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八路交通换乘枢纽综合开发项目泛光工程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013-440103-47-01-000545 | ||
投资项目名称 | 中山八路交通换乘枢纽综合开发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中山八路交通换乘枢纽综合开发项目泛光工程 | ||
标段(包)名称 | 中山八路交通换乘枢纽综合开发项目泛光工程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荔湾区中山八路北侧汽车站场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市级),国有或集体投资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市级20.00%),国有或集体投资8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位于荔湾区中山八路北侧汽车站场地段,建设集公交站场、立体停车场和地铁换乘等为一体的综合交通换乘枢纽,规划总用地面积为 32654.6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1603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70494平方米。包括:公交站场、公交调度中心及管理用房、地铁换乘通道、商业开发、立体停车库、公建配套、设备区等。 | ||
招标内容 | 本次工程范围包含照明配电箱制作及安装、照明线路及敷设(电缆、电线及管材),灯具及灯具构件安装等相关内容以及深化设计工作。承包人须协助招标人向街道办、城管等有关部门报备相关施工事项及施工计划。本工程具体内容以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说明为准,本招标公告未经事宜详见合同约定。 | ||
工期(交货期) | 90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99.740605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专业承包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专业承包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电气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2、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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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资格审查未设置投标人业绩要求 | |||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附件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8月17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9月9日 10时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9月9日 10时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
开标时间 | 2024年9月9日 10时0分 | 开标地点 | 第09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广州市交通站场建设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中路51号三楼 |
招标人联系人 | 姚工 | 联系电话 | 13922105503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公交集团创新服务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大沙头路33号东湖商业广场五楼B区502室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卢工 | 联系电话 | 020-81977069/15521192464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交通站场建设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20-81507926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详见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附件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