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dyj-2021-162094
预算金额28.62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东莞市塘厦第二实验小学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定点议价成交公告

发布机构:东莞市塘厦第二实验小学 发布时间:2021-08-04 17:55:46


项目名称:东莞市塘厦第二实验小学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DDYJ-2021-162094

本项目于2021-08-04 16:07:13启动。现将本次议价结果公布如下:

(一)成交供应商:东莞市新东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成交价:282650.00(贰拾捌万贰仟陆佰伍拾元整)

(三)成交标的明细

服务描述 数量 单位 供应商报价(元) 是否中标
东莞市塘厦镇第二实验小学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用户需求书 一、岗位人数 需求物业管理人员15名:项目主管1人,秩序维护人员6名(校门需24小时值班,上学、放学时段校门不少于2个值班岗位),清洁工6人,绿化工1人,电工1名(负责校内零星维修工作)。 二、人员基本条件 物业服务人员由中标人负责,要求物业服务人员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按规定持有物业服务人员上岗证。 三、服务范围及内容 (一)校园秩序维护工作 为了维护校园的治安稳定,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学校秩序维护工作如下: 1、在学校的领导下,落实做好预防人身伤害、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等治安防范措施,发现学校及校园周边等责任区域内涉及治安的隐患、漏洞、征兆、苗头、萌芽,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并及时做出相应处置。 (二)秩序维护人员主要工作内容 1)按学校学生出入管理流程及规定,做好学生上下学校门口秩序维护。 2)按校园规定制止未经许可的人员、物品、车辆进入校园;对出入校园的人员、车辆及其所携带、装载的物品等,按规定进行检查、验证。 3)发现有结伙斗殴、寻衅滋事和杀人、放火、盗窃等现行违法犯罪分子,及时报警并采取相应的制止措施。 4)对发生在责任区的治安突发事件以及治安事故,协助相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保护现场、维护秩序。 5)按规定协助学校进行安全防范检查,协助学校制定相关的规定、制度,提出安全保卫方面整改的意见、建议。 6)在学校招生、学生报到、运动会、艺术节等特殊时期,能按学校要求免费提供人力资源及其他临时性服务,配合学校圆满完成任务。 (二)校园环境清洁工作 我们依据塘厦第二实验小学环境现状,采取各种科学手段,强化环境清洁卫生、污染防治管理等方面的管理服务措施,促进塘厦第二实验小学向着和谐、高尚、健康、绿色校区发展,创造一个优美舒适的环境,确保物业经济价值的体现,最终实现物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1、环境服务主要内容 1)负责清洁辖区包括校园内消防通道、洗手间、操场、停车场及各楼天台等地面清洁保洁工作。 2)负责综合楼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走廊、楼梯间、电梯清洁保洁工作。(不包外墙面清洁及高空清洁项目)。 3)负责教职工宿舍走廊、楼梯间、公共洗手间等清洁保洁工作。 4)负责校园垃圾收集到市政垃圾收集点。(不含市政垃圾清运费用)。 5)负责校园内绿化保养期的巡检工作。 2、绿化工作主要内容 负责全校绿化保养期内的巡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程维修管理 工程维修服务主要内容 全校设施、设备保修期内日常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校方,并协助校方监督施工方进行整改维修,认真落实学校水电维修保养。 四、服务要求 (一)中标人的员工服务服从学校的管理,以“师生至上,服务第一”为宗旨,以满足学校需求为中心,为学校各部门开展各项教育教学活动提供系统化、标准化、专业化的优质服务,物业服务人员专业培训合格率达100%。 (二)认真遵守各项物业服务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做到服务规范、工作目标明确、任务落实及时到位,工作效率高,学校师生对保安服务的满意率达95%以上。 (三)树立“安全第一”意识,维护学校范围内的教育教学正常秩序,实行保安24小时值班制度、消防监控制度、安全监控制度等。 (四)能够制订各类突发事件及应急救援预案和防范措施,有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及应急救援能力。 (五)在学校招生、学生报到、运动会、艺术节等特殊时期,能按学校要求免费提供人力资源及其他临时性服务,配合学校圆满完成任务。 (六)认真落实学校网络维护、电脑设备维护、水电维修保养、校园内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的零星维修。 五、管理基本要求 (一)中标人与学校签订合同。 (二)中标人须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保人员稳定。 (三)物业服务人员由中标人和学校实行双重管理,中标人根据学校实际和特点编排物业服务人员值班。 (四)每月由学校对物业服务人员进行绩效考核评价(详细见附件),并向中标人提出管理意见。 (五)物业服务人员的包干经费每月由镇财政核拨到学校,再由学校根据物业服务人员的管理情况转拨给中标人。 (六)中标人依法保障物业服务人员在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劳动用工、劳动保护、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七)中标人负责加强对物业服务人员的管理,并根据学校的意见和建议,对物业服务人员进行聘用考核。 (八)物业服务合同期满,由中标人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规与物业服务人员处理相关劳动问题,学校不负责。 (九)学校对物业服务提出的具体要求如下,如有变动可按实际情况与中标人协商解决。 1、学校师生对物业服务有效投诉率不超过2起/周,对负直接责任的物业服务人员要求给予批评教育、甚至撤换。 2、中标人对当月评价分低于85分的物业服务人员给予教育,低于80分的要求给予更换;当月全体物业服务人员评价分平均低于85分的,责令中标人对学校作出整改意见。 3、全体物业服务人员年平均分低于85分以下,要求中标人向学校作出书面检讨;年平均分低于80分的,扣减全体物业服务人员下一年度一个季度的包干经费的10%,返还镇财政,在本季度整改仍低于80分的,下一季度继续扣减包干经费的10%,直到整改达标为止。 六、付款方式 1、按月结付。结合采购人考核结果,采购人在考核完毕后一次性付清上月的服务费用。在采购人付款前中标人应开具等额合法有效的服务发票给采购人,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如因采购人向镇政府请款原因或中标人自身原因造成付款延迟的,采购人不以违约论。 2、如在服务期间,经采购人考核,存在服务管理费扣减的,按扣减后实际费用支付。 七、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为2021年 8 月 8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共计 5个月。 八、服务经费预算 服务类容 服务期限 采购预算总额 物业管理服务 5个月 28.625万元 5 282,650.00

采购单位:东莞市塘厦第二实验小学

2021年08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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