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沈福村文化创意产业基地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工程 | ||
项目法人: | 安徽省文化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 |
立项批文名称: | 包河区发改委项目备案表 | 项目审批单位: | 包河区发改委 |
监督部门: |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代理机构: | 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交易平台: |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招标项目见证时间: | 2022-07-18 11:35:46 |
沈福村文化创意产业基地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 沈福村文化创意产业基地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工程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包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包河区发改委项目备案表2020-340111-88-03-036371
1.4 招标人:安徽省文化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1.5 项目业主:安徽省文化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1.6 资金来源:专项债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 沈福村文化创意产业基地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工程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 2022AFBGZ01571
2.3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2022AFBGZ01571-1
2.5 建设地点: 合肥市包河区
2.6 建设规模: 一期规划占地面积88.10公顷(其中村庄建设区域16.8公顷,滨水区域约9.1公顷,田园区域约62.2公顷),规划建筑面积约6.9万平方米。(最终以修规确定的面积为准)。
2.7 合同估算价: 42900万元
2.8 计划工期: 36个月
2.9 招标范围: 本项目总用地范围约5125亩(包括村庄建设区域625亩),一期招标在此范围内,以实际实施面积为准。建设内容包括原有房屋建筑的改建或翻建(含房屋测量、鉴定、拆除)、新建建筑及装饰(硬软装)、外部环境改造(含绿化、景观、路面、照明、小品、休闲设施等)、景区入口、停车场、广场等各项配套设施和水、电、气等各项基础设施以及智能化、幕墙、基坑支护、结构加固、工程照明、标识标牌及导视、田园景观、水系治理、产业基础设施配套及附属物、农业水域用地内既有建筑改造等专项(专业)的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上内容,最终打造一个集“福”文化、新匠人、直播电商、网红经济等元素为一体的文化创意产业基地;
①设计部分:包括所有新建、改建、翻建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图审(含专业和专项设计),其中建筑工程:包括总平面(含功能分区、平面布局、交通、竖向、人防、消防、无障碍等)、建筑、结构、古建木作、建筑电气、给排水、暖通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等;室外景观工程:包括总平面(含功能分区、竖向、绿化、园路、屋顶美化、浇灌点、小品等)、软硬质平面、基础大样(含开放空间、木平台、水景、喷泉、挡墙、陡坡等)、构筑物设计(含亭廊、花架、道牙、花池、台阶、无障碍、井盖、入口美化、风机和风井及采光井美化等)、结构设计、软景设计、配套设计(含家具、垃圾箱、健身器材等)、雕塑设计、水电设计、专项设计(含张拉膜、标识、钢构等)以及本项目中的水系、道路、停车场的设计和管网综合设计(给水、雨水、污水、强电、弱电、燃气、消防、热力、中水回用等);专项设计(含二次深化设计):包括幕墙、铝合金门窗深化、钢结构、特殊屋面(含金属、玻璃、膜结构等)、基坑支护、结构加固、智能化、机电抗震、泛光照明、特殊声学、电梯深化、地暖等;同时包括自营物业及公共区域室内精装饰设计、不少于10分钟的多媒体演示视频(含3D动画)、沿街店面美陈设计、水系治理设计(含水生态,水文勘测、检测、监测等)、BIM施工图设计和所有项目施工图预算以及竣工图等。
设计需提供项目施工阶段的驻场管理,包含方案研究、技术交底、验收、变更办理等工作;设计成果必须达到图审合格要求以及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其中人防、消防、无障碍等设计需报相关部门审批,并承担项目全部设计责任。
设计单位牵头整合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等规划设计内容,形成内容完备的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的片区综合开发设计文件,切实指导分期滚动施工建设;全面贯彻落实绿色发展,设计要求达到绿色建筑不低于二星标准,并考虑使用浅层地热能、太阳能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利用等其它先进的绿色技术措施。
②施工及采购部分:包括本项目设计内容中所有新建、改建、翻建项目施工(土建、安装、装饰)和采购(保管)以及施工阶段BIM服务、场地清理、苗木移栽、房屋拆迁、垃圾清运、杆线迁移、电线改造等内容,包含施工方案评审与论证、验收、检测(含配合检测)、鉴定、移交、备案和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的维护保修工作等全部项目内容。
③其他:本项目为包含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质保期内维保服务等全过程的“交钥匙”工程。
2.10 项目类别: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
2.11 其他: ①本项目位于大圩镇沈福村,甲子河从沈福村东侧流过。甲子河的东侧有一连串的鱼塘,同时两侧还有丰富的湿地景观和水杉树,生态本底良好。项目用地范围内有很多自然形成的坑塘水面,水系非常丰富。②本项目位大圩葡萄园与国家湿地滨湖森林公园之间,施工过程中,场地和景观附属均与环巢湖水系治理项目有衔接和交叉,水文地质条件复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设计和施工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建筑行业甲级资质及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及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签约合同价金额不低于28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EPC)项目业绩。
注:业绩类型可以为设计施工一体化或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或EPC等工程总承包业绩。(不含设计内容的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不予认可。)
3.3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3.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6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家数不超过3(施工单位不超过2家,设计单位不超过1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本项目的工程施工承担方,设计单位需要满足资质要求中的设计资质。
