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农丽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富蕴县可可托海独立工矿区道路二期建设项目临时取土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富蕴县可可托海独立工矿区道路二期建设项目临时取土场

建设单位(盖章):富蕴县可可托海额河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新疆新农丽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0.5.29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富蕴县可可托海独立工矿区道路二期建设项目临时取土场

建设单位

富蕴县可可托海额河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阿依努尔·阿布都拉西

联系人

阿依努尔·阿布都拉西

通讯地址

新疆阿勒泰地区富蕴县可可托海镇青年路

联系电话

18909988006

传真

--

邮政编码

836500

建设地点

富蕴县可可托海镇,富蕴县东南方向14.5km处。

立项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

及代码

B1019、粘土及其他土砂石开采

占地面积

(平方米)

780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0

总投资

(万元)

50

其中:环保投资

(万元)

5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10%

评价经费

(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2020年6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提出的背景

砂石因其良好的硬度和稳定的化学性质,常常作为优质的建筑材料、混凝土原料而广泛应用于房屋、道路、公路、铁路、工程等领域。本项目为富蕴县可可托海独立工矿区道路二期建设项目。由于道路建设需要砂石料铺垫,故设立临时取土场。富蕴县可可托海额河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根据建设项目需求,拟建设取土面积7800平方米临时取土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本项目属于四十五、非金属矿采选业137、土砂石、石材开采加工其他类的类别,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我单位受富蕴县可可托海额河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项目组人员立即赴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对评价区范围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周边环境概况进行了调查,收集了当地水文、地质、气象以及环境现状等资料。项目组在此基础上遵循有关环评规定,编制完成本报告表,提交环境主管部门审批。

2.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富蕴县可可托海独立工矿区道路二期建设项目临时取土场

(2)建设单位:富蕴县可可托海额河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富蕴县可可托海镇,项目区四周为均为山和荒地,周边无居民点、人员密集场所、文物保护单位、名胜古迹、农田等需特殊保护的敏感对象。本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9°29'2.70",北纬47°6'56.18"。项目地理位置见图1,周边关系见图2,矿区拐点及拐点坐标如表1。

表1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表

拐点

编号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X

Y

S1

89.4839

47.1154

S2

89.4838

47.1155

S3

89.4841

47.1157

S4

89.4839

47.1156

S5

89.4845

47.1158

S6

89.4843

47.1156

S7

89.4839

47.1153

注:开采标高: 2180-1976米;矿区面积 S=7800平方米。

(5)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50万元,均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6)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劳动定员:根据项目工艺技术特点,全厂总定员4人。

工作制度:本项目实行1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约180天,

(7)料场配送去向

本项目砂石料最终配送至富蕴县可可托海独立工矿区道路二期建设项目,

用于道路铺垫。

(8)使用期限

本项目属于临时砂石料矿类建设项目,使用期限为一年。

3. 建设规模

(1)建设内容

本项目开采主要为露天开采。工程内容具体见表2。

表2 工程建设内容

工 程 组 成

建 设 内 容

主体

工程

露天采场

15万t/a,开采面积为7800m2

办公室

矿区南侧设10m2临时办公区

辅助工程

供电系统

项目区不需要用电

供水系统

本项目生活用水由附近村庄汽车拉运

供热系统

本工程采暖期停工不生产,厂内不设供暖设备

环保工程

扬尘

洒水抑尘

生活污水

防渗化粪池

设备噪声

合理布局,隔声耳罩、距离衰减等,基础减震

固废

生活垃圾:设立临时垃圾箱,集中收集后运往富蕴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生态恢复

复垦

(2)主要生产设备

本工程所用主要生产设备见表3。

表3 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1

挖掘机

2

2

装载机

1

3

渣土车

4

合计

台/套

7

4.生产规模及产品方案

(1)产品方案

采土规模确定为年开采沙土能力15万t/a(约5万m3/a)。

(2)开采方式

矿体裸露地表,无覆盖,矿体位于当地最低侵蚀基准面以上,露天开采条件好。根据矿体赋存条件及地形条件,设计采用山坡-凹陷露天开采方式。

5.矿区总平面布置

矿区位于富蕴县可可托海镇,,整个工业场地占地约7800m2,根据当地国土资源局给建设单位划定的矿区范围可知,项目矿区大致为不规则多边形,挖掘机等生产设备位于矿区中部开采。厂区出口位于南侧,便于人员及物料的流通。厂区平面布置图见附图2。

6.公用工程

(1)给排水

1)给水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生产和生活用水,生产用水及生活用水均由附近乡村拉运,可以满足本工程的用水要求。

2)用水

①生产用水

本项目生产用水主要为露天开采场除尘和运输道路除尘用水。

露天开采场除尘用水:根据同类项目类比分析,项目露天开采场除尘用水量为6m3/d,全部蒸发耗散。

运输道路除尘用水:矿区场内运输道路总长度约为0.2km,根据统计,公路洒水用量为2.5m3/km。运输道路每晴天日定时洒水3~5次,本项目每天洒水量取3次,则运输道路降尘用水量为1.5m3/d,全部蒸发耗散。

②生活用水。

生活用水量: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活用水定额》中给出的数据,工作人员生活用水量按80L/人·d计,则生活用水量为57.6m3/a(0.32m3/d)。

3)排水

项目主要的污水排放为生活污水,年排放量按生活用水量的80%计取,为46.08m3/a。

本项目给排水情况见下表。

表4 本项目给排水情况一览表

用水单元

用水指标

数量

日用水量

(m3/d)

年用水量

(m3/a)

备注

生活用水

80L/人

4

0.32

57.6

富蕴县附近村庄拉运引入

合计

0.32

57.6

经上述分析计算,本项目年用水量为57.6m3/a,每天用水0.32m3/d。

(2)采暖

由于本项目采暖期不生产,所以本工程厂区不设采暖设备。

(3)供电

本工程不用电。

(4)机修

矿区规模不大,设备少。为节省投资,矿区只配备简易修理设备,不建机修间,矿区机械设备修理委托专业检修机构或协作单位承担。

铸件、锻件及零部件外购。

机械设备配备专用维护工具及零部件,操作工负责日常保养及维护。

矿山较大型设备到专业机构或协作单位检修,废机油由协作单位处理,严禁乱排乱放。

8.政策相符性

8.1 产业政策符合性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淘汰类和限制类项目。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第三章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第十三条“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8.2 “三线一单”符合性

2016年10月26日,原环境保护部发《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通知中明确应强化“三线一单”(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清单)的约束作用。

本工程与“三线一单”文件相符性分析见表5。

表5 本工程与“三线一单”文件相符性一览表

“通知”文号

类别

本工程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

符合性

《“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环环评[2016]95号)

生态保护红线

本工程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

符合

环境质量底线

本工程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妥善处置;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运往富蕴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产生噪声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且随施工结束而衰弱,环境质量可以保持现有水平

符合

资源利用上线

本工程为沙土开采项目,无生产用水

符合

环境准入负面

清单

本工程未列入2017年6月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8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市)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中的“富蕴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并在施工期间采取有效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符合

9.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本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表6。

表6 本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据和指标

1

生产规模

15万t/a砂石料

2

项目总投资

万元

50

3

工作制度

180d/a,8h/d

4

劳动定员

4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位于富蕴县可可托海镇,东南距富蕴县城约14.45km,为新建项目。项目区四周均为山和荒地,周边无居民点、人员密集场所、文物保护单位、名胜古迹、农田等需特殊保护的敏感对象,不存在原有环境污染情况及相应的环境问题。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1.地理位置

可可托海镇地理位置为东经88°50′,北纬47°20′,位于新疆阿勒泰地区富蕴县西北部,距离北京直线距离2500公里,距离乌鲁木齐公路里程525公里,距离富蕴县可可托海机场公路里程65公里。镇区面积2.2平方公里,全镇四面环山,额尔齐斯河由东向西流经全镇。北部与蒙古人民共和国接壤,东临青河县,西接福海县,南延准噶尔盆地,与昌吉回族自治州的奇台县、吉木萨尔县、阜康市毗邻。

矿区位于富蕴县可可托海镇,东南距富蕴县约14.45km,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9°29'2.70",北纬47°6'56.18"。项目区四周均为山和荒地。

2、地形地貌

富蕴县域内地势复杂,地貌兼有山区、盆地、河谷、戈壁、沙漠五大类,北高南低,海拔一般在800米-1200米之间,最高点都新乌拉峰,海拔3863米,最低海拔317米(三泉洼地)。县城海拔800米。

富蕴县基本成份由阿勒泰山脉、额尔齐斯河-乌伦古河冲积平原及准噶尔盆地(东北部分)组成。

3、气候气象

富蕴县属大陆性寒温带干旱气候,冬季严寒而漫长,夏季炎热,春秋季短暂,日照充足,年平均日照时数2900小时,平均气温3.0°C,极端最高气温42.2°C,极端最低气温-51.5°C,平均无霜期137天,年降水量189.6mm,年蒸发量1970mm。蒸发量大,年蒸发1743mm,日照丰富,年日照2869.8小时。气候干燥,年相对湿度61%。无霜期短,年均140天。境内有近三分之二的地区无明显夏季,只有冷暖之分。以0℃为暖半年,占206天。

