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501040102100376001
预算金额41722.3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福州结核病防治院肿瘤综合住院大楼及制剂楼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答疑纪要和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现对“福州结核病防治院肿瘤综合住院大楼及制剂楼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招标编号:E3501040102100376001)作答疑纪要和补充通知如下:
一、答疑纪要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3分)第2种 e.其他要求:投标人除应提交相关业绩的工程总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以外,还应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业化建筑认定申请报告(设计阶段)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业化建筑认定申请报告(施工阶段)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否则其业绩不计。因在建项目无法提供竣工验收证明和工业化建筑认定申请报告(施工阶段),建议修改为“投标人除应提交相关业绩的工程总承包合同和主体工程的施工许可证以外,还应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业化建筑认定申请报告(设计阶段)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否则其业绩不计”。
回答: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3分)第2种 e.其他要求:投标人除应提交相关业绩的工程总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以外,还应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业化建筑认定申请报告(设计阶段)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业化建筑认定申请报告(施工阶段)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否则其业绩不计。修改为“投标人除应提交相关业绩的工程总承包合同,还应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业化建筑认定申请报告(设计阶段)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否则其业绩不计。已经竣工的项目不得作为在建项目业绩。”
2、“预制构件厂商资格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钢结构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作为联合体参与投标,但钢结构预制构件厂商需满足以下要求:钢结构构件厂商为投标人自有的,投标人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反映股权或出资情况的工商登记信息的复印件;钢结构构件厂商为合作的,投标人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合作协议书的复印件,上述所有复印件均盖构件厂商和投标人公章。允许一家钢构件生产厂商作为多家投标人的钢构件供应厂商。依据《福州市装配式建筑项目招投标工作意见》(榕建筑〔2020〕35号)及榕政综〔2017〕1164号文件,预制构件生产厂商注册地须在福州市,且列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前面要求是钢结构预制构件厂,后面要求列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请代理明确预制构件厂商是“钢结构预制构件厂商”还是“混凝土预制构件厂商”
回答:预制构件厂商为“钢结构预制构件厂商”,具体要求详见本纪要第二点“招标文件的补充与更正”。
3、请明确投文件中是否需要递交工程量计价清单投标XML电子文档、PDF格式投标电子工程量清单计价文本文件。
回答:本项目不采用“模拟清单计价”方式,商务文件中无需提交工程量计价清单投标XML电子文档、PDF格式投标电子工程量清单计价文本文件。
4、招标文件P158约定“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签约合同价(建筑安装工程费中标价-暂列金额-暂定金额)的10%”,其中设计阶段为前期工作,预付款应包含设计费,建议修改为“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签约合同价(中标价-暂列金额-暂定金额)的10%”。
回答: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修改为:建筑安装工程费的10%。
5、招标文件约定的设计费付款进度为“第一次付费 30% 施工图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备案)后。第二次付费 40% 主体结构全部封顶,且中间验收合格后;第三次付费 30% 单体竣工验收合格后,设计费结算经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后发包人及代建单位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核后;全部竣工验收备案合格并材料归档后付清尾款。”按照设计市场行情,施工图通过审核后应支付至设计费总额的60%,建议将条款修改为“第一次付费 60% 施工图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备案)后。第二次付费 30% 主体结构全部封顶,且中间验收合格后;第三次付费 10% 单体竣工验收合格后,设计费结算经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后发包人及代建单位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核后;全部竣工验收备案合格并材料归档后付清尾款。”
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6、招标公告3.9其他资格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钢结构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作为联合体参与投标,但钢结构预制构件厂商需满足以下要求······”,“预制构件生产厂商注册地须在福州市,且列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本要求前后矛盾,请问招标人本项目要求的是钢结构预制构件还是混凝土预制构件?
回答:本项目要求的是钢结构预制构件,具体要求详见本纪要第二点“招标文件的补充与更正”。
7、招标文件要求“钢结构构件厂商为合作的,投标人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合作协议书的复印件,上述所有复印件均盖构件厂商和投标人公章”,本项目为电子标,该条款建议修改为“钢结构构件厂商为合作的,投标人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合作协议书的原件扫描件,上述所有材料均盖投标人公章”。
回答:构件厂商提供的相关资料,仅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即可。
8、投标函中报价为固化格式,请问②建筑安装工程费 是否包含预备费?
