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仪器设备采购第一包中标(成交)结果公示(2023-JQ05-W1678)
金额
371.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2/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我部对仪器设备采购第一包采购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现就供应商评审排名及预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仪器设备采购第一包
二、项目编号:2023-JQ05-W1678
三、公示时限: 2024年02月05日
— 2024年02月07日
四、评审结果:
采购包1:
第1名: 通用技术集团北京永正医药有限公司
第2名: 北京丰泽信科技有限公司
第3名: 沈阳志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五、预中标(成交)供应商
采购包1:
名称:通用技术集团北京永正医药有限公司, 报价金额
3,715,000.00元 ;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北京大兴经济开发区广阳大街15号实验楼6-7层。
供应商对预中标(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应当自本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质疑。
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深表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
六、其他补充事宜
预中标品牌型号:
七、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逢助理
办公电话:022-84653072
移动电话:18722369173(因工作原因,电话经常不便接听。请供应商将拟参与项目名称、编号以及咨询问题编辑短信至联系人,联系人将通过短信答复。服务电话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传真:022-84653118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富民路114号
八、质疑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助理
联系电话:022-84653092、15832502870(质疑事项电话未及时接听的,请发送短信,避免遗漏)特别提醒:采购结果质疑,请于公示期内(截止最后一日17:30)发出,需同步以电子邮件方式和邮寄(现场)方式提交,逾期不予受理;提出质疑的时间以现场直接提交时的签署时间或者邮件寄出的邮戳日期和电子凭证为准。 质疑函电子邮件应包括盖章扫描的PDF版质疑函和可编辑word版质疑函(质疑函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打包后发送至我单位质疑受理邮箱:zhiyi53097@163.com;以上质疑材料务必于公示期内同步由专人当面提交或邮件寄出,收件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富民路114号6号门。
九、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人:史助理
联系电话:022-84653011
2024年02月05日
一、项目名称:仪器设备采购第一包
二、项目编号:2023-JQ05-W1678
三、公示时限: 2024年02月05日
— 2024年02月07日
四、评审结果:
采购包1:
第1名: 通用技术集团北京永正医药有限公司
第2名: 北京丰泽信科技有限公司
第3名: 沈阳志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五、预中标(成交)供应商
采购包1:
名称:通用技术集团北京永正医药有限公司, 报价金额
3,715,000.00元 ;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北京大兴经济开发区广阳大街15号实验楼6-7层。
供应商对预中标(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应当自本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质疑。
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深表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
六、其他补充事宜
预中标品牌型号: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1-1 | 全自动细菌生化鉴 定及药敏分析仪 | 梅里埃 | Vitek2 compact 15 | 台 | 1.00 |
1-2 | 便携式生物气溶胶 采样器 | 慧荣和 | HRH-WSA300 | 台 | 1.00 |
1-3 | 全自动多重病原体 快速检测分析仪 | 梅里埃 | Filmarray Torch | 台 | 1.00 |
1-4 | 全自动菌落计数仪 | 英特塞恩斯 | Scan 1200 | 台 | 1.00 |
1-5 | 生物气溶胶采样检 测一体机 | 慧荣和 | HRH-AS92 | 台 | 1.00 |
1-6 | 生物有害因子快速 检测仪 | 热景生物 | UPT-3A-1200-M | 台 | 1.00 |
1-7 | 生物气溶胶监测仪 | 慧荣和 | HRH-BAA01 | 台 | 1.00 |
七、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逢助理
办公电话:022-84653072
移动电话:18722369173(因工作原因,电话经常不便接听。请供应商将拟参与项目名称、编号以及咨询问题编辑短信至联系人,联系人将通过短信答复。服务电话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传真:022-84653118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富民路114号
八、质疑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助理
联系电话:022-84653092、15832502870(质疑事项电话未及时接听的,请发送短信,避免遗漏)特别提醒:采购结果质疑,请于公示期内(截止最后一日17:30)发出,需同步以电子邮件方式和邮寄(现场)方式提交,逾期不予受理;提出质疑的时间以现场直接提交时的签署时间或者邮件寄出的邮戳日期和电子凭证为准。 质疑函电子邮件应包括盖章扫描的PDF版质疑函和可编辑word版质疑函(质疑函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打包后发送至我单位质疑受理邮箱:zhiyi53097@163.com;以上质疑材料务必于公示期内同步由专人当面提交或邮件寄出,收件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富民路114号6号门。
九、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人:史助理
联系电话:022-84653011
2024年0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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