乌伦古河流域等项目区气候条件较好,年均气温4.3°C,极端最低气温-39°C,极端最高气温40.6°C,全年无霜期145-189天,昼夜温差较大,年平均降水量为110mm ,蒸发量为2300mm,平均风速为2.7m/s。

4、水文

5、富蕴县境内主要河流有额尔齐斯河和乌伦古河两大水系,额尔齐斯河流经境内230公里,平均年地表径流量为33.84亿立方米;乌伦古河地表水径流量为12.6 立方米,流经境内长约210公里。额尔齐斯河与乌伦古河两条大河贯穿全境,多年平均径流量总和为43.4亿立方米,理论蕴藏量93.8万千瓦。县域地下水动储量为4004万立方米 /年。

5、土壤、植物及动物

(1)土壤

富蕴县地处新疆北部,位于东经88°10′~90°31'、北纬45°00'~48°03'之间,海拔最高3 863 m,最低430m,属大陆性寒温带干旱气候。春旱多风,夏秋短暂,冬季漫长而严寒。降水量少,蒸发量大,气候干燥。日照充足,气温日、年较差比同纬度其他地方大。全县总土地面积32 186.11 km',其中山区占总面积35.73%,盆地丘陵区占32.22% ,平原区占32.05%。现有耕地面积21 543.80 hm2,耕地土壤类型主要有草甸土、潮土、栗钙土、棕钙土、灰棕漠土、风沙土、沼泽土、龟裂土及黑钙土9个土类,其中棕钙土的面积最大,占全县总耕地的43.12%。

(2)植物和动物

富蕴县境内有经济价值的野生植物有50多种。主要药用植物有柴胡、赤勺、麻黄、冬虫夏草、手掌参、阿里红、野攻瑰、百合等,多分布在北部山区。阿戈壁和乌河一带,还生长有阿魏、阿魏蘑菇、甘草、黄芪、大云等。富蕴境内主要树种有杨、柳、榆、白腊、沙枣、苹果、海棠等。

富蕴县县境内有100余种野生动物,山区和戈壁上有棕熊、雪豹、马鹿、旱獭、貂、野马、蒙古野驴、盘羊、鹅喉羚、狼、狐狸、松鼠等。河谷有水獭、河狸、射鼠等。富蕴县和奇台共管的自治区卡拉麦里 动物自然保护区为全国最大的有蹄类野生动物保护区,成立于1982年4月,占地1.7万平方公里,主要保护动物有野马、蒙古野驴、盘羊、鹅喉羚等有蹄类野生动物,也是中国蒙古野驴的唯一分布区。在额尔齐斯河、乌伦古河两大水系中,产有各种名贵鱼类,主要鱼种有长白鲑(大白鱼)、贝加尔亚罗鱼(小白鱼)、哲罗鲑(大红鱼)、细鳞鲑(小红鱼)、鲤鱼、河鲈(五道黑)等20余种。

本项目区内植被以人工植被为主,天然植被以荒漠植被为主。项目区内野生动物分布极少,无国家及自治区级保护动物存在。

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1.大气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本次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参考空气质量数据查询,阿勒泰地区空气质量指数月统计历史数据见表7。

表7 阿勒泰地区空气质量指数月统计历史数据 (μg/m3)

月份

AQI

范围

质量等级

PM2.5

PM10

SO2

CO

NO2

O3

2018年1月

45

33~63

24

26

17

797

32

65

2018年2月

41

0~57

14

17

19

500

26

83

2018年3月

51

0~70

7

13

7

510

13

100

2018年4月

56

0~77

5

14

3

480

6

105

2018年5月

54

0~79

5

18

2

590

6

101

2018年6月

55

44~79

5

18

5

473

7

105

2018年7月

48

35~67

4

13

7

506

9

93

2018年8月

11

0~49

4

6

5

387

2

69

2018年9月

30

0~42

5

14

6

720

9

64

2018年10月

25

0~44

6

18

8

719

11

51

2018年11月

25

0~40

8

15

9

887

16

43

2018年12月

24

0~43

12

16

12

981

14

41

本项目评价标准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具体见表8。

表8 评价标准 μg/m3

评价因子

PM2.5

PM10

SO2

CO

NO2

O3(8小时均值)

标准值

35

70

60

4000

40

160

根据历史数据,PM2.5、PM10、NO2、SO2、CO、O3均未超标。

达标判定结果见表9。

表9 达标判定结果表

污染物

年评价指标

现状浓度(μg/m3)

标准值(μg/m3)

占标率

(%)

达标情况

PM2.5

年平均质量浓度

12

35

34.3

达标

PM10

年平均质量浓度

15.7

70

22.4

达标

S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8.3

60

13.8

达标

CO

年平均质量浓度

629.2

4000

15.73

达标

N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12.6

40

31.5

达标

O3(8小时均值)

8h平均质量浓度

76.7

160

47.9

达标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规定,阿勒泰地区2018年平均质量浓度PM10、PM2.5、SO2、NO2、O3、CO均未超出二级标准限值,说明该地区环境质量良好。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6.4.1项目所在区域达标判断规定:“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情况评价指标为SO2、NO2、PM10、PM2.5、CO、O3,六项污染物全部达标即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可知,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达标区。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1)监测单位

新疆锡水金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监测点位及监测时间

受新疆新农丽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及相关检测技术规范,于2020年5月14日-18日对位于富蕴县可可托海镇的富蕴县可可托海独立工矿区道路二期建设项目进行了采样检测分析。本次地表水检测点位为额尔齐斯河上游。

(3)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为: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氟化物、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挥发酚、氨氮、铅、砷、汞、铁、锰、六价铬、镉、高锰酸盐指数、氰化物、硫酸盐、氯化物、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等共21项参数。

(4)评价标准

评价区范围内的河道水质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Ⅲ类标准。

(5)评价方法

采用单因子标准指数法对监测结果进行评价。其单项水质参数i在第j点的标准指数为:

式中:Si,j——某污染物的标准指数;

Cij——某污染物的实际浓度,mg/L;

Csi——某污染物的评价标准限值,mg/L;

对于以评价标准为区间值的水质参数(如PH为6-9)时,其单项指数式为:

pH的标准指数为:

式中:SPH,j——pH标准指数;

pHj——j点实测pH值;

pHsd——标准中pH的下限值(6);

pHsu——标准中pH的上限值(9)。

(6)评价结果

各监测断面监测数据及评价统计结果见表10。

表10 地表水监测及评价统计结果表 单位:mg/L(pH无量纲)

监测地点

项目区地表水

达标情况

序号

项目

标准值

监测值

标准指数

达标

1

pH(无量纲)

6~9

7.54

0.93

达标

2

总硬度

/

202

3

溶解性总固体

/

486

4

氟化物

<1

0.305

0.305

达标

5

亚硝酸盐氮

<0.005

6

硝酸盐氮

0.031

7

挥发酚

≤0.005

0.001

0.2

达标

8

氨氮

≤1

0.085

0.085

达标

9

≤0.05

<0.01

0.2

达标

10

≤0.05

<0.0003

0.006

达标

11

≤0.0001

<0.00004

0.4

达标

12

0.3

<0.03

0.1

达标

13

0.1

<0.01

0.1

达标

14

六价铬

≤0.05

<0.004

0.08

达标

15

≤0.005

<0.001

0.2

达标

16

高锰酸盐指数

≤6

2.42

0.4

达标

17

氰化物

≤0.2

<0.004

0.02

达标

18

硫酸盐

250

7.42

0.03

达标

19

氯化物

250

0.471

0.002

达标

20

总大肠菌群

(MPN/L)

未检出

21

菌落总数

(CFU/mL)

9

由监测结果可知:地表水各监测指标污染指数均小于1,水质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Ⅲ类标准限值。

3. 声环境现状评价

(1)监测方法及监测点位布设

为了解项目区声环境质量现状,沿项目区周围布设了四个噪声监测点,对该区域的噪声现状值进行监测。

(2)监测方法和监测时间

由新疆锡水金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依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进行噪声监测,监测仪器使用AWA5688型多功能声级计、AWA6022A声级校准器、AS8336风速仪,监测前用声级校准器进行校准,测量时传声器距地面1.2m。监测时间为2020年5月14日。

(3)评价标准

本项目所在区域为2类区声功能区,故项目区四侧均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表11 环境噪声限值 等效声级Leg[dB(A)]

类 别

昼 间

夜 间

2类

60

50

(4)评价结果

表12 声环境监测与现状评价结果 单位:dB(A)

监测

监测点

标准

监测

评价结果

监测

监测点

标准

监测

评价结果

时间

结果

时间

结果

昼间

1#项目区东侧外

60

42

达标

夜间

1#项目区东侧外

50

37

达标

2#项目区南侧外

43

2#项目区南侧外

38

3#项目区西侧外

41

3项目区西侧外

36

4#项目区北侧外

42

4#项目区北侧外

37

监测结果表明:评价区四周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区标准的要求,监测结果表明评价区的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项目区

