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S20嘉峪关至若羌高速公路嘉峪关至阿克塞段项目初步设计咨询审查服务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4/11/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z2411175-cbsjzx
预算金额48万元
招标公司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招标联系人王铠0931-8485061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铠15569659613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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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S20嘉峪关至若羌高速公路嘉峪关至阿克塞段项目初步设计咨询审查服务 | ||
采购单位 | 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交易编号 | GZ2411175-CBSJZX |
采购方式 | 邀请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联系人 | 王铠 | 联系电话 | 15569659613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公告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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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2024-11-29 17: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12-03 17:00:00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12-03 15: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12-03 17: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标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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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S20嘉峪关至若羌高速公路嘉峪关至阿克塞段项目初步设计咨询审查服务001 | 001 | 服务类 | 480000.0 |
公告内容
S20嘉峪关至若羌高速公路嘉峪关至阿克塞段项目初步设计咨询审查服务采购公告
本项目起点位于嘉峪关峪泉镇,改造S06酒嘉绕城既有嘉峪关西T型枢纽立交为十字枢纽立交,与S06酒嘉绕城高速顺接并与G30连霍高速相接,经峪泉镇、玉门东镇、玉门老市区、昌马镇、石包城、肃北县、阿克塞县,终点位于酒泉市阿克塞县东,与G571阿克塞至拉配泉公路顺接并与G3011柳格高速相接,路线全长约344.377公里。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初步设计咨询审查服务进行招标。
一、采购编号:GZ2411175-CBSJZX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S20嘉峪关至若羌高速公路嘉峪关至阿克塞段项目初步设计咨询审查服务。
2、项目简介:全线设置嘉峪关(枢纽)、玉门东镇(互通)、老君庙(互通)、青西矿区(互通)、昌马(互通)、鹰咀山(互通)、石包城(互通)、红柳峡(互通)、肃北(枢纽)共9处互通式立交。新建高速公路管理所2处、服务区5处、停车区4处、隧道管理站1处、隧道变电所9处,养护工区4处、匝道收费站7处、主线收费站1处,全线同步建设必要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3、技术标准:本项目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26米,分离式路基宽度13米。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执行。
4、采购内容: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咨询审查服务。
5、服务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三、预算金额
本项目采购预算:480000.00元(肆拾捌万元整)。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且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1、供应商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中已备案,咨询专业含“公路(评估咨询或全过程工程咨询)”内容;
2、供应商须具有公路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公路行业);
3、供应商近5年内(2019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初步设计咨询审查服务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的彩色复印件);
4、供应商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1项高速公路工程初步设计咨询审查服务个人业绩;其他人员、设备等满足项目需求并自行配备;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5)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供应商需自行提供承诺函);
(7)以上资格证明材料均为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上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竞价时间及地点
1、采购时间(公告、报名、竞价结束时间一致):2024年11月29日17时00分至2024年12月03日17时00分。
2、采购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s://ygjy.ggzyjy.gansu.gov.cn:3025/a/login),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限额以下阳光交易系统用户手册》。
3、被邀请的供应商须在采购结束时间前完成资格证明文件提交上传及报价工作(具体详见阳光采购平台发布时间)。
4、被邀请的供应商上传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5、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在合同中约定。
七、评标办法
最低价中标。
八、其他要求
1、在采购时限内,供应商完成竞价等工作;
2、本次竞价各供应商仅限一轮报价;
3、供应商报名时需要上传资格证明附件,上传至指定位置;
4、资质审核:采购人对各供应商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进入网上竞价程序并在“甘肃省公共资源阳光交易平台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提交报价;
5、根据服务内容实行总价包干,各供应商按相关规定填报总价,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
6、供应商应严格按附件要求上传授权委托书、资格证明文件等材料(格式见附件)。
7、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和 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中规定的服务招标类型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
8、中标服务费缴纳账户:
户名: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010410122000130231
开户行名称:兰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雁滩支行
开户行行号:314821008010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公告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s://ygjy.ggzyjy.gansu.gov.cn:3025/a/login)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931-8485061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铠
电 话:15569659613
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9日
附件1
项目名称:
资格证明材料
供应商(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目 录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
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其他资料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
供应商名称 |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电 话 |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 电话 | |
资质证书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
营业执照号 | | |||
注册资本 | | |||
成立日期 | | |||
经营范围 | | |||
备注 | |
注:供应商应按照采购公告要求在本表后附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1.1 营业执照
1.2 资质证明材料
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一)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60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如果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则无须提交授权委托书。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签字)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三、其他资料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序 号 | |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委托人名称 | |
委托人地址 | |
委托人电话 | |
合同金额 | |
服务内容 | |
项目负责人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
注: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本表后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的彩色复印件。
2、如近年来,供应商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二).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
姓 名 | | 年 龄 | | 专 业 | | ||||
技术职称 证书 | | 学 历 |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 ||||
工作年限 | | 类似工作经验 年限 | | ||||||
毕业学校 | ___年___月毕业于_______学校_______专业,学制_______年 | ||||||||
经 历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工程项目名称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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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情况 | | ||||||||
说明在岗情况 | | ||||||||
备 注 | |
注: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书、业绩证明材料(如证明材料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则该业绩不予认定)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3.企业信誉相关证明材料
4.承诺书(后附格式)
5.其他证明资料(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及采购文件中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承诺书(参考格式)
致: (采购人名称)
我单位参加 (项目名称)阳光采购投标,我方承诺符合以下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主要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其他人员均具备相应资格。
3.我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
4.我方将按要求完成发包人要求实施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全部工作。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后果。
特此承诺。
供应商: (全称)(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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