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城乡应急水厂工程(监理)监理中标通知书
发布时间:2023-03-28 17:1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中标通知书
鹤中字第2023031501
鹤山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鹤山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城乡应急水厂工程(监理),于2023年3月15日以公开招标方式开标后,已完成定标工作,现确定你单位为中标人,中标价为人民币(大写):肆拾捌万元整(小写:480000.00元)。
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准备阶段(含设计阶段(暂定30日历天))、施工阶段(暂定341日历天)、竣工结算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中标内容:本工程项目准备阶段(含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
建设规模:新建一座建设规模为3000m3/d的应急水厂,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11亩,建筑面积约436.6m2。建设内容包括:(1)净水处理:机械絮凝斜板沉淀池、普通快滤池(与反冲洗间合建)、清水池(规模为5000m3)各1座;(2)污泥处理:回用水池(排水池及排泥池)、加药及加氯间各1座;(3)一栋两层高综合楼及厂区挡墙。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陈卫东,注册证书编号:00483923。
你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2023年4月26日17时30分前到鹤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与招标人签订监理合同,中标单位应依法依规参加工伤保险。
招标人: 鹤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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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确认单位: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 (盖章)
日 期:2023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