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对辖区印有“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字样的灯杆旗进行清理增设更新工作
金额
10.81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1/06/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0.81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关于政府购买对辖区印有“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字样的灯杆旗进行清理增设更新工作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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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 对辖区印有“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字样的灯杆旗进行清理增设更新工作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1.深圳市致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报价108150.00元。
2.深圳市三月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报价108942.00元。
3.深圳市创科高空广告有限公司,报价109461.00元。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我办临时采购小组按采购要求,考虑质量和效率,通过最低价法,确定供应商为深圳市致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
深圳市致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项目成交金额:
108150.00元
服务内容和承诺:
保证质量和服务效率水平为同类市场上游。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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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凤凰街道办事处一办

联系人: 陈生

联系电话: 0755-2319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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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 2021年 6月 28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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