3.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本项目不适用)。
3.9 其他要求:无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2年7月19日上午00:00至2022年8月9日10:00。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无需支付。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3353673、6335922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9日10 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系统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2年8月9日10时00分。
6.2 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4号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 标 人:安徽省文化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大圩镇花园大道365号滨湖卓越城文华园A2三楼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徐工
电 话:0551-63351595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大圩镇花园大道滨湖卓越城A2栋一楼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王 工
电 话:0551-63353673、63359221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 998 0000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话:0551-66223530、0551-66223546
9.其他事项说明
9.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9.2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9.3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 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10.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标段简称:1标段
保证金账号一:徽商银行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38444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保证金账号二:中国银行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87251455457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北城支行
招标文件.pdf 招标文件.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沈福村文化创意产业基地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工程
原项目编号:2022AFBGZ01571
原公告日期:2022年07月18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沈福村文化创意产业基地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工程项目招标补疑3
招标项目编号:2022AFBGZ01571
1、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7号开标室。
招标人名称:安徽省文化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大圩镇花园大道365号滨湖卓越城文华园A2三楼
联系人:徐工 联系方式:0551-63351595
招标代理: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大圩镇花园大道滨湖卓越城A2栋一楼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551-63353673
2022 年 8月 5日
项目招标补遗3.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沈福村文化创意产业基地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工程
原项目编号:2022AFBGZ01571
原公告日期:2022年07月18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沈福村文化创意产业基地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工程项目招标补疑2
招标项目编号:2022AFBGZ01571
1、当地是否具有市政集中供暖管线。若有,请提供相关热力参数,如供、回水温度,工作压力等及区域二次换热站需明确是否在本次设计范围。
答:本项目目前无市政集中供暖管线。
2、当地是否具有市政燃气管线?若有请提供相关燃气参数,如燃气压力等。
答:请各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
根据投标文件格式, 标段招标,是否以招标公告一个标段招标为准?
4、项目为沈福村文化创意产业基地一期,是否有总体规划,是否在总体规划的框架下进行调整与优化?
答:请潜在投标人请结合自身方案,自行考虑。
5、项目是否有一期规划用地的土地性质图?
答:请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查询相关规划资料。
6、任务书里说有些拆建、改建,还有新建,有具体比例要求吗?是否有保护建筑及明确需要保留的建筑?
答:请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以现状、地类等内容作为参考。
7、关于招标文件里的原方案,业主希望哪些方面进行调整和优化?
答:请潜在投标人结合项目自身,自行调整和优化。
8、有没有具体的成果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9、招标文件第58页,投标人业绩中“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备单个合同不低于 30000 平方米小镇设计业绩,业绩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设计合同中应体现为“小镇”设计;每提供 1 个业绩得 3.5 分,本项最高 3.5 分。”是否合同具有小镇字样描述且不属于招标文件明确表示不认定的业绩范围以外均符合要求,请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设计合同中应体现为“小镇”设计。
10、招标文件第58页,投标人业绩中“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备单个合同不低于 30000 平方米小镇设计业绩,业绩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设计合同中应体现为“小镇”设计;每提供 1 个业绩得 3.5 分,本项最高 3.5 分。” 本次招标项目为文化创意产业基地,设计合同是否不仅限于“小镇”二字,文化公园类(包含多种主题剧场及其他配套设施)整体设计业绩是否予以认可,请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设计合同中应体现为“小镇”设计。
11、招标范围中设计部分提及“不少于10分钟的多媒体演示视频(含3D动画)”与10.11中“全景动态视频演示文档,播放时间3-5分钟,不超过300M”不一致,请问投标阶段是否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执行?视频格式是否有要求?
