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lxlbh-w3002
预算金额6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1
公告正文
高原型医用制氧方舱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我部就高原型医用制氧方舱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全部落实,现就技术要求公告如下,欢迎各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积极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高原型医用制氧方舱
二、项目编号:2023-JLXLBH-W3002
三、最高限价:600000.00元(大写:陆拾万元整)
四、项目概况:
高原型医用制氧方舱一台
主要
  组成系统
质量技术标准
制氧系统
  总体技术要求
1.制取氧气浓度≥93%;
  2.产氧量必须≥20m3/h,可采用单机或双机并联形式;
  3.产气压力:0.3—0.5Mpa(可调);
  4.整机采用PSA模块化工艺流程;
  5.应用环境:5000米海拔以上,环境温度-35℃—45℃;
  6.具备相应控制系统,集成控制空气压缩机、冷干机等设备,实现制氧机全自动运行,亦可进入手动控制状态进行调试、检修;
  7.配备触摸屏,实施在线显示设备运行情况,各监测数据及报警信息;
  8.具备报警连锁功能,可以对出现的故障进行声光报警,并对报警信息进行查询,包括空气压缩机、冷冻式干燥机等的报警及状态监测;
  9.其它理化指标要求:符合GB8982—2009或YY1468对医用氧的要求;
  10.具备远程监控系统,提供可移动设备在线监测功能;
  11.整体交付为方舱/集装箱式,可露天使用。
制氧主机
采用PSA变压吸附工艺,方舱内安装。
空气压缩机
1.额定排气压力≥0.7MPa,额定排气量≥7.5m3/min,整机功率≤55KW;
  2.冷却方式:风冷;
  3.空气压缩机应具有超载、高温、超压自动报警停机的保护功能;
  4.PLC智能化控制系统,可显示压力、温度、时间、故障等数据。
空气干燥机
1.处理风量≥7.5m3/min,功率≤1.12KW,压力露点<10℃;
  2.空气干燥机应装备露点监测装置和自动排水功能。
多级过滤
  系统
1.过滤系统处理风量应不小于压缩机排气量;
  2.具备高效除水、除尘、除油、除菌功能;
  3.过滤器组:凝聚式,不少于4级,带压差指示器和自动排污阀,制氧系统中的气体处理精度必须达到0.01μm,最终出口残余油份达到0.001ppm;
  4.所选精密过滤组应配有阻塞指示器和自动排水阀;
  5.若采用无油空压技术根据厂家实际配置。
氧气增压系统
1.确保制氧系统在用氧低峰时通过增压系统储存至氧气储罐;
  2.功率≤4KW,单台流量≥20m3/h。
氧气储罐
1.材质为优质碳钢;
  2.内置于舱内,可配置1台(单台有效容积≥2m3)或2台(单台有效容积≥
  1m3),最大工作压力≥1.0MPa;
  3.氧气储罐应符合国家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并提供配套证明文件。
氧气纯度
  分析仪
1.测量精度:≤0.5%,测量范围:10—95%(可高于此范围);
  2.液晶屏显示,能显示氧浓度。
氧气流量计
1.数字显示界面,可同时进行瞬时流量和累计流量的监察;
  2.显示精度≤0.5m3/h。
设备管路
1.优质不锈钢304材质,管径大小需满足整个系统的供氧要求;
  2.采用氩弧焊、卡套联接和丝扣联接方式;
  3.制氧系统配件之间的连接管道采用脱脂管路;
  4.安装所需电缆、氧气管路由厂家提供。
制供氧方舱
1.标准6m方舱/集装箱1套;
  2.全部设备内置一体化方舱(含氧气储罐)交付,露天使用,可在-35℃—45℃正常工作;
  3.板材防火阻燃,管线界面简洁;
  4.集装箱入口处有斜面坡板子设计,方便氧气瓶进出;
  5.配备维修工具箱一套;
  6.配置40L氧气瓶推车一个;
  7.喷涂荒漠迷彩。
氧气灌装
  系统
1.配置瓶装灌氧系统,瓶装灌氧压力≥10MPa;
  2.氧气灌装接口≥5个,海拔5000米条件下每小时灌装氧气瓶≥5瓶;
  3.管路材质为紫铜;
  4.灌装机为全无油润滑式或全无油活塞式,冷却方式:风冷;
  5.单向阀、活塞环、导向环、垫圈采用耐高温材料;
  6.充氧台地面应铺设绝缘黑色橡胶板。

五、公告时间:2023年7月20日至2023年7月26日
六、谈判文件: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7月26日
七、报价文件递交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开始时间:2023年8月2日15时整
(二)截止时间:2023年8月2日15时30分
(三)报价地点: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
八、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8月2日15时30分
(二)开标地点: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
九、报价方资格要求和资质文件
(一)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具有本次采购商品生产能力或销售资质企业。
6.无恶意欠款、无理拒付、结算垫付、被冻结扣划等不良财务记录。
(二)资质文件
投标人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必须通过年审或在有效期内,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
税务登记证(已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
开户许可证;
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近6个月社保缴费记录);
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参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投标人务必于2023年7月26日18时00分前将资质文件送达至我部。报名文件封面需标明报名信息(公司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并发送短信(项目名称+编号+单位+投标人联系方式)至纪检李先生处备案,过时不再受理。
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郝先生                   梁先生(纪检备案)
电       话:13880015236       15331331307(纪检备案)
地       址:四川省绵阳市(具体地址电询郝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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