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关于湖州市中心医院绿化租摆项目征求意见[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09/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经湖州市财政局批准,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将于近期就湖州市中心医院绿化租摆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将有关资格条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限制品牌、型号;
2、供应商资格条件和项目技术指标是否出现歧视性和倾向性条款;
3、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4、其他好的意见和建议。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于2022年9月22日下午16:30时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密封后送至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外地可传真送达,传真:0572-2198739,传真件必须签字(盖章)。同时将书面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huayaohz@163.com.联系电话:0572-2198738,联系人:张治中。
三、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9月19日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湖州市中心医院绿化租摆项目.docx磋商文件-湖州市中心医院绿化租摆项目.docx
125.9 KB
采购单位:湖州市中心医院项目名称:湖州市中心医院绿化租摆项目项目编号:HYHZ2022-189竞争性磋商文件财政审批编号:HZCG[2022]2575号湖州市中心医院绿化租摆项目
前附表7第一章供应商须知7竞争性磋商公告3目录2022年月日代理机构: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第二章磋商项目范围及要求23五、授予合同21四、磋商规则、程序16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提交14二、磋商文件的说明11一、总则9
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州市财政局HZCG[2022]2575号批准,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州市中心医院的委托,就湖州市中心医院绿化租摆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竞争性磋商公告湖州市中心医院绿化租摆项目第五章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48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30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30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二、磋商项目概况:一、磋商项目编号:HYHZ2022-189
序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 | 单位及数量 | 采购预算 | 最高限价 |
1 | 湖州市中心医院绿化租摆项目 | 3年 | 1项 | 120万元(40万元/年*3年年年) | 120万元 |
2、本次磋商文件实行网上获取,不接受供应商现场报名,供应商须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磋商文件(“政采云”注册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获取磋商文件)。1、报名获取文件时间:2022年月日至2022年月日(潜在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前应当在电子交易平台上注册账号并登录,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潜在供应商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四、磋商文件的获取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3.▲供应商的特定条件: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或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或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需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4、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其响应文件无效。(2)备份响应文件:1份。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BFBS格式),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以U盘形式存储提供)。U盘盘面上粘贴标签,标注单位名称,装入一个外包封袋中进行邮寄.邮寄时,总的外包封袋上可不注明单位名称,但应注明单位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邮寄地址为: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市静江公寓1单元1101室),联系人:张治中,联系电话:0572-2198738。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超过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的,按未提供处理。3、备份响应文件:(1)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本次磋商允许供应商递交备份响应文件,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磋商无效。本项目不强制要求供应商提交备份响应文件,但由于未提交备份响应文件而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磋商无效的,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供应商应当在2022年月日14:00时(北京时间),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月日14:00时整。五、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七、磋商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磋商及开标)六、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2年月日14:00时整8、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形式进行开评标活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无须到场,在线响应即可(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传真等)。7、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6、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磋商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下载专区”下载“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5、因本次磋商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请各供应商自备可联网的电脑及CA锁,最终报价由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在线完成。政采云平台在线报价操作失败的,供应商应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提供。
5、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可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https://lvdt.huzldt.com)或“政采贷”平台网页(www.zcygov.cn)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2392590、“政采贷”联系电话:0572-2151055、18698580797)。4、本项目公告发布网站:“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和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政府采购”“分散采购”版块。3、本项目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2、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供应商按本项目磋商公告要求在政采云系统上获取并报名成功)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未按照规定方式依法获取磋商文件的,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潜在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供应商对磋商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磋商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1、本项目实行网上磋商,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要求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磋商响应。八、其他事项
电子邮箱:huayaohz@163.com供应商质疑函接收人:何女士联系电话:0572-2198739联系电话:0572-2198738传真:0572-2198739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张治中十、业务咨询:6、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湖州市财政局采监处,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龙王山路518号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采购人质疑联系人:徐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2-2555374联系人:相先生电话:0572-2555117地址:湖州市吴兴区三环北路1558号磋商单位:湖州市中心医院