答:按前附表内容执行。
12、本项目规模大,设计内容复杂,请问建设单位是考虑延期开标?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3、招标文件中第58页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投标人业绩:2、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备单个合同不低于30000平方米小镇设计业绩,业绩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设计合同中应体现为“小镇”设计;每提供1个业绩得3.5分,本项最高3.5分。注:(1)单纯的以居住小区(商品房开发楼盘、安置房 住宅等)或工业建筑项目名称中含有小镇二字的业绩不属于本项目要求的小镇业绩。
请问1:对于“小镇”设计业绩要求,除单纯居住小区和工业建筑外,其他建筑类型或者包含其他建筑类型(如公共建筑、商业建筑),是否予以认可。
请问2:“小镇”是一种概念上的定义,设计合同中包含酒店、公寓、文旅类建筑、特色文化主题建筑、景观园林等内容,与本项目的业态类似,但合同名称和内容没有体现“小镇”二字,该种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1:按招标文件执行,设计合同中应体现为“小镇”设计,请各投标人根据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的第1点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答2:按招标文件执行,设计合同中应体现为“小镇”设计。
14、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3(1)商务评分标准中,综合实力认定成果:
“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优秀的得 2 分”。
各地主管部门发布的名称不一致,请问类似于湖北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年度优秀建筑业企业,但附件名单名称为突出贡献企业,是否可以认可?
答:若该“年度优秀建筑业企业”企业名单为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官网能够查询到,且为2021年1日1日以来(时间以发布文件时间或官网截图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认定结果,以2分认可,同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可。
招标人名称:安徽省文化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大圩镇花园大道365号滨湖卓越城文华园A2三楼
联系人:徐工 联系方式:0551-63351595
招标代理: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大圩镇花园大道滨湖卓越城A2栋一楼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551-63353673
2022 年 8月 1日
项目招标补遗2.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沈福村文化创意产业基地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工程
原项目编号:2022AFBGZ01571
原公告日期:2022年07月18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沈福村文化创意产业基地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工程项目招标补疑1
招标项目编号:2022AFBGZ01571
1、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结合本工程施工以改建或翻建、拆除为主的实际特点,施工工艺及技术措施相对并不复杂,请问可否请招标人考虑对投标单位资质等级重新调整为感?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投标联合体是否以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所属公司资质等级为准?
答:否,按招标文件执行。组成联合体的投标单位,施工单位须满足施工资质要求,设计单位须满足设计资质要求。
3、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我司目前承建的工程已施工结束,有业主提供签字盖章的施工完结证明书,符合完工条件,请问是否可以算作我司完成的竣工资质业绩?
答:不予认可,按招标文件执行。
4、招标文件P59技术评分打分点与上传界面不匹配,请问以哪个架构为准编制技术文件?
答:招标文件技术评分标准中:“规划设计深化与提升”、“建筑与景观设计”、“内容与体验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均为暗标内容。请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须知前附表第10.11(1)条款要求准备相应材料,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文件)中“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计划、设计方案、其他内容”四个节点无需上传任何内容。
5、招标文件P59页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是否需响应P25页设计文件要求为暗标形式A3版面?
答:招标文件技术评分标准中:“规划设计深化与提升”、“建筑与景观设计”、“内容与体验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均为暗标内容。所有暗标纸质版方案及内容均按A3规格装订。
6、在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中,综合实力认定成果运用:自2021年1日1日以来,获得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优秀的得2分; 自2021年1日1日以来,获得企业注册地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优秀的得1分。
备注:1.采用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注册地市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准。 2.采用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任一方获得的较高(或较优)综合实力认定为准。 3.除安徽省外,其余省市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对照安徽省执行(如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公布2020年度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名单的通知中的优秀建筑业企业等)。
我公司注册地所在省为培育建筑业强企,擦亮“湖湘建造”品牌,推动全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开展“建筑强企”评审,也是对建筑业企业综合实力的认定,只是与招标文件中的“优秀建筑业企业”名字不同。请问,我公司所在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评审的“建筑强企”是否可以同条件认可加分?
