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县曲子镇刘旗村李旗组桥涵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GSJXH2023-GC-01
公告基本信息 | |||
---|---|---|---|
项目名称 | 环县曲子镇刘旗村李旗组桥涵建设项目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3)公路 |
联系人 | 左亚荣 | 联系电话 | 18093471028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3-02-08 08:3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3-02-10 18:00:00 |
采购单位 | 甘肃金鑫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
1 | 环县曲子镇刘旗村李旗组桥涵建设项目 | GSJXH2023-GC-01 | 工程-施工 | 256735.0(元) |
公告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环县曲子镇刘旗村李旗组桥涵建设项目,招标人为环县曲子镇刘旗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金鑫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李旗组集体公益基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通过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进行邀请招标,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环县曲子镇刘旗村李旗组
2.2建设规模:新建漫水桥一座
2.3计划总工期:3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2月16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3月17日
2.4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 1个施工标段。
2.6招标控制价:256735.00 元
2.7工程质量:合格
2.8安全目标:无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2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管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的在职人员,人员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取得公路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项目。项目总工程师必须为公路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无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查询时间应与上传时间一致。
3.4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
3.5投标人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4.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与2023年2月8日08时30分至2023年2月10日18时0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 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同时编制上传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PDF 格式加盖公章)。
4.2 投标人登记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4.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实施方案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以后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5.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5.1 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2023年2月10日18时00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5.2 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6.结果公示
6.1 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同时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6.2 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金鑫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八、联系方式
名 称:环县曲子镇刘旗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环县曲子镇刘旗村
联系人:范进萍
联系方式:18919275563
代理公司:甘肃金鑫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顺化西路有昌大厦7楼
联 系 人:左亚荣
电 话:18093471028
甘肃金鑫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2月7日
附件信息
- 附件1:环县曲子镇刘旗村李旗组桥涵建设项目-招标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