前附表第一章供应商须知2022年月日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市中心医院联系人:李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2-2150086
序号 | 项目 | 内容与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湖州市中心医院绿化租摆项目 |
2 | 编号 | 磋商文件编号:HYHZ2022-189财政审批编号:HZCG[2022]2575号 |
3 | 磋商内容 | 湖州市中心医院绿化租摆项目 |
4 | 项目实施地点 | 由采购人指定 |
5 | 磋商答疑时间 |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 2022年 月 日 17:00 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答疑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磋商失效的,责任自负。 |
6 | 磋商文件组成 | 1、电子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和“备份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2)“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响应文件。仅在出现解密异常情况下使用。2、是否需要提及纸质版响应文件:否,但中标后,成交单位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的纸质版本一式三份(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 |
7 | 响应文件份数 | 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2、“备份响应文件”:一份。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BFBS格式),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以U盘形式存储提供)。U盘盘面上粘贴标签,标注单位名称,装入一个外包封袋中进行邮寄.邮寄时,总的外包封袋上可不注明单位名称,但应注明单位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邮寄地址为: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市静江公寓1单元1101室),联系人:张治中,联系电话:0572-2198738,供应商应于2022年12月16日11:00时前准时送达,拒绝到付,逾期送达的将拒绝接收。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超过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的,按未提供处理。 |
8 | 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 (1)磋商开始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3)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磋商无效。 |
9 | 磋商时间(磋商截止时间) | 2022年 月 日14:00时整 |
10 | 磋商地点 | 磋商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具体详见二楼休息区电子显示屏。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入“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参与开标,并完成CA锁在线解密响应文件等相关工作。 |
11 | 磋商有效期 | 60天(日历天) |
12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为按中标金额的1%计收;履约保证金形式为:现金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合同履行完毕后30日内无息退还。 |
13 | 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
14 | 采购人 | 详见磋商公告 |
15 | 采购代理机构 |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16 | 磋商采购单位 | 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磋商采购单位 |
1.4项目资金来源:已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其资金来源已落实;1.3监管部门:湖州市财政局;1.2采购人:湖州市中心医院;1.1磋商采购项目名称:湖州市中心医院绿化租摆项目;1.概况一、总则
1.10“▲”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1.9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磋商、成交、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如法律、法规或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8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统称“磋商采购单位”。1.7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1.6采购项目服务地点:由采购人指定;1.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政府采购投诉材料当日17:00后收到的视为下一个工作日收到。1.11.4质疑函须采用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参考样式可从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质疑供应商改正后重新提出。1.11.3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1.11.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或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1.11.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磋商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磋商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1.11质疑和投诉
2.3▲供应商的特定条件:无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或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或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需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2.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获得成交人资格;当报价相同时,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人。1.12特别说明: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磋商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磋商协议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成交后签署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2.由两个以上的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身份共同磋商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本项目接受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小微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磋商)。2.5联合体磋商2.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
2.6.2本项目可以分包(允许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2.6.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6转包与分包5)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中“供应商”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4)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主办人,由联合体各方各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主办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采购人;3)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1磋商文件为本次磋商采购单位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4.磋商文件的组成二、磋商文件的说明3.2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人民币玖仟玖佰陆拾元整(¥9960.00),由成交人全额支付,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当天一次性结清。3.1无论磋商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3.磋商费用
