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中硼硅药用玻瓶简易升降机(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4/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中硼硅药用玻瓶项目简易升降机询比单采购
(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1162028 )
采 购 人: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目录
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3
第二章 报价单.....................................................................................................................................................10
第三章 主要合同条款及格式.............................................................................................................................16
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中硼硅药用玻瓶项目简易升降机询 比采购项目采购人为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资金来自企 业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询比采购条件,现进行询比 采购。
2.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中硼硅药用玻瓶项目 简易升降机询比采购
2.2 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1162028
2.3 采购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 段 | 物料名称 | 技术 要求 | 单位 | 数 量 | 项目预算 价(含税) | 安装调试 期(日) | 响应保证 金(元) |
1 | 中硼硅药用 玻瓶项目简 易升降机(含 安装) | 附后 | 套 | 1 | 12 万元 | 10 | 2000 |
备注:1.提交报价单视为完全响应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中 硼硅药用玻瓶项目简易升降机采购文件的所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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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详细规格型号、技术要求见附件;
3.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提供专用发票,税率不限。
4.交货地点: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工厂;5.安装完成时间:签订合同后 10 天内。
6.供应商资格要求:
6.1 企业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 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则 还应提供设备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及销售代理授权委托书);
6.2 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至少 2 份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合同额不低于 20 万的同类设备供货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6.3 信誉要求:
6.3.1 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没有 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6.3.2 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企 业单位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 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信用服务】【重大税收 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单位负责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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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 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6.3.4 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站
(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
6.3.5 企业未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
(http://www.zybtp.com/sxztgs/index.jhtml)【信用平台】【失 信主体公示】查询。
注:
(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供应商符合本章“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供应商应知道 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 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采购人在开标当天将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进行核实查询。(4)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采购人查询到供应商有 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开标 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供应商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 评审依据;与采购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 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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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6.4 其他要求
6.4.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4.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询比。存在该条款情况 的,均按无效标处理。(自行承诺)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上述资质文件需将原件的扫描件在报 名时以附件形式上传或发至商务联系人邮箱,评审时由评审小组对意 向受让人递交的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意向受让 方的报价无效。
7.报名方法及截止时间/询价时间及报价要求
7.1 本次询价通过网络进行全电子化采购,报名程序:首先请登 陆中原招采网(http://www.zybtp.com)招标采购平台,
方法①:浏览公告时直接报名:供应商可以浏览项目公告后,使用 电子钥匙,点击公告下面的“现在就报名”按钮登陆,直接进入该项目 报名,报名时注意选择报名的分包,点击“下一步”,选择注册时填好 的联系人,或者手动填写联系人点击“报名成功”后,报名成功。
方法②登陆系统报名:供应商使用电子钥匙直接进入平台系统,点击桌面上的“我要报名”后,选择页面上需要报名的项目,这里可 以根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采购方式”来进行模糊和精 准查询项目。点击项目后面的“报名”,即进入报名页面进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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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报价截止时间/询价时间:间)
2024 年 4 月 7 日 9:30(北京时
7.3 请各报价人于 2024 年 4 月 7 日 9:30(北京时间)前登录中 原招采网上传报价,逾期作废;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报价失败的,后果 自负。
7.4 报价为含税到厂价,供应商免费送货并负责安装调试。产品 质量必须满足国家、行业有关技术规定,报价方应充分考虑履约期间 的市场风险。
7.5 付款方式(电汇):
7.5.1.合同签订后,甲方在 1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 的 40% ,即 ¥元,(大写:元整)。
7.5.2.设备到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且卖方提供适用税率发票后 支付 50%货款。
7.5.3.10%质保金,质保期一年;
7.5.4.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
7.6 请各报价人在报名时下载本项目采购公告附件《安彩采购活 动廉洁承诺书》,经认真填写、签字、盖章后添加附件上传或发送至 项目商务联系人邮箱,否则报价无效。
8.询价规则:
8.1 供应商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固定价格,供应商报价的同 时即对采购人所列出全部技术参数、数量、质量标准、技术要求等做 出完全响应或优于要求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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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报价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采购人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3 供应商因参加本项目的所有费用,不论结果如何,均由供应 商自行承担;
