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两江四岸”综合提升改造项目施工两岸景观1标段[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12/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两江四岸”综合提升改造项目(项目名称)施工
两岸景观1标段
补遗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为:
变更为:
2、删除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2.5条为: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否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
变更为: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是。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等形式。”
4、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3.5条为: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工程、关键性工作。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按现行文件规定。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专业分包工程和劳务分包须经发包人书面审批同意。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广元市培育和壮大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二十条政策措施》文件规定内容。承包人应在实施专业工程节点不少于15天前将专业分包单位资质资料报发包人审核,经书面同意后进场实施;承包人未规定时限及程序报审,导致工期延误,承包人按3万元每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变更为: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
5、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3.7条为: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前,以现金形式足额缴纳。履约担保的金额为:中标总价款的10%(扣除暂列金)。”
变更为: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前,以现金、支票、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全额提交。保函的时间不得少于本项目履约时间,履约担保的金额为:中标总价款的10%(扣除暂列金)。”
6、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5.3条为: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
(2)3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 。”
变更为: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 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3)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
(2) /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质量保证金为3%,企业可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工程担保函形式或现金缴纳保证金。”
7、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6.1.1条为: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
变更为: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2)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
8、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广元市文化旅游康养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3日附件下载:
ACD(1标段)补遗文件01号.pdf
两岸景观1标段
补遗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为:
10.2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不适合(自行招标)。 □招标人支付。 ☑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支付标准:按照招标代理合同约定支付 (按照招标代理合同约定填写)。 |
变更为:
10.2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不适合(自行招标)。 □招标人支付。 ☑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支付标准:本项目预估代理费:0.4万元,最终以招标人核定为准。 (按照招标代理合同约定填写)。 |
2、删除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5 | 其他 | 本投标须知表中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地方不一致或相矛盾时,以本须知表为准。 |
3、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2.5条为: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否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
变更为: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是。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等形式。”
4、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3.5条为: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工程、关键性工作。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按现行文件规定。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专业分包工程和劳务分包须经发包人书面审批同意。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广元市培育和壮大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二十条政策措施》文件规定内容。承包人应在实施专业工程节点不少于15天前将专业分包单位资质资料报发包人审核,经书面同意后进场实施;承包人未规定时限及程序报审,导致工期延误,承包人按3万元每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变更为: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
5、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3.7条为: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前,以现金形式足额缴纳。履约担保的金额为:中标总价款的10%(扣除暂列金)。”
变更为: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前,以现金、支票、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全额提交。保函的时间不得少于本项目履约时间,履约担保的金额为:中标总价款的10%(扣除暂列金)。”
6、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5.3条为: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
(2)3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 。”
变更为: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 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3)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
(2) /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质量保证金为3%,企业可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工程担保函形式或现金缴纳保证金。”
7、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6.1.1条为: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
变更为: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2)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
8、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广元市文化旅游康养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3日附件下载:
ACD(1标段)补遗文件01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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