回答:投标函中的②建筑安装工程费不含预备费。
9、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第2种e其他要求:“投标人除应提交相关业绩的工程总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以外,还应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业化建筑认定申请报告(设计阶段)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业化建筑认定申请报告(施工阶段)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否则其业绩不计”。工业化建筑认定申请报告(施工阶段)在项目竣工后提交,在建业绩是否不需要提交施工阶段认定报告,请招标人予以修改?
回答: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3分)第2种 e.其他要求:投标人除应提交相关业绩的工程总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以外,还应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业化建筑认定申请报告(设计阶段)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业化建筑认定申请报告(施工阶段)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否则其业绩不计。修改为“投标人除应提交相关业绩的工程总承包合同,还应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业化建筑认定申请报告(设计阶段)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否则其业绩不计。已经竣工的项目不得作为在建项目业绩。”
10、请问提交的社保缴费证明中的所属单位为投标单位司属分公司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回答:满足。
11、P20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中商务文件须包含PDF格式投标电子工程量清单计价文本文件,投标人应保证两者数据的完整性和一致性与P26本项目不采用“模拟清单计价”方式有冲突,请明确是否无需提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回答:本项目不采用“模拟清单计价”方式,商务文件中无需提交工程量计价清单投标XML电子文档、PDF格式投标电子工程量清单计价文本文件。
12、P147 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指:12级以上(不含12级)台风、日雨量60mm以上暴雨,按气象部门公布为准。 此条款不合理,建议改为8级(含8级)以上的风。
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3、P152 (2)涉及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室外总体及绿化景观工程的水泥、沥青、碎石、商品水泥混凝土、商品沥青混凝土、砂(包括混凝土用砂)等材料价格风险承包幅度为±10%以内,即:材料单价上涨或下降幅度在10%以内(含10%)的,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不予调差;材料单价上涨或下降幅度在10%以外的,其超出部分的价差由发包人及代建单位承担或受益。此条款不合理,建议根据《福建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主要材料和设备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闽建筑[2018]41号)规定: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中列出的品种,原则上按照该材料金额占材料费(含设备)的比例数从大到小排序,累计比例不少于70%。且主要材料和设备单价的风险承包幅度控制在±5%以内。
回答:详见本纪要第二点“招标文件的补充与更正”。
14、P159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金额经福州市财政局批准到位后款项付至98%。 此条款不合理,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金额经福州市财政局批准到位后款项付至100%。
回答:“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金额经福州市财政局批准到位后款项付至98%,批复竣工财务决算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修改为“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且缺陷修复完成付清余款”。
15、招标文件P24,“10.2 投标报价(1)工程费用总报价(包含建筑安装工程费和工程预备费):工程费用总报价=(建筑安装工程最高投标限价+工程预备费)×(1-K),K为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下浮率”,此处描述的工程预备费是要下浮的,与以下描述矛盾,暂定金额按预备费金额填报,则工程预备费应不可下浮,请明确工程预备费是否下浮。 “(3)预备费:本项目工程预备费1201.6885万元。(由于本项目不执行模拟清单,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5项中的暂定金额按预备费金额填报,仅作为评分使用,本项目无暂定金额)”。
回答:招标文件P24,“10.2 投标报价修改为“(1)工程费用总报价(包含建筑安装工程费和预备费):工程费用总报价=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预备费=40056.2848万元×(1-K)+1201.6885万元(预备费),K为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下浮率,K的取值区间为8.00 %~10.00 %(含8.00 %、不含10.00 %,按百分数表示的K 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投标人在此区间根据项目情况选定K值来计算投标报价。
    16、专用合同条款17.3.1.2施工进度款,无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支付节点,建议增加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5%。
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7、专用合同条款17.4.2 质量保证金的返还: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金额经福州市财政局批准到位后返还结算价的1%,批复竣工财务决算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本项目工程结算经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核确定后完成,与竣工财务决算无关;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建议修改为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28天内返还质量保证金。
回答:详见本纪要第二点“招标文件的补充与更正”。
18、专用合同条款17.5.3竣工付款证书及支付时间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承包人必须在工程竣(交、完)工验收合格后5个月内编制完建安工程结算并将完整资料送发包人及代建单位,否则不予收件。建议5个月改为3个月。
