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崇左市扶绥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金额
150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1/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xyy2g2023030
预算金额1500万元
招标联系人严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有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廖工0771-5711911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7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崇左市扶绥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已由扶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项目备案证明(2310-451421-04-01-773493)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西扶绥县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招标编号:GXYY2G2023030 
建设地点:崇左市扶绥县城区
建设规模:依据《广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2021—2025年)》和《崇左市扶绥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提出的规划,拟计划在扶绥高铁南站广场停车场、中都新世界停车场及东盟商贸城停车场、秀湖公园车场、福苑小区地下停车场共5处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场站以及配套场站美化施工,于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105根。
项目合同估算价: 1500.00万元。
要求工期: 80天(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崇左市扶绥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内容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电力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合理设置注册建造师等级,不应提高资格要求】 ,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19〕26号和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2业绩要求: 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 (符合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现场报名。时间为2023年 11 月 6 日至2023年 11 月 13 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携带如下资料壹份: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在投标人广西有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扶绥县临江街城西社区党群服务中心4楼403室)报名,以上所有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材料齐全且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其他技术资料另册提供。
4.3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27日09时30分,地点为广西有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崇左市花山路与城南路交叉口的东北角万沣大厦A座二楼206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详见专用条款。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广西有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扶绥县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有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扶绥县园湖路一号福苑小区
地    址:南宁市青山路7号广西水产畜牧学校职工住宅楼8栋B单元802
联 系 人:严 工
联 系 人:廖工
电    话:0771-7516709
电    话:0771-5711911

                                    
 
2023年 1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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