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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工程分公司】汉宜改扩建临时用地勘测定界、复垦方案及论证报告服务(2#综合场1号地)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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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1/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交通工程分公司】汉宜改扩建临时用地勘测定界、复垦方案及论证报告服务(2#综合场1号地)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06
汉宜改扩建临时用地勘测定界、复垦方案及论证报告服务(2#综合场1号地)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的需要,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交通工程 分公司对汉宜改扩建临时用地勘测定界、复垦方案及论证报告服务(2#综合场1号地)组织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工程概况
汉宜改扩建项目,起于武汉西枢纽互通,往西依次经奓山、永安、侏儒、汉川、仙桃市,止于仙桃枢纽互通。
2.2 采购范围及服务单位数量
本次采购范围为汉宜改扩建临时用地勘测定界、复垦方案及论证报告服务(2#综合场1号地),共划分为 1 个合同包,具体工作内容详见附件1。
2.3 工期要求
计划服务开始日期为: 2024 年 11月 30 日(具体开始服务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计划服务 1 个月。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见附件2。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
3.4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3.4.1 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3.4.2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上一年度履约评价被交投集团公司或建设集团评为D级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6)近三年度被列入交投集团公司或建设集团“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3.5.1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资源配置、工作规范性、服务管理能力、合同履约能力等方面履行良好的成交人,将被列为优秀或核心供应商(A或AA级),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后续合作任务的承接过程中可获得加分权力增加成交概率,且可以降低履约担保的缴纳比例。
3.5.2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资源配置、工作规范性、服务管理能力、合同履约能力等方面履行较差的成交人,将被列为较差供应商(D级),一年内不得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3.5.3 有如下违约行为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同时对于有如下违约行为的成交人将被纳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1)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供应商资格;
(2)提供虚假材料参加采购活动、骗取中标,包括以他人名义投标;
(3)在采购活动中与其他供应商、采购人、评审专家串通,影响采购活动公平竞争;
(4)向采购人有关当事人、评审专家等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被查实的;
(5)供应商或为其服务的供应商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造成网络舆论、农民工聚众讨薪、越级上访、恶意举报、恶意诉讼、阻碍施工现场正常施工等,或以非法手段、渠道获取证据材料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和投诉,给公司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
(6)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造成项目经理部严重损失的;
(7)擅自变更或者终止合同;
(8)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或者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9)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将成交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或者分包人将项目再次分包;
(10)交付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对公司名誉或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11)其他违反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或因其行为严重损害采购人利益的情形。
3.5.4 对于有上述3.5.3项所列违约行为的成交人,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清退出场,同时不免除成交人对已提供服务部分应承担的合同责任,履约担保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申请者,请于 2024 年 11 月 7 日 9 时至 2024 年 11 月 10 日 17 时,将报名登记表(附件3)发送至邮箱3283407315@qq.com获取采购文件。
5.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1 月 11 日 10 时 00 分,递交开始时间为截止时间前1个小时。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1楼。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申请文件的,不予受理。
5.3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且不召开预备会,申请人有任何疑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采购人。如申请人需要踏勘现场,踏勘期间,采购人将予以配合,但费用由申请人自理。在踏勘现场过程中,申请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
5.4 申请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的方式递交申请文件,采用现场递交的,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出席启封会;采用邮寄递交的,送达时间以采购人接收时间为准。未到现场参加申请文件启封会的,视同认可现场启封结果。
6.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7.其他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交通工程分公司
地 址: 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1楼
邮 编: 430071
联 系 人: 魏先生
电 话: 13647210817
附件:
申请单位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
申请单位报名登记表.docx
相关公告
项目进度
发布时间:2024-11-06
汉宜改扩建临时用地勘测定界、复垦方案及论证报告服务(2#综合场1号地)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的需要,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交通工程 分公司对汉宜改扩建临时用地勘测定界、复垦方案及论证报告服务(2#综合场1号地)组织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工程概况
汉宜改扩建项目,起于武汉西枢纽互通,往西依次经奓山、永安、侏儒、汉川、仙桃市,止于仙桃枢纽互通。
2.2 采购范围及服务单位数量
本次采购范围为汉宜改扩建临时用地勘测定界、复垦方案及论证报告服务(2#综合场1号地),共划分为 1 个合同包,具体工作内容详见附件1。
2.3 工期要求
计划服务开始日期为: 2024 年 11月 30 日(具体开始服务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计划服务 1 个月。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见附件2。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
3.4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3.4.1 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3.4.2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上一年度履约评价被交投集团公司或建设集团评为D级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6)近三年度被列入交投集团公司或建设集团“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3.5.1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资源配置、工作规范性、服务管理能力、合同履约能力等方面履行良好的成交人,将被列为优秀或核心供应商(A或AA级),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后续合作任务的承接过程中可获得加分权力增加成交概率,且可以降低履约担保的缴纳比例。
3.5.2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资源配置、工作规范性、服务管理能力、合同履约能力等方面履行较差的成交人,将被列为较差供应商(D级),一年内不得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3.5.3 有如下违约行为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同时对于有如下违约行为的成交人将被纳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1)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供应商资格;
(2)提供虚假材料参加采购活动、骗取中标,包括以他人名义投标;
(3)在采购活动中与其他供应商、采购人、评审专家串通,影响采购活动公平竞争;
(4)向采购人有关当事人、评审专家等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被查实的;
(5)供应商或为其服务的供应商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造成网络舆论、农民工聚众讨薪、越级上访、恶意举报、恶意诉讼、阻碍施工现场正常施工等,或以非法手段、渠道获取证据材料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和投诉,给公司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
(6)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造成项目经理部严重损失的;
(7)擅自变更或者终止合同;
(8)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或者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9)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将成交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或者分包人将项目再次分包;
(10)交付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对公司名誉或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11)其他违反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或因其行为严重损害采购人利益的情形。
3.5.4 对于有上述3.5.3项所列违约行为的成交人,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清退出场,同时不免除成交人对已提供服务部分应承担的合同责任,履约担保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申请者,请于 2024 年 11 月 7 日 9 时至 2024 年 11 月 10 日 17 时,将报名登记表(附件3)发送至邮箱3283407315@qq.com获取采购文件。
5.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1 月 11 日 10 时 00 分,递交开始时间为截止时间前1个小时。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1楼。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申请文件的,不予受理。
5.3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且不召开预备会,申请人有任何疑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采购人。如申请人需要踏勘现场,踏勘期间,采购人将予以配合,但费用由申请人自理。在踏勘现场过程中,申请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
5.4 申请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的方式递交申请文件,采用现场递交的,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出席启封会;采用邮寄递交的,送达时间以采购人接收时间为准。未到现场参加申请文件启封会的,视同认可现场启封结果。
6.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7.其他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交通工程分公司
地 址: 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1楼
邮 编: 430071
联 系 人: 魏先生
电 话: 13647210817
附件:
申请单位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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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报名登记表.docx
相关公告
项目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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