4# N

1#

3# 1#

2#

图4 监测布点示意图

4.土壤环境质量现状及评价

(1)监测单位及时间

新疆锡水金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14日-18日对项目区土壤环境质量进行了现状监测。

(2)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为:镉、汞、砷、铅、铬、铜、镍、锌、pH、总盐等共10项参数。

(3)监测点位 

共设置4个监测点位分别为:项目区内1#、项目区内2#、项目区外3#、项目区外4#

(4)评价标准

本项目区所在区域为2类用地,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标准中的筛选值。

(5)评价方法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采用单因子评价方法评价,计算公式如下:

评价方法采用单项污染指数法

Pi=Ci/Si

式中,Pi——土壤中污染物i的污染指数;

Ci——土壤中污染物i的实测含量(mg/kg);

Si——土壤污染物的评价标准(mg/kg)

(6)评价结果

项目所在厂区及周边土壤质量现状监测统计结果见表12

表12土壤环境监测结果

序号

检测项目

单位

筛选值第二类用地

T-1#-1-20

T-2#-1-20

T-3#-1-20

T-4#-1-20

实测值

Pi

实测

Pi

实测值Pi

Pi

实测值Pi

Pi

1

pH

7.33

7.36

7.38

7.4

2

mg/kg

60

10.6

0.18

13

0.22

10.6

0.177

11.2

0.187

3

mg/kg

800

56

0.07

61

0.08

62

0.076

57

0.071

4

总汞

mg/kg

38

0.109

0.003

0.205

0.005

0.051

0.001

0.094

0.002

5

mg/kg

65

0.26

0.004

0.09

0.001

0.17

0.003

0.45

0.007

6

mg/kg

18000

79

0.004

74

0.004

84

0.004

77

0.004

7

mg/kg

900

62

0.07

60

0.067

62

0.07

64

0.07

8

mg/kg

5.7

56

9.82

43

7.54

45

7.89

53

9.29

9

mg/kg

44

42

53

45

10

含盐量

g/kg

4

6

4

5

由监测结果可知,本次土壤监测中除了铬超标其余各项目监测数值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1第二类用地标准限值的要求。超标项可能项目区遗留有矿渣所致。适用于道路铺垫。

5.生态环境质量现状及评价

表13 项目区主要功能区划

依据《新疆生态功能区划》,本项目主要生态服务功能、生态敏感因子、主要生态问题和主要保护目标见表13。

生态区

阿尔泰—准噶尔西部山地温凉森林、草原生态区

生态亚区

阿尔泰山南坡寒温带针叶林、山地草原水源涵养及草地畜牧业生态亚区

生态功能区

阿尔泰山中部林草保育及矿业开发环境恢复生态功能区

主要生态服务功能

水源涵养、土壤保持、生物多样性维护、林畜产品生产、矿产资源开发

主要生态环境问题

水无序采矿破坏地貌、草地退化、水土流失、环境污染

主要生态敏感因子、敏感程度

生物多样性及其生境高度敏感,土壤侵蚀轻度敏感

主要保护目标

保护林草植被、保护野生动物、保护水源

主要保护措施

规范采矿作业、恢复迹地、草原减牧、森林适度采伐

适宜发展方向

进行森林人工抚育更新与分类经营,建设草原牧业基地

由表13可知,项目位于“阿尔泰山中部林草保育及矿业开发环境恢复生态功能区”,主要生态服务功能为“水源涵养、土壤保持、生物多样性维护、林畜产品生产、矿产资源开发”。本项目临时取土砂石料开采项目,占地面积小,无地表水体,施工期和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均采取有效预防和治理措施,本项目与区域主要生态服务功能不冲突。

通过对项目区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了解到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主要体现在:

(1)项目区气候干燥、降水稀少、风沙大等;

(2)区域天然植被极少且存在少量野生动物,生态结构简单抗干扰能力弱。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本项目厂址位于富蕴县可可托海镇,东南距富蕴县城约14.5km,四周无特殊敏感目标,采砂不涉及水土流失防治区等环境敏感区。故环境保护目标确定为保护项目所在区域的大气、水及声环境,不因该项目的建设受到大的影响。本次评价确定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如下:

1.空气环境:保护项目区所在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保持在现有水平;不因该项目的建设而降低空气质量级别,使该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仍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2.水环境:保护项目区域水环境不受影响,确保地下水控制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内。

3.声环境:重点控制施工期间施工噪声及运营期生产噪声,保确保噪声控制在《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2类标准,不降低厂界周围声环境质量,厂界外声环境质量基本不受项目生产影响;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作到合理有效的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相关标准,确保区域环境卫生不受影响;

环境要素

环境保护对象名称

保护内容

保护目标

大气环境

项目区

环境空气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地下水

区域地下水

地下水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确保区域内地下水水质不因本项目的建设而降低。

声环境

建设项目厂界外200m,厂界200米范围内无长期居住人群

声环境质量

使区域四周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区标准的要求;

土壤

项目区及周边

土壤

《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1第二类用地标准限值的要求。

5.土壤环境:项目区的土壤环境应持续保持现有水平,确保土壤环境控制在《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1第二类用地标准限值的要求内。

评价适用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表1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环境

要素

项目

取值时间

标准

单位

标准来源

大气

环境

PM10

年平均

70

μg/m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其修改单

24小时平均

150

PM2.5

年平均

35

24小时平均

75

SO2

年平均

60

24小时平均

150

1小时平均

500

NO2

年平均

40

24小时平均

80

1小时平均

200

CO

1小时平均

10

mg/m3

24小时平均

4

O3

日最大8小时平均

160

μg/m3

1小时平均

200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表16 地表水质量标准 单位:mg/L(pH除外)

监测地点

南侧地表水

序号

项目

标准值

1

pH(无量纲)

6~9

2

高锰酸盐指数

≤6

3

溶解氧

5

4

化学需氧量

20

5

氨氮

≤1.0

6

挥发酚

≤0.005

7

硫酸盐

8

硝酸盐氮

9

六价铬

≤0.05

10

氟化物

1.0

11

氯化物

≤250

12

总磷

≤0.2

13

0.1

14

六价铬

≤0.05

15

≤0.005

16

高锰酸盐指数

≤6

17

氰化物

≤0.2

18

硫酸盐

250

19

氯化物

250

20

总大肠菌群(MPN/L)

21

菌落总数(CFU/mL)

3.声环境

项目区四周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区标准的要求,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土壤环境

《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1第二类用地标准限值的要求。

序号

检测项目

单位

筛选值第二类用地

1

pH

2

mg/kg

60

3

mg/kg

800

4

总汞

mg/kg

38

5

mg/kg

65

6

mg/kg

18000

7

mg/kg

900

8

mg/kg

5.7

9

mg/kg

10

含盐量

g/kg

.

1.厂区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详见表17;

表1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无组织排放监控

浓度限值

监控点

浓度(mg/m3)

120

3.5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1.0

2.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2类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3.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有关规定。

根据国家总量控制指标,并结合本项目排污特点、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等因素,本项目不设总量控制指标。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工艺流程简述(图示):

1 施工期工艺流程

本项目施工期仅为生活区板房的搭建以及设备的购买、安装,无土建工程。因此施工期产生的污染主要为粉尘、噪声、包装固废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废水。

图5 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2 运营期工艺流程:

砂石料开采挖掘

运送

输送

粉尘

粉尘

图6 项目运营期工艺流程示意图

本项目工艺流程较为简单,主要为取土场砂石料的开采挖掘。挖掘机挖掘出来的成品,通过项目区运输车辆运送至可可托海独立工矿区道路的铺垫。

主要污染工序:

1.施工阶段的主要污染源

1 施工期主要污染工序及污染因子

(1)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运输废气,设备及运输车辆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包括CO、NOx、SO2、烟尘。该类污染物产生时间不长,量较小,易于扩散。

(2)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建设施工期间,预计高峰时施工人员约3人,施工期为5d。类比同类工程,按照施工场生活用水使用量以80L/人·d,排污系数0.8,预计废水排放量约为0.96m3,主要污染物为CODcr、 BOD5、 NH3-N、SS等。

(3)噪声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安装过程中工具等相互碰撞发出的噪声以及运输设备车辆行驶时的交通噪声。设备、工具发出的噪声间断性产生,距离声源5m处的噪声值为100~115dB(A)。交通噪声为间歇、瞬时性的,可通过限值车速行驶及噪声衰减的方法降低噪声源强,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①生活垃圾

本项目预计施工人员3人,按0.5kg/人·d计,则产生生活垃圾15kg,生活垃圾全部收集后运往富蕴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②施工垃圾

施工期建筑垃圾主要包括废木料、废钢板、废包装材料等。产生的废钢板和废木料,可分类进行回收。对于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如、废包装等材料,经收集后及时清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

