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高新区散煤替代电力增容改造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2/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高新区散煤替代电力增容改造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高新区散煤替代电力增容改造设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305-00003
项目名称:高新区散煤替代电力增容改造设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00,000.00
最高限价(元):8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按照国家、省、市环保督察有关要求,高新区为千山街道共计1880户安装散煤替代设备取代传统烧煤取暖,实施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散煤替代综合改造项目,目前设备安装工作已经完成,需为设备安装用户实施散煤替代电力增容改造,现对散煤替代电力增容项目进行设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提交设计成果(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其他要求: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xyln.net/)失信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02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2月07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2月2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同时应于开标前在邮箱中上传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内容相同的投标(响应)文件(自行加密)至lnhc0806@163.com,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未按要求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系统一旦出现异常,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2、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3、本项目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取消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参加开标和开启投标(响应)文件活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在开标后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立即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有效解密的,按照响应无效处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
4、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授权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答疑。
5、参与开标的供应商可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人或授委托人可提前下载并通过其手机号进行注册,开标时登陆“腾讯会议”APP观看直播。
6、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会议时间及本项目的相关事宜是否有变化,请拟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自行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7、本公告同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如不一致,以辽宁政府采购网为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辽宁省鞍山市高新区科技路7号
联系方式: 0412-52942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宏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汤岗子镇鞍海路900-6栋-1-3层-1号
联系方式: 0412-2667111
邮箱地址: lnhc0806@163.com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千山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宏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062150010400157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宋奕盈
电  话: 0412-2667111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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