身份参与到禁毒、戒毒的社区宣传工作中,促进社区归属感的建立。
项目服务主要指标要求及目标成效 | ||||||
(所有考核项目按每个社工服务人数30人核算) | ||||||
序号 | 项目分类 | 量度数据 | 评估方法 | 备注 | ||
一 | 接触服务对象全年 | 在册人员全年 | 核查率 | 100% | 审阅材料、面谈观察、抽查等方式 | 在册人员:指禁毒办提供的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名单。核查率:指以禁毒办提供的在册吸毒人员名单作为基准,项目工作人员对其开展核查,了解去向。 |
一 | 接触服务对象全年 | 在册人员全年 | 社戒社康人员建档率 | 100% | 审阅材料、面谈观察、抽查等方式 | 建档率:指项目工作人员了解登记在册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现时实际情况,按照分级分类管控进行分类,建立相应档案并作出初步评估。 |
一 | 接触服务对象全年 | 在册人员全年 | 档案跟进 | 100% | 审阅材料、面谈观察、抽查等方式 | 档案跟进:指项目工作人员对已建档的吸毒人员(脱失者除外)每年进行一次档案跟进,采取分级管理机制,制定相对应的服务计划,了解其情况,定期进行评估、服务跟踪、形成服务报告。 |
一 | 接触服务对象全年 | 在册人员全年 | 社戒社康人员定期尿检 | 完成率100% | 审阅材料 | 尿检要求:(脱失者除外)社区戒毒:第一年1个月1次,第二年2个月1次,第三年3个月1次 |
一 | 接触服务对象全年 | 在册人员全年 | 社戒社康人员定期尿检 | 完成率100% | 审阅材料 | 社区康复:第一年2个月1次,第二年3个月1次,第三年6个月1次 |
一 | 接触服务对象全年 | 在册人员全年 | 社戒社康人员不定期尿检 | 完成率100% | 审阅材料 | 尿检要求:每季度按照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数的10%进行抽检。 |
一 | 接触服务对象全年 | 探访电访 | 电访至少900次 | 电话预约上门服务 | 家庭探访、电访:指社工接触服务对象的方式(脱失者除外) | |
一 | 接触服务对象全年 | 探访电访 | 家访至少300次 | 电话预约上门服务 | 电话预约上门服务 | |
一 | 接触服务对象全年 | 脱失者处置 | 对于暂时脱失者,社工应当尽最大的努力寻找,经多种途径寻找不到,必须每月以书面汇报的形式上报公安部门工作进展情况。 | |||
二 | 强戒所对接全年 | 出所衔接 | 衔接率 | 100% | 审阅材料、面谈观察、抽查等方式 | 在戒毒人员出所当天,送到街道服务站点后,社工会同街道、派出所、家属等完成交接手续,实现戒毒人员出所无缝对接,并做好相关个案。 |
三 | 调研 | 每季度不少于9份 | 审阅材料、面谈观察、抽查等方式 | 调研:了解服务对象生理需求、心理需求、家庭关系、社会功能、资源情况等信息。调研报告:分析掌握服务对象的服务需求,形成报告。 | ||
四 | 个案服务全年 | 咨询服务 | 不少于350人次 | 接待、上门服务等 | 咨询服务:指社工通过提供1-3次服务就能协助服务对象处理问题,不需要长期跟进。 | |
四 | 个案服务全年 | 重点个案服务每季度至少完成10个,全年不低于40个 | 1.重点个案服务量:指社工在接触评估之后,发现服务对象存在需求服务,需要社工长期的跟进,增强其戒毒动机、拒毒能力和自我效能感,协助其能力提升、问题解决、资源链接等服务。达到三个修复:心理关系修复、家庭关系修复、社会关系修复。2.每个个案除相关服务对象资料外,工作人员需要制定完备的个案评估、工作计划、工作记录、个案结案或转介报告。3.个案结案:指服务对象达到个案计划设定目标。4.每个个案服务每半年进行一次操守评估。 | |||
五 | 活动/小组 | 小组服务全年 | 不少于45节 | 审阅材料、面谈观察、抽查等方式 | 从吸毒人员或家庭出发,工作人员通过小组活动,以增强戒毒人员的戒毒动机、拒毒能力和自我效能感,解决吸毒带来的家庭问题,改善家庭关系。达到三个修复:心理、家庭、社会关系修复。 | |
六 | 毒品预防教育全年 | 毒品预防教育服务 | 场数 | 不少于90次毒品预防教育活动 | 开展六进预防教育工作 | 1.社区宣传教育服务:指结合镇街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开展以预防毒品为主题的社区禁毒活动;或指对镇街内特定人群开展针对性的宣传,提高此类易感人群对毒品的警惕性。开展社区大型宣传活动,如6.26禁毒宣传等。2.全年不少于90次毒品预防教育服务。 |
六 | 毒品预防教育全年 | 院社共建 | 场数 | 不少于2次,每场不少于50人 | 戒毒医院同禁毒社工机构开展合作,在社区为戒毒人员提供知识教育培训、免费会诊、基本检查、医疗转介等方面的支持,探索院社共建的医疗介入模式。 | |
七 | 其他 | 撰写禁毒社工岗位调研报告,以及每年至少有2篇宣传稿件在中央级媒体(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新华社、法制报、人民公安报)、省级媒体(省级电视卫星频道、山西日报)进行刊登宣传报道等。 |
1.4奖惩1.3评估结果:评估结果采用百分制,分四个等次: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75(含75)-89分为良好、60(含60)-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1.2评估方法:评估分中期评估、末期评估。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项目评估,并按甲方要求配合提供相关评估所需要的文件资料。1.1评估标准:按本项目服务标准及相应的量化指标,具体从服务质量标准、服务量及服务成果标准、专业服务标准、服务项目管理标准等四个方面对社工服务项目进行评估,按服务比例每个社工服务人数30人核算评估结果。1、项目实施过程中,由甲方、使用单位(各个镇街)、乙方(自评)等多方跟进并进行日常评估,每个季度原则上至少评估一次。评估方式
2.乙方要配合甲方对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乙方应具备规范的考勤制度,能够有效进行员工考勤管理。1.乙方需在签订双方协议15日内制定出适当的、针对本项目的运营管理标准,包括有乙方运营管理制度及执行标准、乙方财务管理制度及执行标准、乙方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及执行标准、乙方专业服务资料档案管理及执行标准等标准,相关标准由甲方审核同意后执行运作。工作要求1.4.3甲方在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有权进行现场监督,并提出口头或书面纠正通知,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改正。如果乙方接到甲方书面纠正通知累计达到三次以上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1.4.2评估结果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间内整改,并扣减服务费的10%;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服务指标任务未完成而被评估为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1.4.1评估结果为优秀,甲方可以给予乙方适当的奖励。
8.财务管理:乙方的财务严格按民办非企业财务制度执行。7.物资管理:乙方需对本项目的原固定资产登记,并注意维护和保管。由甲方提供的资产(含固定资产及其他所有资产)在完成合约或甲方和乙方双方中止合约后进行交接。6.乙方应具有社区研究、社区培训、社区教育、社区宣传的条件和能力,能为服务项目的开展进行经验总结、理论提炼、模式探索及推广普及等。5.乙方应具有与团委、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村居委等沟通合作的资源和能力,能积极回应甲方合理要求,不断提高服务水准改善服务质量。4.乙方应了解禁毒工作的基本情况,根据实际需要,设计特色项目。3.甲方须提供分派至各街镇为本项目服务的工作人员的办公场地(含水电网暖费)。
采购计划文号:政府采购合同合同文本(仅供参考)乙方必须采取措施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技术资料保密,否则,由于乙方过错导致的上述资料泄密的,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项目完成后,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对本项目的技术保密承担责任。乙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有关资料还给甲方。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保密9.乙方除了满足用户需求中的“岗位服务指标量化要求”外,还应严格执行由山西禁毒部门颁发的相关文件要求及随时间发展而产生的,未在采购文件中注明的相应需求(如协助配合当地公安禁毒部门的其他事务等工作)。
二、合同总金额:供方向需方提供设备,具体品牌、型号、数量等设备清单见附件一,技术参数及质保期等见附件二。一、设备条款供方在年月日组织的招标编号为的项目公开招标采购中中标。为了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供方:需方:
四、售后服务及承诺。三、货款支付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合同执行价包括设备的运输、安装等总体费用。(小写):¥元人民币(大写):
1、需方依据设备装箱单对所供设备进行初步点验,如有不符,供方应及时解决。六、交验2、交货地点:最终用户使用地点。1、交货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供方向需方完成供货、安装调试、与验收等相关交货手续。五、交货供方向需方承诺:所供设备质保期年,从验收合格之日算起。详见售后服务承诺(附件三)。
2、组织验收,并及时为供方办理付款手续。1、负责为供方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七、需方责任4、设备安装后,供方检查设备物理连接是否正确,并进行调试和运行,由供需双方共同确认设备正常运行后,完成项目验收。3、需方依据合同设备清单,对设备品牌、型号、数量、技术参数、质保书等必备附件进行检查,如有不符,供方应及时解决。2、需方开箱检查设备外观,如有损伤或质量缺陷,供方应及时解决。
1、需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设备款的,需方向供方赔偿合同总额2%的违约金。九、违约责任2、保证设备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对设备及系统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1、保证所供设备均为响应文件承诺设备,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具有该产品的出厂标准或国家鉴定证书。八、供方责任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
十、不可抗力6、合同执行过程中,供、需双方中一方要求中止或变更合同,需书面(公函、传真)通知对方,对方接通知后应在15天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对方是否同意,逾期不答复视为同意。如同意,双方应共同协商因此而产生的有关价格等问题;如不同意,提出方应向对方赔偿因上述变化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具体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办理。5、因需方变更交货地点而给供方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担。4、供方逾期交付设备时,每逾1日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3、供方不能交付设备时,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2、供方所交付的设备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收。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
2、本合同一式四份。需方份,供方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1、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签章确认后,即行生效。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十一、争议解决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4、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3、成交通知书2、响应文件1、磋商文件十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电话:电话:地址:地址: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人代表:法人代表:需方(章):供方(章):
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须知响应文件格式说明:本合同作为合同的基本格式,不作为最终合同,需方有权在签订合同时对合同的相关条款及内容作进一步的细化和修改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项目名称)封面格式3、按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2、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1、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排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编排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
供应商单位名称:(加盖法人电子签章)件文应响项目编号:
目录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投标日期:二〇二年月日公司邮箱:联系电话:公司地址:
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页码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页码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页码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页码营业执照页码供应商代表的证明页码
(1-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供应商代表的证明格式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页码特定资质页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页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页码
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日期:年月日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特此证明。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职务:姓名:性别: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影印件。
附供应商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影印件:日期:年月日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营业执照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不用此委托书。
特此声明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代理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
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投标前查询了本公司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了本公司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为0记录。(采购人):无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日期:年月日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
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资格要求后附“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官网查询截图日期:年月日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特此声明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商务、服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页码报价一览表页码报价函页码目录商务、技术文件部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页码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页码人员安排及硬件设施情况页码本项目组织实施保证措施及应急保障方案页码服务方案页码近三年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页码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日起的有效期90个日历天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合同履行期限:。人民币¥元(大写:元),(报价人全称)授权(报价人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以下报价,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项目。(采购人名称):报价函