2.营运阶段的主要污染源

本项目营运期主要污染源、污染因子识别见下表。

表18 项目主要污染源及污染因子识别

项目

污染源

污染来源

主要污染因子

废气

无组织粉尘

原料开采

颗粒物

无组织粉尘

装卸

颗粒物

汽车

汽车尾气

CO、NOX、THC

废水

生活废水

员工生活

SS、CODCr、BOD5、NH3-N

噪声

噪声

生产设备运转

噪声

固废

生活垃圾

职工日常生活

生活垃圾

生产过程中的主要产污环节有:

2.1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原料开采挖掘产生的粉尘;运输车辆尾气、露天采场扬尘和卸货过程中产生的扬尘。

(1)原料开采挖掘产生的粉尘

本项目为露天开采,土方经挖掘机挖出后装车运输,从整个工艺看,污染主要来源于挖掘机。采场产生的扬尘主要来自于表土剥离、挖掘以及装料等作业过程,均属于无组织排放。类比相似作业挖掘机的产尘强度约为lg/s 台。根据业主介绍,矿区开采时有2台挖掘机作业,每天使用8小时,其扬尘产生量均为8.64t/a。 项目设置雾化喷头,取土时及时对开采作业区进行洒水降尘后,粉尘可减少约90%, 则其排放量约为0.86t/a(0.72kg/h)。

(2)运输车辆动力起尘量

项目运营期原料及产品运输车辆在车辆行驶过程中产生扬尘,地面扬尘的产生量与地面清洁度有很大的关系。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在道路完全干燥的情况下,可按下列经验公式计算:

式中:Qy——交通运输起尘量,kg/km·辆;

V——车辆行驶速度,km/h;

W——汽车载重量,t/辆;

P——路面状况,以每平米路面灰尘覆盖率表示,kg/m2;

表19为一辆载重5t的卡车,通过一段长度为500m的路面时,不同路面清洁程度,不同行驶速度情况下产生的扬尘量。由此可见,在同样路面清洁情况下,车速越快,扬尘量越大;而在同样车速情况下,路面清洁度越差,则扬尘量越大。

表19 不同车速和地面清洁程度时的汽车扬尘 单位:kg/ 辆 ·km

P车速

0.1(kg/m2)

0.2(kg/m2)

0.3(kg/m2)

0.4(kg/m2)

0.5(kg/m2)

1.0(kg/m2)

5(km/h)

0.0283

0.0476

0.0646

0.0801

0.094

0.1593

10(km/h)

0.0566

0.0953

0.1291

0.1602

0.1894

0.3186

15(km/h)

0.0850

0.1429

0.1937

0.2403

0.2841

0.4778

20(km/h)

0.1133

0.1905

0.2583

0.3204

0.3788

0.6371

如若车辆在项目区行驶距离按100m计,空车重约15t,重车重约30t,车速以20km/h,道路路况以0.2kg/m2计,则项目汽车动力起尘量为2.45t/a。

表20为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的试验结果,结果表明实施每天洒水4~5次进行抑尘,可有效地控制施工扬尘,可使扬尘减少70%左右,则排放量为0.74t/a,且可将TSP污染距离缩小到20~50m范围。

表20 施工场地洒水抑尘试验结果

单位(mg/m3)

5

20

50

100

TSP小时

平均浓度

不洒水

10.14

2.89

1.15

0.86

洒 水

2.01

1.40

0.67

0.60

因此,限速行驶及保持路面清洁,同时适当洒水是减少汽车扬尘的有效手段。且运输的土方采用篷布全封闭遮盖

(3)装卸起尘

本项目为临时取土项目,采用装载机、挖掘机直接采掘,不进行堆存。参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大气可吸入颗粒物- -次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公告2014年第92号)中《扬尘源颗粒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可知:扬尘源排放量是装卸、运输引起的扬尘与堆积存放期间风蚀扬尘的加和,本项目挖掘的土方不进行堆存,直接装车进行运输。装卸、运输物料过程扬尘排放系数估算公式如下:

式中:

(1) En为装卸扬尘的排放系数,kg/t;

(2) k; 为物料的粒度乘数,装卸过程中产生的粒度乘数取0.053; .

(3) u为地面平均风速,本项目取值2.9m/s (本项目处于山坡背风面风力较小) ;

<4) M为物料含水率,为15% (清表后的土) ;

(5) η为污染控制技术对扬尘的去除效率,%,本项目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去除效率70%。

通过上述公式计算出装卸、运输物料过程扬尘量Eh= 0.001369 kg/t.

本项目服务期取土量为15万t/a,则洒水操作去除效率70%时,服务期扬尘产生量为0.205147t.

(4)汽车尾气

机动车辆所排尾气为挖掘机、装载机排放的尾气,污染因子主要包括CO、NO2、CmHn,本次评价关于汽车尾气排放的源强摘自《城市机动车排放污染控制》(郝吉明等,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1年1月),文中提出:机动车辆平均时速约为5km/h,平均行驶距离约为150m,运行时间为0.03h,怠速时间平均约为0.08h/辆。按每辆车每天进出场地一次计,不同工况下污染物产生情况见表21。

表21 不同工况下污染物产生情况工况

工况

CO

CmHn

NOx

浓度(ppm)

产生量(g/h)

浓度(ppm)

产生量(g/h)

浓度(ppm)

产生量(g/h)

怠速范围

4.0~8.0

5.0~9.8

300~1500

0.23~1.12

50~100

0.002~0.004

平均

6.0

7.3

800

0.60

70

0.003

慢速行驶范围

1.0~4.0

3.2~13.1

300~600

0.58~1.15

1000~4000

0.09~0.35

平均

2.5

8.2

450

0.88

2300

0.205

本项目检测线年运营180d,采用一班制,汽车尾气污染物源强见表22。

表22 机动车废气污染物源强一览表

位置

污染物排放量

CO

CmHn

NOx

采矿区

0.0083kg/h

0.0075kg/h

0.0065kg/h

16.6kg/a

1.49kg/a

0.13kg/a

由于项目区域周围开阔,周边无环境敏感点,空气流动性好,易扩散,车辆尾气经空气稀释扩散后浓度会很快降低,因此车辆尾气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2废水

本项目主要废水为取土场生活用水,本项目年生产时间为180天,生活用水量按每人80L/d计(共4人),则本项目用水量为57.6m3/a(0.32m3/d)。年排放量按供水量的80%计取为46.08m3/a。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吸污车清运至污水处理厂。

2.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挖掘机、装载机、站内车辆运行等。噪声污染源强为75~90dB(A)之间。项目主要噪声源详见表23:

表23 项目主要噪声源 单位:dB(A)

主要噪声源

数量

声源声级

(单个设备)

挖掘机

2

85-90

装载机

1

80-85

车辆运行噪声

/

75~90

治理措施:

(1)采购性能好、噪声低的机械设备和流动运输设备,以最大限度降低噪声;

(2)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降低运行噪声;

(3)给从事高噪声作业的工人配备听力保护装置,如耳塞、耳罩和头盔等,以保护高噪声环境的工作人员,以避免其听力受损;

(4)项目夜间不进行生产活动;

(5)做好运输设备的维护,确保汽车在正常状态下运行。加强运矿道路的经常性维护和路面平整,以保证运矿行车的平稳,减少噪声。在运输过程中,车辆应平稳低俗行驶;

2.4固废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主要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

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按1kg/d·人计(共4人),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72t/a,项目区设立临时垃圾箱,集中收集后运往富蕴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2.5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现状

项目所在地现为戈壁,周围没有重要生境区、生态脆弱带,没有大面积的自然植被及大型野生动物,现存动植物主要是北方常见物种,生物多样性比较单一。

在开采前,由于生态系统处于良性循环中,但是,在采土场建立进行开采后,生态不断受到严重破坏,扰动局部地层,改变局部地形地貌机器运作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巨大的噪声,裸露的地层,随处摆放的废土堆。在露天开采的人为因素和自然气候因素的影响下,采土场周围的地形被改变,生态环境被破坏,所有的这些都给景观状况带来了严重的污染和破坏。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排放源编号

污染物名称

处理前产生浓度及产生量

处理后排放浓度及排放量

大气污染物

挖掘

颗粒物

8.64t/a

0.86t/a

运输车辆动力起尘

颗粒物

2.45t/a

0.74t/a

装卸起尘

颗粒物

0.20514t/a

0.20514t/a

汽车尾气

CO、NO2、HC

/

/

水污染物

生活污水(46.08m3/a)

COD

0.02t/a

0.016t/a

BOD

0.012t/a

0.0093t/a

SS

0.013t/a

0.0101t/a

NH3-N

0.0021t/a

0.0016t/a

固体废物

生活

生活垃圾

0.72t/a

0

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的运行,主要产生噪声源是挖掘机、装载机及站内车辆运行等,声级值在75dB(A)~90dB(A)之间。机械、车辆定期润滑、保养,使设备状态良好,以减少噪声污染。

主要生态影响:

本工程位于富蕴县可可托海镇,东南距富蕴县城约14.5km,。项目占地不占用农田耕地。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扬尘,会在风力的作用下,随风飘落在作物表面,可能对作物的生长发育造成一定的影响。

