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档案馆《中国共产党在星沙100年》专题陈列展项目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03月05日
合同标的:《中国共产党在星沙100年》专题陈列展项目
金额:2698319元
按甲方指定方式履行(2021年5月30日前完成施工并交付使用。)
(1)项目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确认后的深化设计图纸、施工图纸等技术资料和按现行国家、本地区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规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文件组织施工,并保证项目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3)若由于乙方的责任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的,乙方应负责修至合格,经再次验收通过后,方可交付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因乙方施工不当所造成的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5)设施设备安装、调试技术及服务要求:乙方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设施设备安装调试,保证各项安装工作顺利进行;乙方应免费提供培训和技术服务。
1、陈列设计的验收标准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及效果图标准。
2、依据甲乙双方最终确定设计施工手册进行验收。
3、验收依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中标通知书、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4、货物验收:货物运抵甲方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5、系统验收:乙方根据采购要求进行设施设备安装、调试、测试后,由甲方进行使用性能和整体效果方面的验收;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包括各应用系统使用说明、设施设备技术说明书等。
6、消防验收:通过对原有消防设施的改造,改造后的消防设施必须符合消防验收标准。
7、乙方必须按甲方认可的方案、效果实施布展。
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2、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3、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5、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项。
1、乙方不能按时交付或安装产品,以及不能确保甲方按时正常使用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款项总额1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标的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且未及时纠正的,按本条第一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的,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标准支付违约金。
1、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2、通知
(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暂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