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本澄清文件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磋商公告、磋商文件不符,则以本澄清文件为准。 一、磋商公告第十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修改为:2024年4月17日13时00分~14时00分。 二、磋商公告第十四、评审时间修改为:2024年4月17日14时30分开始。 三、磋商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以下为原公告内容)—————————————————————
广东炜鸿塑料科技有限公司珠江塑料智造大厦1号、2号楼主体沉降观测和2号楼灌注桩基检测、基坑监测服务项目采购公告(澄清)(澄清)
各潜在供应商: 本澄清文件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磋商公告、磋商文件不符,则以本澄清文件为准。 一.磋商公告第十、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原文: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涵盖涉及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地基基础检测、基坑监测,主体沉降观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修改为: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涵盖涉及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地基基础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二.磋商公告第十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修改为:2024年4月17日9时00分~10时00分。 三.磋商公告第十四、评审时间修改为:2024年4月17日10时30分开始。 四.磋商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以下为原公告内容)—————————————————————
广东炜鸿塑料科技有限公司珠江塑料智造大厦1号、2号楼主体沉降观测和2号楼灌注桩基检测、基坑监测服务项目采购公告(澄清)
各潜在供应商: 本澄清文件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磋商公告、磋商文件不符,则以本澄清文件为准。 一、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以本次发出为准。 二、磋商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以下为原公告内容)—————————————————————
广东炜鸿塑料科技有限公司珠江塑料智造大厦1号、2号楼主体沉降观测和2号楼灌注桩基检测、基坑监测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广东炜鸿塑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广东炜鸿塑料科技有限公司珠江塑料智造大厦1号、2号楼主体沉降观测和2号楼灌注桩基检测、基坑监测服务项目
二、项目类别
服务
三、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内容
五、采购控制价
总价包干 ¥367276.2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二)投标人应满足以下(1)和(2)任意一项资格条件:
(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规定尚未办理新资质的,需同时满足以下①和②项规定: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涵盖涉及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地基基础检测、基坑监测,主体沉降观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②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证范围须覆盖主要招标内容:地基基础检测、基坑监测,主体沉降观测,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规定,已办理新资质的,需同时满足以下①和②项规定: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
②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证范围须覆盖主要招标内容:地基基础检测、基坑监测,主体沉降观测,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三)项目负责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和鉴定协会颁发的检测上岗证。
(四)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对参加登记报名的投标人(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供应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
(七)投标人(供应商)已办理投标登记并成功购买本竞争性磋商文件。
注:在投标登记时,请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标书人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并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前往购买标书,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4年04月03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4年04月08日
九、采购文件领取地址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4月15日 10:00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十二、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志坤
联系电话:13926181716
联系地址:广州市从化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技术产业园丰盈路15号之一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18026274562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万科云A栋503室
采购方:广东炜鸿塑料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04月03日
珠江塑料智造大厦1号、2号楼主体沉降观测和2号楼灌注桩基检测、基坑监测服务项目澄清文件(三)-24.4.1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