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9、招标文件第八章第二节投标函中,“其中:①设计费:②建筑安装工程费: ③ ;”请问③是否可填写“工程预备费”或者填写“/”。请招标人明确。
回答:③后面的内容填写:预备费:12016885元。
20、招标文件中多处提到本项目要求的是钢结构构件厂商,但却要求构件厂商“列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此处可能为笔误,为了严谨性,请代理公司予以修改明确。
回答:预制构件厂商为“钢结构预制构件厂商”,具体要求详见本纪要第二点“招标文件的补充与更正”。
21、本项目实际总建筑面积为52566平方米,按省厅文件相关规定“闽建筑[2017]39号”文,不得超过招标工程实际指标值的2/3,以2/3比例计算,设置类似业绩时应不超过35044平方米。本项目业绩设置为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小于3.9万平方米,已经超过总面积的2/3,如此无视招投标法相关规定的极不严谨不专业的行为,是否别有用心,旨在限制排斥某些潜在投标人。
回答:详见本纪要第二点“招标文件的补充与更正”。
22、该项目建设在新冠疫情的主要治疗医院,新冠疫情第2波、第3波按照外国美国的经验,估计在施工期间3至6个月后过程中可能还有几波疫情或者其他传染病,第一现场都在该医院,做为重点防治与隔离医院,不像其他普通的医院,将来也会存在措施费,工人及管理人员的隔离、防护,包括材料进出场困难等,因此需要增加措施费,减少降低风险幅度。
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3、本项目造价太低,本项目主要为钢结构,重金属等主要材料近几年价格波动大,重金属等主要材料价格差价波动超过5%不应包含在投标总价范围内,结算送审重金属等主要材料差价不应含在投标总价内。
回答:详见本纪要第二点“招标文件的补充与更正”。
24、本项目K值区间优惠太高,本项目为医院工程,不是普通的工程,按照类似医院中标项目的预算,中标平米造价至少在8700元/㎡以上,而本项目平米单价低,即使中标也是低价中标,建议K值区间为3%~5%。
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5、项目建设规模中工程费用为42154.1万元,须知附表3.2.3最高投标限价(含建安费40056.2848万元、设计费464.3311万元、预备费1201.6885万元)为41722.3044万元,以哪个数字为准?
回答: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41722.3044万元。
26、本工程质量标准要求达“闽江杯”奖项,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价”政策的通知闽建筑〔2014〕36号文件规定,优质工程增加费按照最高奖项计取。建议最高限价考虑计算省级优质工程3%。
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7、投标须知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设计费取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0%计算,《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管理规定》建筑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的医院项目属于复杂(Ⅲ级)项目,设计费应乘以1.15的系数。
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8、《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 号)不含工业化、BIM设计费用,BIM设计费用应另行考虑。
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9、须知附表11.2“电子招投标其他要求”7、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的竣工验收备案信息和竣工验收信息,均可作为查询竣工验收信息的依据。与省厅发布的工程总承包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矛盾,以哪一条为准?
回答:删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 电子招标投标其他要求7、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的竣工验收备案信息和竣工验收信息,均可作为查询竣工验收信息的依据。”
30、根据闽建筑〔2017〕39号,类似业绩的指标值设置要求:不得超过招标工程实际指标值的三分之二,本项目总建筑面积52566平方米,建议将业绩要求设置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前已取得主体工程施工许可证且仍在建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小于3.5万平方米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的装配式公共建筑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每项得1分。
回答:具体要求详见本纪要第二点“招标文件的补充与更正”。
31、本招标项目总建筑面积为52566平方米,招标文件中“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投标人可以提交下列第1种或(和)第2种的类似工程业绩)详见招标文件P66-68页描述,其中对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3.9万平米这一个业绩指标,高于本项目实际面积指标的三分之二。根据闽建筑[2017]39号文“关于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和类似工程业绩设置事项的通知”第五条第(四)点:类似业绩的指标值设置要求: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不得超过招标工程实际指标值的三分之二。采用综合评估法的,不得超过招标工程实际指标值的三分之二,若招标工程实际指标值的三分之二低于《特殊性划分标准》规定的指标值的,可按《特殊性划分标准》规定的指标值确定。依据相关文件规定,建议修改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3.9万平米这一个业绩指标。
回答:详见本纪要第二点“招标文件的补充与更正”。
32、本项目加分项配备BIM技术人员要求没有按照福州市相关的规定,直接设置BIM三级2人即可得满分1分,明显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
回答:详见本纪要第二点“招标文件的补充与更正”。
33、本项目施工范围含主体工程(含装配式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人防工程(含人防急救医院)、给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电梯工程(含乘客电梯、医用电梯、自动扶梯等内部装修)、医疗净化工程、医疗工艺及医疗专用配套设施、防辐射工程、医疗气体系统、污水处理池及设备 、液氧站工程、智能化系统、室外总体、绿化景观、室外给排水电气工程等等,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40056.2848万元,总建筑面积52566平米,依据现有资料测算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经济指标仅为7620元/平方米,该项目工程主体为为钢结构装配,项目必须创建“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且施工质量标准要求达到“闽江杯”奖项,该项目经济指标过低,建议公布准确无误的控制价清单及相关资料。
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4、可否提供图纸cad电子版文件?
