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光大银行昆明分行2023年4月-2024年3月现金集中业务外包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2/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xtc-a1-2329005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贯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俊0871-6412488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0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15
公告正文

中国光大银行昆明分行2023年4月-
2024年3月现金集中业务外包项目(二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GXTC-A1-23290054)
一、内容:
中国光大银行昆明分行2023年4月-
2024年3月现金集中业务外包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光大银行昆明分行2023年4月-
2024年3月现金集中业务外包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 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国光大银行采购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版)》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昆明分行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 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昆明分行2023年4月-2024年3月现金集中业务外包项目(二次)。
2.2服务内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2023年4月-
2024年3月现金集中业务外包项目,含金库尾箱寄存保管、现金清分、大库现金 保管、自助设备清机加钞服务(含内外场和全流程武装押运)、代理人民银行 现金调缴等。
2.3招标范围:中国光大银行昆明分行2023年4月-
2024年3月现金集中业务外包项目(详见第五章 服务标准和要求)。
2.4服务期限:2023年4月-2024年3月 1年)。
(2.5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质量承诺:满足双方约定的服务质量要求。
2.7招标控制价如下(含税 ):详见附件。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 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接至今承担过2个银行【含 金库尾箱寄存保管、离场式现金清分、自助设备清机加钞服务(含内外场和全 流程武装押运)、代理人民银行现金调缴】现金集中业务外包服务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否则不予认可)。
3.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年(2019年、2020年、2021年)的财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的,则按实际 成立年限提供。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 na.gov.cn
)”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给评标 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作否决投标处 理。
3.5其他要求:
3.5.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 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 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报名申请投标;如出现母公司与子公司同时报名的情况,招标人将选择母公司参加本项目的 投标。
3.5.2符合人行“现金大集中业务--
区域化现金处理中心”要求的《云南省现金清分企业名录》的外包企业。3.5.3投标人具备公安部门检验合格、监控录像全方位覆盖的金库及现金操作区 域。监控系统:监控探头的安装应满足全方位监控的要求,不留盲点,并保证 交接过程监控资料清晰、连续、完整。监控录像应至少保留三个月。
3.5.4投标人现金清分设备(清分机、点钞机等)必须使用通过监管机构测试检 查的金标机具。且现金机具参数管理、巡检维护管理等日常维护工作达到监管
机构相关标准。且具备采集冠字号码的功能,冠字号码的采集标准以及保管期 限达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设备识假功能及清分准确性需达中国人民银行相关 监管要求。
3.5.5投标人的现金清分人员具备有效期内的反假货币上岗资格证书。
3.5.6投标人自助设备清机加钞业务的押运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武装押运承担。能提供自助设备动态密码锁,动态密码一次一清,每次清机的密码确保其唯一 性。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招标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2月23日至2023年03月02日,每日上午09时 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昆明市西山区西园路与大观路交汇处大观首府8栋31层3101 室)报名。需拟派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携带以 下资料获取招标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 本人前来报名则不需提供);③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4.3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邮购。
4.4招标文件费缴纳方式:①对公账户转账;②现金缴纳。其中对公账户转账的 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昆明高新支行
账号:871903527610402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3月15日09时30 分,地点为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开标厅(昆明市西 山区西园路与大观路交汇处大观首府8栋31层3101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 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 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延期开标:2023-03-15 09:30:00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 地 址:昆明市人民中路28号
联 系 人:贯老师 、杨老师
电 话:63111138、6315267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西山区西园路与大观路交汇处大观首府8栋31层 联 系 人: 李俊、薛蕊、李思芹、牛蕊琼、魏志姣、吕敏
电 话: 0871-64124886
电子邮件: yn64612393@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服务项目费用标准数量
现金清分100元券、50元券12元/捆按年度实际清分现金的数 量结算费用
20元券-10元券21元/捆
5元券及5元券以下25元/捆
残损券(任何面值)32元/捆
代理人民银行现金调缴5元/捆按年度实际上缴中国人民 银行现金的数量结算费用
网点尾箱寄库费用6万元/网点/年19个网点
自助设备清机加钞(含内外场和 钞车押运)2.496万元/台/ 年2023年度自助设备共计38 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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