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电子显示器生产项目施工总承包(车间一、车间二、辅房、综合楼、变电所、门卫一、门卫二)未入围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1/04/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常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直接发包告知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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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名称 | 江苏常州武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单位性质 | 国有企业 | ||||||||||||||
联系地址 | 联系人 | 吴尧 | |||||||||||||||
工程名称 | 电子显示器生产项目施工总承包(车间一、车间二、辅房、综合楼、变电所、门卫一、门卫二) | 联系电话 | 13338188965 | ||||||||||||||
工程地点 | 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西太湖科技产业园锦程路8号 | 工程规模 | 建筑面积 | 92650.00 | |||||||||||||
结构形式 | 框架 | ||||||||||||||||
估算价(万元) | 25160 | 高度/跨度 | 39.45米/15米 | ||||||||||||||
发包内容 | 车间一(基坑支护工程;工业厂房土建及水电安装;土石方工程;防水工程;其他专业相关工程;桩基工程;房屋结构;室内装饰;一般水电;外墙装饰;保温;材料;地基与基础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道路及地下管线工程;金属门窗;机电安装工程;其他相关专业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管道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幕墙);车间二(基坑支护工程;工业厂房土建及水电安装;土石方工程;防水工程;其他专业相关工程;桩基工程;房屋结构;室内装饰;一般水电;外墙装饰;保温;材料;地基与基础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道路及地下管线工程;金属门窗;机电安装工程;其他相关专业工程;消防工程;管道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幕墙);辅房(基坑支护工程;工业厂房土建及水电安装;土石方工程;防水工程;桩基工程;其他专业相关工程;房屋结构;室内装饰;一般水电;外墙装饰;保温;材料;地基与基础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道路及地下管线工程;金属门窗;其他相关专业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管道安装工程;装饰装修);综合楼(基坑支护工程;工业厂房土建及水电安装;土石方工程;防水工程;其他专业相关工程;桩基工程;房屋结构;室内装饰;一般水电;保温;外墙装饰;材料;地基与基础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道路及地下管线工程;金属门窗;机电安装工程;其他相关专业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管道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幕墙);变电所(基坑支护工程;工业厂房土建及水电安装;土石方工程;防水工程;其他专业相关工程;桩基工程;房屋结构;室内装饰;一般水电;外墙装饰;保温;材料;地基与基础工程;金属门窗;机电安装工程;其他相关专业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管道安装工程;装饰装修);门卫一(基坑支护工程;工业厂房土建及水电安装;土石方工程;防水工程;其他专业相关工程;桩基工程;房屋结构;室内装饰;一般水电;外墙装饰;保温;材料;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地基与基础工程;金属门窗;机电安装工程;其他相关专业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管道安装工程;装饰装修);门卫二(基坑支护工程;土石方工程;工业厂房土建及水电安装;防水工程;其他专业相关工程;桩基工程;房屋结构;室内装饰;一般水电;外墙装饰;保温;材料;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地基与基础工程;金属门窗;机电安装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其他相关专业工程;管道安装工程;装饰装修); | ||||||||||||||||
计划开工时间 | 2021年04月23日 | 计划竣工时间 | 2022年07月31日 | ||||||||||||||
承包人情况 | 承包人名称 | 常州明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建筑工程一级 | ||||||||||||||||
企业资质证书 | 编号 | D132129027 | |||||||||||||||
有效期 | 2024年04月02日 | ||||||||||||||||
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 编号 | (苏)JZ安许证字(2010)040026 | |||||||||||||||
有效期 | 2022年09月08日 | ||||||||||||||||
项目经理负责人 | 姓名 | 陆勇 | |||||||||||||||
证书编号 | 01081247 | ||||||||||||||||
注册编号 | 苏132192002688 | ||||||||||||||||
专业类别 | 建筑工程一级 | ||||||||||||||||
发包事由和承诺 | 一、事由 | ||||||||||||||||
该项目是使用非财政性资金建设的经营性项目,承包人为我单位控股(被控股)的企业(控股比例为 35 %),符合苏建规〔2017〕1号文第二条第三款规定。 | |||||||||||||||||
二、承诺该项目已办理项目批文、规划审批手续,建设资金已落实,符合直接发包条件;承包人资质及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符合该项目规模要求;本告知书填写内容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行为,如有不实,我单位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特此承诺。 | |||||||||||||||||
经办人签名: | 发包人(公章): | ||||||||||||||||
2021-04-20 | |||||||||||||||||
承包人承诺 | 我单位承建该项目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并按规定设立农民工工资专户,本告知书填写内容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行为,如有不实,我单位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特此承诺。 | ||||||||||||||||
法人签名: | 承包人(公章): | ||||||||||||||||
2021-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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