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最终报价超过采购概算金额时,报价将被拒绝。4、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3、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等。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报价人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9、如果在磋商开始之日起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
(5)在磋商期间,影响集采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的;(4)公开报价后撤回报价的;(3)与采购人、其他报价人恶意串通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报价人的;(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14、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电话:传真:地址:邮编:所有有关本报价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8)违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行为。(7)报价人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6)成交后未按本磋商文件要求签约或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
报价一览表日期:年月日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E-mail:报价人代表联系电话:(办公)(手机)报价人代表姓名: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供应商名称 | |
报价(含税)(总价、元) | 大写: 小写: |
服务期 | |
服务要求 |
项目名称:商务、服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日期:年月日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②供应商可根据实际内容自行增减横向单元格,纵向单元格不得增减内容。注:①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注:供应商可自行增减横向单元格,纵向单元格不得增减内容,如无偏离请在偏离情况中写无,其他内容可写/。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 | 磋商文件商务规范、要求 | 响应文件对应规范 | 偏离情况 | 备注 |
截止报价前近三年的主要同类型项目(若有):近三年同类型案例(格式自拟)日期:年月日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
序号 | 委托单位 | 项目名称 | 联系人 | 合同金额 | 签订日期 | 备注 |
1 | ||||||
2 | ||||||
3 |
7.2硬件设备情况(格式自拟)7.1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列表(格式自拟)人员安排及硬件设施情况(格式自拟)本项目组织实施保证措施及应急保障方案(格式自拟)服务方案(格式自拟)注:须按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中要求的内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1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有)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附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附件2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日期:年月日
2.本表内容属中标(成交)公告公示事项。注:1.本表的产品名称、品牌、型号或规格、单价等应与《报价表》一致。附件4适用政府采购价格折扣优惠政策投标货物明细表日期:年月日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
产品名称 | 生产厂家 | 品牌 | 型号或规格 | 生产厂家类型(小型、微型/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小计(元) |
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产品金额合计 | |||||||
比重(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产品金额合计/投标总价) | % |
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节能产品明细表附件5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情况一览表日期:年月日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
序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型号 | 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 | 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 |
序号 | 产品名称 | 企业名称 | 规格型号 | 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 |
日期:年月日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3.投标货物均不属于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此表可删除。2.此表如填写不下,可另附页。注:1.供应商应提供投标产品列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截图。如提供的投标产品已列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而因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中未提供截图或提供不全的,并对磋商小组评审造成的影响,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后果。
日期:年月日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2.投标货物均不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产品的,此表可删除。注:1.投标货物有信息安全产品的(参照《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供应商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影印件,否则投标无效。附件6信息安全产品情况一览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生产厂家 | 品牌 | 型号或规格 | 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证书号 | 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证书发证日期 | 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 |
授权代表: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质疑供应商: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相关附件
采购人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质疑项目的名称: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质疑事项2法律依据:事实依据:质疑事项1: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日期:签字(签章):公章:请求: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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