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粉尘附着在周围植被表面,会对其生长产生一定的影响;由于地表土层被剥离,现有植被消除,容易造成水土流失;项目运营期间发出的机械噪声对周围野生动物的栖息、繁殖产生影响;并且会影响当地的自然景观。

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仅为生活区板房的搭建以及设备的购买、安装,无土建工程。因此施工期产生的污染主要为粉尘、噪声以及包装固废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和污水。

1、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运输废气,设备及建材运输车辆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包括CO、NOx、SO2、烟尘。该类污染物产生时间不长,量较小,易于扩散,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为了进一步减少施工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本次评价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1)施工期遇大风天气,应当停止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

(2)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应采取遮盖、洒水除尘等措施。

由于本项目主要工期短暂,经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建设施工期间,预计高峰时施工人员约3人,施工期为5d。类比同类工程,按照施工场生活用水使用量以80L/人·d。排污系数0.8,预计排放量约为0.19m3/d,主要污染物为CODcr、 BOD5、 NH3-N、SS等,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安装过程中工具等相互碰撞发出的噪声以及运输设备车辆行驶时的交通噪声。工具:电钻、电锤、手工钻、无齿锯、磨光机等机械产生的噪声,噪声值在100~115dB(A)之间。

由于本项目施工期短暂,厂房经墙体隔声可导致声源衰减25dB(A)左右。本项目磨光机和电钻最大声级为115 dB(A),经墙体阻隔后,约为90 dB(A)。噪声随着距离的衰减按下式计算:

L(r)= L(r0)-20Lg(r/r0)

式中:Lp—评价点噪声预测值,分贝;

Lp0—位置P0处的声级,分贝;

R—预测点距声源距离,m;

r0—为参考点距离声源距离,m;

各种施工设备在施工时随距离的衰减见表24。

表24 施工设备噪声的衰减 单位:dB(A)

序号

声源名称

噪声强度

距声源不同距离处的噪声值

20m

40m

60m

80m

100m

150m

1

电钻

90

64

57

54

51

50

46

2

电锤

80

54

48

44

42

40

36

3

手工钻

80

54

48

44

42

40

36

4

无齿锯

80

54

48

44

42

40

36

5

磨光机

90

64

57

54

51

50

46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标准限值,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交通噪声为间歇、瞬时性的,可通过限值车速行驶及噪声衰减的方法降低噪声源强,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为了减轻本工程施工期噪声的环境影响,本次评价要求施工单位采取以下控制措施:

(1)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在施工过程中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

(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在00:00-8:00期间施工;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本项目噪声可以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标准限值,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因此,施工期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

本项目预计施工人员3人,按0.5kg/人·d计,则产生生活垃圾15g,生活垃圾全部收集后运往富蕴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2)施工垃圾

施工期建筑垃圾主要包括废木料、废钢板、废包装材料等。产生的废钢板和废木料,可分类进行回收。对于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如废包装等材料,经收集后及时清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

综上所述,项目施工期采取的防护措施是合理的,随着施工期结束,各项不利环境影响也将相继消失,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破坏和累积性影响。

5.施工期环境监理

施工期项目负责人应将施工期的环境污染控制列入管理范围,制定相应的环保防治措施。工程建设单位有责任配合当地环保主管机构,对施工过程的环境影响进行相应的环境监理,以保证施工期的环保措施得以完善和持续执行,使项目建设施工范围的环境质量得到充分有效保证。

并应采取以下措施: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和环境保护行动计划等列入承包商合同中,明确法律责任;

(2)建立施工期环境管理体系,制订施工期环境管理计划,实行目标责任制,建立奖励和惩罚机制;

(3)施工期间应及时清运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送到指定点进行处置,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严禁随意排放。

(4)加强施工人员及施工机械的管理,增强环保意识,注意保护自然环境。

(5)加强现场监督性调查、监测工作,对重点区域和施工阶段不定期进行现场检查,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列入工程监理合同中。

(6)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行动、检查工作记录,建立施工期环境保护档案;

(7)及时检查评价各项消减措施的有效性,对项目施工过程中未曾预料到的环境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8)环保措施与生产装置要做到“三同时”,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并达标验收。

6.生态影响分析

施工期对项目区土壤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使土地使用功能发生改变,对土壤的机械扰动造成土壤物理特征和结构的改变,表现出土壤质地粘重、结构变差、同一层次土壤松紧度增大、根系变少、容重增大、土壤pH值降低、酸性增强等特点。

随着施工场地开挖、填方、平整,土壤松动,致使地表大面积裸露,施工过程中挖方及填方过程中形成的土堆如果不能及时清理,遇到较大降雨冲刷或大风吹蚀,易发生水土流失。施工过程中造成的植被破坏在一段时间内难以恢复,使项目选址区内的土壤失去了天然的保护伞,增大了水土流失的可能性。

根据施工活动对项目区生态环境的影响方面,为有效控制施工活动的不良影响,维护区域生态环境,在施工期间应保证下列措施的实施:

(1)施工期间应规范施工行为,尽量减少对施工范围以外植被碾压、碰撞等伤害。

(2)施工过程中,严格限定施工的工作范围,严格行车路线,运输车辆不得随意驶离道路或施工便道。

(3)在开挖土石方时,对适宜植被生长的表层土和深层土层分开放置,在回填时尽量填入深层土层或不利于植物生长的粘土,将表土层尽量用于绿化用土,减少弃方量。

(4)水土流失

为有效控制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必须做好下述水土保持工作:

1)工程挖方应尽可能用于场地回填、道路建设及绿化,弃方必须按市政部门的要求运至指定地点并做好防护工作,不得随意抛弃;

2)工程各处开挖裸露除被建筑物、道路以及施工机械占用外,全部进行硬化或结合后续绿化恢复植被,减少水土流失,做到水土流失治理与景观保护相互统一。

7.污染防治措施

针对上述的分析,本环评提出以下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对运输道路定期清扫、洒水;在工地四周设置挡板;并给运输材料和垃圾的车辆加盖篷布;以便通过上述措施最大程度的减少扬尘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2)禁止在大风天气施工,尽可能减少建筑材料和垃圾的露天堆放,以减少扬尘的产生。

(3)向施工人员特别是施工部门负责人宣讲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以提高其环保意识,确保文明施工,减少废气、废水及废渣的产生。

(4)采用先进施工设备和建筑工艺,力求从源头控制废水、噪声等污染。

(5)对于施工垃圾中可回收再利用部分应尽可能出售给相关企业,其它不可回收再利用部分可用于回填项目区低洼地带或直接送至指定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施工期间施工人员还将产生一定量的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到指定垃圾箱内,集中收集后由富蕴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过程将会对项目所在区域的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但均属局部,短期不利影响,通过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治理措施后,其影响程度将会大大降低,其影响范围也将减小,且随施工结束消失。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一.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1.1治理措施

根据本项目的粉尘产生特点,本环评提出以下防治措施:

a 对产尘部位喷水抑尘,应尽量降低卸料落差。

b 出厂成品运输车辆采取遮盖、限载,杜绝产品长途运输途中造成沿途洒漏。

c 车辆运输高峰期间每天洒水3~4次,防止二次扬尘。

d 砂石料即采即运。

e 合理进行总平面布置。

f 当地面风速大于4m/s时应停止卸料作业。

g 设备岗位人员不得脱岗,严格检查物料的跑、冒、滴、漏现象。在粉尘环境中的作业人员,佩戴防尘口罩、护目镜等个体防护用品。

h 开采区设置围挡。

采取上述措施可使采场外围区域空气含尘浓度控制在1.0mg/m3以下,符合《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粉尘监控浓度标准要求,粉尘对项目区及周边的环境影响较小。

1.2粉尘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无组织粉尘排放参数见表25。

表25 无组织粉尘预测参数

排放单元

源类

污染物名称

面源长度m

面源宽度m

地形

排放速率

kg/h

年排放小时数 h

排放工况

站区

面源

粉尘

380

192

简单

5.61

4320

正常排放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要求,可采用估算模型估算各污染源的小时最大落地浓度。本次预测采用导则推荐的估算模式AERSCREEN。评价基准年为2018年,最高、最低环境温度根据评价区域近20年气象资料统计所得,最小风速为0.5m/s,风速计算高度取10m。

无组织粉尘正常排放的污染物排放采用估算模式计算结果见表26。

表26 本项目无组织粉尘污染源最大占标率估算模型计算结果表

下风向距离(m)

预测质量浓度(μg/m3)

占标率(%)

1

15.533

3.45178E+000

25

17.951

3.98911E+000

50

20.454

4.54533E+000

75

22.96

5.10222E+000

100

25.53

5.67333E+000

125

28.195

6.26556E+000

150

30.842

6.85378E+000

175

32.985

7.33000E+000

200

34.172

7.59378E+000

208

34.229

7.60644E+000

225

33.889

7.53089E+000

250

33.242

7.38711E+000

275

32.337

7.18600E+000

300

31.607

7.02378E+000

325

31.067

6.90378E+000

350

30.666

6.81467E+000

375

30.247

6.72156E+000

400

29.791

6.62022E+000

425

29.332

6.51822E+000

450

28.856

6.41244E+000

475

28.391

6.30911E+000

500

27.908

6.20178E+000

525

27.436

6.09689E+000

下风向最大质量浓度及占标率(%)