4.2.5第五章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4.2.4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4.2.3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4.2.2第二章磋商项目服务范围及要求4.2.1第一章供应商须知4.2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6.1在磋商截止时间前,磋商采购单位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供应商提问的澄清,均可对磋商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供应商如认为磋商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在2022年月日17:00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磋商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竞争性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答疑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磋商失效的,责任自负。5.磋商文件的答疑4.4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均应在获得磋商文件后在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包括补充内容)等所有内容,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响应文件有可能被拒绝。4.3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磋商采购单位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8.1.1磋商声明书(格式见附件);8.1.资格文件(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各方资料):电子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技术/资信/商务文件》和《价格部分》组成。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8.电子响应文件组成7.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如对供货期限、售后服务、合同主要条款及其它要求等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磋商文件要求和条件的承诺)。6.2对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已报名同一磋商文件的每一供应商。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该补充文件后,应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
8.1.7《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需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8.1.6近二年度企业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8.1.5提供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开标当日采购人或由采购代理机构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8.1.4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8.1.3最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各一份);8.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及授权代理人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本单位或分公司为其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各提交一份联合体主办人授权书);
8.2.3应急预案;8.2.2内部规章制度;8.2.1实施方案;8.2技术文件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磋商声明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8.1.8联合体各方共同磋商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如有,格式自拟)。
8.2.9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略)。8.2.8合理化建议;8.2.7磋商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8.2.6拟投入本项目设备;8.2.5服务技术响应表;8.2.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8.2.14服务优惠承诺;8.2.13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8.2.12供应商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8.2.11供应商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的认证证书;8.2.10类似案例成功的业绩(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合同复印件);资信/商务文件:
8.3.2磋商报价明细表:8.3.1磋商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8.3价格部分8.2.17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自评表。8.2.16信用承诺书;8.2.15响应时间;
9.2磋商报价指完成项目的服务费用及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等所有费用的总和,应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其市场风险由供应商承担;9.1磋商采购单位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方案;9.磋商报价说明《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8.3.4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材料(格式自拟)。8.3.3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函;
10.1自磋商开始之日起60天内。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0.磋商有效期9.6磋商采购单位不接受备选方案。9.5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9.4磋商分二轮或多轮(最多不超过三轮)进行,首次报价在响应文件中体现;最后报价应通过政采云系统进行在线磋商、报价,若因系统原因无法在线磋商、报价时,可通过如下方式: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箱(huayaohz@163.com)向各供应商指定的电子邮箱发送最终报价的通知函,供应商在收到此函后30分钟内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应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并以邮件的形式提供,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最后报价由代理机构统一提交至磋商小组,并宣读最后报价,采购人及监督人在最后报价表上签字确认;9.3供应商如需用外汇购入的采购货物,须折合人民币计入总报价中(含税价),但应申明免税价格并注明成交后采购人应办理的有关手续。
11.3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11.2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章节“响应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格式中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响应文件格式未提供格式的,请各供应商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未提供。11.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磋商响应(电子磋商)。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11.响应文件的编制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提交10.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在原定磋商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提交及磋商截止时间:12.2“备份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视为无效的“备份响应文件”。12.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12.响应文件的形式11.5供应商没有按照“响应文件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磋商文件,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1.4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3.6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或修改撤回通知书后,应当出具签收单(或收回签收单),通过邮箱或传真等方式送达;13.5供应商的修改书和撤回通知应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日期前按规定的时间及方式(邮箱或传真等)送达;13.4采购代理机构可通过修改磋商文件酌情延长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的磋商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时间为准;13.3整个磋商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因网络或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未成功解密,且供应商提供了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的,以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作为评审依据,否则视为电子响应文件撤回,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不予开启。13.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一份。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BFBS格式),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以U盘形式存储提供)。U盘盘面上粘贴标签,标注单位名称,装入一个外包封袋中进行邮寄.邮寄时,总的外包封袋上可不注明单位名称,但应注明单位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邮寄地址为: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市静江公寓1单元1101室),联系人:张治中,联系电话:0572-2198738,供应商应于2022年12月16日11:00时前准时送达,拒绝到付。逾期送达的将拒绝接收。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超过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的,按未提供处理。13.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止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放弃磋商资格,作无效标处理;