回答:不提供。
35、可否提供图纸初步设计总说明pdf或cad电子版文件?
回答:不提供。
36、缺工程概算文件,请提供。
回答:相关资料补充在本纪要附件中,请自行前往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
37、缺绿建、海绵等相关内容。
回答:详见设计说明第十七章 绿建专篇和第十九章 海绵城市设计专篇。
38、未见主要配电箱配电系统图 。
回答:由施工图设计单位深化设计提供。
39、通信及有线电视是否需引自市政网?院内是否有机房引接?
回答:根据甲方的意见取消有线电视机房;通信机房同时预留有由院内机房及市政通信进线预埋管。
40、未见照明、应急照明、智能化、消防报警点位平面布置图。
回答:由施工图设计单位深化设计提供。
41、未见人防部分的初步设计图纸。
回答:建初11B地下二层平面图(战时),其余专业配套设计。
42、未见景观照明平面图、系统图及说明。
回答:由施工图设计单位深化设计提供。
43、未见太阳能系统设计,本次设计采用何种太阳能系统。
回答:集热管,详见水施-13,屋面层给排水平面图。
44、住院大楼网络机房精密空调设计未见相关说明,事故后通风系统的补风系统未见说明。
回答:住院大楼网络机房精密空调暖初已做平面设计(详暖初12),具体参数详设备表(详暖初02),设计说明详初设说明第七章暖通设计-第六节空调系统-1-6条。网络机房事故后通风系统说明同初设说明第七章暖通设计-第六节通风系统-8条-设置气体灭火房间,排风量取不小于换气次数6次/小时,机械送风或进风竖井自然进风。所有进出房间通风管道均配置电动防火阀(常闭,且与风机联动);气体灭火完毕后,开启通风管路上的电动防火阀,并联锁启动排风机进行机械排风、补风;所有电动阀、风机均可由消控中心或人工就地室内/外开启和关闭。
45、住院大楼气瓶间事故后通风系统未见说明。
回答:住院大楼气瓶间事故后通风系统说明同初设说明第七章暖通设计-第六节通风系统-8条。
46、缺防排烟系统图。
回答:机械防排烟系统已初步设计,满足消防要求,竖向系统图由施工图设计单位深化。
47、缺冷冻站图纸。
回答:冷热源系统图及设备表已设计,详暖初06~09,冷冻站详图由施工图设计单位深化。
48、缺人防急救站相关图纸(设计说明、平面图、系统图等)。
回答:建初11B地下二层平面图(战时),其余专业配套设计 ,设计说明详十三章 人防专篇。
49、结施02中绿色建筑设计说明部分为何未按 《福建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T 13-118-2021,《福建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J/T13-197-2022执行,同样会影响装配式评价结果。
回答:扩初设计是按当时的标准执行;经复核,如按新标准执行,结构专业也满足绿建二星标准。
50、医疗连廊E轴~H轴部分,前三个周期均为平动,且X向侧移刚度与上一层相应侧移刚度70%的比值或上三层平均侧移刚度80%的比值中之较小者仅0.4382,是否存在侧向刚度小于相邻上层的50%的情况。
回答:前三个周期均已平动为主,其中第一及第三周期以单向平动为主,第二周期扭转系数相对最大(扭转系数达到0.30,两个方向的平动系数均约为0.35),该周期与第一周期的比值为0.89<0.9,说明结构的抗扭刚度还是较好的,能满足规范要求。医疗连廊由于底层层高较高,侧向刚度小于上层的50%,属于特别不规则结构,该连廊仅两层,属于多层建筑,设计时构件已按照中震弹性进行性能设计,应能满足抗震要求。
51、缺少地勘报告。
回答:初设图纸已考虑现场地质情况。
52、建筑图上哪些是装配式内隔墙。
回答:复合板材(图示见本纪要附件)。                                                                            
53、住院楼基础采用筏板和桩基相结合的基础形式,但是筏板为浅基础,桩基础为深基础,计算中如何考虑。应提供计算书。
回答:主楼采用桩基,纯地下室部分采用筏板基础,经复核,主楼与纯地下室部分相邻柱之间的沉降差满足规范要求,此外主楼和地下室之间设置沉降后浇带,应能减少沉降差异带来的影响,保证结构安全。
54、最高限价的编制说明,请予以提供。
回答:相关资料补充在本纪要附件中,请自行前往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
55、招标文件10.1.3.4质量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 达到“闽江杯”奖项,根据最新公布资料无最高限价、设计概算子目,无法查看取费标准,是否按省厅“优质优价”文件执行,是否在最高限价以外。费率多少请予以明确?