34.229

7.60644E+000

D10%最远距离(m)

0

本项目建成后,PM10最大落地浓度为34.229μg/m3,出现距离为208m,占标率为7.61%,D10%未出现。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分级判据要求,1%≤PMAX<10%为二级评价,本项目最大占标率为7.61%,污染物为粉尘,故环境空气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

(1)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大气导则推荐估算模式(AERSCREEN模型)计算本项目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由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无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超标点,因此,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核算及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大气污染物年排放量包括项目各有组织排放源和无组织排放源在正常排放条件下的预测排放量之和,污染物年排放量公式如下:

式中:—项目年排放量,t/a;

—第i个有组织排放源排放速率,kg/h;

—第i个有组织排放源年有效排放小时数,h/a;

—第j个有组织排放源排放速率,kg/h;

—第j个有组织排放源年有效排放小时数,h/a;

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核算表见表27。

表27 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核算表

排放口

污染物

核算排放浓度mg/m3

核算排放速率kg/h

核算年排放量(t/a)

无组织排放

无组织排放总计

颗粒物

/

5.61

26.908

综上,本项目排放的各大气污染物最大浓度占标率Pmax均小于10%,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大气评价范围内不会因本项目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出现环境空气质量超标。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见表28。

表28 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工作内容

自查项目

评价等级与范围

评价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评价范围

边长=50km□

边长=5~50km□

边长=5km?

评价因子

SO2+NOx排放量

≥2000t/a□

500~2000t/a□

<500t/a□

评价因子

基本污染物(TSP)

评价标准

评价标准

国家标准?

地方标准□

附录D□

其他标准□

现状评价

评价功能区

一类区□

二类区?

一类区和二类区□

评价基准年

(2020)年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数据来源

长期例行监测标准□

主管部门发布的数据标准?

现状补充标准□

现状评价

达标区□

不达标区?

污染源调查

调查内容

本项目正常排放源□

本项目非正常排放源□

现有污染源□

拟替代的污染源□

其他在建、拟建项目污染源□

区域污染源□

环境监测计划

污染源监测

监测因子:(TSP)

有组织废气监测□

无组织废气监测?

无监测□

环境质量监测

监测因子:( )

监测点位数( )

无监测?

评价结论

环境影响

可以接受 ? 不可以接受 □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

污染源年排放量

SO2:(/)t/a

NOx:(/)t/a

颗粒物:(26.908)t/a

VOCs:(/ )t/a

注:“□”,填“√”;“( )”为内容填写项

二.废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劳动定员为4人,年工作180d,生活用水量定额按80L/人·天计,则生活用水量为57.6m3/a(0.32m3/d)。生活污水排放量按用水量的80%计,则污水排放量为46.08m3/a。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因子为CODcr、BOD5、SS、NH3-N,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处理,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因子产排情况具体见下表29。

表29 生活污水污染因子产排情况一览表

项 目

CODCr

BOD5

SS

NH3-N

废水量(m3/a)

46.08

产生浓度(mg/L)

350

200

220

35

产生量(t/a)

0.02

0.012

0.013

0.0021

防渗化粪池处理效率(%)

15

9

30

3

排放浓度(mg/L)

297.5

182

154

33.95

排放量(t/a)

0.016

0.0093

0.0101

0.0016

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浓度较低,可生化性高,污染物成分简单,且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吸污车拉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置,不对外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三.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主要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

本项目运营期劳动定员共4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1kg/人·d计算,年工作天数为180d,则本项目生活垃圾总产生量为0.72t/a。生活垃圾暂存于临时垃圾箱中,集中收集后运往富蕴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经过以上措施,生产固废及生活垃圾均得到妥善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四.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挖掘机、装载机及站内车辆运行等。噪声污染源强为75~90dB(A)之间。本项目产噪结果见下表。

表30 产噪结果一览表 单位:dB(A)

序号

噪声源

声级值

治理措施

治理后声级

1

挖掘机

85-80

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维护,安装减震垫,定期添加润滑油

65

2

装载机

80-85

60

3

运输车辆

75-90

70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的运行,主要产生噪声源是挖掘机、装载机、运输车辆等等,声级值在75dB(A)~90dB(A)之间。机械、车辆定期润滑、保养,使设备状态良好,以减少噪声污染。经隔音消音及距离衰减后,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本次评价采用声源叠加模式和点源几何发散模式对项目厂界噪声贡献量进行预测。其中,多源叠加模式的公式为:

式中:L——叠加后的噪声值,dB;

Li——第i个噪声源,dB。

点源几何发散模式公式为:

式中:Lr——衰减后预测点的噪声值,dB;

Lr0——点声源的噪声值,dB;

——遮挡物、声屏障、地面效应等所产生的衰减量,本次评价保守考虑,将该部分忽略不计;

r——点声源与预测点的距离,m。

预测结果见表31。

表31 点声源噪声对厂界影响贡献值一览表

噪声源

源强

降噪后源强

影响对象

预测影响贡献值dB(A)

名称

距离(m)

挖掘机

85-80

65

东厂界

70

28.098

南厂界

171

20.34

西厂界

80

26.94

北厂界

171

20.34

装载机

80-85

60

东厂界

70

23.098

南厂界

171

15.34

西厂界

80

21.94

北厂界

171

15.34

运输车辆

75-90

70

东厂界

70

33.098

南厂界

171

25.34

西厂界

80

31.94

北厂界

171

25.34

建设项目现状值与预测影响贡献值进行叠加,其结果为工程建成运行期间,各厂界的噪声源强,详细情况见表32。

表32 厂界噪声预测情况一览表

位置

现状值dB(A)

预测影响贡献值dB(A)

预测值dB(A)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东厂界

51.0

41.1

28.098

51.02

41.31

南厂界

50.3

42.4

20.34

50.3

42.43

西厂界

49.7

38.7

26.94

49.72

38.98

北厂界

52.1

40.6

20.34

52.1

40.64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项目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可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五.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1.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1)生态环境现状

项目所在地现为戈壁,由于失肥、失土,难于保水不能进行生产,周围没有重要生境区、生态脆弱带,没有大面积的自然植被及大型野生动物,现存动植物主要是北方常见物种,生物多样性比较单一。

① 景观状况

在开采前,由于生态系统处于良性循环中,但是,在采土场建立进行开采后,生态不断受到严重破坏,使得景观状况也日渐恶化。随处可见是取而代之的漫天尘土,机器运作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巨大的噪声,裸露的地层。在露天开采的人为因素和自然气候因素的影响下,采土场周围的地形被改变,生态环境被破坏,所有的这些都给景观状况带来了严重的污染和破坏。

由此可见,砂石料在进行开采时一定要注意对景观环境的影响,做好防治措施,尽量减少生态景观价值的损失。

工程建成后,无论是临时占地还是永久性占地,都将改变其原有的土壤理化性质和土壤结构,使原有土壤结构和性状难以恢复。

本工程占地对天然植被的影响主要表现在运营期临时取土,其对植被产生的影响为毁灭性的,原生植被在遭到破坏后第一个生长期内将全部消灭。就拟建工程区生态系统来讲,植被的自然更新较慢,如果本工程建成后,该区的生态环境将会变得恶劣,引起风蚀现象的概率会更高。

项目工程建设的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为开砂石料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在对生态环境各具体要素(如土壤)产生影响的同时,也对区内原有景观结构和生态体系完整性产生一定影响。

本工程的建设,使区域内景观的自然性程度降低,人文影响程度增强,土地利用格局发生变化。工程建设对区域内生态体系稳定性影响的主要途径是地表扰动,对区域景观的影响随着挖毁原地貌、地表塌陷变形等,这种景观格局的变化,使项目区固有的自然生态功能遭到破坏。同时,产生了水土流失、污染生态问题。

② 破坏自然景观

砂石开采活动一经实施,开发地原有的自然景观被破坏:地表土被剥离、植被消失、动物被迫迁栖,取而代之的是道路,工程设施和废土的出现,加之人流的涌入,导致一定量生活垃圾及废水的产生。砂石料开采区主要体现在破坏土壤结构。

③ 对土壤、植被环境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对植被的影响主要发生在砂石料开采阶段,露天开采砂石料需要剥离山体植被。

根据设计要求,在临时取土场服务期满后,将临时取土场进行平整并种草,植被恢复率达50%以上,该项目建设破坏的植被可以得到有效的恢复。

项目运行中扬尘对耕地植物生长产生一定的影响,运行时要有一些散落扬尘在环境中,附着在植物体上会阻碍植物叶片呼吸与光合作用。但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扬尘主要防治扬尘措施采用洒水降尘。还应避免在大风天气开采等措施,有利于保护植被,将扬尘影响减缓至最低的程度,该影响也随之消弱对植被影响很小。

