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韶关市武江区农业农村局韶关市武江区2023年红火蚁春季防控储备药剂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31.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4/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grc2303022hc
预算金额31.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韶关市瑞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邱小姐0751-860899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2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04
公告正文

韶关市武江区农业农村局韶关市武江区2023年红火蚁春季防控储备药剂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年04月19日 17:5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韶关市武江区2023年红火蚁春季防控储备药剂项目
品目

货物/基础化学品及相关产品/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化学农药

采购单位韶关市武江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区域武江区公告时间2023年04月19日 17:5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4月20日至2023年04月25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韶关市浈江区十里亭镇良村坝厂新村9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5月04日 10: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韶关市浈江区十里亭镇良村坝厂新村9号
预算金额¥31.5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751-8608990
采购单位韶关市武江区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南路12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51-8773861
代理机构名称韶关市瑞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十里亭镇良村坝厂新村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邱小姐,0751-8608990

项目概况

韶关市武江区2023年红火蚁春季防控储备药剂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韶关市浈江区十里亭镇良村坝厂新村9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04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GRC2303022HC

项目名称:韶关市武江区2023年红火蚁春季防控储备药剂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单价最高

限价(元/吨)

1

韶关市武江区2023年红火蚁春季防控储备药剂项目

7吨

详见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

45,00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天内开始交货,14天内全部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经营许可证》。(2)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4.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0日  至 2023年04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韶关市浈江区十里亭镇良村坝厂新村9号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4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韶关市浈江区十里亭镇良村坝厂新村9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04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韶关市浈江区十里亭镇良村坝厂新村9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以现场报名方式购买磋商文件,并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格式从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sgruicheng.com下载)。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格式从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sgruicheng.com下载)。

注:报名并购买了磋商文件的响应供应商不代表通过了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扶持性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

(8)《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0)财政部印发《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库【2019】41号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韶关市武江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南路128号        

联系方式:0751-87738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韶关市瑞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韶关市浈江区十里亭镇良村坝厂新村9号            

联系方式:邱小姐,0751-86089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小姐

电 话:  0751-8608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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