8.4 评审:报价高于项目预算价(即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符 合技术要求的情况下,报价最低价中标原则(注:如不同供应商报价 中所含税率不一致,换算为不含税价进行比较)。此询比项目为一次 报价,即由采购人在平台对报价人通过审核后的首次报价为最终报 价。
9.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大写:贰仟元整(小写 2000 元);9.1 保证金交纳形式:须由供应商公司账户汇出。只接受投标人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公司账户电汇或转账出的投标保证金。若投标人 提供其他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保留拒收的权利。若因此影响投 标人投标有效性的,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
9.2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9.2.1 投标人网上报名后,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系统(www.zybtp.com),依次点击“我参与的项目”→“项目向导”→“交纳投标/谈判保证金”→“保证金交纳说明单”,获取交费说明 单,根据每个标段的交费说明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
9.2.2 成功交纳后重新登录系统,依次点击“我参与的项目”→“项目向导”→“交纳投标/谈判保证金”→“保证金查询确认”进 行投标/谈判保证金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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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3 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唯一交纳账号,切勿重 复交纳或错误交纳。
9.2.4《保证金交纳操作指南》
(http://www.zybtp.com/gys/58452.jhtml)
9.3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在 2024 年 4 月 7 日开标前 将保证金转入保证金交纳账户。
10.技术及供货要求:
附件:采购活动廉洁承诺书、报联合体、技术附件 1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产业聚集区龙康大道西段 商务联系人:王工 0372-3733216 邮箱
yyglb02@acht.com.cn
技术联系人:丁工 15836326971
监督部门:安彩纪检审计部
联系方式:0372-3733201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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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报价单
报价单
A 包报价 | 1.、合计总价(大写,含税):; 2、报价要含:发票,采购内容见配置要求; 3、税率 %。 |
交货期 | 接到通知后按合同供货。 |
其它服务 | 1、合计总价含安装费。 |
签字 单位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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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采购活动廉洁承诺书
(投标单位必填)
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采购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供应商形象,本人 代表本单位在参与贵方 项目采购活动中,作出以下承诺:
本单位严格按照比价采购等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和办事程序参与采购 活动,自觉遵守采购单位有关廉政建设要求,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
对所提交的单位基本信息、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 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 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 扰评标、违约毁约等行为,自觉维护安彩高科采购活动良好秩序。
不以任何方式向安彩高科采购人员或者评审委员会成员赠送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不宴请或邀请采购单位的任何人参加高档娱乐消费、旅游等活动;不以任何形式报销采购单 位的任何人以及亲友的各种票据及费用;不进行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任何活动。
一旦发现安彩高科相关人员在采购过程中有索要财物等不廉洁行为,坚决予以抵制,并及时向安彩高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电话:0372-3733201)。
我方自愿将本承诺书作为采购投标文件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单位将严格遵守以上承诺,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安彩高科相关部 门给予的处理,列入安彩高科及投资集团系统采购“黑名单”,并依法承担责任。
本人 作为(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已认 真阅读了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
承诺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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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保廉合同
甲方(采购单位):
乙方(供应商):
为确保《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双方能够廉洁 地履行合同,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如下合同(以 下简称“本合同”),以兹共守: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
2.双方本着公开、公正、诚信的原则,自觉按合同办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以及个人合法权益。
3.双方要建立健全廉政制度,经常开展廉政教育,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 的监督工作。
4.加强相互监督,对违反合同行为及时提醒并予以纠正,对违法违纪行为 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甲方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提供的礼金、有价证券(卡)和物品;不得在乙方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安排亲友、子女到乙方单位工作或分包工程。
3.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宴请、高消费娱乐活动及国内外观光旅 游活动。
4.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计量、结算、支付等职权,收受乙方回扣,谋取私 利。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现金、礼品或有价证券(卡)。
2.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 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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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乙方工作人员不得邀请和资助甲方工作人员及家属外出旅游、参观、学习。
4.乙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黄、赌、贿等各种手段拉拢腐蚀甲方工作人员。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行为,由甲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并 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相应的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构成犯罪的,将责任 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2.乙方单位或个人有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情节轻微的,收缴乙方交纳的 部分保证金;情节较重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自愿接受颐城控股相关部门给 予的处理,并依法承担责任。
第五条 本合同作为《采购合同名称》(合同编号:)的一部分,自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保廉合同签署页)甲方:(盖公章)
乙方:(盖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注:采购单位在订立采购合同时,《保廉合同》作为正式合同文本必须签署的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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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技术附件
项目采购需求
中硼硅药用玻瓶项目简易升降机技术参数要求
(一)质量标准及产品规范和标准:
报价供应商所报的中硼硅药用玻瓶项目简易升降机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经 检验合格的全新产品,符合国家对该产品规定的环保、技术、质量标准要求等。
(二)产品质量保证期:
1.不低于一年的免费售后服务,终身维护(收取工本费)。
2.投标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国家“三包”规定。
3.报价人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 行。
4.投标产品由制造商(指产品生产制造商,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制造商售 后服务承诺书。