④ 项目对区域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的影响分析

由于运营期人员踩踏和车辆碾压,使局部区域植被铲除和破坏,造成水土流失,土壤侵蚀度增加,局部生物量减少,自然生态环境遭到一定的破坏,区域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受到影响。

由于影响面积较小,建设项目对评价区域内自然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恢复功能影响不大,对整个评价范围内区域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在评价区域生态系统可承受范围内。

⑤ 项目对区域景观的完整性影响分析

因项目建设临时取土,改变原地形地貌。使局部土地利用功能改变,原自然生态环境变为生产性生态环境,对局部景观会产生一定影响,但对整个评价区整体自然景观影响较小。项目的运行对评价区整体自然景观生态体系的质量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2)生态保护措施及建议

建议采取以下措施,避免运营期水土流失,引起生态恶化。

①砂石料开挖时应严格按要求进行开挖,尽量不要多挖,另外要尽量求得土石工程的平衡,减少弃土,防止水土流失的设计。

②砂石料开挖时,协调开挖步骤,最大限度控制开挖扰动范围;雨季中尽量减少开挖等作业面,以避免受降雨的直接冲刷,在暴雨期,还应采取应急措施,尽量用覆盖物覆盖新开挖的土面,防止冲刷。

③ 合理安排开挖计划,避免在多风季节运营。风速过大(五级大风以上,即8m/s~10m/s以上)时应停止开挖作业理。

2.水土保持及其他注意事项

该项目的负责人应该严格遵守《防洪法》的有关规定运营,按照采矿许可证上的开采范围进行作业,严禁超深度、超范围开采。对于开采所形成的深坑,要本着“谁开采、谁恢复”的原则,按有关规定予以回填、平整。在开采、制砂过程中造成的噪声要严格控制。对于不符合规格的砂石料,要按照规定进行及时回填。所有工艺均严禁晚间作业。

(1)项目区水土流失现状

水土流失类型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大风天气下的风力侵蚀;一类是洪水期的水力侵蚀。场区风力个别时段较大,地表植被稀疏,土壤侵蚀度不大。水力侵蚀也较弱,极少见水力冲刷的痕迹。

(2)水土流失影响分析

运行期的水土流失影响为场地平整及车辆运输改变原始地形地貌等方面。

① 工程运行造成水土流失的因素:由于场地、道路的布置等,均有可能造成原有土壤覆层的破坏,引发水土流失。

② 工程扰动原地貌、减少植被可植面积,破坏原有土壤覆层。

(3)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本着“谁开发,谁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的原则,在防治责任范围内,水土流失防治责任由建设单位负责承担。

(4)水土保持方案

1)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① 营运各阶段,必须做好水土流失的预防工作,认真贯彻“谁造成水土流失,谁投资治理,谁造成新的危害,谁负责赔偿”和“治理与生产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② 加强水土保护法的宣传,有关部门应积极主动加强水土保持执法管理,将其纳入依法办事的轨道上来;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自觉保持水土,宣传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沙漠化的重要性。

③ 营运时应充分考虑营运计划的合理性,在营运总体规划中,合理安排工期和工程顺序,减少土壤损失和地表破坏面积。

2)水土保持管理措施:

① 营运期间应划定开挖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和管理车辆运行范围,不得离开运输道路随意行驶,由专人负责,以防破坏土壤和植被,引发土壤流失。

② 严禁在大风天气(五级大风以上)下开挖砂石料。

③ 在出入口,竖立警示牌,以提醒作业人员按章有序地进行作业。

④ 尽量减少非生产生活车辆、机械进入生活区,砂石料开挖中严格按照规划、设计作业占地要求,尽量减少地表形态破坏。

⑤ 按照边开采边恢复、终止开采活动时必须完成恢复治理的原则,要做到预防为主,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出预防措施,对生产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解决,达到防灾、减灾的目的。

⑥ 服务期满后必须按照矿区安全、水土保持、地质恢复、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将破坏的地表推平,对受破坏的地表恢复原貌等工作。

3.注意事项

(1)开采过程中弃料处理方式及要求

① 严格按照划定范围进行开采;

② 按期交纳相关费用;

(2)对项目区采砂的规定及要求

① 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划定的开采区范围内开采;

②采砂坑应及时回填;

③ 不得影响相邻采砂者的正当权益,砂场间纠纷应及时报主管部门;

④ 服从防洪安排,禁采期内禁止开采。

六.运输路线影响分析

项目运输过程中有可能会出现遗洒现象,扬尘量则因路而异,一般土路比水泥路面TSP高2~3倍,影响范围约在道路两侧30m左右,这将对行驶道路沿线的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如果管理严格,洒土及时清理,车辆出行前清扫干净,那么,运输车辆在行驶过程扬尘的污染可得到有效控制,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范围可以控制在50m以内;相反,如果土料大量洒落在道路上,不及时清扫,携带尘土很多,这样会产生大量粉尘,对局部空气质量造成的影响较大,影响范围可达到150m~200m。

因此,项目运营过程中需限制车速、保持路面清洁,企业指派专人管理,维护清洁路面,定期维护道路并洒水降尘,以降低运输的影响。

七.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工程位于富蕴县可可托海镇,东南距富蕴县城约14.5km,项目区四周均为山和荒地。经评价分析,当地的社会、经济环境对其的制约性不明显。从符合城镇规划、土地利用政策、卫生防护距离、环境敏感目标、区域环境污染物承载能力几方面进行综合分析,本项目不占用耕地和农田,无拆迁和补偿问题,符合土地利用政策;本地区大气环境质量一般,本项目在严格采取环评规定措施后,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废水综合利用不外排,固废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在采取环评规定的环保措施后,从环境角度讲本项目选址可行。

本项目生活用水从附近村庄汽车拉运,可完全满足企业生活需求。项目建设地周边交通便捷。拟选厂址所在地没有处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地和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等环境功能区划级别高的地区,从环境功能区划的角度看对拟建项目建设制约不大。

综上所述,本项目环境风险小,相关环境影响可以接受,与周边关心点有足够的卫生防护距离,从环保角度考虑,厂址选择合理的。

八.服务期满后环境影响及复垦措施

矿区闭矿期后的环境影响主要表现为闭矿期产生的生态影响。

土地复垦和重建方案

(1)复垦可行性分析

通过对矿区开采对土地的破坏类型、破坏程度的调查预测,结合矿区所在区域的地质环境条件,矿区属周边没有林地、牧草地及农用地和特殊用地的复垦方向,本次矿区开采破坏土地复垦方向为恢复原有土地功能和原有地貌景观。

矿区占用土地类型为低覆盖度草地,区内植被不发育,覆盖度<5%,大部分地区基岩裸露。因此,本矿区对破坏的土地资源复垦为裸岩石砾地的复垦方向是可行的,其适宜性可分为比较适宜、勉强适宜、不适宜。

(2)复垦措施

根据矿区开采实际情况,复垦措施主要针对矿区开采形成的露天采坑及矿区运输道路破坏的土地。

预防控制措施

露天采坑的控制措施:针对露天采矿场崩塌灾害,首先要严格按设计要求对边坡进行放坡,对采坑边缘的危石和浮石进行及时清除;其次,对可能发生崩塌的范围边界设立警示牌及埋设铁丝围栏,围栏长度约820m,警示牌4个。围栏采用在木桩上绕三箍铁丝进行设置,木桩高1m;警示牌规格为0.5m×0.4m,使用铁质材料,警示牌上用汉、维、哈三种文字书写“危险,严禁进入”字样,严禁人员进入。

矿区道路沿地形起伏布设,保持原有破坏后地形地貌格局,留待后用。

九.项目主要污染防治投资估算

本项目总投资50万,环保投资5万,环保投资占总投资10%。

主要环保措施投资见表33。

表33 本项目环保投资估算一览表

名称

环保设施名称

环保投资

(万元)

效果

废水

防渗化粪池

0.5

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吸污车清运至污水处理厂

噪声

合理布局,隔声耳罩、距离衰减等,基础减震

0.5

达标

废气

运输车辆动力粉尘定期进行路面清扫

0.5

达标排放

路面硬化、洒水降尘、篷布遮盖

1

达标排放

汽车尾气加强管理和养护,采取限重措施,并采取优质燃料

0.5

达标排放

生态

植被恢复、洒水降尘、生态恢复

2

保护生态

合计

5

/

十.环保“三同时”

本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内容见表34。

表34 环保“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污染源

环保措施

验收内容

验收要求

废气(粉尘)

运输车辆动力粉尘定期进行路面清扫

环保措施是否到位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1.0mg/m3)的标准

开采区周围设置围挡

环保措施是否到位

汽车尾气加强管理和养护,采取限重措施,并采取优质燃料

环保措施是否到位

--

生活污水

防渗化粪池

环保措施是否到位

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吸污车清运至污水处理厂

机械噪声

消声、隔声设施

环保措施是否到位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往富蕴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环保措施是否到位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中有关规定

十一.环境监测制度和计划

环境监测是环保工作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弄清污染物来源、性质、数量和分布,正确评价环境质量和处理装置效果必不可少的手段。要求本企业监测任务委托专业环境监测站承担,并要求必须与对方签订协议,明确监测范围、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