答:若该“建筑强企”企业名单为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官网能够查询到,且为2021年1日1日以来(时间以发布文件时间或官网截图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认定结果,以2分认可,同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可。
7、招标文件P58页,投标人评分业绩要求:2、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备单个合同不低于 30000平方米小镇设计业绩,业绩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设计合同中应体现为“小镇”设计;每提供1个业绩得 3.5 分,本项最高 3.5 分。 注:(1)单纯的以居住小区(商品房开发楼盘、安置房住宅等)或工业建筑项目名称中含有小镇二字的业绩不属于本项目要求的小镇业绩。
请问:我单位“xxxx半岛温泉小镇”建设项目,为温泉度假旅游小镇开发项目,含住宅、商业、配套等功能。合同建筑面积为139590.98㎡。现有图审合格证面积为51947.90㎡。是否可以认为该项目能满足本条评分业绩的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请各投标人根据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的第1点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我公司设计的xx西关印象改扩建ppp项目工程设计项目,和本招标项目类型一致为有新建、改建、翻建项目。图审合格证面积为53766.27㎡。按照“修旧、饰旧、保旧”的理念,将诗经文化、黄酒文化、忠孝文化紧密融合,修缮和重建了黄孝子祠、三官台、土城门、药王馆等承载文化印记的历史建筑,新建了周南广场、关雎广场、艺术中心、诗经国学馆、关雎楼等标志性建筑。整街围绕“城市会客厅”和“全域旅游集散地”两个核心布局打造,分为新街和老街两大功能板块,新街500米为精品旅游体验区,老街1000米为传统文化风貌区。和本项目契合度极高。请问本项目是否满足评分业绩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设计合同中应体现为“小镇”设计。
9、针对沈福村现场中已建成的展示区,此区块刚好在一期范围内,是否需要保留;如需保留展示区的图纸是否可以提供。
答:展示区需保留,请各投标人自行勘探现场结合现状充分考虑。
10、根据本公司航拍现状照片,拆迁的区域面积较大,和标书中提供的一期范围线沈福村1:500地形图有很大的出入,关于拆迁和保留建筑图纸是否能提供。
答:1:500地形图作为设计参考文件,请各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以现状建筑、地类等实际内容为依据。
11、需要加固、改造的单体需要进行可靠性鉴定和抗震鉴定,可靠性鉴定需要有专业资质的检测公司负责,抗震鉴定可由检测公司做,也可由设计院做,本项目的以上两种鉴定是否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答:上述可靠性鉴定和抗震鉴定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人报价中,招标人不在单独支付。
12、本项目是否有装配式的要求。
答:满足当地相关规范要求,请各投标综合考虑,谨慎报价。
13、本项目需要修复的古桥是否属于文物?如果属于,文物保护工程的勘察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4、本项目是否需要做防洪评价?如果需要,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5、本项目的规划是否要遵循《沈福村项目概规挂网稿0718(挂网版》中的概念规划设计,是否可以改动概念规划?
答:《沈福村项目概规挂网稿0718(挂网版》中的概念规划设计方案为过程稿,仅作为方案设计参考文件。
16、请问项目定位与运营目标是否遵循《沈福村项目概规挂网稿0718(挂网版》中的策划内容?
答:《沈福村项目概规挂网稿0718(挂网版》中的概念规划设计方案为过程稿,仅作为方案设计参考文件。
17、本项目的业态是否为自持或者租赁,如果有业态倾向也请业主可否明确。
答:请潜在投标人自行考虑项目运营,结合设计方案,自行测算本项目建设后自持和租赁的规模和比例。
18、关于招标正文中P183页中技术标中目录是否要按照格式要求列出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计划、设计方案、其他内容四个分目录。因为本项目技术标主要是设计方案,但文中提到设计方案此项目在加密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那请问P183页投标文件(技术标)需要提供哪些文件,也请业主明确。
答:技术文件部分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规划设计深化与提升”、“建筑与景观设计”、“内容与体验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文件全部以暗标形式体现,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文件)中“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计划、设计方案、其他内容”四个节点无需上传任何内容。
19、请问P183页投标文件(技术标)中是否要按照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计划、设计方案、其他内容四个分目录顺序进行编排,如擅自修改合并分目录项目是否会导致文件无法上传到对应的文件窗口?