(三)售后服务内容:
报价人和制造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单位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1)电话咨询: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当为采购单位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单位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单位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2)现场响应:采购单位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成 交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在 24 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 在 24 小时内解决的,应在 1 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采购单位能够正常使用。
(四)其它要求:
本次采购的升降机及附属设备均由中标方负责安装调试,中标方必须根据投 标人的设计资料提供包含施工工艺、场地布局等内容的技术方案,在合同签署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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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日内安装调试完毕,确保采购单位正常使用。
(五)具体参数要求及数量:
简易升降机技术要求 1.设备技术要求
1.1.设备类型:简易升降机
1.2.额定载重量:不小于 3000 公斤
1.3.升降速率:4-8m/min
1.4.提升高度:6 米,2 站
1.5.轿厢门口尺寸:不小于 2.5m*3m(宽 x 高)。
1.6.轿厢净空尺寸:不小于 2.5m*3m*3m(宽 x 高 x 深度)。
1.7.电源:380V,50HZ
1.8.泵站功率:不小于 5.5kw
1.9.驱动方式:液压油缸驱动
1.10.安全门:一二层各一道平移门,轿厢一道平移门
1.11.自动保护措施:极限保护、停层保护、油缸自我保护措施、超载安全自动保 护、电器连锁、安装防坠落装置及停电应急下降装置
1.12.价格含运费、安装费、增值税、报审费、两层井道围护费用和基坑处理费 用
2.其他:
2.1.基坑深度:1.5m
2.2.井道尺寸:3.7m*3.5m
2.3.厂房一层高度:6 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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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主要合同条款及格式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中硼硅药用玻瓶项目简易升降机询比采购合同
买方: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卖方:
合同编号:
合同履行地:买方工厂
合同签订时间:2024 年 月 日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 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合同标的
河南安彩高科 设备采购。
1.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
序 号 | 名 称 | 单位 | 数量 | 规格型号 | 单价 (元) | 金额 (元) |
1 | 台 | 1 | 详见附件 1: 项目技术文 件 | |||
合计:¥(大写:) |
2.卖方的所有供货及服务必须使产品投入使用后完全满足附件中所列要 求。
3.卖方向买方提供所供产品的以下服务: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
二、合同价格
1.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圆整。(小写:¥0)。该价格为货到买方价格,包含 %增值税税金。
2.合同总价包括了产品的包装、税费、安装、调试、质保期保障等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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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
3.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不变价。
三、支付条款
1.合同签订后,甲方在 1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40% ,即¥元,(大写:元整)。
%的增值税专 2.设备到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且卖方提供合同总额税率为
用发票后支付 50%货款。
3.10%质保金,质保期一年;
4.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
四、违约责任
1、延迟的违约责任
除由于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外,如买方仍然需要,卖方应继续履行交货义 务,同时需向买方支付迟交货物总值每七天 0.5%的罚金,不足七天者按七天计,但罚款总额不超过迟交货总额的 5%;如买方不再需要,卖方应在接到买方书面 通知起 7 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能交货部分货物货款,并向买方支付相应货物总值 5%的违约金。若买方未在规定时间支付设备款提货或者设备安装调试完 5 天内未 进行验收工作,买方需向卖方支付货物总值每七天 0.5%的罚金,不足七天者按 七天计,但罚款总额不超过迟交货总额的 5%。
2、产品无法验收的违约责任
交付产品未能达到合同约定时,卖方应及时免费予以调换。调换过程超出 原定交货期时,按延迟交付处理;逾期 30 天,卖方仍不能交付合格产品,买方 有权终止合同,卖方承担已经支付款项 5%的违约金并退回买方已支付款项。
五、使用合法性
卖方需保证买方购买的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标的是合法的,并且买方有合法 的权利在买方工厂使用。任何涉及本合同的关于非法使用、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 权的针对买方的任何第三方的索赔和/或控诉将由卖方承担。在此情况下,卖方 应负一切责任。
六、交付
1.交付时间:合同生效后 10 日内到货并安装。交货日期以设备运行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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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达到技术附件的要求的日期为准。此日期即为本合同计算迟延交货违约 金的根据。
2.交付地点:所有合同产品由卖方负责运至买方指定工厂。
七、包装
1.卖方所交付的所有货物要有适合长途运输、装卸的坚固包装,不能 造成运输过程中箱件破损,备件散失。并应按备件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 潮、防霉、防锈、防腐蚀等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 情况下安全运抵现场。
2.凡由于卖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卖方应负 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由于买方现场保管不善造成的部件损坏或丢失责 任由买方承担。
八、验收
合同货物到达买方后,双方应在 5 日内及时进行相应的验证,并开具到货 验收证明。确认无误后双方签署到货清单。若到货有质量问题或与附件所列清单 不符,买方有权拒收。
九、质保、安装、调试
各系统核心设备由供货方安装调试,并提供技术支持。
自设备负荷运行之日起,设备原厂家质保期不到 12 个月的,质保期 12 个 月,设备原厂家质保期超过 12 个月的按照设备原厂家质保期进行质保,质保方 式为免费维修或免费更换,乙方承担全部维修及运输费用;由于使用不当造成损 坏的备件,不在正常的保修范围之内;质保金在负荷验收之日起 12 个月后支付。
十、不可抗力
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 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 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 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 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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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 方承担。
十二、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 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 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十三、争议的处理
未尽事宜或有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或向合同履行地法 院提起诉讼。
十四、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买 卖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 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五、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一式四份,买方三份,卖方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2、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 方 单位名称: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安阳市中州路南段 电 话: 0372-3733218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安阳分行 帐 号:254614116421 法人/代理人: | 卖 方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法人/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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