环境监测布点的基本原则应包括污染源源强(该项目所有排污口)与环境质量(项目区及环境敏感目标)。从气、水、声、渣等几方面进行监控。根据本项目生产工艺特点,其监测工作内容详见表35。

表35 项目环境监测计划一览表

项目

监测对象

监测点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废气

粉尘

厂界

粉尘

有资质单位:1次/年

噪声

环境噪声

厂界

等效连续A声级

有资质单位:2次/年

上述各监测项目的监测计划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监测技术规范执行。本项目建成投产验收时污染监测和正常运营期间定期污染监测工作可委托相应环境监测部门定期进行,并将监测结果上报阿勒泰地区生态环境局富蕴县分局。

十二.验收监测内容

项目建设完成后,建设单位应按照规范进行自主验收,进行验收监测(调查),监测(调查)内容一般包括:

(1)施工中造成的地表破坏、土地、植物毁坏应在竣工后及时恢复;

(2)监测各排污口的排污浓度、排污量情况,做好环保设施运行记录,监测内容如下:

① 废气:是否采用洒水降尘措施,无组织粉尘是否达标排放;

② 废水:生活污水是否选用防渗化粪池处理设备处理,是否达标排放;

③ 噪声:场界噪声;

④ 固废:生活垃圾是否得到有效处置;

⑤ 生态:生态恢复是否按要求实施。

(3)核查企业提交的试运行申请报告;

(4)环保部门和主管部门对环保工作进行现场检查;

(5)记录各项环保设施的试运转状况,针对出现的问题提出完善修改意见。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编号)

污染物

名称

污染治理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大气

污染物

无组织粉尘

运输车辆动力粉尘

定期进行路面清扫

达标排放

装卸起尘

定期洒水,开采区设置围挡

汽车尾气

加强管理和养护,采取限重措施,并采取优质燃料

水污染物

生活污水

COD、SS、BOD5、NH3-N

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吸污车清运至污水处理厂

不直接对外排放,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

生活区固废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富蕴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处置率为100%,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的运行,主要产生噪声源是为挖掘机、装载机、站内车辆运行,声级值在75dB(A)~90dB(A)之间。机械、车辆定期润滑、保养,使设备状态良好,以减少噪声污染。

经隔音消音及距离衰减后,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其它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本工程正常生产后的排污对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但为保护环境,环评要求:

(1)减少生产中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周边区域及其它植物的不利影响,关键在于推行清洁生产工艺,尽量在源头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另外,对职工要加强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采取严格的污染防治措施,对每个排污环节控制、管理,尽量将污染物排放降至最低限度。

(2)维护保养现有机械设备,降低噪声,在技术可行条件下,为开采运输设备加装消声设备,防止噪声对周围动物的干扰影响。

(3)加强管理,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定期进行生物监测,勤检、勤查,特别要注意防范由于人为因素引起的设备破坏,以确保生态保护投资和保护效果的统一。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对周围生态环境实行一定的生态补偿,可以把工程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程度。

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富蕴县可可托海镇,项目区四周为均为山和荒地,周边无居民点、人员密集场所、文物保护单位、名胜古迹、农田等需特殊保护的敏感对象。本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9°29'2.70",北纬47°6'56.18"。

拟建设取土面积7800平方米临时取土场,采土规模确定为年开采沙土能力15万t/a(约5万m3/a)。

2.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1)阿勒泰2018年平均质量浓度PM10、PM2.5、SO2、NO2、O3、CO均未超出二级标准限值,说明该地区环境质量良好。

(2)项目区地表水各监测指标污染指数均小于1,水质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Ⅲ类标准限值。

(3)评价区四周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区标准的要求,监测结果表明评价区的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4)项目区土壤环境铬超标其余各项目监测数值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1第二类用地标准限值的要求。超标项可能项目区遗留有矿渣所致。综合分析项目区土壤适用于道路铺垫,

3.项目污染物影响分析

①废气影响分析

本项目主要进行砂石料开采,开采的砂石料直接运至道路铺垫,矿山不设原料堆场。因此,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原料开采挖掘和铲装产生的粉尘;运输车辆动力粉尘和尾气。粉尘通过定期洒水、路面及时清扫、设置围挡。对车辆尾气加强管理和养护,采取限重措施,并采取优质燃料。可使采场外围区域空气含尘浓度控制在1.0mg/m3以下,符合《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粉尘监控浓度标准要求,对项目区及周边的环境影响较小。

②废水影响分析

项目生产过程用水主要为除尘用水,全部耗散,无废水产生。因此,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由吸污车定期清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置。综上分析,评价认为项目实施对评价区域内地表水环境无明显影响,不会改变其现有水体功能和级别。

③噪声影响分析

本项目选用噪音低的设备和将主要噪声源为挖掘机、装载机及运输车辆,并对噪声源进行减振处理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综上所述,企业在加强管理并采取降噪等措施的基础上,项目噪声可厂界达标,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④固废影响分析

营运期的主要固体废物是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箱中,定期外运至富蕴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因此,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不会对评价区域造成明显影响。

在采取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运营期废水、废气、固废、噪声对环境影响较小。

⑤生态影响分析

本工程占地对天然植被的影响主要表现在运营期临时取土破坏原有土地类型,其对植被产生的影响为毁灭性的,原生植被在遭到破坏后第一个生长期内将全部消灭。就拟建工程区生态系统来讲,植被的自然更新较慢,如果本工程建成后,该区的生态环境将会变得恶劣,引起风蚀现象的概率会更高。

根据设计要求,在矿山服务期满后,将矿区进行平整并种草,植被恢复率达50%以上,该项目建设破坏的植被可以得到有效的恢复。

项目运行中扬尘对耕地植物生长产生一定的影响,运行时要有一些散落扬尘在环境中,附着在植物体上会阻碍植物叶片呼吸与光合作用。但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扬尘主要防治扬尘措施采用洒水降尘,采用专门的捕尘装置。还应避免在大风天气开采等措施,有利于保护植被,将扬尘影响减缓至最低的程度,该影响也随之消弱对植被影响很小。通过一系列措施,尽可能的把本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4.产业政策要求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制定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相关规定,本项目不属于淘汰类和限制类的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5.服务期满后环境影响及复垦

取土场占用土地类型为低覆盖度草地,区内植被不发育,覆盖度<5%,大部分地区基岩裸露。因此,取土场对破坏的土地资源复垦为裸岩石砾地的复垦方向是可行的,其适宜性可分为比较适宜、勉强适宜、不适宜。

根据矿区开采实际情况,复垦措施主要针对矿区开采形成的露天采坑及矿区运输道路破坏的土地,通过复垦措施,使矿区道路沿地形起伏布设,保持原有破坏后地形地貌格局,留待后用。

6.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工程位富蕴县可可托海镇,东南距富蕴县城约14.5km,本项目用水来自附近乡村拉运引入,可完全满足企业生活需求。拟选厂址所在地没有处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地和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等环境功能区划级别高的地区,从环境功能区划的角度看对拟建项目建设制约不大。

综上所述,本项目环境风险小,相关环境影响可以接受,与周边关心点有足够的卫生防护距离,从环保角度考虑,厂址选择合理的。

7.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

本项目各项污染物经治理后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不会造成区域环境功能的改变,从对环境质量影响分析项目可行。

8.总量控制结论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已颁布的“十三五”期间的总量控制计划,结合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特征及本项目排污情况,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由吸污车定期清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置,故本项目不设置总量控制指标。

9.总结论

本评价报告认为,本建设项目建成后对促进本地区经济发展有一定促进作用。建设单位在严格执行我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对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上述建议切实逐项予以落实;并加强生产和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保证各种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本项目对周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符合国家、地方的环保标准。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该项目的建设是合理可行的。

二.要求

(1)评价要求建设项目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环保投资,以保证相关污染源的达标排放。

(2)闭矿后,对采坑边坡进行安全整治,消除采矿活动造成的不安全因素,对采坑边坡采取削坡措施,将最终帮坡角削至30°,使采矿形成的高陡边坡降至安全角度,恢复到安全状态,并和环境协调。

(3)加强环境管理工作,建立一套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制定专门的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不允许车辆随意碾压,所有运输道路必须铺设砾石层,避免尘土飞扬。

三.建议

(1)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认真搞好环保宣传与教育,提高全体职工的环保意识。

(2)加强企业管理的同时,应注意对职工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体员工的环保意识,做到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积极探索进一步提高清洁生产水平。

(3)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主动采取先进的治理措施,确保废气的达标排放,进一步削减污染物的排放量。

预审意见:

公 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下一级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公 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审批意见:

公 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注 释

一、本报告表应附以下附件、附图:

附件1 营业执照

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

二、如果本报告表不能说明项目产生的污染及环境造成的影响,应进行专项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当地环境特征,应选下列1-2项进行专项评价。

1、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2、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3、生态影响专项评价

4、声影响专项评价

5、土壤影响专项评价

6、固体废物影响专项评价

以上专项评价未包括的可另列专项,专项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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