答:技术文件部分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规划设计深化与提升”、“建筑与景观设计”、“内容与体验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文件全部以暗标形式体现,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文件)中“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计划、设计方案、其他内容”四个节点无需上传任何内容。
20、请问(P5)招标公告中的项目经理及(P32)附录6中的技术负责人与(P167)投标文件格式中所说的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是否相同,即项目经理同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同施工技术负责人?
答: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技术负责人与施工技术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且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须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资格要求。
21、招标文件P31页中,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最低要求)(1)设计负责人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要求,且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开标之日前一年内连续六个月(社保时间要求)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设计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招标文件P58页中,评标办法“拟派项目设计团队中”:
(1)拟派项目设计团队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开标之日前一年内任意连续六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团队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问:我公司为100%高等院校全资办的设计企业,拟派部分设计组主要人员为学校任命委派的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为学校缴纳,我公司提供:
(1)由“省本级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业务审核”、院校人事部门盖章证明的事业单位在编证明、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2)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我公司为100%全资校企证明;
(3)拟派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相关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在我公司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结果截图;
请问是否认可?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2、招标文件P26页,设计方案内容及有关资料要求中:“(1)方案演示文档:全景动态视频演示文档,在方案设计评审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播放,无需投标人员进入评标现场,播放时间 3-5 分钟,不超过300M;”视频内容是否有要求?如是否需包含3d动画演示?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可以包含3d动画演示
23、招标文件P3页中,“2.6 建设规模: 一期规划占地面积 88.10 公顷(其中村庄建设区域 16.8 公顷, 滨水区域约 9.1 公顷,田园区域约 62.2 公顷),规划建筑面积约 6.9 万平方米。(最终以修规确定的面积为准)。”可否明确一期规划用地中建设用地、基本农田等不同用地性质的用地具体面积和范围?
答: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以现状、地类等内容作为参考。
24、可否提供本项目上位规划资料?包括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条件、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等。
答:请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查询相关规划资料。
25、本项目用地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建筑风格是否有具体限制要求?
答:请潜在投标人结合项目自身区域、生态、资源环境本底等客观条件,在设计方案中给予体现。
26、可否提供一期规划用地红线界址点坐标?
答:一期红线已上传,请结合一期矢量化地形图进行标注。
27、可否明确规划用地中是否含必须保留建筑和近期新建建筑?
答:各投标人请结合自身方案,自行考虑。
28、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商务文件)“一、投标函”中工期为日历天,招标文件中计划工期为36个月,如何折算?
招标人名称:安徽省文化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大圩镇花园大道365号滨湖卓越城文华园A2三楼
联系人:徐工 联系方式:0551-63351595
招标代理: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大圩镇花园大道滨湖卓越城A2栋一楼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551-63353673
2022 年 7 月 29日
项目招标补疑7.29.pdf
沈福村文化创意产业基地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沈福村文化创意产业基地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工程
项目编号:2022AFBGZ01571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07月18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2年08月09日
沈福村文化创意产业基地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合肥建设装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
投标报价:人民币 叁亿陆仟伍佰捌拾伍万壹仟贰佰元整(¥365851200.00元)
质量: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1095日历天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安徽三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
投标报价:人民币 叁亿陆仟伍佰贰拾玖万叁仟伍佰元整(¥365293500.00元)
质量: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1095日历天
第三中标(成交)候选人:无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沈福村文化创意产业基地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工程一批
招标(采购)人名称:安徽省文化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大圩镇花园大道365号滨湖卓越城文华园A2三楼
联系人:徐工
联系方式:0551-63351595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大圩镇花园大道365号滨湖卓越城文华园A2一楼
项目负责人:王工
联系电话:0551-63353673
公示期:2022年08月11日至2022年08月15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16号卓越城A2栋一楼101室,联系电话:0551-63353101。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庄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0;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1【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
2022年08月11日
评标一览表(1).xlsx 沈福村文化创意产业基地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中标候选人信息表.docx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诉操作手册-投标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