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56、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7.1.2固定价格风险范围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除发包人要求发生的变更、不可抗力、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台班价格波动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风险承包幅度时发生的差价外的所有风险。” 问:该部分费用是否在最高限价以外。
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57、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7.1.2固定价格风险范围,“(12)承包人在投标过程中已对现场进行踏勘已掌握现场实际情况并已核实发包人提供地质勘察资料、现场情况资料。”公示资料未提供勘察报告,请予以补充。
回答:初设图纸已考虑现场地质情况。
58、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6.1 物价波动引起的调整,仅说明“钢筋、钢铰线、钢材(型钢、 钢管与钢板)等材料价格风险承包幅度为±5%以内、水泥、沥青、碎石、商品水泥混凝土、商品沥青混凝土、砂(包括混凝土用砂)等材料价格风险承包幅度为±10%以内,塔吊、施工电梯的使用费价格风险承包幅度为±10%以内,”。而省建设厅关于妥善处理水泥等建筑材料价格异常波动确保工程质量的通知(闽建筑〔2010〕39号)、关于建筑市场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预警的通知(闽建筑〔2021〕19号)在编制投资估算、工程概算和资金筹措时,应充分考虑价格波动因素。编制招标文件时,应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主要材料和设备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闽建筑〔2018〕41号)的规定。问若市场材料发生较大波动时,是否按以上文件政策执行。
回答:详见本纪要第二点“招标文件的补充与更正”。
59、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7.1.2固定价格风险范围,“(1)承包人在投标截止前未在规定时间内对最高投标限价、设计概算等招标文件中影响工程造价的内容提出异议的,中标后不再调整。发包人未对承包人及其他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并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异议进行回复或修正的,在中标后发现确属错误的,不纳入风险承包范围;”公示的资料未提供最高限价、设计概算细项,无法查阅,请予以提供。若提供细项后发现存在缺漏情形,是否按实结算并调整合同价格。
回答:相关资料补充在本纪要附件中,请自行前往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
60、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6.1 物价波动引起的调整,未描述钢管、风管、铜(电线、电缆)、铝合金型材、玻璃等主要材料的材料价格风险承包幅度,请予以补充。
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61、招标文件明确最高投标限价41722.3044万元,扣设计费464.3311万元,扣预备费1201.6885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指标仅 7620元/m2,下浮率K的取值区间为8.00 %~10.00%,下浮后指标仅6934元/m2。结核病防治院作为疫情的重点防治单位,机电安装设备系统复杂,功能要求高;根据以往经验,类似这种规模医院对净化要求极高,施工费用占比大。指标6934元/m2明显极低;下浮率8.00 %~10.00%过高,即便下浮率在3%-5%,都可能存在亏损。
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62、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7.1.2.(1)固定价格风险范围,承包人在投标截止前未在规定时间内对最高投标限价、设计概算等招标文件中影响工程造价的内容提出异议的,中标后不再调整。发包人未对承包人及其他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并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异议进行回复或修正的,在中标后发现确属错误的,不纳入风险承包范围;待招标人提供最高投标限价文件后,若存在问题或疑问,如何反馈?
