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新院区非机动车棚施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3/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2hy-g65126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寰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工0551-65307719
中标公司安徽省南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新院区非机动车棚施工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1、项目名称: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新院区非机动车棚施工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2022HY-G651262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02月20日
5、开标日期:2023年03月15日
6、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省南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中标标的名称:高新院区非机动车停车棚新建,地面拆除新建
7、评审委员会名单:杜顺仁、汤波、李利剑、鲁维红、唐军(业主评委)
8、招标人名称: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9、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绩溪路218号
10、招标机构名称:安徽寰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1、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湖光路与雪霁路交口蜀山跨境电商大厦B座20F
12、项目负责人:王工
13、联系电话:0551-65307719或65307729或65307739转6509
14、公示期:2023年03月27日至2023年03月29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寰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湖光路与雪霁路交口蜀山跨境电商大厦B座20F,联系电话:0551-65307719或65307729或65307739转6509。
若投标供应商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项目主管单位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供应商应在法定异议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所有异议,并按照本条款(一)规定内容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特此公示。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安徽寰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27日
一、项目相关情况
1、项目名称: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新院区非机动车棚施工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2022HY-G651262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02月20日
5、开标日期:2023年03月15日
6、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省南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中标标的名称:高新院区非机动车停车棚新建,地面拆除新建
7、评审委员会名单:杜顺仁、汤波、李利剑、鲁维红、唐军(业主评委)
8、招标人名称: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9、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绩溪路218号
10、招标机构名称:安徽寰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1、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湖光路与雪霁路交口蜀山跨境电商大厦B座20F
12、项目负责人:王工
13、联系电话:0551-65307719或65307729或65307739转6509
14、公示期:2023年03月27日至2023年03月29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寰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湖光路与雪霁路交口蜀山跨境电商大厦B座20F,联系电话:0551-65307719或65307729或65307739转6509。
若投标供应商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项目主管单位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供应商应在法定异议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所有异议,并按照本条款(一)规定内容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特此公示。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安徽寰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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