16.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进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5.2在磋商截止时间至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15.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通知,必须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邮箱或传真等方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15.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磋商采购单位将不接受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14.迟交的响应文件
四、磋商规则、程序16.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以上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其他形式(数据备份响应文件(U盘))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重新采购。16.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6.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16.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6.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17.5技术/资信/商务文件符合性审查评审结束后,公布技术/资信/商务文件符合性审查评审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公布经技术/资信/商务文件评审后有效投标供应商的名单。17.4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商务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17.3开启响应文件,进入资格审查;17.2磋商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半个小时内;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17.1采购组织机构按照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系统组织开标、开启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17.磋商规则
17.10对供应商的磋商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无效标处理: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17.9磋商结束17.8评审结束后,公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等。17.7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17.6通知供应商进行最终报价,供应商提交最终报价(半小时以内)
17.10.6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磋商有效期、服务期少于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17.10.5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采购人不能接受的;17.10.4供应商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的;或报价超过控制价的;17.10.3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17.10.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签署、盖章的;17.10.1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上传、传输的将拒绝接收;或仅提供备份响应文件的;
17.10.12提供不真实资料的;17.10.11未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网上报名的;17.10.10响应文件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磋商小组一致认为难以确认);17.10.9磋商服务载明的验收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国家规定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17.10.8磋商服务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的;17.10.7响应文件未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的;
18.磋商小组与磋商原则17.10.17法律、法规、规章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其他情形。17.10.16供应商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填企业规模不是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的。17.10.15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采用本采购文件的模板或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填写完整的或未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17.10.14磋商服务的服务指标、参数等存在实质性偏离(磋商小组一致认定)的;17.10.1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打“▲”的)要求(磋商小组一致认定)的;
19.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磋商,其磋商无效:19.3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商务资信、技术及价格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透露其他供应商的磋商信息,严守商业秘密。19.2在响应文件的评判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向磋商采购单位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磋商被拒绝。19.1磋商开始后,直至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判和比较的有关资料、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依法严格保密。19.磋商过程的保密磋商小组由磋商采购单位依法组建,负责磋商活动。磋商小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竞争择优的原则。
19.5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其磋商无效:19.4.5不同供应商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相互混装。19.4.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9.4.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9.4.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19.4.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9.5.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19.5.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19.5.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9.5.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9.5.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19.5.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21.1资格性审查21.磋商程序与方法为有助于响应文件的审查、评判和比较,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供应商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说明或承诺。20.响应文件的澄清19.5.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21.4.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1.4.1响应文件中磋商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磋商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报价一览表为准;21.4响应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21.3通过政采云系统,磋商评审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的内容与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各供应商在线答复的同时,须对磋商中所涉及的澄清、修改、承诺等补充资料等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文件形式通过系统提交至磋商小组,其书面文件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如该供应商成为成交供应商,则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含所有补充资料)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性检查的供应商进行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初步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1.2初步审查
