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亭子湖东西部扶贫协作示范园农业园区建设项目
一、本项目经苍溪县东西部扶贫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苍扶协领办【2019】12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苍发改备【2019】36号。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比选人(项目业主) | 苍溪县浙水乡人民政府 |
项目名称 | 苍溪县亭子湖东西部扶贫协作示范园农业园区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苍溪县浙水乡 |
实施时间 | 120 日历天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主要建设内容:改土培肥、苗木栽植、田间作业道、灌溉管网等 |
建设资金 | 浙川对口帮扶资金 |
其他 | / |
施工1 | 梁山村新建提升藤椒产业园建设项目 |
施工2 | 花庙村产业示范园建设项目 |
施工3 | 坪江村产业示范园建设项目 |
施工4 | 四坪村产业示范园建设项目 |
施工5 | 玄都村产业示范园建设项目 |
施工6 | 寨子村产业示范园建设项目 |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要求:
①现场所有资料原件全部审核通过后应同时提交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专业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等所有人员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并具备本单位为其购买的近6个月养老保险。③拟任项目负责人还应持有效期内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原件和所有人员的岗位证书原件备查,参加本项目比选时均无在建项目工程。④利用A种方式交纳比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转账时务必在用途栏注明“XXX项目施工比选保证金” 。⑤同一企业可以参与所有施工标段的抽取,但同一项目经理只能中取所有项目中一个施工标段 。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免费下载比选文件、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技术服务费为200元(人民币)。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9年05月15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9年05月20日09时30分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苍溪县浙水乡人民政府
开户银行:四川苍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水分理处
账 号:314661400015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单位万元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工程发包价 | 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 | 备注 |
---|---|---|---|---|---|
施工1 | E.固定价 | / | 177.72 | 8.88 | |
施工2 | E.固定价 | / | 364.84 | 18.24 | |
施工3 | E.固定价 | / | 68.57 | 3.42 | |
施工4 | E.固定价 | / | 68.79 | 3.43 | |
施工5 | E.固定价 | / | 365.04 | 18.25 | |
施工6 | E.固定价 | / | 98.56 | 4.92 |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2019年05月20日09时3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苍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采用B方式提交的不需提供);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比 选 人(全称):苍溪县浙水乡人民政府
地 址:苍溪县浙水乡浙水场
邮 编:628400
联 系 人:王映良
联系电话:0839-5635015
传 真:/
电子邮件(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