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部标校塔、塔基及机房维修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2023-JYAIFE-G1029)
金额
54.09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2/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yaife-g1029
预算金额54.09万元
招标公司黑龙江某部
招标联系人陈敏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博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靳女士0454-8888177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2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12
公告正文

某部标校塔、塔基及机房维修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2023-JYAIFE-G102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部标校塔、机房及塔基维护整治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540942.09元,招标人为黑龙江某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某部标校塔、机房及塔基维护整治工程。

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

3.建设规模:标校塔、机房及塔基维护整治工程(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4.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10日内进场至2024年5月30日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应的规范、规程、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6.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7.招标控制价:人民币540942.09元。

8.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企业基本账户备案证明;

2.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2022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提供2020、2021、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审计报告;如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的财务会计报表或审计报告)。

4.项目负责人资格:

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5.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承诺中标后按照“黑建规[2023]2号”在施工现场配备人员且配备的现场管理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承诺函。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0]9号)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只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人员是否提供相关资料不作为废标条件。

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算前三年,下同)行贿进行查询,有行贿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投标。需提供无行贿行为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异常名录、重大违法税收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有以上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312180800分到202312221700分(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218日至20231222(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 时至11:30 时,下午13:0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黑龙江博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佳木斯市向阳区学院街45号)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

4.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01120900分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到黑龙江博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佳木斯市向阳区学院街45号一楼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01120900

开标地点:黑龙江博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佳木斯市向阳区学院街45号一楼开标大厅)

七、其他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进行投标登记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黑龙江博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

4.本招标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招标人自行监督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黑龙江某部

地址:佳木斯市

联系方式:陈敏 182821309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博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佳木斯市向阳区学院街45号

联系方式:0454-88881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靳女士

电话:0454-8888177

 

                                                                                                                               二〇二三年十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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