21.6.1在全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高低确定成交供应商。21.6确定成交供应商21.5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部分磋商结束后,所有供应商须按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政采云系统进行最后报价,并提交至磋商小组。21.4.5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1.4.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1.4.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3.成交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采购人书面确定的成交供应商通知后将成交结果在原发布磋商公告的媒体上予以公告。公告期按有关规定执行。22.成交公告21.6.4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第一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同样的原因不能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21.6.3采购人应当在收到磋商评审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排列顺序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21.6.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将磋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在磋商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4.废标23.3成交供应商应根据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3.2成交通知书为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23.1.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精神,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必须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完成供应商的注册工作,经初审、终审及公示后方可正式领取成交通知书。23.1在磋商有效期内,磋商采购单位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所选定的成交供应商。通知也可以传真、信函的形式,但需要以书面确认,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完成以下事项:
五、授予合同废标后,磋商采购单位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24.4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情形除外。24.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控制价的;24.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4.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6.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6.合同签订25.3响应文件和磋商时供应商作出的书面澄清、说明、纠正、承诺等;25.2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修改及补充通知(函);25.1磋商采购单位签发的成交通知书;25.授予合同的依据
26.7如果成交供应商未能遵守本须知第26.5条的规定,则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可将合同授予排序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的第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26.6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各项工作,不得将成交项目违法转让(转包)给他人;26.5成交供应商如不按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磋商采购单位将废除授标,给磋商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6.4采购人如不与成交供应商订立合同,或者采购人、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由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6.3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依据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签订书面合同。26.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和承诺均为合同附件。
28.1.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8.1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愿接受取消磋商资格;如已成交的,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8.其他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为按中标金额的1%计收;履约保证金形式为:现金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合同履行完毕后30日内无息退还。27.履约保证金26.8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需将合同副本分别送市(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和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一、采购项目:湖州市中心医院绿化租摆项目第二章磋商项目范围及要求28.1.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28.1.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8.1.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8.1.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虚假材料的;
(三)摆放植物品种、规格及数量:(二)摆放植物长势要求及规格标准:根据不同的摆放植物特性进行一定的人工造型,观叶植物要形态完整,造型优美,枝叶茂密,叶片整齐,无病斑。花卉类要叶茂,蓬型丰满,色彩艳丽。(一)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如成交人在合同期内服务标准、货物质量未达到采购单位要求或有重大不良事件发生,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二、采购内容最高限价:人民币120万元整采购预算:人民币120万元整(40万元/年*3年)
特大型植物品种 | 大型植物品种 | 中型植物品种 | 小型植物品种 |
H250及以上 | H150-250 | H80-150 | H80及以下 |
大叶伞 | 巴西铁 | 白掌 | 水养白树 |
天堂鸟 | 弛宝 | 巴西树 | 钱叶 |
大绿宝 | 大绿萝 | 钟树 | 黄叶 |
大发财树 | 橡皮树 | 黄金树 | 玉树 |
大中竹 | 发财树 | 黑刚树 | 长寿花 |
针葵 | 金钱树 | 粉掌 | 红星 |
平安树 | 变叶木 | ||
园铁树 | 蝴蝶兰 | ||
夏尾于 | 红星 | ||
天堂树 | |||
摇钱树 | |||
中竹 | |||
特大型植物数量 | 大型植物数量 | 中型植物数量 | 小型植物数量 |
100 | 830 | 530 | 1500 |
本项目含开发区分院室外绿化10000平方米日常养护 | |||
摆放植物长势要求及规格标准:根据不同的摆放植物特性进行一定的人工造型,观叶植物要形态完整,造型优美,枝叶茂密,叶片整齐,无病斑。花卉类要叶茂,蓬型丰满,色彩艳丽。 |
5、指标文件中未曾明确,但实际绿化工作中发生的工程量与设施设备等,供应商均需在报价中充分考虑与罗列报价。如中标,缺漏项目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人自理。4、成交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湖州市有关政策规定,给予所有员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等),且须在湖州市区购买。3、绿化人员月工资不得低于当年湖州市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2、磋商报价应包括人工费用(含各种社会保障缴费),设备配备和折旧费,绿化工具、用品消耗费用、税金及其它可能发生的所需全部费用。1、磋商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供应商要对自行计算的最终报价自担全部风险责任,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报价或追加任何费用。(四)磋商报价说明:
三、商务要求9、成交人有责任配合采购人做好医院的节能相关工作。8、成交人自行负责其招聘员工的一切工资福利待遇和安全工作。如发生工伤、疾病乃至死亡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成交人负责。7、成交人须严格按照规范的操作程序、完善的培训体系和质量控制体系以及服务承诺完成项目服务,以保证整个服务系统安全、高效、有序运转,并自觉接受采购人的检查和考核。6、采购人向成交人(服务期限内)无偿提供绿化用水、用电。
服务期 | ▲3年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为按中标金额的1%计收;履约保证金形式为:现金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合同履行完毕后30日内无息退还。 |
付款条件 | ▲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省财政厅《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要求,制定如下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日内支付用的20%预付款;按季度结算支付,成交人于当季度第三个月月末根据双方确认的养护摆放服务费的实际结算金额后开出该季度养护摆放服务费用的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支付除去该季度预付款后的余款。 |
