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xrh2023-jx-x048
预算金额2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殷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如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先生1829616228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0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21
公告正文

遂川联能风电有限公司遂川巾石智慧风电场 220kV 送出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招 标公告
(招标编号:JXRH2023-JX-X048)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
一、招标条件
本遂川联能风电有限公司遂川巾石智慧风电场 220kV 送出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000 万元,招标人为遂川联能风电 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巾石风电场-夏造风电场 220kV 线路工程:线路起点为拟建巾石风电场升压站 220kV 构架,终点为夏造风电场升压站 220kV 构架,新建线路长度为 12.628km。除巾石风电 场升压站和夏造风电场升压站各采用 1 基双回路终端塔出线外,其余段按单回路设计,其中 夏造风电场升压站双回路终端塔为利用已建的夏雩线 1#塔挂线进站。本工程新建铁塔 37 基,其中单回路直线塔 20 基,单回路转角塔 16 基,双回路转角塔 1 基。具体以施工图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遂川联能风电有限公司遂川巾石智慧风电场 220kV 送出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遂川联能风电有限公司遂川巾石智慧风电场 220kV 送出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 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相应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施设备、资金、资格等方面具有 保障如期交付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联合体投标:本批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专用资质另行规定的除外)。
4.资质要求
4.1 通用资质要求
(1)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人员服务能力。
(2)取得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以及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如有)。(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如有)。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 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投标人不得存在违 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投标人须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包含“黑 名单”、“行政处罚”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开标日前 30 天内)。
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完整“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PDF 报告的打印版,报告首页的“报告生成日期”为开标日前 30 天内)。
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发包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同一标包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同一标包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 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为本标包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仅适用施工项 目);
(14)为本标包的监理人(仅适用施工项目);
(15)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 其他利害关系(仅适用监理项目);
(16)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发生违法围标串标、虚假投标,或在人民法 院生效的判决书、纪检监察机关(部门)的监察建议书(处理决定)中,被认定在招标人招 标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4.3 专用资质要求详见 8《专用资质业绩条件》。
5.安全质量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开标日前三个自然年(2020 年-2022 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 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 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 发生因投标人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责 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6.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 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职务 犯罪预防部门的查询结果为准)。
7.财务要求
开标日前三个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若不能提供截止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需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年度财务报告),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
8.投标人及关键人员专业资质业绩要求
8.1 220kV 及以上输变电工程
(1)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承装、承 修、承试二级及以上资质。(与招标项目要求相适应)。
(4)近三个自然年内,投标人具有与招标项目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施工业绩不少于 1 项。(业 绩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
8.2 项目经理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2.持有省级政府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开标日前 2 个自然年内,具有 220KV 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经理业绩;或具有 3 年及以上同 类型工程施工管理经验。
8.3 项目部安全员(专职)
持有省级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上岗前经培训考试合格,具 有从事 2 年及以上同类型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经历。
8.4 项目总工(专职)
上岗前经培训考试合格,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从事 3 个及以上同类型工程施工技 术管理经历。
8.5 其他人员
除上述人员外,还应配备安全员 1 名,质检员 1 名,土建工程师 1 名,电气工程师 1 名,资 料员 1 名;具备相应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
注:
1.类似工程是指电压等级 220KV 及以上的送变电项目;
2.在建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依据;
3.投产工程业绩以竣工验收证书(送变电工程启动竣工验收证书、或交接证书、或验收证书 等)签订时间为依据,即竣工验收证书签订时间需在开标日前 2 个自然年(2021 年-2022 年)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6 月 01 日 09 时 30 分到 2023 年 06 月 07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获取方式:现场或线上(1)采用现场获取文件的,携带好需要提供的材料,前往江西如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丹霞路 333 号 1 栋 201 室)进行报 名购买文件。(2)采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的,将需要提供的材料以扫描件(原色)形式通过 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报名邮箱(ruheng0604@163.com),报名咨询电话:18296162285。有效 报名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包含了完整有效的报名资料的电子邮件时间为准。逾期不售,招标代理机构亦不再对此做任何解释。如未按上述要求导致获取招标文件不成功的后果,由
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6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江西如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丹霞路 333 号)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6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江西如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丹霞路 333 号)七、其他
遂川联能风电有限公司遂川巾石智慧风电场 220kV 送出工程
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XRH2023-JX-X048
1. 招标条件
遂川联能风电有限公司遂川巾石风电场 220kV 送出工程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 遂川联能风电有限公司,现委托江西如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 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巾石风电场-夏造风电场 220kV 线路工程:线路起点为拟建巾石风电场升压站 220kV 构架,终点为夏造风电场升压站 220kV 构架,新建线路长度为 12.628km。除巾石风电场升压站和 夏造风电场升压站各采用 1 基双回路终端塔出线外,其余段按单回路设计,其中夏造风电场 升压站双回路终端塔为利用已建的夏雩线 1#塔挂线进站。本工程新建铁塔 37 基,其中单回 路直线塔 20 基,单回路转角塔 16 基,双回路转角塔 1 基。具体以施工图为准。
工程项目名称:遂川联能风电有限公司遂川巾石智慧风电场 220kV 送出工程施工总承包项 目;
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吉市发改能源综合字【2022】29 号、吉市发改能源综合字【2023】21 号。
建设地点:送出线路长度为 12.628km,途经遂川、万安两县。
2.2 本次招标规模
本次招标规模约 2000 万元。
2.3 计划工期
开工日期:暂定 2023 年 07 月 01 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并网投运日期:2023 年 09 月 30 日
工期:90 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
