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伽师县克孜河南岸总干渠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已由以伽发改投资〔2024〕4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其他,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100.0%,项目法人为买日也木姑·阿布力克木,招标人为伽师县水管总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伽师县
2.项目规模:本工程等别为Ⅱ等,工程规模为大(2)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临时建筑物为5级;设计流量为51.11~35.0m³/s,加大流量为62.14~42.0m³/s。建设内容为改建渠道56.5公里及配套渠系建筑物69座(包括改建交通桥、涵洞与道路连接段,金属结构、机电设备、信息化等)及管理站房。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E6531003908001439004003 |
伽师县克孜河南岸总干渠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三检第一标段 |
255 |
164.0 |
1、桩号0+000-9+500段,渠道长度9.5km,配套渠系建筑物4座(不含交通桥),分别为:节制分水闸1座配套闸房、机电及金属结构,分水闸一座配套闸后土渠及建筑物、金属结构,钢渡槽2座,在桩号5+588改建管理站1座。2、桩号9+500-19+000段,渠道长度9.5km,配套渠系建筑物6座(不含交通桥),分别为:分水闸1座配套闸后防渗渠及建筑物、金属结构,钢渡槽1座,排渠倒虹吸3座,管线交叉建筑物1座。3、桩号19+000-28+500段,渠道长度9.5km,配套渠系建筑物12座(不含交通桥),分别为:钢渡槽7座,管线交叉建筑物5座。负责完成本项目的第三方检测内容(依据国家、行业现行有效的标准和规范及招标人委托检测项目、内容和频次的要求开展检测工作,并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 |
E6531003908001439004004 |
伽师县克孜河南岸总干渠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三检第二标段 |
255 |
177.0 |
1、桩号28+500-38+000段,渠道长度9.5km,配套渠系建筑物12座(不含交通桥),分别为:钢渡槽10座,管线交叉建筑物1座,交叉天然气管线建筑物1座。2、桩号38+000-47+500,渠道长度9.5km,配套渠系建筑物9座(不含交通桥),分别为:节制分水闸1座配套闸房、机电及金属结构,排渠倒虹吸5座,管线交叉建筑物3座,在桩号39+000新建管理站1座。3、桩号47+500-56+520,渠道长度9.02km,配套渠系建筑物5座,分别为:挡水闸1座配套闸房、机电及金属结构,跨洪渡槽1座,跨洪倒虹吸1座配套闸房、机电及金属结构,排渠涵洞2座及新建管理站1座。负责完成本项目的第三方检测内容(依据国家、行业现行有效的标准和规范及招标人委托检测项目、内容和频次的要求开展检测工作,并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 |
E6531003908001439004002 |
伽师县克孜河南岸总干渠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二检第二标段 |
255 |
202.0 |
1、桩号28+500-38+000段,渠道长度9.5km,配套渠系建筑物12座(不含交通桥),分别为:钢渡槽10座,管线交叉建筑物1座,交叉天然气管线建筑物1座。2、桩号38+000-47+500,渠道长度9.5km,配套渠系建筑物9座(不含交通桥),分别为:节制分水闸1座配套闸房、机电及金属结构,排渠倒虹吸5座,管线交叉建筑物3座,在桩号39+000新建管理站1座。3、桩号47+500-56+520,渠道长度9.02km,配套渠系建筑物5座,分别为:挡水闸1座配套闸房、机电及金属结构,跨洪渡槽1座,跨洪倒虹吸1座配套闸房、机电及金属结构,排渠涵洞2座及新建管理站1座。负责完成本项目的第二方检测内容(依据国家、行业现行有效的标准和规范及招标人委托检测项目、内容和频次的要求开展检测工作,并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 |
E6531003908001439004001 |
伽师县克孜河南岸总干渠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二检第一标段 |
255 |
196.0 |
1、桩号0+000-9+500段,渠道长度9.5km,配套渠系建筑物4座(不含交通桥),分别为:节制分水闸1座配套闸房、机电及金属结构,分水闸一座配套闸后土渠及建筑物、金属结构,钢渡槽2座,在桩号5+588改建管理站1座。2、桩号9+500-19+000段,渠道长度9.5km,配套渠系建筑物6座(不含交通桥),分别为:分水闸1座配套闸后防渗渠及建筑物、金属结构,钢渡槽1座,排渠倒虹吸3座,管线交叉建筑物1座。3、桩号19+000-28+500段,渠道长度9.5km,配套渠系建筑物12座(不含交通桥),分别为:钢渡槽7座,管线交叉建筑物5座。负责完成本项目的第二方检测内容(依据国家、行业现行有效的标准和规范及招标人委托检测项目、内容和频次的要求开展检测工作,并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二检第一标段、二检第二标段、三检第一标段、三检第二标段:投标人均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检测资质: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甲级资质,所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检测范围满足工程岩土、混凝土等检测要求,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具有类似工程质量检测项目业绩。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二检第一标段、二检第二标段、三检第一标段、三检第二标段:项目负责人均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2)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3)投标企业及人员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登记备案,未纳入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标段投标活动;限制列入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招投标活动。(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6)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都以电子的形式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7)本项目资金来源为:新增国债资金及其他资金。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4年03月07日至2024年03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ggzykashi.cn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3月29日10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日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喀什地区水利局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伽师县水管总站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合升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监管机构: | 喀什地区水利局 |
联 系 人: | 买日也木姑·阿布力克木 | 联 系 人: | 王小玲 | 联系人: | / |
电 话: | 15009941016 | 电 话: | 15199354886 | 电 话: | 0998-25302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