甲方:乙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合同号:(仅供参考,以正式合同为准)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2.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1、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转包或分包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为按中标金额的1%计收;履约保证金形式为:现金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合同履行完毕后30日内无息退还。二、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合同金额甲、乙双方根据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湖州市中心医院绿化租摆项目竞争性磋商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五、付款方式2、服务地点:湖州市中心医院内1、合同服务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四、服务期限、服务地点2.乙方如有转让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采购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本合同范围植物摆放项目工作,应由乙方直接提供,不得转让他人;
1、甲方无故逾期办理支付绿化养护及植物摆放项目款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八、违约责任1、在合同服务期内,乙方的绿化养护、植物摆放人员(含项目经理)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如发生各种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自己依照法律法规妥善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若因乙方工作人员而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七、安全责任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省财政厅《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要求,制定如下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日内支付用的20%预付款;按季度结算支付,成交人于当季度第三个月月末根据双方确认的养护摆放服务费的实际结算金额后开出该季度养护摆放服务费用的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支付除去该季度预付款后的余款。六、税费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九、不可抗力事件处理3、乙方提供的植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批植物,乙方愿意更换植物但逾期提供的,按乙方逾期处理。乙方拒绝更换植物或不满足甲方要求的绿化养护服务工作,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2、乙方逾期提供所需植物或提供的绿化养护服务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应按逾期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提供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3、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一份备案。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湖州市财政局备案后生效。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乙双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诉讼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传真:传真:电话:电话: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甲方:乙方: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一、响应文件封面格式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邮编:邮编账号:账号:
年月日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供应商地址:供应商名称:响应文件名称:项目编号:
1、磋商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4)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3)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函;(2)磋商报价明细表;(1)磋商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二、报价文件目录:
注:磋商过程中的《磋商报价一览表》由采购机构另行提供。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磋商文件编号:(该表格装入响应文件正本内)
项目名称 | ||
磋商总报价人民币(元) | 小写 | |
磋商总报价人民币(元) | 大写 |
3.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函供应商盖章:日期:授权代表签名:磋商报价明细表2、磋商报价明细表格式:
序号 | 名称 | 详细说明 | 单价 | 数量 | 合计(元) |
1 | 特大型植物品种 | ||||
2 | 大型植物品种 | ||||
3 | 中型植物品种 | ||||
4 | 小型植物品种 | ||||
5 | 开发区分院室外绿化养护 | ||||
总价:人民币(大写) 元(¥ ) |
单位名称: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龙溪北路分公司代理费汇款账号: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供应商:(盖章)根据国家计委、物价局文件和磋商文件的规定,一旦我公司成交,我公司同意按本磋商文件规定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当日一次性向代理机构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本承诺函自开标之日起至本次采购期满有效。
致:_________(磋商采购单位名称):磋商声明书1.磋商声明书格式:资格文件(参考第三章磋商须知“响应文件的组成”)银行账号:1205210409001029749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经济开发区支行
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3、若成交,我方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同意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我_____(姓名)系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_________项目的磋商,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人及其磋商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磋商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7、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我方参与本项目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响应文件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60天。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的磋商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致:(磋商采购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年月日供应商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职务:职务:被授权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人,营业收入为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万元①,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3.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盖章):
项目名称:1.服务技术响应表:四、技术文件:(参考第三章磋商须知“响应文件的组成”)注:若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请勿填写此表。日期:单位名称(盖章):
序号 | 磋商文件要求指标参数 | 响应文件实际指标参数 | 偏离情况 | 偏离原因 |
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2.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供应商盖章:日期:授权代表签名:2、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供应商应根据需要准备足够数量的表格来填写。注:1、供应商必须按采购需求一一对应,如实填写,未按要求填写的,有可能作负偏离处理;
五、资信/商务文件:(参考第三章磋商须知“响应文件的组成”)供应商盖章:日期:授权代表签名: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磋商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项目名称:
姓名 | 职务 | 专业技术资格 | 证书编号 | 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 |
商务响应表格式2.商务响应表格式:法定代表人签字:供应商公章:年月日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1.企业业绩表格式:
采购单位名称 | 设备或项目名称 | 采购数量 | 单价 | 合同金额(万元) | 附件页码 |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名称 | 设备或项目名称 | 采购数量 | 单价 | 合同金额(万元) | 合同 |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磋商单位)现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3.信用承诺书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授权代表签字:项目名称:
项目 |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 |
