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共五指山市委宣传部省级文明生态村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1/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HC2023-02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省级文明生态村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内容:

项目概况
省级文明生态村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81号华运大厦802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HC2023-022
项目名称:省级文明生态村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75287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2.75287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计15 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核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3年任意1个月或1个季度的企业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任意1个月的企业纳税凭证及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不能提供的应提供纳税机构和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书加盖公章】;
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6、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7、获取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缴纳磋商保证金;
1.8、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转包、分包;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5日  至 2023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81号华运大厦802房
方式:现场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到场报名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6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6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五指山市委宣传部
地址:海南省五指山市
联系方式:陈工/182892016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鑫海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81号华运大厦802房
联系方式:张工/0898-653618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鸿云
电 话: 0898-65361835

现变更为以下内容:

项目概况

省级文明生态村建设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81号华运大厦802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1127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HC2023-022;

 2.项目名称:省级文明生态村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27528.79元;

 5.最高限价:327528.79元(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6.采购需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7.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计15 日历天内完成;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核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3年任意1个月或1个季度的企业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任意1个月的企业纳税凭证及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不能提供的应提供纳税机构和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书加盖公章】;

  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6.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7.获取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缴纳磋商保证金;

  1.8.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转包、分包;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81号华运大厦802房;

 3.方式:现场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到场报名获取;

 4.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1127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6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1.时间:20231127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6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zs.hainan.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五指山市委宣传部

  地址:海南省五指山市国兴路7号市委大院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898-866312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海南鑫海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81号华运大厦802房

  联系人:张工

  电话:0898-653618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898-65361835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五指山市委宣传部     

地址:海南省五指山市        

联系方式:陈工/182892016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鑫海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81号华运大厦802房            

联系方式:张工/0898-653618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鸿云

电 话:  0898-6536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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