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郎溪经开区产业功能提升基础设施项目—跨境电商产业园
金额
896.67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3/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xx-gc-gk-2023007
预算金额896.67万元
招标公司郎溪县思创科技创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郎溪县郎川人家工程咨询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13816642779
中标公司安徽龙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896.67万元
中标联系人赵梅畅
公告正文
招标人 | 名称:郎溪县思创科技创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郎溪县郎溪经济开发区钟梅路 |
代理机构 | 名称:郎溪县郎川人家工程咨询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郎溪县新建街(新东泉购 物广场东侧约150米)郎溪县供销合作社2楼 |
项目名称 | 郎溪经开区产业功能提升基础设施项目―跨境电商产业园 |
项目编号 | LXX-GC-GK-2023007 |
开标时间 | 2023年2月28日9时3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龙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1818号万创中心10楼 投标报价:免费注册即可查看.05元 服务期:12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8.20分 |
项目负责人:黄从文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1342013201410756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项目负责人业绩:宣城首善心血管病医院改造项目(装饰装修Ⅰ标段) 其他:/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广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长丰县罗塘乡土地所办公楼二楼西边 投标报价:8966774元 服务期:12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8.20分 |
项目负责人:赵梅畅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 234181892810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项目负责人业绩:兴业路九年一贯制学校项目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 其他:/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晨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凤台县淮滨西路康宁皇冠花园7#楼1901室 投标报价:8965365.34元 服务期:12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8.19分 |
项目负责人:徐从浩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 234111287233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项目负责人业绩:凤台县康宁?皇冠花园7#公寓楼装饰装修工程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1、山东波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民汇联实业有限公司、洪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地寅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邦典环境建设有限公司,以上五家公司提供的业绩竣工验收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决其投标。 2、安徽宇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业绩为室外工程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决其投标。 3、宣城胜德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大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瑞博建设有限公司,以上三家公司改变了招标工程量清单,否决其投标。 4、合肥东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其投标函投标总价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相应报价不一致,否决其投标。 5、安徽浩都建设有限公司未提供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许可证等资格文件,否决其投标。 6、安徽苍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提供企业装饰装修专业承包资质,否决其投标。 7、安徽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中标通知书与竣工验收报告项目名称不一致,否决其投标。 8、阿左旗新凌市政公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未提供投标保证金,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6日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1、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电话:18010830978,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3816642779。 2、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7033920。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附件:评审情况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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