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63、本项目要求:(1)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闽江杯”奖项,施工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符合《福建省工业化建筑认定管理(试行)办法》等现行最新法规要求,并通过消防等各项验收。(2)施工要求的安全标准: 依据《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组织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创建“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创优创安项目成本相应增加,请问是否有相应的奖励(如项目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相应的创优创安,是否可以奖励工程总承包方总造价3%的金额奖金)。
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64、资信部分项目管理机构中BIM技术人员要求为:中国图学学会颁发的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机构颁发的BIM三级1人得0.5分,在此基础上每 个增加1个BIM三级人员可再得0.5分,本项满分1分,依据榕建筑(2021)118号文《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第四点规定的,招标文件在设置BIM技术人员配置加分项是,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具备BIM一级证书人员达到5人或BIM二级证书人员达到3人或BIM三级证书人员达到1人得0.5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具备BIM二级证书的人员可再得0.25分,或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具备BIM三级证书的人员可再得0.5分,建议按相关文件执行。
回答:详见本纪要第二点“招标文件的补充与更正”。
65、该项目的强电指标也偏低。
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招标文件的补充与更正
1、专用合同条款 17.4.2“质量保证金的返还: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金额经福州市财政局批准到位后返还结算价的1%,批复竣工财务决算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修改为“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且竣工结算审结后,承包人可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且缺陷修复完成付清余款。”
2、专用合同条款17.2“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签约合同价(建筑安装工程费中标价-暂列金额-暂定金额)的10%。”修改为“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建筑安装工程费的10%。”
3、招标公告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预制构件厂商资格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钢结构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作为联合体参与投标,但钢结构预制构件厂商需满足以下要求:钢结构构件厂商为投标人自有的,投标人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反映股权或出资情况的工商登记信息的复印件;钢结构构件厂商为合作的,投标人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合作协议书的复印件,上述所有复印件均盖构件厂商和投标人公章。允许一家钢构件生产厂商作为多家投标人的钢构件供应厂商。依据《福州市装配式建筑项目招投标工作意见》(榕建筑〔2020〕35号)及榕政综〔2017〕1164号文件,预制构件生产厂商注册地须在福州市,且列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修改为“预制构件厂商资格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钢结构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作为联合体参与投标,但钢结构预制构件厂商需满足以下要求:钢结构构件厂商为投标人自有的,投标人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反映股权或出资情况的工商登记信息的复印件;钢结构构件厂商为合作的,投标人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合作协议书的复印件,上述所有复印件均盖构件厂商和投标人公章。允许一家钢构件生产厂商作为多家投标人的钢构件供应厂商。依据《福州市装配式建筑项目招投标工作意见》(榕建筑[2020]35号)及榕政综〔2017〕1164号、闽建办筑函〔2020〕16号文件,钢结构预制构件生产厂商注册地须在福州市,且列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装配式钢结构生产基地名单(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正式公文发布新批次钢结构预制构件生产厂商名单的,名单内钢结构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也符合要求),若闽建办筑函〔2020〕16号文件中构件生产厂商基地名称与投标时提供的构件生产厂商名称不一致的,应提供相关说明材料。”
4、评标办法前附表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中“第1种: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小于3.9万平方米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的装配式公共建筑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每项得1.5分。”修改为“第1种: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小于3.5万平方米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的装配式公共建筑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每项得1.5分。”
“第2种: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前已取得主体工程施工许可证且仍在建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小于3.9万平方米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的装配式公共建筑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每项得1分。”修改为“第2种: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前已取得主体工程施工许可证且仍在建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小于3.5万平方米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的装配式公共建筑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每项得1分。”
