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库房配套设施改造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2024-JLNXAK-G1003)(第1包)
金额
76.23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6/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jlnxak-g1003
预算金额76.23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毛崇文0773-356999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1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15
公告正文
库房配套设施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库房配套设施改造项目已由招标人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某部,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
0.0万元
0.0%
私有资金
0.0万元
0.0%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
0.0万元
0.0%
境外私人投资
0.0万元
0.0%
财政资金
0.0万元
0.0%
其他
76.239673万元
1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2024-JLNXAK-G1003
报建号(如有):无 
建设地点:广西桂林、广西柳州。
建设规模:本项目改造包含:灵川:201消防间、202消防间、203消防间、消防中心、102充电间改造、207库房;兴安:室外排水沟改造;柳州:消防间一、消防间二、消防中心、101库房、102库房、104库房、106库房、114库房、115库房、车场装修改造。改造内容包含:外立面改造、屋面改造、内墙面改造、地面改造、顶棚改造、门窗改造、室外排水沟修复和清淤、吊顶改造。
合同估算价:¥762396.73元(大写:人民币柒拾陆万贰仟叁佰玖拾陆元柒角叁分)
要求工期:60日历天,定额工期60日历天。【备注: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工期应按《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确定,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
招标范围: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工程量清单内容包工包料承包施工本工程涉及所有施工建设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不划分。
设计单位:中裕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19〕26号和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一个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
3.5信誉及诚信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军队采购网中未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和供应商暂停名单;
3.6在评标阶段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拟派项目经理被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依法对其投标活动予以限制。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3.8投标人为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含港澳台)控股企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7月1日的09:00时至12:00时,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
4.2地点: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市秀峰区滨江路18号滨江大厦五楼)
4.3方式:可以采用以下方式之一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1)现场购买: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非外资(含港澳台)企业或外
资(含港澳台)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上述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至招标文件获取地点购买。
(2)电子邮件方式:投标人需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非外资(含港澳台)企业或外资(含港澳台)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及相关登记信息(如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需与发送报名资料的电子邮箱一致)等,上述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件发送至908539804@qq.com邮箱,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扫描件核验无误后,在1个工作日内发送收款二维码至投标人的电子邮箱,投标人需在1个工作日内缴纳招标文件费并发送缴纳成功截图至908539804@qq.com邮箱。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人招标文件费用缴纳成功截图核验无误后在1个工作日内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至投标人提供的电子邮箱。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开户银行:桂林银行榕湖支行,开户名称: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银行账号:660012086774700010),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不代办邮寄,工程量清单等材料通过电子邮件进行发放。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15日09时30分,地点为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桂林市秀峰区滨江路18号滨江大厦五楼)。
5.2 投标人应于2024年7月15日上午09时00分至09时30分止,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军队采购网(http://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系统中注册成功证明文件【以上材料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须密封,单独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至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桂林市秀峰区滨江路18号滨江大厦五楼),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注: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评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7.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
   进度款支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
8.凡采必入
   投标人参加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项目,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http://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注册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现场开标时携带完成注册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文件会被拒收。
9.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10.监督部门及电话
  监督:闫昊     电话:17707732631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某部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地址:
桂林市
地址:
桂林市秀峰区滨江路18号滨江大厦五楼
邮编:
 
邮编:
541001
联系人:
卯助理
联系人:
毛崇文、李鹏宇
电话:
15286358419
电话:
0773-356999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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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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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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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908539804@qq.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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