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新合肥西站站区涉铁市政道路工程-清溪路、四里河路 联络匝道工程项目经理部钢绞线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2/12/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r24(2022)-hfxzqxlst-wzcg-00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许吉梁
标书截止时间2022/12/05
投标截止时间2022/12/09
公告正文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新合肥西站站区涉铁市政道路工程-清溪路、四里河路

联络匝道工程项目经理部钢绞线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24(2022)- HFXZQXLST-WZCG-007

本招标项目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合肥西站站区涉铁市政道路工程-清溪路、四里河路联络匝道工程项目,已完成施工准备工作,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计价拨款,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绞线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工程概况

新合肥西站站区涉铁市政道路工程-清溪路、四里河路联络匝道工程,主要内容包含桥梁、匝道、路基、路面、交通、排水、绿化等工程以及其它相关附属工程等。其中清溪路(十里店路-潜山路段),位于新合肥西站北侧340m,西起十里店路,东至潜山路,线路全长约945m,主要包括地面道路、进出场通道、高架主线、A匝道、B匝道、C匝道、D匝道、F匝道、H匝道、VA匝道、VB匝道。四里河路联络匝道(四里河路-清溪路段),沿铁路东侧并行,联络匝道北接四里河路高架,南接北落客平台连接匝道,全长约1100m,主要为N匝道、M匝道、MA匝道、J匝道、K匝道地面检修通道。

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4)《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1 “投标人专用资格条件”。

5. 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公告时间为:2022年11月30日至2022年12月05日,公告媒体为: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ecm.crcc.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铁建商城(https://www.crccmall.com)。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采购文件发售期内,每日上午8: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标书费的汇款凭证,联系采购人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购买采购文件汇款凭证(复印件)中的汇款方必须与所提供开户行许可证一致)。本次招标不接受被列入《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方警示名录》及《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不诚信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招标报价。招标文件每包售价详见物资包件划分一览表,以转账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开标时间地点和方式

6.1开标时间:2022年12月09日15时00分。

6.2开标方式:视频会议形式。

7.投保文件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09日15时00分;

递交途径:招标组织单位工作邮箱:695543935@qq.com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不按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 发售采购文件

7.1时间:2022年11月30日至2022年12月05日每日8:00-17:00时。

7.2售价:每套标书人民币(¥200),售后不退。

7.3 本次招标的资金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安徽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银行账号:99610100102400547507

9.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合肥西站站区涉铁市政道路工程-清溪路、四里河路联络匝道工程项目

项目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肥西北路金龙国际A座

公司联系人:许吉梁 电 话:13063490602

项目联系人:汪康佳 电 话:18225865075

电子邮件:695543935@qq.com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30日


附件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序号

物资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投标人专用资格条件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 (元)

备注

1

钢绞线

GJX-01

1384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2020-2021年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需提供扫描件);投标人如为生产商则不做要求;

3.生产能力要求:预应力筋生产厂家年生产能力达到1万吨及以上,且须具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生产厂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提供由省、部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近两年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2020-2021年期间);

5.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2019年至2021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每年不少于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且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级为黑的供应商;“中铁二十四局《不诚信当事人名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

7.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9.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人做好第三方尽职调查工作。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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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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