2.4.1 质量总体要求
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国家电网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贯彻实施 工程设计技术原则,满足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输变电工程“标准工艺”应用率≥95%;工程“零缺陷”投运;实现工程达标投产目标;工程质量满足规范、规程及国家电网 质量要求。
2.4.2 专项目标要求:220 千伏输电线路,工程质量总评为优良,分项工程(变电:合格率;线路:优良率)100%、单位工程优良率 100%,观感得分率(土建)≥95%。
2.5 招标范围
2.5.1 线路工程及配套光纤通信工程:从遂川巾石风电场 220kV 升压站出线构架起,至夏造 风电场 220kV 升压站 220kV 进线构架止,新建线路长度为 12.628km。全部工程(本体基础、铁塔、架线工序、OPGW 光纤缆路架线及接续、线路拆除等)的施工准备、工程施工、设备 安装、试验调试和试运行、工程验收、移交等为使输变电工程具备达标投产条件所需开展的 建设及管理服务工作。
2.5.2 设备及材料部分包括但不限于:送出线路工程相关的所有设备(不含两侧变电站进站 光缆及 PCM 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运输、仓储、接卸货、二次倒运、试验和管理。
2.5.3 其他部分包括:线路工程所涉及的全部土地林地征(占)用、拆迁、租赁费用(含永 久和临时费用);电网质监验收;环水保施工及验收;建设期工程保险。
2.6 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 1 名中标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 完成相应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施设备、资金、资格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等承 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2 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专用资质另行规定的除外)。
3.4 资质要求
3.4.1 通用资质要求
(1)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人员服务能力。
(2)取得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以及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如有)。(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如有)。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 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投标人不得存在违 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包含“黑 投标人须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信用中国”
名单”、“行政处罚”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开标日前 30 天内)。
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完整“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PDF 报告的打印版,报告首页的“报告生成日期”为开标日前 30 天内)。
3.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发包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同一标包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同一标包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 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为本标包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仅适用施工项 目);
(14)为本标包的监理人(仅适用施工项目);
(15)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
其他利害关系(仅适用监理项目);
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发生违法围标串标、虚假投标,或在人民法院生效 的判决书、纪检监察机关(部门)的监察建议书(处理决定)中,被认定在招标人招标活动 中存在行贿行为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3.4.3 专用资质要求
详见 3.8《专用资质业绩条件》。
3.5 安全质量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开标日前三个自然年(2020 年-2022 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 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 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 发生因投标人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责 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3.6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 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职务 犯罪预防部门的查询结果为准)。
3.7 财务要求
开标日前三个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若不能提供截止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需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年度财务报告),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
3.8 投标人及关键人员专业资质业绩要求
专业资质和业绩要求
220kV 及以上输变电工程 (1)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具
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承装、承修、承 试二级及以上资质。(与招标项目要求相适应)。
近三个自然年内,投标人具有 22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施工业绩不少于 1 项。
项目经理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2.持有省级政府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开标日前两个自然年内,具有 220KV 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经理业绩;或具有三年及以上同 类型工程施工管理经验。
项目部安全员(专职) 持有省级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上 岗前经培训考试合格,具有两年及以上同类型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经历。
项目总工(专职) 上岗前经培训考试合格,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从事 3 个及以 上同类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经历。
其他人员 除上述人员外,还应配备安全员 1 名,质检员 1 名,土建工程师 1 名,电气工程 师 1 名,资料员 1 名;具备相应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
注:
1.类似工程是指电压等级 220KV 及以上的送变电项目;
2.在建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依据;
3.投产工程业绩以竣工验收证书(送变电工程启动竣工验收证书、或交接证书、或验收证书 等)签订时间为依据,在建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依据。即签订时间需在开标日前 2 个 自然年(2021 年-2022 年)内。
4. 报名方式
4.1 获取时间:2023 年 6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7 日,每天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西如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丹霞路 333 号 1 栋 201 室)4.2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的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被委托人)身份 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3.获取方式:现场或线上
(1)采用现场获取文件的,携带好需要提供的材料,前往江西如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江
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丹霞路 333 号 1 栋 201 室)进行报名购买文件。
(2)采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的,将需要提供的材料以扫描件(原色)形式通过电子邮件方 式发送至报名邮箱(ruheng0604@163.com),报名咨询电话:18296162285。有效报名时间以 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包含了完整有效的报名资料的电子邮件时间为准。逾期不售,招标代理机 构亦不再对此做任何解释。如未按上述要求导致获取招标文件不成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 承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江西如 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丹霞路 333 号)。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6. 其他
本公告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江西省招标投 标网(http://www.jxtb.org.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遂川联能风电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南大道世茂 APM 联系人:殷女士
联系电话:0791-83878796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如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袁先生
电话:18296162285
电子邮箱:Ruheng0604@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南昌市青山湖区丹霞路 333 号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江西联合能源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遂川联能风电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殷女士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如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丹霞路 333 号 联 系 人: 李珅
电 话: 18296162285
电子邮件: ruheng0604@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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