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 电子招投标其他要求中“1、在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人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对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及其相关人员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查询结果以中国裁文书网查询到的法院裁制文书为准。若发现中标候选人自开标之日起前3年内,中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自开标之日起前5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刑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修改为:“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招标人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对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及其相关人员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查询结果以中国裁文书网查询到的法院裁制文书为准。若发现中标候选人自开标之日起前3年内,中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自开标之日起前5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刑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8.2 “其他现场施工管理人员要求如下:1)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施工员3人,其中土建:2人,专业:房屋建筑工程类;安装1人,专业:水电安装工程类专业 ;3)安全员2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4)材料员1人;5)质量员(质检员)1人;6)机械员(机管员)1人;7)试验员1人;8)资料员1人;9)注册造价工程师1人,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修改为“其他现场施工管理人员要求如下:1)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施工员3人,其中土建:2人,专业:房屋建筑工程类;安装1人,专业:水电安装工程类专业;3)安全员2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4) 材料员1人;5)质量员(质检员)1人;6)机械员(机管员)1人;7)资料员1人;8)注册造价工程师1人,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7、评标办法前附表11资信评分标准3.项目管理机构2.配备BIM技术人员“中国图学学会颁发的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机构颁发的BIM三级1人得0.5分,在此基础上每个增加1个BIM三级人员可再得0.5分,本项满分1分。”修改为“中国图学学会颁发的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机构颁发的BIM一级人员达到5人或BIM二级人员达到3人或BIM三级人员达到1人得0.5分,在此基础上每个增加1个BIM二级人员可再得0.25分,每增加1个BIM三级人员可再得0.5分,本项满分1分。”
8、专用合同条款16.价格调整修改为:
16.1 物价波动引起的调整
物价波动引起价格调整的约定:
若施工期间内市场价格波动超出一定幅度时,给予调整竣工结算造价,价格调整办法如下:
(1)涉及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室外总体及绿化景观工程的钢筋、钢铰线、钢材(型钢、钢管与钢板)等材料价格风险承包幅度为±5%以内,即:材料单价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内(含5%)的,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不予调差;材料单价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外的,其超出部分的价差由发包人及代建单位承担或受益。调差按下列公式计算:
当Pi﹥1.05P0时,调增差价=使用量×[Pi- P0 ×(1+5%)];
当Pi <0.95P0时,调减差价=使用量×[Pi- P0 ×(1-5%)]。
(2)涉及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室外总体及绿化景观工程的水泥、沥青、碎石、商品水泥混凝土、商品沥青混凝土、砂(包括混凝土用砂)等材料价格风险承包幅度为±5%以内,即:材料单价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内(含5%)的,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不予调差;材料单价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外的,其超出部分的价差由发包人及代建单位承担或受益。调差按下列公式计算:
当Pi﹥1.1P0时,调增差价=使用量×[Pi- P0 ×(1+5%)];
当Pi <0.9P0时,调减差价=使用量×[Pi- P0 ×(1-5%)]。
(3)塔吊、施工电梯的使用费价格风险承包幅度为±5%以内,其它施工机械使用费不调整,即:机械台班单价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内(含5%)的,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不予调差;机械台班单价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外的,其超出部分的价差由发包人及代建单位承担或受益。调差按下列公式计算:
当Pi﹥1.1P0时,调增差价=使用量×[Pi- P0 ×(1+5%)];
当Pi <0.9P0时,调减差价=使用量×[Pi- P0 ×(1-5%)]。
Pi是施工期信息价,取定依据详见下表中“施工期信息价格”。
P0是基期信息价,取定依据详见下表中“基期价格”。
                    主要材料价格调整数据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基期价(P0)
施工期信息价格(Pi)
1
光圆钢筋
(HPB235)
元/吨
招标控制价采用的信息价格
信息来源:福建省建设工程工料机信息网” (网址:glj.fjgczj.com)发布的“各设区市建设工程主要材料综合价格汇总(福州)”
价格取定:∮8线材信息价的中值。
2
带肋钢筋
(HRB335)
元/吨
同上
信息来源:同上
价格取定:HRB335Φ16信息价的中值。
3
施工机械
元/台班
招标控制价采用的信息价格
信息来源:福建省建设工程工料机信息网”   (网址:glj.fjgczj.com)发布的“福建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
……
……
……
……
……

上述调差仅计取税金,其他费用和利润均不另计取。
(4)人工费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人工预算单价或人工费价格指数的调整文件进行调整。上述文件执行日期所在月份之前(包括该月)已完成的工程量所对应的人工费不作调整;执行日期所在月份之后完成的工程量所对应的人工费作相应调整。完成的工程量以工程款支付月报表为依据。
(5)由于承包人原因未在约定的工期内竣工的,则对原约定竣工日期后继续施工的工程,在进行价格调整时,应采用原约定竣工日期与实际竣工日期的两个价格中对发包人及代建单位更有利的一个作为施工期信息价格。
(6)单个项目工程量变动幅度超过±15%并导致合同总价总价变动幅度超过±1%的,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单价按15.1.3(3)的3)重新确定单价;未超过上述幅度的,按原项目单价计算。
本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中内容及补充通知与本纪要不一致的,以本纪要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招标人: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2023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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