服务期 | ▲3年 |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为按中标金额的1%计收;履约保证金形式为:现金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合同履行完毕后30日内无息退还。 | |
付款条件 | ▲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省财政厅《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要求,制定如下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日内支付用的20%预付款;按季度结算支付,成交人于当季度第三个月月末根据双方确认的养护摆放服务费的实际结算金额后开出该季度养护摆放服务费用的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支付除去该季度预付款后的余款。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按照信用信息管理有关要求,本单位(个人)同意将以上承诺在信用湖州网站公示,若违背以上承诺,依据相关规定记入企业(个人)信用档案;性质严重的,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和责任,并依法依规列入严重失信名单。自愿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依法检查、违背承诺约定将自愿承担违约责任,并接受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制度的惩戒和约束;加强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不虚假宣传、不违约毁约、不恶意逃债、不偷税漏税,诚信依法经营;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开展相关经济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对所提供的资料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成交人,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五章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4.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自评表时间:2022年月日承诺单位/个人(盖章/签名)
评分项目 | 投标文件对应资料 | 自评分 | 投标文件页码 | |
技术分55分 | ||||
技术分55分 | ||||
技术分55分 | ||||
技术分55分 | ||||
技术分55分 | ||||
技术分55分 | ||||
技术分55分 | ||||
技术分55分 | ||||
商务、资信及其他分15分 | ||||
商务、资信及其他分15分 | ||||
商务、资信及其他分15分 | ||||
商务、资信及其他分15分 | ||||
商务、资信及其他分15分 | ||||
合计得分 |
2.2磋商由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3人。磋商小组由磋商采购单位依据有关规定组建,其中技术、经济专家于磋商前在监管人员的监督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有关人员对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必须严格保密,与磋商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加磋商会;2.1磋商小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竞争择优的原则;2.磋商原则2.本项目磋商文件1.《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1.磋商依据
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30分、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70分等三部分。合格供应商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在对各评委分值汇总时,以算术平均值为各供应商得分),成交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以最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3.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2.6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各成员不得随意离开规定的磋商地点,所有资料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专门保管和发放。磋商小组成员完成评标时应如数、及时归还,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不得带离磋商现场。2.5通讯工具管理: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每个成员的手机都必须关机。2.4磋商小组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磋商;2.3磋商小组成员及参加磋商的其他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4.2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70分磋商报价得分=(基准价/磋商报价)×30%×100以有效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4.1价格部分:30分4、计算方法: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一 | 技术分 | 55分 | |
1 | 技术响应情况 | 响应磋商文件对绿植的规格及指标要求的得6分;优于磋商文件对绿植的规格及指标要求的给予逐项适当加分,每优于一项加1分,总加分不得超过6分;低于磋商文件要求的内容要求、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的给予逐项适当减分(非实质性偏离),每低于一项扣1分,扣完本项得分为止。 | 12分 |
2 | 实施方案 | 1. 绿色植物布置方案(6分),绿化布置方案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科学有效、合理、可操作性强且美观的得5-6分;绿色植物布置方案基本合理但欠佳的得3-4分;绿色植物布置方案存在明显缺陷的得0-2分;未提供不得分。2.养护方案(6分),绿色植物养护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修剪、浇水、施肥、病虫防治、日常管理期内存活率、绿植更换等)的合理、科学、可操作性强的得5-6分;养护方案基本合理但欠佳的得3-4分;养护方案存在明显缺陷的得0-2分;未提供不得分。3.供应商具有苗木基地100亩以上的得4分,100亩以下50亩以上的得3分,50亩以下20亩以上的得2分,20亩以下得1分,没有基地的不得分。提供苗木基地100亩照片,并提供土地证或租赁合同的复印件。 | 16分 |
3 | 内部规章制度 | 内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内部管理制度、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内部岗位责任制度、管理运作制度、人员管理、考核制度等)要求符合规范,体现高标准、高档次、科学合理、详细完善,规章制度科学、合理、具有操作性的得4-5分,规章制度基本合理但欠佳的,得2-3分,规章制度存在明显缺陷的得0-1分;未提供不得分。 | 5分 |
4 | 应急预案 | 具有明确的应急预案(包含但不限于突发天气、突发事件、设备故障、临时调度、临时大型活动等工作中可能遇到的突发性情况所制定的应急预案),合理规范针对性强,有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的得5-6分,应急预案基本合理但欠佳的,得3-4分,应急预案存在明显缺陷的得0-2分;未提供不得分。 | 6分 |
5 |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 保证安全、文明(人员安全、文明施工、施工对周边影响等方面)施工措施全面、明确、具体、可行,编制有针对性、具有可操作性的,得2-3分,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基本合理但欠佳的,得0-1分,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存在明显缺陷的不得分。 | 3分 |
6 | 拟投入设备 | 绿化布置与绿化养护的主要设备设施的配置,拟投入使用的机械设备满足该项目实际规模,各类养护机械设备数量、比例适当,得4-5分;主要机械设备基本合理但欠佳的,得2-3分,主要机械设备存在明显缺陷的得0-1分;未提供不得分。 | 5分 |
7 | 人员配备 | 项目实施人员中有高级园林工程师1人以上的得2分,有工程师及以上和高级技工(园林技工或园艺花卉工)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5分(提供相关证书及社保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1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 | 5分 |
8 | 合理化建议 | 针对本项目的理解,结合自身专业优势,提出针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合理化建议,有效建议和措施每项得 1分,最高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 3分 |
二 | 资信、商务及其他分 | 15分 | |
9 | 企业业绩 | 供应商承接过(2019年1月1日至今)的同类项目业绩,每个得1分,最高得2分(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及合同扫描件,同一项目分年度签合同的只按一个合同计取。) | 2分 |
10 | 权威认证 |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个得2分,最高得6分。注: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截图,未提供不得分 | 6分 |
11 | 售后服务承诺 | 售后服务承诺的范围和完善程度(保养范围、服务标准、人员配备、定期维护、巡检及其他优惠条件),方案完善有利于采购人及本项目实施, 优惠措施完善的得4-5分;售后服务方案不全面,落实保障措施和其他优惠承诺欠缺的得2-3分,除磋商文件规定内容外无其他售后服务承诺的,该项不得分; | 5分 |
12 | 响应时间 | 现场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通知(电话、电传等)后2小时现场响应不得分,每减少半小时加1分,最高加2分;每增加1小时扣1分,扣完为止; | 2分 |
技术商务资信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数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4.4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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